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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信息管理中心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管理,保护办公区人员和信息资产安全,规范办公区人员的活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内部员工和进入中心办公区域的外部人员。第二章职责第三条管理部门职责: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管理本部门区域内的安全控制。第四条员工职责: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各项要求。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加强对办公环境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安全意识,严格控制办公环境的访问。第六条办公环境内的所有设备必须明确使用者,计算机设备的访问必须得到其使用者或管理者的授权。第七条员工离开座位时计算机要锁屏
2、,桌面上不能有内部敏感信息文档。员工下班后应将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和仪器放在抽屉或柜子内并加锁。第八条各部门内的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使用后产生的内部废弃文件不得堆积,应及时取走并销毁,不可留做二次用纸。打印机、和数码照相机在使用后,如有敏感信息要及时清除,以防止被他人盗取信息。第九条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允许调换信息处理设备;不允许擅自将内部IT设备、移动硬盘、实体信息和软件等带离办公区。第十条未经批准,限制外部人员使用汉办内部信息处理设备,如果使用信息处理设备,必须对其访问行为进行监控。第十一条维护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进行设备维修时,应事先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在维修的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监督。第十二条重大项目(销售、合作)的洽谈应当在内部会议室进行,避免在办公区接待来访人员。第十三条积极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办公室防火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大楼消防系统的设备维护工作,熟悉各种灭火器具的配备和使用,并积极配合和接受主管部门对办公区域的安全检查。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信息安全工作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