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合格的消费者课件 (I).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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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课 做合格的消费者,话说武松自从在景阳岗 赤手空拳地打死老虎过后,就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凡是闹虎灾的地方都会把他请去。这不,又有一个村庄出现了老虎伤人事件,于是当地的百姓就来请武松来“解决”山上的老虎,身为梁山好汉路见不平都要“一声吼”,更何况这是为民除害,武松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武松来到这个村庄,按惯例武松先在村边的酒店喝了几碗酒,然后就上山了。凭着自己的经验,武松很块就找到了那只伤人的老虎,酒兴正浓的武松心里自豪地念道;老虎啊老虎,你平时的确很是能耐,不过今天遇见了我,你算是载了。武松拿起家伙就朝老虎冲去,突然,武松小故事:打虎后传,武松刚跑两步,肚子就疼痛不以,于是伏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2、,原来刚才上山之前喝的那酒有问题,是假货!不远处的老虎见到此状,哈哈大笑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打虎英雄”吗?也不过如此嘛,见了我还不是吓得伏首称臣.看来,今天的晚餐不用下山去弄了,嘿嘿,问:1、武松打虎不成反成了老虎的美餐,一世英明付诸东流的原因是?,2、大家在现实生活中见过或者听过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坑害消费者的一些较大的事例吗?,3、我们同学们自己或自己的家人在做为一个消费者的时候,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经历吗?,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1.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1994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作用

3、:(1)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公民在经济生活中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的权利,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监督权,1、安全权,8、依法成立社会团体权,9、获取消费知识权,7、人格尊严、民族风俗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案例,餐厅摔一跤 酒楼赔三万,去年11月7日早上,70岁的赵大妈和老伴到深圳某酒楼喝早茶。等了20分钟

4、没见服务员送来,赵大妈就动身自己去取。走着走着突然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昏厥过去。诊断为右手腕粉碎性骨折。酒楼却以贴有“小心摔倒”的告示为由推诿责任。后经消委会调解,依照消法,由永豪酒楼一次性向赵大妈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及其它费用共3万元。,案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主要成份、生产日期、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有关情况。,漫画中的医生的行为侵犯了 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

5、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什么时候上包子馅?,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材料:某消费 者购买一压力热水瓶。一次使用时发生爆炸,将其左眼刺伤,导致失明。经鉴定该瓶存在设计缺陷。消费者向销售者索赔,未果。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获赔医药费和3.8万元 损失费。,问题:该消费者以什么理由将销售者和经营者送上法庭?,以侵犯了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侵犯权和依法求偿权将销售者告上法庭。,指消费者在消费时,其名誉、荣誉、肖像、隐私等不受侵犯。否则应当停止侵害

6、、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同时,在消费过程中人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也受到尊重,这不仅是关系民族感情问题,也是一个遵守法律的问题,案例,2000年,上海一女大学生逛街时进入上海某超市,当其穿过超市的正门出来时,门口的警报器突然鸣叫起来,该超市人员闻声而来,阻止其离超市,并不顾其强烈反对,强行将其带入地下商场的办公室内,作全身检查。该女生两次含泪被检查,结果一无所获。最终女大学生将该超市告上法院,获赔25万元,及该超市公开道歉。,点评: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并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和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侵害。被告对原告进行的搜查,非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被告亦无权要求原

7、告承担配合的义务。,回族人禁食自死之物、血液、猪肉。(也禁忌论“猪”),你 赞同漫画中老人和右边青年人的想法吗?为什么?,点评: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够忍气吞声,这样会助长违法者的嚣张气焰,自己 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也不能以牙还牙,打击报复,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护,而且会使自己从一个受害者,边成一个违法者,从而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应该学会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不成,请求消协调解,不成,向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关仲裁,不成,向人民法院诉讼,不成,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寻求解决的途径:,知识结构图,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8、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用),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小明到水果摊买西瓜,他不会挑,就让摊主帮助挑,摊主表示他挑的瓜保熟保甜,为小明挑了一个7公斤的大西瓜,小明怕瓜不熟,就让摊主打开看,结果西瓜白中泛着点红,一尝有点儿酸。小明说瓜不熟不买了,摊主说,打开以后再退就卖不出去了。就强迫他买。小明虽然不愿意,也只好买这个生西瓜回家了。,问题:,1、摊主的做法合法吗?他侵害了小明的什么权益?2、小明保护自己消费权益最恰当的办法是什么?,答:1.摊主的做法不合法。他侵害了小明的知悉权、自主

9、选择权、公平交易权。,2.小明可以拨打12315投诉。,阅读85页的王海现象。,人们对王海现象众说纷纭:有人认为,王海购索赔没有违法,违法的是售假的经营者。如果消费者都像王海这样,那么假冒伪劣商品将无处藏身。也有人认为王海这种购买者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他通过这种方式诈骗钱财,是不道德的行为。,尽管对“王海现象”众说纷纭,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消费者权益时常遭到侵害却是不争的事实。居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需要国家予以特别的保护。,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是一部专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人们把它称为消费者的“保护神”。,都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专门的法律,消费者的保护神。,1

10、.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1994年1月1日起实施,阅读87页的知识窗:,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作用:(1)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3)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阅读86页的法律文库,经历重现,周先生于2005年12月6日在某商场内手机介绍中看到,有一款联想彩屏摄像手机具有“14天超长待机”的功能,冲着这一点与众不同的功能,周先生当即掏钱买了下来。可是,当天周先生

11、就发现,该款手机充电后只使用一天就出现电量不足的警示,与其14天待机时间的宣传相去甚远。为此,周先生将手机拿到指定维修部进行检测。但是,对方却告诉他,经检测,手机并没有质量问题,所谓待机14天是指手机要在不放卡的情况下。周先生对此表示不能理解。,在市场经济尚不健全的今天,我们每一位消费者都有可能遭遇各种消费“陷阱”。为此,我们必须了解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进而拿起法律武器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结社权,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9、监督权,7、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

12、经营者是否被认可,是“上帝”,我们一起看看“上帝”都享有哪些权利?阅读88页的法律链接。,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的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案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主要成份、生产日期、使用方法说明书等有关情况。,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3、。,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材料:某消费 者购买一压力热水瓶。一次使用时发生爆炸,将其左眼刺伤,导致失明。经鉴定该瓶存在设计缺陷。消费者向销售者索赔,未果。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获赔医药费和3.8万元 损失费。,问题:该消费者以什么理由将销售者和经营者送上法庭?,以侵犯了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侵犯权和依法求偿权将销售者告上法庭。,指消费者在消费时,其名誉、荣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同时,在消费过程中人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也受到尊重。,案例,2000年,上海一女大学生逛街时进入上海某超市,当其穿过超市的正门出来时,门口的警报器突然鸣叫起

14、来,该超市人员闻声而来,阻止其离超市,并不顾其强烈反对,强行将其带入地下商场的办公室内,作全身检查。该女生两次含泪被检查,结果一无所获。最终女大学生将该超市告上法院,获赔25万元,及该超市公开道歉。,点评: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并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和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加以侵害。被告对原告进行的搜查,非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被告亦无权要求原告承担配合的义务。,以案说法:案例一:88页的玻璃门该谁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案例中,庄园的玻璃门无任何警示标志,说明庄园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也侵犯了秦先生的权利。据此,秦先生不仅不该交这400元钱,而且应该向庄园索赔。,89页的请你断案:,案例一:赵大妈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案例三:店主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案例二:书店侵犯了消费者的维护尊严权。,案例四:麦当劳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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