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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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头市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处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 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第一节 总 述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保障建设项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建设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思想,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形成业主、监理、

2、施工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促进包头市希百线一级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包头市希百线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管理处主任/管理处常务副主任负责制,主任为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向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制。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体制、方针和目标一、安全监管体制本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体制。管理处负责全线安全的监督指导,总监办和各驻地监理办负责全线所管标段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施工单位全面承担并履行承包项目的安全职责,并分管各分

3、包项目的安全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交通基本建设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建设项目实行安全监管。二、安全管理的方针管理处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其内涵如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全员参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按照持续改进过程,创建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三、安全管理的目标管理处安全生产目标目标是:1、不发生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2、不发生3人以上群伤事故。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火灾、机械设备、车辆交通事故。4、年重伤事故控制在1人以内。5、年轻伤事故控制在3人以内。6、不发生职业病、中毒事故。

4、7、不发生性质严重的重大险情事故。第三节 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和依据一、适用范围管理处是对整个项目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主体工程、附属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二、本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地方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2、管理处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3、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含各补充文件)。4、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含管理处、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有关会议纪要、下发的指导

5、性文件、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工作指令)等。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节 管理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1、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名单主任:白和平 管理处主任常务副主任:贾玉辉 管理处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张树森 管理处副主任成 员:金 冶 质安部部长 刘 江 工程技术部部长 裴团员 财务部部长 马学武 质安部安全员 于 亮 计划合同部部长2、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负责领导协调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和督促管理处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责

6、任者。二、职能部门管理处质安部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处质安部设有专职安全员1人。第二节 管理处安全管理网络图第三章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 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各级领导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法,并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二)审查投标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安全条件,检查、督促、指导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三)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四)协

7、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二、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把施工安全贯穿设计全过程,努力为施工安全创造条件,承担设计的安全责任。(三)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四)对施工中遇到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各种险情、隐患,有责任及时提出安全防护方案。(五)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六)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

8、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三、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一)监理单位代表项目管理处全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管项目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辖合同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及项目管理处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所管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三)按规定配备足额具有安全资质的安全监理人员,监理日志中必须详细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安全管理月度考核,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并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四)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9、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工作。(五)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管理处报告。(六)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七)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八)负责监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生产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量避免和减少

10、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保护好事故现场。四、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地方规范及要求以及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处的监督检查以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施工单位对本施工标段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单位必须将建设工程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施工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和安全条件的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与

11、施工生产。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足额具有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

12、查记录,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违章要立即制止。(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识、标牌,特别是在危险区域、有关设施和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七)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工人按照规定使用、佩戴。(八)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预案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九)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

13、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技术档案,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14、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十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预应力砼梁预制工程7、拆除、爆破工程;8、国务院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十三)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十四)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6、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十五)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十六)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十七)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十

17、八)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十九)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二十)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二十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

18、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二十二)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如实报告至当地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和管理处,维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十三)严格执行监理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并按要求落实到位(二十四)严格履行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履行的安全职责。第二节 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制是按照我国的安全生产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和劳动者尊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各单位、部门、岗位及人员应该各尽其职,充分调动每个岗位

19、人员的主管能动性,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各单位、部门、岗位及人员,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为此,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做到“纵向道边、横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一、管理处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一)主任的安全职责1、作为管理处法定代表人,是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管理处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领导本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3、建立健全管理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管理处财务预算。4

20、、健全和完善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常务副主任的安全职责1、在管理处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主持管理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意见。3、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主持研究、制定、部署管理处安全工作计划,审核本管理处安全管理目标。5、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报告工作,负责提出有关安全工作议题。6、负责审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7、

2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二、管理处各处室的安全职责(一)质安部的安全职责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情况。2、定期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情况。4、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三级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

22、检查和督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7、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专项金费的使用情况。8、负责制定管理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9、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二)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在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过程中,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运营安全是否满足需求。2、负责审查和督促落实重点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落实情况。3、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相关部

23、门对因设计、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三)综合部的安全责任1、人力资源方面的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做好管理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负责提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以及有关岗位人员补贴等的费用计划工作。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提出对因工伤亡人员的赔偿、抚恤的标准及其依据,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会同有关部

24、门做好女工保护工作。2、消防以及行政方面的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规定做好管理处防火工作,制订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2、 负责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的防火、治安保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领导进行整改,并监督实施。3、 负责管理处房屋、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4、 负责对管理处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并负责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交通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熟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征地、拆迁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规定。5、负责全线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中出现因工程建设

25、影响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及时进行协调解决,防止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人为组织施工和事故案件的发生。6、积极协调因拆迁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7、了解征地范围内的详细情况,为工程处及时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四)财务部的安全职责1、根据本管理处实际情况及安全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监督专款专用。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管理处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劳动保护用品所需费用,

26、并检查是否符合标准。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以及对奖罚资金的管理。(五)计划合同部的安全职责1、熟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评价项目工程安全环保风险。2、施工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列入工程造价,并按规定比例支付。3、规范与相关方的合同文本,将安全环保作为重要履行条款列入合同内容。并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价,对严重不符合或有严重违规的单位按约定进行处理。4、在经济活动分析时,要对安全投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对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进行评估。(七)物资部的安全职责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

27、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3、认真执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4、检查督导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检查制度。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设备安全、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爆破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第三节 安全责任考核一、安全责任考核频次安全责任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如每年7月组织对本年度上半年的安全责任考核,每年1月组织上一年度下半

28、年的安全责任考核。二、考核依据安全责任考核以安全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为主要依据。三、安全考核机构每次考核前,由管理处主管安全的副主任负责组织人员成立安全责任考核小组,由管理处主任/常务副主任负责组织。凡安全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年度组织的任何安全评比或奖励。第四章 管理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教训,确保沟通渠道通畅,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于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三、会议职责(一)管理处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是本项工作的负责人。负责

29、本制度的计划、实施、检查、整改等各项工作。(二)质安部是本项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并负责对各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三)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要求负责召开安全例会。(四)安全员整理汇报相关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相关安全生产问题的请示汇报。四、会议制度(一)管理处组织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每年至少召开4次。一般在季度末月下旬,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负责召集,总结季度工作,布置下季度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二)管理处质安部的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此会由质安部负责人或主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召集。(三)各级安全例会实行签到制,每次会议参加人必须签到,并形成会议记录。(四)

30、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由组织部门进行通知。五、会议形式(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1、参加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还可指定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列席。2、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由职能部门提请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召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3、会议内容主要是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参加人员为管理处领导、各处室负责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2、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安排在下一年第一季度。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上一年度安全(或竞赛活动)工作,表彰先进典型,部

31、署下一季度安全工作。(三)质安部工作会议1、质安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召开。原则上由分管领导召集,质安部部长主持,事先确定会议主题,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质安部全体人员、各标段负责人及安全员、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2、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季度安全工作,布置下季度任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3、质安部工作会议建立专用台账、记录、指定安全职能部门专人记录。4、质安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出席对象因故不能到会,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并事后到安全职能部门阅读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5、质安部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执行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作为安全

32、责任追究的重要文书依据。(四)安全例会1、参加人员:安全职能部门组织,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导和其他职能部门参加。2、召开时间: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3、会议内容:协调解决日常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分析总结安全日常工作。六、记录(一)会议记录(二)会议签到表会 议 记 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会议研究讨论内容: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注: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和会议纪要另附页会 议 签 到 表安全会议类别:地点和时间:组织者/主持人:出席人员签到表序号人员姓名出席签名序号人员姓名出席签名未出席人员缺席原因:第二节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目的通过检查以确保、促进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33、的符合性及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以确保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并通过检查达到持续地改进和完善体系,确保安全方针的实现,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监督检查。三、职责(一)管理处主任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专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二)质安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重大风险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三)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安全人员对相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四)管理处代表员工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管理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群

34、众监督组织管理的全部工作,负责收集来自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安全信息。参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并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四、工作制度(一)管理处每季度由质安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确定每次检查的内容及频次,确保每季度至少一次。(二)质安部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或抽查,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质安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的实现情况,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等;对资源需求与配置以及人员、培训安排,基础实施配置,环境和安全生产安全监测资金

35、和管理方案,体系变更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奖罚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四)质安部应收集来自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安全信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信息。(五)安全检查记录保持。质安部负责安全检查记录的收集与管理。五、记录(一)检查表安 全 检 查 记 录 表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类型参加检查人员签字: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备注: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负责人: 监理单位负责人:第三节 群众监督与举报制度一、群众监督(一)目的群众监督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重要保证。(二)监督适用范围施工单位领导职工对安

36、全生产实施群众监督。1、负责同级单位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组织管理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2、参与同级单位有关安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制定。3、参与同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协助并督促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4、向职工群众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和规定。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科学技术知识教育。5、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规定,及时督促行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消除隐患。6、收集整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相应决议。7、督促和协助行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执行情况作为评比、奖励的重要条件,直

37、至一票否决。8、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有权代表职工或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9、发现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的职业危害,有权代表职工向行政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进行纠正,或立即组织停工停止作业,撤离危险现场。(三)主体全体职工是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主体,每位职工都是一名安全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1、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杜绝“三违”行为。2、在接受生产任务时,有权拒不执行“三违”指令,也可越级向上级

38、领导反映。3、有权对任何人的“三违”行为向安全监督部门举报。(四)群众监督的方式1、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反馈意见。2、组织职工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巡查。3、同职工群众以职工代表提案、合理化建议等形式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建议。4、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接收群众的监督举报。二、举报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人人参与,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

39、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三)受理部门及举报内容1、管理处质安部为受理和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职能部门。2、对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即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管理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对各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4、对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级管理者及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行为。5、对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不报或推迟上报的。(四)希百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参与建设者均有权向管理处领导、质安部举报。举报电话: 管理处质安部 1、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管理处

40、对举报人员情况进行保密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员适当奖励。2、任何接受举报信息的主管人员应将信息及时归口到质安部,属紧急情况的立即处理整改,解除紧急状态后,再通报信息,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可因各种理由拒绝拖延。质安部要做好举报记录。对违反以上制度的有关人员将予以一定处罚。五、记录安全生产举报登记表安全生产举报登记表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时间被举报单位举报事由受理单位(人)备注第四节 专项安全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包头市希百线一

41、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三)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一)本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照公路工程提取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即按工程合同额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二)施工单位每月工程计量的1单列为安全金费,并根据每月安全实际投入费用计提。(三)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一)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2、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设施、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消防器材和设施支出。2、文明施工措施支出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废水处理等。3、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4、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3、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8、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9、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10、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11、专项安全活动以及安全员工具费用。12、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二)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三)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转、

44、野外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四)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五)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七)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八)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九)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四、安全费用计提

45、程序(一)管理处安全金费计提管理程序1、管理处安全经费根据每月安全需要计提。2、管理处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财务部门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每季末25日向工程计划部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清单以备查用。(二)施工单位安全金费计提管理程序1、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以备查用。2、施工单位在统计工程量时,同时统计专项安全金费支出情况,计量审核办法如下:(1)凡发生的有发票的安全金费项目(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手套、护目镜、电焊面、罩制动保险、仪表装置、声光报警系统、消声降尘装置、防油污装置、应急药物、应急器材、消防设备、垃圾箱、标识牌、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等物品的购买),施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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