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供电局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实施细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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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YWKM201-02-2011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企业制度Q/CSGMKMKMWKMKMmmQ/CSG-YNPG211126-2013昆明供电局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实施细则(2013版)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 发布2013-08-10实施2013-08-10发布Q/CSG-YNPG211126-2013目 次前 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44 职责55 管理内容和方法96 附录14前 言本办法起草部门:昆明供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本办法主要起草人:朱雁斌、王致、张雪峰。本办法主要审核人:字美荣、胡之荣、吴娟、王燕祥、段尚琪。本办法由龚建平批准。本办法由昆明

2、供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提出。本办法由昆明供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4次修编),该办法发布实施后,原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办法(2012版)(Q/CSG-YNPG211126-2012)予以废止。28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管理实施细则1 范围1.1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作业的施工单位管理。1.2 昆明供电局所辖各县级供电公司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DL408)全文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 全文2.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验收作业标准(Q/C

3、SG 411003-2011)全文2.4 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评价办法(QG/YW-SC-01-2010)全文2.5 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细则(试行)(QG/YW-AJ-02-2009)全文2.6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Q/CSG-YNPG1-11-01-2011)全文2.7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Q/CSG-YNPG1-11-02-2011)全文2.8 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QG/YW-SJ-27-2008)全文2.9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QB/YW206

4、-01-2008)全文2.10 云南电网公司大修技改对外承包项目安全管理规定(QG/YW-AJ-09-2008)全文2.11 云南电网公司施工调试企业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认定管理规定(试行)(QG/YW-AJ-07-2008)全文2.12 云南电网公司工程外包、劳务分包和临时工管理标准(试行)(QB/YW205-03-2007)全文2.13 昆明供电局反违章管理标准(QG/YWKM205-18-2010全文)2.14 昆明供电局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QG/YWKM205-19-2011)全文2.15 昆明供电局设备停电管理标准(QB/YWKM206-21-2010 )全文2.16 昆明供

5、电局并网小电管理实施细则(QB/YWKM203-05-2010)全文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0条2.1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全文2.19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全文2.20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1月5日)全文2.2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 全文2.22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 全文2.23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南方电网公司) 全文2.24 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改扩建现场管理规定(云电生200760号) 全文2.25 云南电网公司输变

6、电设备竣工投产验收管理规定(云电生200672号) 全文2.26 云南电网公司执行安规“以手触试”指导意见(云电安监200834号) 全文2.27 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办法(Q/CSG-YNPG-2-11-065-2012) 全文2.28 云南电网公司三大措施管理办法(试行)(云电生200978号) 全文2.29 云南电网公司作业指导书管理办法(试行)(云电生200980号) 全文2.30 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单位风险概述和控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云电安监200928号) 全文2.31 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单位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云电安监200925号) 全文2.32 云南电网公

7、司供电单位作业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技术指导意见(试行)(云电安监200927号) 全文2.33 昆明电网防范人身事故九项重点控制措施(昆电安201117号) 全文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施工单位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和昆明供电局各部门、基层单位。3.2 外单位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检修工作单位或基建施工单位。当设备产权与运行维护权相分离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不视为外单位。3.3 生产场所:投入生产运行的线路、变电站、调度场所、集控站、机房、配电站、开关站(10kV、0.4kV)等及其附属设施。

8、3.4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对基建、大修技改、农网工程等施工项目进行管理的单位。3.5 客户管理单位对全局客户高、低压客户新装、增容用电工程进行归口管理的单位。3.6 电源并网管理单位对并入昆明电网运行的电源(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垃圾电厂、太阳能、风力发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等)进行归口管理的单位。其中总装机在2.5万千瓦以下的小电并网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发展部。3.7 运行管理单位是指设备所属单位中直接负责输、变、配电、通信设备运行管理的单位,如变管所、输电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通信所、光缆所)等。3.8 三大措施是指为保证工程项目、作业顺利实施和现场安全,制定的组织措施、技

9、术措施和安全措施。3.9 施工方案施工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所用的技术。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3.10 施工组织设计用以组织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

10、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一般包括四项基本内容:施工方法与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即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有关劳力,施工机具,建筑安装材料,施工用水、电、动力及运输、仓储设施等暂设工程的需要量及其供应与解决办法。3.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用以识别作业风险,制定、落实风险预控措施,指导控制作业风险的文件。3.12 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作业开展,明确作业流程、工艺要求,从而控制作业质量的指导性文件。4 职责4.1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履行以下职责:4.1.

11、1 核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备案情况。4.1.2 组织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1.3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审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进行现场项目安全技术交底。4.1.4 在工程建设中负责组织工程开工审查。4.1.5 根据需要在工程建设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协调会、审查会。4.1.6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4.1.7 对于危险性较高的施工工序和因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

12、工工序,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管。4.1.8 组织审查停电方案。4.2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的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2.1 承担在监理合同中被授权的相关安全责任。4.2.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参加项目安全技术交底。4.2.3 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2.4 在风险程度较高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在工作过程中实施现场监督。4

13、.2.5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3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3.1 负责按云南电网公司生产作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在项目投标文件、承包文件中明确对现场作业的管控机制,明确作业需要的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施工工艺流程等)(仅针对外单位)。4.3.2 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开展工作。4.3.3 组织并配备与所承担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技术、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进行施工,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负责。4.3.4 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4.3.5 负责

14、编制停电方案。4.3.6 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昆明供电局电气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和安全交底等制度和规定。4.3.7 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4.3.8 负责与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办理安全协议和物资放置协议(仅针对外单位)。4.3.9 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取得相应资格。4.3.10 负责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处于合格状态。4.4 客户管理单位客户管理单位负责人是客户接入工程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4.1 组织核实客户接入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在进场书面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4.4.2 组织客户接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

15、作。4.5 电源并网管理单位电源并网管理单位负责人是电源并网接入工程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5.1 组织核实电源并网接入工程来源的真实性,在进场书面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4.5.2 组织电源并网接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4.6 运行管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分管领导是运行单位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6.1 负责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名单核查人员身份,组织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4.6.2 负责组织核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名单。4.6.3 组织审核会签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办理的工作票。4.6.4 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组织办理工作许可手续。4.6.5

16、 工作前,组织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按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6.6 组织办理外单位安全协议和物资放置协议。4.6.7 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的审查。4.6.8 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防止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影响运行设备安全。4.7 生产设备管理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分管领导是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7.1 审查外单位工作任务来源,批复外单位进场工作许可意见。4.7.2 对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作业项目进行监督、协调、抽查。4.7.3 组织或参与审查符合如下条件的施工方案或三大措

17、施:a) 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更换、拆除、吊罩检修工作;b) 110kV及以上设备整体改造或大修,包括:GIS改造或解体大修、断路器以及隔离开关更换、断路器解体大修;c) 110kV变电站全站110kV断路器、隔离开关更换以及全站开关柜更换;d)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以及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更换(包括线路保护、主变保护、母线保护、电抗器保护);e) 110kV及以上母线更换;f)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更换导地线、杆塔组立或拆除;g)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全线改造;h) 10kV配电线路全线改造;i) 10kV配电站全站设备改造;j) 10kV及以上需

18、母线停电的改扩建工程、用户接入工程、电源接入工程。4.8 安全监管部安全监管部分管领导是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8.1 组织对现场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进行抽查。4.8.2 组织对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作业管理进行监督、抽查。4.8.3 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施工方案三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4.8.4 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审查符合如下条件的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a) 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更换、拆除、吊罩检修工作;b) 110kV及以上设备整体改造或大修,包括:GIS改造或解体大修、断路器以及隔离开关更换、断路器解体大修;c) 110kV变电站全站110kV断路

19、器、隔离开关更换以及全站开关柜更换;d)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以及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更换(包括线路保护、主变保护、母线保护、电抗器保护);e) 110kV及以上母线更换;f)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更换导地线、杆塔组立或拆除;g)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全线改造;h) 10kV配电线路全线改造;i) 10kV配电站全站设备改造;j) 10kV及以上需母线停电的改扩建工程、用户接入工程、电源接入工程。4.9 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分管领导是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履行如下职责:4.9.1 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审查施工项目停电计划;4.9.2 在管辖范

20、围内的通信设备上开展专业工作时,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安排人员对通信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OPGW光缆由输电管理所办理工作许可手续。4.9.3 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审查符合如下条件的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a) 35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更换、拆除、吊罩检修工作;b) 110kV及以上设备整体改造或大修,包括:GIS改造或解体大修、断路器以及隔离开关更换、断路器解体大修;c) 110kV变电站全站110kV断路器、隔离开关更换以及全站开关柜更换;d)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以及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更换(包括线路保护、主变保护、母线保护、电

21、抗器保护);e) 110kV及以上母线更换;f)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更换导地线、杆塔组立或拆除;g)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全线改造;h) 10kV配电线路全线改造;i) 10kV配电站全站设备改造;j) 10kV及以上需母线停电的改扩建工程、用户接入工程、电源接入工程。k) 涉及通信专业的相关工作。4.10 试验二所试验二所分管领导是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审核大修、技改及基建接入工程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以及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并安排人员对施工单位采取的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现场监督。a) 110kV

22、变电站主变保护更新改造项目。b)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二次设备更新改造项目。c) 110kV及以上主变改扩建项目;d) 220kV及以上线路间隔改扩建项目;e) 35kV变电站主变保护更新改造项目;f) 10kV及以上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更新改造及改扩建项目;g) 110kV及以上断路器更新改造项目;h) 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更新改造项目;i) 生产设备管理部指定的其它工程项目。 4.11 试验一所试验一所分管领导是配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审核大修、技改及基建接入工程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并安排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

23、节进行现场见证和监督。a)变电站10kV、35kV开关柜整体大修或更新改造;b) 110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更换;c) 110kV及以上隔离开关、断路器更换;d) 110kV及以上GIS设备大修;e) 生产设备管理部指定的其它工程项目。5 管理内容和方法5.1 昆明供电局所属各部门、基层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规定5.1.1 昆明供电局所属各部门、基层单位进入生产场所开展巡检与维护、电气操作及隔离闭锁、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时,按照昆明供电局生产作业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执行。5.1.2 昆明供电局所属各部门、基层单位进入生产场所进行作业时按如下原则编制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5.1.2.1 自行

24、承担大型的,复杂的,风险较高的改(扩)建、检修、改造工程施工(作业)需编制三大措施。包括:新增110kV及以上间隔、110kV及以上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110kV及以上主变压器大修或改造、110kV及以上组合电器设备解体检修、110kV及以上断路器解体性检修、110kV及以上隔离开关全站性更换改造、110kV及以上母线更换、220kV及以上保护装置更换、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杆塔组立或拆除、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更换导(地)线、通信电源更换改造、主干环网及220kV以上重要站点(含集控站)通信设备更换改造、光缆线路工作等。5.1.2.2 自行承担小型的,简单的,风险较低的改(扩)建、检修、改

25、造工程施工(作业)不需编制三大措施。包括: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新增及更换;配电变压器的更换;非全站性的110kV及以下保护装置更换;输配电线路局部更换绝缘子(串)或金具;输配电线路导线弧垂局部调整;输配电线路接地装置改造。5.1.2.3 在生产场所进行的绿化作业、场地整治、生产生活设施维修、缺陷处理及事故抢修等工作不需编制三大措施。5.1.2.4 电气设备预试、定检、小修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5.1.2.5 运行管理单位在履行运行管理职责时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5.1.2.6 计量中心工作人员进入变电站进行电能表、计费互感器校验工作时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只需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即可工作。5.1.

26、2.7 抄表工作人员进入变电站进行计费电度表抄表时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只需要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即可工作。5.1.3 昆明供电局所属各部门、基层单位进入生产场所进行作业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作业内容和步骤,调用局已发布的安全施工作业票或作业指导书,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具体使用要求为:(1)预试定检项目使用作业指导书进行过程控制,不需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2)大修特补、专项、技改类项目需使用安全施工作业票。(3)同一类型作业使用一份施工作业票,不需每个间隔(设备)都单独使用施工作业票。5.2 外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一般规定5.2.1 所有由外单位实施的大修技改项目均需要编制三大措施。5.2.

27、2 外单位在生产场所进行的绿化作业、场地整治、生产生活设施维修、缺陷处理及事故抢修等工作不需编制三大措施。5.2.3 所有由外单位实施的110kV及以上接入工程项目均需要编制三大措施,若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4 对于35kV及以下基建工程,若外单位进入变电站施工时仅是开展电缆头接入备用间隔的工作,则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即可工作。除此之外一律按规定编制三大措施,若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5 110kV及以上客户接入工程项目均需要编制三大措施,若

28、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6 对于35kV及以下客户接入工程,若外单位进入变电站施工时仅是开展电缆头接入备用间隔的工作,则不需要编制三大措施,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即可工作。除此之外一律按规定编制三大措施,若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7 所有电源并网接入工程均需要编制三大措施,若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8 对于35kV及以下农网接入工程,若外单位进入变电站施工时仅是开展电缆头接入备用间隔的工作,则不需要

29、编制三大措施,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即可工作。除此之外一律按规定编制三大措施,若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包括了三大措施的主要内容,可不必再单独编制三大措施。5.2.9 客户接入工程、电源并网接入工程不需要局内相关单位及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5.2.10 所有由外单位实施的大修技改项目进入生产场所进行作业前,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作业内容和步骤,调用局已发布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作业指导书,对作业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各项目责任单位应监督外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5.3 外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流程5.3.1 办理进场申请,开展现场调查5.3.1.1 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公司

30、所属单位的项目,外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前,持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的书面证明(能够说明施工项目的合法性)到生产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查,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持经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的证明文件联系运行管理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涉及通信施工的,需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会签。运行管理单位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基建部、农电管理部下达的任务,包括迁改工程),由运行管理单位(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进行现场调查。5.3.1.2 客户接入工程涉及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的,由外单位(施工单位)持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到局客户管理单位办理审查手续。客户管理单位对外单位进行资质核

31、查,在书面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外单位(施工单位)持客户管理单位审查的书面证明到生产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通信施工的,需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会签。运行管理单位依据生产设备管理部批复意见,配合进行现场调查。5.3.1.3 电源并网接入工程涉及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的,由外单位(施工单位)持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到电源并网管理单位办理审查手续。电源并网管理单位对外单位进行资质核查,在书面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外单位(施工单位)持电源并网管理单位审查的书面证明到生产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通信施工的,需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会签。运行管理单位依据生产设备管理部批复意见,配合进行现场调查。5.3.1.4 县

32、级城(农)网接入工程涉及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的,由外单位(施工单位)持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到局农电工作部办理审查手续。农电工作部对外单位进行资质核查,在书面证明上签署审查意见。外单位(施工单位)持农电工作部审查的书面证明到生产设备管理部进行审查,涉及通信施工的,需到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进行会签。运行管理单位依据生产设备管理部批复意见,配合进行现场调查。5.3.1.5 施工单位在进入变电站、配电站或开关站(10kV)进行现场情况调查和勘查时,可按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持“经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了批复意见的证明文件”进入生产场所,不必办理工作票,但必须在现场运行人员的陪同下进行现场调查和勘

33、查,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场所。当需要打开柜门(或箱门)进行拍照时,由现场运行人员负责开启并在一旁监督,施工单位人员不得触碰柜内(或箱内)接线和设备。5.3.1.6 施工单位进行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现场情况调查时,必须将施工跨越杆段号、同杆双回(或多回)杆段号、同沟电缆敷设情况拍照,并与设计图纸比对,确保设计符合现场实际。施工单位进入电缆隧道、电缆沟(管)进行现场情况调查时必须由运行单位人员的陪同。5.3.1.7 上述条款中提及的书面证明文件即可作为后续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的证明文件,施工单位不必重复办理。5.3.2 项目安全技术交底5.3.2.1 施工前,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施工单位、

34、监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和勘查,然后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明确危险点及预防措施。5.3.2.2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现场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5.3.2.3 县级城(农)网接入工程由农电工作部牵头组织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施工现场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农电工作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5.3.3 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编制5.3.3.1

35、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的内容应符合云南电网公司三大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5.3.3.2 在编制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前,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和勘查,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在施工方案、三大措施中附现场情况照片,明确施工作业地点与生产运行设备的关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结合局已发布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作业指导书,识别项目所需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作业指导书,并在施工方案及三措中明确安全施工作业票及作业指导书清单,以便现场施工时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5.3.3.3 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编制,严禁发生编制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的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负责人脱节的情况

36、(即:编制的人不是具体在现场负责的人)。5.3.4 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审查5.3.4.1 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审查组织要求a) 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公司所属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责任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管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试验一所、试验二所、通信所、光缆所审查施工方案、三大措施;b)10kV及以上需变电站母线停电的客户接入工程项目、电源并网工程项目、县级城(农)网接入工程涉及接入变电站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的审查由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管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试验一所、试验二所参与。(注:仅针对接入系统

37、部分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进行审查)。c) 迁改工程项目,110kV及以上迁改工程项目由局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审查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35kV及以下迁改工程项目由运行管理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查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d)10kV客户接入工程项目、电源并网工程项目、县级城(农)网接入工程仅涉及配网线路、配网设备(开关站、配电站)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由相应设备管辖单位(营配分局)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e)局级审查项目,需由运行管理单位、专业所专业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查。5.3.4.2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参与核查,审查内容主要包含:a) 审批手续

38、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经分管领导批准;b) 审查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措施是否完备、足够、可行,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合;c) 是否已包含三大措施编制格式(附录F)内所列相关项目。d) 核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5.3.4.3 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的审查应在申报停电计划前完成,因故不能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意见。5.3.4.4 昆明供电局各单位审查施工方案、三大措施的内容及要求见附录G。5.3.4.5 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审查后,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外单位在施工前填写施工单位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审批记录表(见附录C),并向运行管理提交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

39、位(项目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5.3.4.6 开工前项目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作业)成员对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进行学习并留下签名记录,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按照施工方案或三大措施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工作。5.3.4.7 对于出现施工方案三措编制不负责、不认真、与现场实际不符等情况,审查单位应将情况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组织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5.3.5 申报停电计划5.3.5.1 停电计划的申报按昆明供电局设备停电管理标准的要求执行。5.3.5.2 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三措完成审批后方可申报停电计划,施工方案中需提供现场调查和勘察情况的照片等能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的资料

40、。5.3.5.3 在审查停电计划时,施工单位需简要介绍施工方案及步骤,运行管理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应根据施工方案,审查停电方案和计划的合理性,避免擅自扩大停电范围或停电范围不足以满足现场工作安全的情况发生。5.3.6 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5.3.6.1 建设单位为云南电网公司所属单位的项目,外单位进入生产场所作业前,持“经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了批复意见的书面证明”(进场时已按相关要求办理,不必重复办理)到运行管理单位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由运行管理单位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项目(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基建部、农电管理部下达的任务,包括迁改工程),由运行管理单位直接办理外单位工作

41、任务许可单。5.3.6.2 客户接入工程、电源并网接入工程涉及进入昆明供电局生产场所的,由外单位持“经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了批复意见的书面证明” (进场时已按相关要求办理,不必重复办理)到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运行管理单位依据生产设备管理部的批复意见,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5.3.6.3 运行管理单位核查下列材料合格后,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5.3.6.4 a) 提供的书面证明文件经生产设备管理部签署了批复意见;5.3.6.5 b) 由局生产设备管理部、基建部、农电管理部下达的项目,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单是否已包含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单编写要求(见附录E)内所列相关项目;

42、5.3.6.6 c) 有效的“两种人”名单;5.3.6.7 d)已办理的安全协议;5.3.6.8 e) 经查合格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及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审批记录表。5.3.6.9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时应向运行班组提供以下材料:a) 运行管理单位出具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b) 签发好的工作票;c) 经查合格的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及施工方案、三大措施审批记录表;d)已办理的安全协议;e) 有效的“两种人”名单。5.3.7 现场安全技术交底5.3.7.1 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工作时,运行班组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必须按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规定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

43、“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内容包括:a) 工作地点及其周围设备状态、带电情况,必要时附简图说明,即:附主接线图,在主接线图上注明断开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已合上的接地开关或装设接地线的具体位置及数量。附变电站平面布置图(区域布置图),绘出工作范围,标注出工作区域、活动区域和通往工作区域的通道等。附保护屏布置图,标出运行设备及带电部位等。b) 详细写明工作地点周围存在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交代禁止移动或越过的遮栏,禁止打开的网门、柜门。5.3.7.2 施工单位在运行中输电线路进行改建、检修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线路运

44、行管理单位填写“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内容包括:a)工作地点及其周围线路、设备带电情况;b)线路重合闸投退要求;c) 施工工器具、设备使用注意事项,不得触碰周围带电线路或设备;d) 施工地段交叉跨越情况。5.3.7.3 施工单位在运行中配电设备或线路进行改建、检修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配电设备或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时,选用工作票前由运行管理单位按照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填写“变电安全技术交底单”或“线路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后,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内容包括

45、:a) 工作地点存在带电设备位置或运行设备情况;b) 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c) 对施工人员资质、工作期间的衣着和行为的要求;d) 对进入电气场所施工机具,特别是大型施工机具的限制要求以及对验电器、绝缘操作杆等安全工机具的要求;e)施工地段交叉跨越情况;f) 施工过程中与运行人员联系的有关事项。g) 结合工作内容及现场实际情况,其它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5.3.7.4 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依据安全技术交底及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危险点进行分析和预测,调用对应安全施工作业票(附录B)对现场作业风险进行识别和预控,预控措施未得到全面落实前,不得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5.3.7.5 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两联,作为每张工作票的附件,审查及保管与工作票管理规定一致。5.3.7.6 安全技术交底单一式两联,作为每张工作票的附件,审查及保管与工作票管理规定一致。5.3.8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5.3.8.1 在审查工作任务时,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必须同调度批复的停电申请核对,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由值班负责人审核工作票所列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足够,工作票不满足作业要求时应退回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并告知退回原因和应修改、增加的控制措施。5.3.8.2 变电作业,变电运行人员按工作票要求做完操作和隔离闭锁措施后,必须对工作负责人进行许可交底,指明停电设备和停电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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