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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 烈 欢 迎,各位学员参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培训班”学习,培训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0-21条)(1)企业负责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浙江
2、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零售单位(含季节性零售经营单位)应当符合 下列条件:(二)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第十四条 零售单位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三)人员名单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管理领域的定义: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产品领域的定义: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的工艺美术品,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伴有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娱乐产品。,烟花爆竹的基本概念,种类繁多:目前烟花爆竹号称5000多种,正在组织编制烟花爆竹名录。,烟火药由氧化剂、可燃物
3、和粘合剂等组成,燃烧时产生光、热、烟、声等效应。常用的氧化剂有氯酸盐、高氯酸盐、硝酸盐、铬酸盐。常用的可燃物有易燃金属粉、木炭、硫、硅和硅化物以及金属或金属硫化物等。常用的粘合剂有天然树脂(例如虫胶、松香等)和合成树脂以及油类等。从成分可以看出烟花爆竹具有燃烧爆炸性。,烟花爆竹产品分级分类,按照产品的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分为:1、A级:含药量没有限制,主要是由于燃放的需要,由专业燃放人员(经考试发给燃放证书的专业人员)在特定的条件下燃放的产品(各种类型的燃放晚会)。2、B级:适应于室外,大的开放空间燃放的产品,其含药量:组合烟花3000g以下,喷花500g,吐珠类80g,升空30g,小礼花5
4、0g,旋转类有轴60g,无轴30g,旋转升空20g,炮竹,(黑火药)8g,(其他药)2g。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25米以内的人物财产不应受到伤害。3、C级:适用于室外,相对开放的空间燃放的产品。其含药量组合烟花1500g以下,喷花类200g,吐珠类20g(每发2g)升空类10g,小礼花类20g,旋转类(有轴)30g,(无轴15g),旋转升空类5g,线香类25g,造型玩具类15g,爆竹黑药2g,其他0.5g。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5米以内的人物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4、D级:适用于室外近距离燃放,其含药量,喷花类28g,摩擦
5、类拉炮20mg,擦火药头类200mg,擦地炮类400mg,旋转类1g,线香类5g,造型玩具类3g,烟雾类200g。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时,距离产品及其燃放轨迹1米以内的人物财产不应受到伤害。对于手持类产品,手持者不应受到伤害。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以上所说的烟花爆竹,均为室外燃放,室内燃放的品种,(如各种冷光舞台用烟花,必须严格按照说明燃放,生产厂家对可以室内燃放的产品一定要郑重地印在产品上)。根据产品的结构和燃放的运动形式分为14类(国家标准GB10631-2004):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线香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摩擦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类、爆竹类、组合烟花类
6、。,“私炮的危害 非法购销商贩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进入市场的烟花爆竹简称为私炮。这些非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利,所生产、经销的私炮主要危害有:1、大量使用自制火药,在缺乏严格管理的情况下,生产的烟花爆竹不但质量没有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2、有些私炮商贩为了蒙骗消费者,伪造产品包装及封面,将劣质产品加工伪装成正规专营部门经销的合格产品,如有的鞭炮从外观看,大小都差不多,如果撕开包装封面,里面用的不但是粗糙的废草纸,有些产品内装的火药还是一真一假或一真二假。有的干脆头数不够。3、由于私炮装火药配方不规范,在同等高
7、温、摩擦、振动等意外情况下,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4、大部分私炮商贩行动诡秘,流动性比较大,消费者购买了这些有质量问题的私炮,受到伤害,也无法得到赔偿,讨回公道。5、春节期间也有个别临时销售网点,在销售正规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的同时,也接受不法商贩推销的私炮。他们将两种渠道购进的炮混合在一起销售。这些行为不但欺骗了消费者,埋下了事故隐患,也使消费者真假难辩。有查获非法烟花爆竹的经营户一律不得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规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配方科学、配料严格、火药质量很高、配料中既有可燃物,又有阻燃物,安全系数比较高,都是经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严格审核批准的。所经营
8、的烟花爆竹每个包装箱和每包鞭炮封面上均贴有监封签。为了确保安全,请消费者认真识别,购买贴有专营监封签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广泛分布、相对集中(全国共6100多家)主要集中于湖南(2700多家)、江西(2200多家)企业数量超过或接近100家的省份:安徽、河南、广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京、津、沪、粤、青、藏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山西、辽宁2008年做出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决定,现已全部退出。经营企业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全国共有批发企业2500多家、零售点35万多个。,我国烟花爆竹企业分布,主要讲三个方面内容:,三、案例分析,二、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
9、理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一、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法律)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行政法规)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7号)(部门规章)四、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地方性规章)五、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点解读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 吕祖善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10、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依照条例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协调、处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
11、有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组织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出入境检验检疫、教育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1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烟花爆竹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密。,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以及焰火晚会、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和安全与法制教育。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等组织和单位应当加强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益性宣传工作。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自我服务、
13、自我管理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鼓励、支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用提高安全程度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的新工艺、新配方和新技术;鼓励、支持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发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替代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划需要转产转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第二章生产安全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改造或者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场所的,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第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从事药物混合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和成品的安全管理,建立购
15、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发现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含有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物品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再加工;,(二)购买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进行再加工;(三)将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流程中的危险工序以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分散、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区域、成品和原材料仓库以及燃放试验场地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第三章经营安全第十五条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经营
16、网点,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网点的布设,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布设,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后确定。,设置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当与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近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与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学校、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米。国家对安全距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烟花爆竹零售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保持通道畅通。烟花爆竹零售点存放的烟
17、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数量,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存放场所的面积以及安全条件,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具体标准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烟花爆炸种类和限制存放数量的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第十七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申请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具体期
18、限由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假冒、伪造、变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第十八条生产或者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配送或者销售烟花爆竹。第十九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烟花
19、爆竹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应当是封闭的厢式货车,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再经营的,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配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负责收回。第二十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严把烟花爆竹进货质量关,并在核准的地点经营,不得供应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对供应、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负责;因供应、销售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
20、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销售的烟花爆竹包装箱粘贴登记标签、烟花爆竹产品粘贴产品标签,确保生产和销售产品可有效追溯。前款规定的登记标签和产品标签式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并在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购销合同副本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备的购销合同后,应当予以备案登记。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烟花爆竹生产、采购、销售档案,如实记录烟花爆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和销售时间、购买单位等内容,并留存2年备查。,第四章运输和燃放安全第二十四条经由
21、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运达地县(市、区)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禁止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假冒、伪造、变造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第二十五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承运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的规定,按照县(市、区)公安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同时搭载其他货物和人员。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飞机、火车、汽车、轨道交通、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邮寄的物
22、品中夹带烟花爆竹。,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商品交易市场。除前款规定以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规格。第二十七条公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在条例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在警示标志上载明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的地点和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
23、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组织,可以通过公约等形式,按照本办法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约定本区域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规格和燃放的时间、地点,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防范工作。第二十九条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烟花爆竹经营者购买,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和燃放。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监护。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非专业燃放人员不得燃放。第三十条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相应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焰火燃放许可证;
24、未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的,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书面记录并签名,存档备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
25、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实施烟花爆竹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和产品存放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和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违法生产、经营、存放、运输、燃放的产品。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查封、扣押的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物品应当立即退还。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26、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条例规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安全评价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者指定供货单位。,第三十五条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独立、公正地开展业务活动,并对出具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审核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当分别对生产经营场所和焰火燃放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实地勘察,对勘察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在法
27、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第三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分类专库储存烟花爆竹,专人专职负责看守,不得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设计、布局、结构、安全距离、储存数量、储存方式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仓库四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八条对没收的烟花爆竹和生产经营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以及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封存,及时告知公安部门,不得自行组织销毁、处置。公安部门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90日内组织销毁、处置。没收和无主的烟花爆竹,其销毁、处置所需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生产经营
28、单位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和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其销毁、处置所需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负担。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一)未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法收费或者摊派费用的;,(三)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指定安全评价机构或者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指定供货单位的;(四)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予以处理的;(五)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六)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
29、权的行为。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第四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已经建立的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及其半成品和成品的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将含有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
30、物品的烟花爆竹半成品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再加工的;(二)购买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进行再加工的;(三)将烟花爆竹生产作业流程中的危险工序以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分散、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加工的。第四十四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出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假冒、伪造、变
31、造,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假冒、伪造、变造的许可证。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配送或者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零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一)在核准的地点以外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
32、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销售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第四十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
33、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销售的烟花爆竹包装箱粘贴登记标签、烟花爆竹产品粘贴产品标签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购销合同副本报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建立烟花爆竹生产、采购、销售档案或者未按规定留存备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
34、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九条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购销合同副本报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烟花爆竹生产
35、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建立烟花爆竹生产、采购、销售档案或者未按规定留存备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种类、规格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可以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破坏、损坏烟花爆竹燃放警示标志
36、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分类专库储存烟花爆竹的;(二)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三)未在烟花爆竹仓库四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弃置的废旧烟花爆竹和超过有效期的烟花爆竹自行组织销毁、处置的,由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五
37、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 流向登记管理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切实规范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第十九条 批发企业应当向生产企业采购纳入流向登记管理的烟花爆竹产品,向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供应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第二十条 我省烟花爆竹产品实行配送制度。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配送。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不再经营的,以及季节
38、性零售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配送的批发企业负责及时收回。,第二十一条 凡在我省境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应按规定粘贴“双签”。登记标签粘贴在成品包装箱的醒目位置;产品标签粘贴在每个烟花爆竹产品的最小包装单位,确保烟花爆竹产品可有效追溯。第二十二条 在我省境内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应在醒目位置如实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单筒内径、总药量和单发(个)药量等信息。相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擅自隐瞒或标注虚假信息。第二十三条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采购烟花爆竹时应使用本省统一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文本,并在合同签订30日内由批发企业报送当地县级安全生
39、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此合同向公安部门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第二十四条 烟花爆竹“双签”和合同文本样式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订、发布。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核准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原则上不得跨县(市、区)经营。零售单位应向所在县(市、区)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确有必要,经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可就近向本省邻县的批发企业进货。严禁从其他非法渠道采购烟花爆竹。,专柜销售烟花爆竹,海盐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方案,镇(街道)名称 布设经营(零售)网点控制数武原街道 77(74)个西塘桥街道(开发区)27(23)个秦山街道 27(26)个元通街道 17(16)
40、个澉浦镇 26(25)个通元镇 23(22)个于城镇 21(20)个百步镇 25(24)个沈荡镇 27(26)个合计 270(256)个注:括号内数字为现许可单位数。,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及烟花爆竹爆炸应急救助措施,一、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安全知识 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在做到四专一防,即:专点经营、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售货,要有防火设备,不得设流动货车、流动摊点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经营其它易燃易爆商品;2、专库储存,专柜销售;3、烟花爆竹按药物、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4、仓库设置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要求,保证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设置有安
41、全疏散出口,安装或配备有防火、防盗、防潮、通风、防虫伤鼠咬、防雨、防雷等方面的装置、设施或器材。5、库房显眼处要公布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和书写醒目的如危险品仓库,严禁烟火等警示标语。,6、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放置30cm高的垛架,并铺以防潮材料。7、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栓、水池、灭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工具,库房周围要有15cm20cm宽的防火隔离带。8、库房内应有干、湿温度计,以便及时检查温度、湿度,做好防潮、防湿、通风处理。9、库墙、库柱、库顶与堆垛之间,库内堆垛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
42、,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堆垛间距离不宜小于0.7m,库墙、库柱与堆垛间不应小于0.3m。,10、库内堆垛高度,半成品、成品不宜大于1.5m,成箱成品不大于2.5m。11、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12、库内均不得安装火炉,不得使用电烙铁,严禁吸烟,不得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在库房内进行封装、加工、打包等操作。13、保管员和装卸人员收发货物时要轻拿轻放,做到不推、不拖、不撞、不摩擦。14、库内要保持清洁,堆放整齐,地面和库房周围不得有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的鞋进入库内。15、零售场所应设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16、
43、零售点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并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烟花爆竹爆炸应急救助措施 1一旦遇到烟花爆竹着火、爆炸,应立即撤离爆炸现场。2.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3.如发生人员伤亡,迅速拨打120,同时帮助伤员撤离出事地点,等待救援。相关提示:1.合法经营严禁销售摔炮、拉炮、砸炮、打火纸等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2.市民应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3.不要一次性购买数量过多的烟花爆竹,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烟花爆竹。,4.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返回到安全位置。5.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燃放中如出现异常情况
44、,不要马上靠拢,等明确原因后再处理。,事故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2、案例分析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 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三、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2008年2月14日凌晨3时25分,位于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彭坑村的佛山粤通仓储运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7号仓库发生爆炸,该仓库内储存的烟花爆竹从凌晨爆炸燃烧到2月15日10时40分。其间传出三声惊天巨响,三水、禅城、高明均有明显震感,众多市民以为发生地震。其中离爆炸发生地点一公里左右的一个村庄,所有居民楼房的玻璃
45、窗户全部震碎。据悉,佛山粤通仓储运输有限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占地173亩,有仓库20栋,其所储存的烟花是湖南生产并通过三水港中转出口。该仓库存储了30万箱烟花爆竹,目前国内最大的烟花爆竹专业仓储公司。,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爆炸导致周边发生山林大火,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存放烟花炮竹的仓库发生爆炸,烟花四射,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离仓库300多米的工棚全被震坏,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爆炸后,三水港附近民巷一地碎瓦片,1、案例分析广东佛山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事故,事故原因:
46、粤通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本彭坑村,该仓库占地173亩,有20栋仓库(其中2栋A级仓库,18栋C级仓库),仓库总面积19960平方米,核定存药量80吨,存在库区无围墙的严重缺陷。事故发生时,仓库内储存有湖南、江西等地7家烟花爆竹出口贸易公司约1.5万箱烟花爆竹。专家从现场发现残留的最大规格为12号的礼花弹外壳和造成的爆炸威力分析,该公司存在使用部分C级仓库违规超量储存A级产品的现象。,2003年12月30日9时57分,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造成42人死亡,32人受伤,2000余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库房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577万元。,2、案例分析辽宁
47、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2、案例分析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2、案例分析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2、案例分析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事故原因:此次爆炸事故是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区内超量储存药物,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房内违规违章生产,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这是一起特大爆炸责任事故。,2、案例分析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12.30”特大爆炸事故,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
48、,2008年3月26日19时发生在吐鲁番市的烟花爆竹意外爆炸事故,死亡人数为29人,其中包括7名警察1名记者。事故还造成8人受伤,9辆汽车损毁、1辆车受损。公安、消防、安监、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急赴现场展开救援行动。至当晚20时10分,现场火势全部扑灭,消除了安全隐患。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集中销毁废旧烟花爆竹及生产烟花爆竹用的黑火药等原料时,在销毁地点卸车时因碰撞或摩擦引起原材料(含氯酸钾)混合爆炸,继而引起已经卸放到沟壑里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由于爆炸发生在卸车过程中,周围没有阻拦,因而威力巨大,造成现场大量人员伤亡。,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吐鲁番消防
49、支队消防官兵在爆炸事故现场进行救援。,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吐鲁番消防支队消防官兵在现场进行救援。,3、案例分析吐鲁番烟花爆炸事故,1、2007年2月18日晚,广西百色市一家销售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死1伤。现场引起爆炸的烟花爆竹批店浓烟滚滚,屋内火光一闪一闪的,爆炸声响连接不断。在公安和消防人员的救护下,只见楼上住人通过长长的架设到窗口的楼梯,慌张爬出,一男子还来不及穿长裤。由于店主将烟花爆炸存放在用铁栏杆围着的屋子里,增加了援救难度。经过消防人员紧张战斗,终于控制住火灾的蔓延。,2、2007年2月15日下午4时许,山东省济南市仲
50、宫烟花爆竹市场发生鞭炮爆炸,一个燃烧的花炮在极短的时间引燃了市场上140多处烟花爆竹摊位,整个市场陷入一片火海,三四十辆机动车被炸毁,消防人员奋战3个多小时才将大火全部扑灭。据济南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在济南市南郊仲宫镇,现场烟雾弥漫,鞭炮声震天动地。济南市消防部门共出动了7部消防车,56名消防人员参与救火行动,直到晚上8时才将大火完全扑灭。,3、2009年9月1日零时16分左右,江苏南通市海安县胡集镇胡集村一个体杂货店(兼营烟花爆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店主江某夫妇当场死亡和建筑物损毁,冲击波使楼板碎块砸倒路边电线杆,致一名路过此地的三轮车车主死亡。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认定,爆炸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