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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某病人,女,38岁。患有萎缩性鼻炎,欲对其行鼻粘膜下硅胶堵塞术。因为这是一新开展的手术,成功率70%-80%。病人及家属与医院签订了“手术志愿书”。术后效果不尽完善。病人要求医院负担擅自手术造成的后果,医院欲拿出“手术志愿书”与其理论,结果发现志愿书不翼而飞,由此发生了长达两年之久的医疗纠纷。后查明该志愿书被病人偷走。该纠纷应如何处理?,一.举证责任与举证义务的内涵,民事诉讼法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举证责任 是一种法律责任,是指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因未履行其举证义务而不得不承受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二)举证义务,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主
2、张应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三)举证责任与举证义务的联系,举证义务是举证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举证责任是举证义务主体不履行举证义务必然的法律后果。,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内涵,免除由原告对主张的事实首先进行举证的责任,而确定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内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正好相反,即由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称“举证责任倒置”。,三、医方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证明其医疗过程中不存
3、在过失行为;或其医疗过失行为与病人的损害结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1、无过失责任举证;2、无因果关系举证。,医方应注意收集的证据,1、妥善保存实物证据 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要妥善保存好可疑引起不良后果的血液、液体、药物及医用材料,且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应当通知中心血站派员到场,以免无证可举。,医方应注意收集的证据,2、各种告知证据 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最常见的方法是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谈话,这些谈话包括术前谈话、有创检查谈话、药物毒副作用谈话、输血同意书等多种形式的谈话。其中术前谈话最具代表性,是患者对侵袭性医疗行为的危险与痛苦予以承受的意
4、思表示。,医方应注意收集的证据,3、患者自主决定的证据 对患者自主决定或者变更诊疗内容,并为医学常规所允许的,医师应满足患者的要求,但前提是医师必须事先向患者充分说明其利弊关系,详细记入病历中,并由患者签字认同。同时,以后一旦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故时,医师必须马上向患者报告,当发生危及患者生命事故时,必须立即中止治疗,妥善处理。,医方应注意收集的证据,4、认定有效的知情同意书的证据 患者行使知情权的能力是指有关的人能够了解诊疗的内容和程序,能够权衡它的利弊得失,能够对所有诊疗方案作出评价,能够根据自己知识和能力作出决定,能够理解自己所决定的行为将产生的后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患者具有行使知情权的资
5、格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医方应注意收集的证据,5、死亡诊断的证据 患者入院经救治无效死亡的,医师应当根据其疾病作出科学的死亡诊断,书面告知家属。应该要求其近亲属签字认可,表示对死因无异议。如果其近亲属对死亡的原因有异议的,医院则应及时要求其近亲属同意尸检,并签字。如其近亲属不签字,拒绝尸检,由此影响对死因判断的,将由死者近亲属承担责任。,讨论,医院对其伪造病历的行为应负何种责任?患方应如何收集和取得证据?,四、患方的举证责任,应就曾在该医院就医、损害后果举证,当患方无法举证时,就不得不承担举证责任。1、曾经就医的证据;2、损害后果的证据。,五、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质疑,(一)医疗机构举证
6、的难点 无因果关系举证、无过错举证,在医疗机构看来并不那么容易:一是难在医学科学的特殊性。(1)医学的科技含量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2)医学又具有既可以治疗疾病的一面,又有伤害人的一面,这种双重性是每一项医疗活动都存在的;(3)医学具有高风险性;(4)医疗效果的不确实性;(5)病情转归更是千差万别。二是医疗举证难,难在取证时需要患方的配合。,五、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质疑,(二)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方的潜在影响 一是医生将从“努力保护病人”转为“努力保护自己”,尽量少冒险,这将不利于病人的治疗;二是采取世界各国医生普遍采取的“防卫性医疗”、“拉大网”式地对每一个病人作尽可能全面的检查,用各种客观性证据
7、证明自己无过失,但这必然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六、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正确认识,(一)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因为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另一类是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前者致害的原因以发生医疗事故为前提,后者致害的原因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行为过失。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六、对举证
8、责任倒置的正确认识,(二)即使是因医疗行为提起的侵权诉讼,医院的举证责任也不是完全的“倒置”对医疗行为引起地侵权诉讼,司法解释规定地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至于患方与医疗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举证责任均在患方。,六、对举证责任倒置的正确认识,证据规定出台后,医方总认为可能会导致败诉。其实,法律的公正性没有改变,该规定与其说是加重了医方的责任,不如说是对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是在纠正以前患方过重责任基础上的一种平衡。如果医院认真遵守了有关的规范。就不会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