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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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 招标文件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CSTXSZ1017405招标人: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105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82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83第一章 招标公告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招标公告(第二次)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城投基础

2、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湘发改投资2010638号文),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已全部完成,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2、建设规模: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位于长沙市猴子石与黑石铺大桥之间,距上、下游两桥各2.2km左右,距下游橘子洲约4.8km。大桥西起大河西先导区规划洋湖大道与兆新路交叉口东侧,向东跨越兆新路、潇湘大道南沿线(西线、东线)、湘江、湘

3、江大道南线、京广铁路线、新开铺路和规划豹山路,与湘府西路相接,全长约2655m,桥梁长度约2068.5m,其中主桥长为730m(孔跨布置为65+120*5+65),标准桥面总宽32.50m,采用大直径钻孔灌注桩、整体式变截面板式桥墩,预应力混凝土刚构连续梁结构,设计车速为50km/h。3、本次招标范围:a 湘府路湘江大桥监测设计、监测、计算、资料整编分析;b 监控所需仪器设备的采购、保管、验收、检验、率定、安装和埋设;c湘府路湘江大桥(以下两部分)施工全过程监控;i跨径布置为40m+50m+40m的连续梁铁路跨线桥,顶推法施工。ii跨径布置为65m+5120m+65m刚构连续梁主桥,挂篮法施工

4、。d湘府路湘江大桥全桥运营期健康监测预设,埋设监测网并进行零周期初始数据采集和整理;e全桥荷载试验(详见标底上限值及工作内容和要求);f桥梁常规检测(交竣工检测)。4、监控服务期:自监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资金来源:自筹。7、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交通部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经过年检;

5、投标人近5年内(2005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以上(含1个)特大型(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或单孔跨径150米)水上桥梁工程的施工监控业绩(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近5年内(2005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以上(含1个)特大型(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或单孔跨径150米)水上桥梁工程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3、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不能参加本

6、次投标。4、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到长沙市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并持入长登记证原件。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保证金: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43001792061059778899。开标时查验银行到账单,未按

7、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转帐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湘府路湘江大桥施工监控项目。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30日至2011年2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1年2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8、。六、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25日9时整。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及联系方式: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2、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楼联系人:徐顺娟联系电话:0731-85226831传真:0731-8522683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

9、标人名 称: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人民中路400号城投大厦3楼联系人:黎兆裕电 话:073182968506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楼联系人:徐顺娟电 话:0731-85226831传 真:0731-852268313项目名称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4建设地点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位于长沙市猴子石与黑石铺大桥之间,距上、下游两桥各2.2km左右,距下游橘子洲约4.8km。大桥西起大河西先导区规划洋湖大道与兆新路交叉口东侧,向东跨越兆新路、潇湘大道南沿线(西线

10、、东线)、湘江、湘江大道南线、京广铁路线、新开铺路和规划豹山路,与湘府西路相接。5资金来源自筹6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7招标范围a 湘府路湘江大桥监控设计b 监控所需仪器设备的采购。c湘府路湘江大桥(以下两部分)施工全过程监控。i跨径布置为40m+50m+40m的连续梁铁路跨线桥,顶推法施工。ii跨径布置为65m+5120m+65m刚构连续梁主桥,挂篮法施工。d湘府路湘江大桥全桥运营期健康监测预设,埋设监测网并进行零周期初始数据采集和整理。e全桥荷载试验(详见标底上限值及工作内容和要求)。f桥梁常规检测(交竣工检测)。8监控服务期自监控监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9投标

11、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条。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12招标文件的获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1月30日至2011年 2月24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1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2011年2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1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与方式招标人于2011年2月10日17:00时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15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1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15天前17投标截

12、止时间2011年2月25日9:00时1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2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21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5年1

13、0月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2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7.3款。2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2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6投标文件封套上至少写明招标人名称: 长沙市湘府路湘江大桥工程施工监控、健康监测预设和成桥动静载试验项目投标文件在2011年2月25日9: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2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递交截止时间:2011 年 2 月 25 日9:00 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递交方式:当面

14、递交,不接受邮寄。28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9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 年 2月 25日 9:00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全部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3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同时,由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供,办理履约担保的各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

15、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进入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和总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4其他(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有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3)在项目招

16、标投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关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以便获得相关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4)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35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3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予以公示。37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说明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总则1.1

17、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监控范围和监控服务期1.3.1本招标项目监控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监控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合格

18、条件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述第(1)、(2)、(3)款为资格审查合格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要求。1.4.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9、(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

20、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但不能与招标人接触,不能透露投标人名称。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招标答疑会1.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图纸需要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提出。1.10.2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对非重要问题不再答疑,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

21、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其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满足本合同条款要求。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图纸及其他资料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10

22、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布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

23、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招标文件于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信息。否则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保证金(复印件)(7)项目管理机构(8)拟

24、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9)投标单位基本情况(10)监控设计(11)监控、试验大纲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3.2.2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等列入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3.2.3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五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

25、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按前附表15条。3.4.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26、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本次招标无效。3.5资格后审资料(附资格后审检查一览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用纸质袋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向招标人提交壹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CMA计量认证证书;(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建设单位证明原件,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该项目的承包单位、项

27、目负责人及该项目的完工时间,类似工程业绩以该项目的完工时间为准);(6)开户许可证;(7)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8)省外企业入长登记表。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省(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但不得随意修改)。3.7.2

28、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控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报价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或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格式:3.7.5.1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每份均应分别装订成

29、册,并编制目录,具体件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2对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纸张规格:均采用A4规格。 (2)投标文件各卷的页数不作限制。但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连篇抄写规范或规程。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提交。4.1.2投标文件的标识:投标文件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条的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或技术标无效,并

30、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3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 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32、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5.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5.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评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介绍到会招标人领导、行政监管领导、纪检领导,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33、或授权代理人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原件;(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控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顺序为:资格后审(见附表)、评标准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对监控单位实力及信誉中的奖项及业绩的加分均须带原件,否

35、则,不予加分。6.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投标人未按5.1条要求参加开标会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或超过规定招标控制价的;(5)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不一致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

3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7.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和定标应当在开标后三十日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期限。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并退出候选人资格。7.1.3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且投标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的规

37、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中标人在收到通知书后24小时内,应予以书面确认。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由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

38、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由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支付担保。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果根据本章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上一个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8.重新招标和不再

39、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40、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

41、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 址:长沙市荷花园路惠通大厦6楼 电 话:073184898622 传 真:073184898622 邮政编码:41000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制定本项目评标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标活动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

42、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活动。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所有评委及监管人员均应保守秘密,不得透露任何评标细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四条 本评标办法为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第五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第六条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七条 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后审、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在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非评标人员均不得进入评标室。评

43、标办法实施细则一、评标原则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评议与比较,择优推荐中标人的活动。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评标办法,分监控单位实力与信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监控、试验大纲;投标报价四个单项评分。单项缺项,该单项计零分。单项评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各单项评分乘以相应的权数之和为计算总分。三、计分规则(一)投标报价单位:万元。(二)评分计算(包括计算过程)、投标报价均保留二位小数(百分率亦取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三)评分子项中有浮动范围的,应在该范围内计分。(四

4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2、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五)评委必须在评标计分表上签名。四、权数取值招标评标办法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取值1监控单位实力与信誉0.252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0.153监控、试验大纲0.404投标报价0.20一、资格后审1、投标人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若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2、如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个数不足3家,则按有关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附:资格后审验证检查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企 业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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