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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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六节,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应注意理解它们的制定机关或发布机关、形式和含义及法律效力,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行政法规,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层次最高,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法律效力低于前两者,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单位会计管理,会计自律管理,会计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管理体

2、制,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一,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准则 及相关标 准规范的 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监督 检查:会计信息 质量检查 和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检查,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 准入、过 程监管以及退出管理,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的职能,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二 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中国会计学会 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三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从事

3、会计工作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二.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一.法定代表人 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员等,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 会计核算,考点一 依法建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设置会计账簿,是会计账簿得以开展的基础环节,表现,第三节 会计核算,考点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资料,第三节 会计核算,经济业务,经济事项,考点三 会计核算的内容,单位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

4、经济利益交换,如原材料的购进、产品的销售,单位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件,如固定资产折旧,第三节 会计核算,考点四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和会计记录文字的基本规定会计年度我国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起止时间: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记账本位币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特殊情形: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记录文字的基本要求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单位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

5、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我国境内的外国经济组织:单位的会计记录在使用中文的前提下,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第三节 会计核算,考点五 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的种类 按用途不同,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1)原始凭证的填制 为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原始凭证填制的具体要求(5条)。,第三节 会计核算,(2)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3)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

6、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第三节 会计核算,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1)记账凭证的填制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8条)。(2)记账凭证的审核 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审核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的使用是否正确。,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账簿的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考点六 登记会计凭证的基本要求,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账簿的设置要求会计账簿的启用要求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 账簿登记的记账规则(8条)账目核对的要求 账目核对应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

7、账相符和账表相符。结账的基本要求 结账可以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三种。,第三节 会计核算,考点七 财产清查的基本要求考点八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第三节 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第三节 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必须一致。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是财务

8、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第三节 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考点九 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会计档案的种类 会计档案的种类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出借。特殊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

9、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的销毁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单未结清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基本程序和要求: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专人负责监销会计档案的交接,第四节 会计监督,考点一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5条)。原则:合法性原则;适应性原则;规范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第四节 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0、制度的基本要求(4条)相关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第四节 会计监督,考点二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和形式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4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可以采用的形式(6条)。财政部门对银行账户的查询监督,第四节 会计监督,考点三 会计工作

11、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监督。,第四节 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审计独立性不同,审计方式不同,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第四节 会计监督,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个人。,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一 会计机构的设置各

12、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二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经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等,掌握有关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三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3点)主要会计工作岗位考点四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适用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

13、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Part 1,Part 2,Part 3,Part 4,考点五 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

14、税务资料,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委托人的义务(4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4条)代理记账机构和委托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性行为承担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性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性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违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上岗注册登记,离岗备案,调转登记,变更登记,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5、考点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考点八 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会计专业职务,初级职务,中级职务,高级职务,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九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4条)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8条)专人负责监交会计工作临时交接会计工作交接后的责任界定 移交人员对自己经办的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16、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第六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刑罚,附加刑,主刑,包含,包含,包含,包含,考点一 法律责任概述,第六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考点二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

17、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第六节 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

18、人员:可以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三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点四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五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处5000

19、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六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位、级别。,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七 财政部门及其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考点八 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人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的法律责任,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考点九 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即“一事不再罚”原则。,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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