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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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主要内容】1工资概述 2最低工资制度 3工资形式 4工资集体协商 5工资支付保障【本章重点及难点】重点:最低工资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支付保障难点:最低工资的确定及标准,我国工资法律制度的完善,第七章 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一、工资的概念和特征(一)工资的概念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除工资外还包括奖金和津贴。【07.7.31】(二)工资的特征1工资必须是基于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2、所取得的劳动报酬。2工资的分配,受国家法律规定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3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4工资必须定期支付。5.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Company name,二、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的关系(一)工资基准1、工资基准的概念工资基准是指国家立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核算和支付劳动者工资时所应遵守的最低标准。包括: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优先支付制度2、工资基准的意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实现工资基准职能的需要;是实现工资分配原则的重要手段。,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二)工

3、资自决是企业法、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在工资分配上的表现,但其不得违反工资基准、工资集体协商条款约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工资分配方式确定权工资水平确定权(三)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四)三者关系1、工资基准是后两者的基础和前提;2、后者在行使权利时均

4、不得违反工资基准的相关规定;3、工资基准属于公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自决属于私法上的关系,反映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三、工资形式及构成(一)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 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计时工资可以分为月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三种。2.计件工资 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3.年薪 年薪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一个账务年度为核算工资依据计发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我国目前只适用于企业高级管

5、理人员:总经理、董事、监事等。,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二)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特点:(1)常规性(2)固定性(3)主干性(4)基准性(5)等级性,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2辅助工资 奖金 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的职工的一种奖励。(1)以直接增加社会财富为标准来划分,可以划分出超产奖、质量奖和节约奖;(2)以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条件为标准划分,可以划分出劳动竞赛奖、创造发明奖和安全生产奖;(3)以设奖形式划分,可以分

6、为单项奖、综合奖、集体奖、个人奖、年终奖等。,C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在现实中劳动条件是千差万别的。由于劳动条件不同,同一产品中的劳动含量肯定不同,为其支付的生活费用也不相同。然而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和奖励工资所反映的只是一般劳动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劳动数量与质量的差别,不能反映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的额外支出。为此,建立津贴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补贴。补贴是工资构成中较固定和稳定的单元。一般是针对特定条件下因物价变动影响而对劳动者所作出的临时性工资辅助,其目的是保证劳动者生活水平免受较大的冲击。,C

7、ompany name,第一节 工资基准概述,(三)不计入工资的三种收入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

8、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一、最低工资的概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

9、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04.7.29】最低工资具有以下3个要件:1劳动者在单位时间里提供了正常劳动,这是取得最低工资的前提。2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直接确定的。3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单位时间的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最低工资的法律特征:1、最低工资的保障范围时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2、最低工资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法定标准;3、最低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Company name,最低工资立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外:最低工资制度起源于19世纪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20世纪30年代,劳工组织曾制定26号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1970年国际劳工

10、组织又制定了最低工资确定公约(131号公约)(该公约还规定了更为详细具体确定最低工资的原则和方法:即要考虑工人及其家庭生活需要、国家总的工资和生活费用水平、社会保障补助、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对生活水平、本国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最低工资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劳动部1993年11月24日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已废止)1994年7月5日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劳动法1994年10月8日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12月30日通过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公布,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一)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

11、原则1、协调原则应当在对各项因素综合考虑、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确定最低工资标准。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保障劳动者个人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3、分级管理原则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在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同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这就是说,我国不实行全国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Company name,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3、其他因素(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

12、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Company name,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三)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四)最低工资的确定程序

13、1.收集材料,拟定方案2.上报备案3.变更与回复4.批准与发布5.调整,Company name,真题链接,1、【06.4.37】【08.7.36】【09.4.36】【11.4.37】简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Company name,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三、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一)主体范围几乎所有主体,包括我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适用最低工资标准。(三)劳动种类范围只有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才享有最低工资保障。,第二节 最低工资

14、制度,(二)时间适用范围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下列情况不适合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2)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处于治疗期间的职工,由企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最低工资,但不得低于80%;(4)处于非带薪假期间的人员,如事假等。,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四、最低工资的计算和支付其计算应扣除: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第二,因危险或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第三,法律、法

15、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以及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物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住房公积金、丧葬抚恤救济金等。用人单位违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应责令其限期补发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第二节 最低工资制度,五、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当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时参考的各种因素(如当地最低生活费用、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城镇就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发生变化,或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但每年

16、最低调整一次。最低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Company name,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一、工资水平保障这主要是指保障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这是较保障最低工资和保障工资支付更高水平的保护。实际工资是指劳动者所得货币工资所能购买到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的数量。保障实际工资,就是要处理好工资与物价的关系:一方面控制物价,另一方面就是调节工资水平。我国现阶段处理工资与物价关系的基本方式有两种:第一,工资调整。即在物价上涨的同时进行工资普调;第二,物价补贴。指在物价大幅提高的时候,通过财政支出或企业支出渠道,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补贴。在物价变动由市场

17、调节的情形下,这两种方式极易受到限制。,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二、工资支付保障(一)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1、工资支付形式和对象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付。以前的国库券支付。2、工资支付时间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月工资;周、日、小时工资;双方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3、工资支付凭据支付凭据单位应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应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

18、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下列情形不属于无过拖欠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

19、长期限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5、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Company name,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减发劳动者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代扣劳动者工资:(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给

20、单位造成损失因而需要赔偿的,单位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剩余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对违纪职工的一次性罚款,也不得超过劳动者月标准工资的20%。,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规则1、加班加点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的,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的,不低于工资的300%。2、休假期间的工资事假一般不发给工资,但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带薪假)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抵御当地

21、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3、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单位应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4、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如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出席工会会议、出席先进工作者大会等;如英模报告会。5、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1)受行政处分仍在原单位工作的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工资报酬;(2)受刑事处分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女职工在孕期内定期检查身体的工资孕期检查是生理上的客观需要,也应算作劳动时间,不得按事假扣发工资,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

22、劳动合同。,第三节 工资保障制度,(三)欠薪支付保障1、欠薪索赔优先权劳动报酬的支付优先于其他债权。2、欠薪保障基金劳动法中无规定,主要是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规定,用于保障劳动者工资的支付。3、欠薪报告和欠薪预警制度欠薪报告是指企业发生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后,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填报企业欠薪情况报告书的制度。欠薪与经保障制度是指政府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尤其是法律手段,对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发出警示,并强制其补发拖欠的工资,依法保护劳动者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权益的制度。用人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制定工资补发计划,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补发时间,连同财务报表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预警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3、对于整改不到位或屡犯不改的,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予以通报,或在新闻媒体曝光。4、工资支付信用等级制度、欠薪加速偿付制度等等。,真题链接,1、【12.4.36】简要说明欠薪支付保障措施。,Company name,第四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第四节 工资的集体协商,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一)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05.4.33】【05.7.33】【12.4.31】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已订立集体合同的,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

24、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特点:1、工资集体协商是通过法定的程序确定劳动者一方工资水平的方式。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工资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2、工资集体协议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监督(15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工资集体协商,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依法订立的工资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工资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第四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1.工资协议的期限。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3

25、.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5.工资支付办法。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工资协商综合参考的因素1.地区、行业、企业的人工成本水平。2.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3.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4.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5.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6.国有资产保值增值。7.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8.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第四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四、工资集体协商程序1、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提出2、协商的准备与材料的提供3、协商4、职工代表大会审议5、工资集体协议成立,第四节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五、工资协议的审查和生效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对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工资集体协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经过15日后,协议双方未收到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已经审查同意,工资集体协议即行生效。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修改意见的,应将修改意见在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中通知双方。3、职工和企业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提出协商意见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Company name,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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