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电子投保操作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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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电子投保操作规范第五部分 电子投保操作指引(注:带的部分为关键规则)一、 基本要求*1 投保前应向客户说明电子投保的服务原理和操作要求。整个电子投保过程,客户必须全程参与并直接监督服务环节中的所有操作。2 投保内容须客户确认已阅读了全部内容,禁止违背客户意愿,制作电子投保书、建议书及完成投连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投保事项,确保通过电子化投保提交公司的电子投保书信息与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信息完全一致,以及电子签名、电子抄录、电子补充告知事项均为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供的真实信息。 3 在填写电子投保书之前,指引投保人详细阅读投保须知(电子版)、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

2、提示书(电子版)和所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特别是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内容。若对投保人对条款内容有疑问,则应按要求详细解释和说明。4 客户联系电话和地址如实填写,保证公司能联系到投保人本人。如投/被保险人非营销员本人或家庭成员,通讯地址不可为营销员通讯地址。如非本公司营销员或员工,所有地址均不可填写为公司地址或营销员服务处地址。5 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的保险项目及投保人抄录栏位内容由于笔误发生轻微更改,需由投保人在更改处签名确认。投保书签名栏和签署日期栏不得有任何更改。6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的签名应以投保时所使用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为准7 电子投保确认成功后,若采用纸质签名确认,则需要在2个

3、工作日内交回以下资料:7.1 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7.2 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7.3 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7.4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7.5 非法定继承人的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保险费金额达到监管要求时)。7.6 当地监管要求的特殊投保提示文件(如有)。7.7 其他(请点击查看照会内容,确认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 电子投保确认成功后,若采用电子签名确认,则当日将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投保资料通过影像拍摄上传至公司或复印件交回公司,最迟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二、 操作指引*1 投保须知和投保提示阅读操作规范进入电子投保系统后,在填写电子投保书之前,须提示投保人认真阅读投保须知(电

4、子版)和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电子版)的全部内容,特别是重点(红色字体)提示内容。如遇投保人有疑问或不能理解时,须细心解答,直至投保人阅读全部内容并已理解后确认。2 投资风险偏好测试2.1 在向投保人销售投连产品时,需向投保人说明投连产品的风险,指导投保人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电子版投连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2.2 须向投保人反馈评价的结果,提出适合投保人的投资账户组合建议。并对投连账户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匹配检验,并将匹配检验结果告知投保人。若投保人明确要求购买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连产品的,需再次对其进行风险提示。2.3 对于风险偏好调查与评价结果,由投保人通过电子签名确

5、认。并在征得投保人本人意愿之后,方可指导投保人根据其意愿填写电子投保书。2.4 禁止违背投保人意愿向其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3 投保人信息3.1 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出生日期3.1.1 姓名、性别、证件号码与出生日期须按投保时所提供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录入。法定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军人(官)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台胞证。3.1.2 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英文字母X时,则必须录入大写的“X”。3.1.3 证件号码如遇军人(官)证等特殊证件时,须将证件号的中文和数字部分全数录入。例如:军人证:空字第1234567号,则须录入证件的号

6、码信息“空字第1234567号”,含中文和数字部分。3.2 证件类型:根据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类型如实选择。对于16岁以下的中国大陆未成年人,如果没有身份证的,可选择户口本或出生证。中国大陆居民的有效证件类型可选择身份证或军人证;港、澳、台地区人士有效证件类型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其它外籍人士有效证件类型为护照。3.3 证件有效期:根据所提供的有效证件类型如实录入(户口本或出生证无有效期,免录)。3.4 国籍、婚姻状况:不能为空,如实录入。3.5 工作单位、工作内容、职务及职业代码3.5.1 工作单位:须如实完整填写投保人正职的工作单

7、位详细名称,如为“退休人员”须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的详细名称,如为未成年人,须填写学校名称。3.5.2 工作内容:填写投保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如公司文员、清洁工、交通警察、钳工等,内容应具体详细,以能判别职业等级为标准。3.5.3 职务:填写投保人工作中所担任的职位。如行政序列的处长、局长、部长等。3.5.4 职业代码及职业等级:通过点击查询按钮选取后系统自动生成。3.6 20岁以下子女:如有,则须填写。3.7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根据两者的具体关系在栏位中勾选,如是属于其它关系的,则在录入栏内进行说明,说明内容不能为空。3.8 常住地址:填写投保人投保时的居住地址。3.9 工作单位地址:工

8、作单位须如实完整填写投保人的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如为“退休人员”须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地址。3.10 通讯地址:如选择“投保人常住地址”、“投保人工作单位地址”,则自动将地址复制到通讯地址对应的栏位。如选“其他”,则需要在对应的栏位录入其他地址。通讯地址保证投保人能收到联系信函。如投/被保人非营销员本人或家庭成员,通讯地址不可为营销员通讯地址。如非本公司营销员或员工,所有地址均不可填写为公司地址或营销员服务处地址。3.11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住宅和单位电话必须如实填写,保证能联系到投保人本人。如投/被保人非营销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不可为营销员的联系电话或营销员服务处电话,如未填写移动电话,

9、则不能进行实时转帐。4 被保险人信息4.1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为同一人时,被保险人信息无须录入,系统自动将投保人信息复制到相应栏位,且不能修改。4.2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非同一个时,被保险人信息须如实录入。作业规范同投保人信息。5 身故受益人信息5.1 “法定”与“指定受益人”;能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当选择“指定受益人”时,受益人录入信息栏位将开放,须按投保时所提供的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录入,录入的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有效期、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5.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应如实填写、二者应具有保险利益(具体参见投保规则规定)。5.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以指定多个。

10、指定多个受益人时,需填写每一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同一受益顺序受益人的受益比例之和须为100%。6 保险项目6.1 主合同只能选择一个。附加险选择能附加于该主险的附加险。6.2 选择险种、缴费期、保障期、生存领取时间和缴费方式并且录入保额后,系统自动根据险种对应的费率表计算当期保险费。6.3 保单回溯申请6.3.1 保单回溯日为投保本年度被保险人生日的前一天,例如:2003年7月10日投保,被保险人生日为73年5月21日,回溯日期应为:2003年5月20日。6.3.2 保单回溯期最长为三个月,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一年期健康保险不可回溯(具体可参见投保规则)。6.4 保险费支付及现金红

11、利领取方式等投保事项6.4.1 分红保险现金红利领取方式:不能为空,且仅能选择一项。6.4.2 保险费过期未付选择:不能为空,且仅能选择一项。6.5 首次投资时间:投保投资连结保险时必须勾选,且仅能勾选一项。6.6 投资账户名称的比例:每一投资账户的投资比例应为5%的倍数,比例总和为100%。6.7 自动续保选择:当主合同为一年期险或有一年期的附加险(如附加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时,则“一年期附加合同自动续保申请”为必选。7 健康及财务告知7.1 准确填写身高、体重。7.2 应如实填写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事项,如投保“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长期疾病保险”,投保人的健康告知事项也必须填写。7.3 所询问的

12、健康告知事项中,如有该项问题的,在该项问题的方格中选择“是”,且在弹出的录入框中录入详细内容,具体内容如:7.3.1 疾病名称(或症状、体征);7.3.2 患病时间(包括初始发病时间、治愈时间);7.3.3 治疗情形(描述治疗时间段及其相应的治疗方式及治疗结果);7.3.4 医院名称(填写诊治所在的治疗医院或诊所具体名称);7.3.5 目前状况(描述目前病状及医生的诊断);7.3.6 若为身体检查,应注明检查原因及检查结果。7.4 如果客户有相关病历资料,应同时附上。7.5 财务告知7.5.1 准确填写投/被保险人的固定年收入。7.5.2 告知询问事项必须逐项回答。若勾选“是”,需详细说明。如

13、有被拒保、延期、加费、除外责任承保的投保经历,须在录入框中说明具体的原因。7.5.3 投保经历询问事项中,如果客户无法确定保额或承保条件的,应让其提供险种及其保单所载保额,可以参看原始保单正本。8 转账授权8.1 账户持有人:须为投保书上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8.2 开户银行/所属城市:开户银行须为当地机构开通的转账银行,并准确选择授权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和所属城市名称。8.3 账户类型:须为通存通兑活期结算账户、储蓄卡或公司可接受的信用卡。8.4 账号/卡号:须与复印件上账号一致,并准确填写存折账号和银行卡卡号。9 营销员及其他信息9.1 服务营销员:营销员代码、营销员姓名、营销服务部、所属组织代

14、码、联系电话自动带出。9.2 分佣营销员:需勾选“是否添加其他营销员”选项,待输入新的“营销员代码”后,自动带出该“营销员姓名”和“联系电话”。9.3 签单地址:系统默认为营销员归属地,如签单地非当地,需勾选“其它”,并在查询栏位和选择城镇名称如广州市、北京市等。10 投保确认10.1 电子投保书填写完成后,对所填写资料进行“投保确认”,系统检测通过后,将显示“保险项目”中的录入内容显示保险计划的各险种信息和相关投保事项。10.2 须指导投保人将电子投保的电子投保标识号、保险项目等信息抄写到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同时将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的版本号录入到电子投保系统。10.3 当录入电子投保申请

15、确认书版本号与系统匹配,匹配成功后进入“投保确认”。10.4 “投保确认”成功后,电子投保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投保书”“投保提示”、“建议书”、“投资风险偏好测试题给客户的测报告”,并传送至公司后台系统。11 实时转账11.1 对于自动核保通过的电子投保申请,根据投保人的意愿,首期保险费可选择“实时转账”和“非实时转账”两种方式。11.2 当投保人选择“实时缴费”时,系统随之生成一个“支付安全校验码”,并通过短信将校验码发送至投保人的手机,仅当投保人在有效的时间内正确输入校验码后,才能触发“实时转账”流程。11.3 若选择“实时转账”,当时转账成功的,则本次电子投保流程结束。若未成功件,则需要在

16、24小时内(从提交核保当日开始计算,不计次数)完成。若在24小时内未能通过“实时转账”的方式缴纳首期保费,则该投保申请将自动转为“非实时转账”。本次电子投保流程结束。11.4 若选择“非实时转账”,则本次电子投保流程结束。11.5 禁止使用虚假的投保人手机号码进行电子投保实时转账。12 特别事项电子投保保单的人工审核和自动核保通过且实时缴费成功的保单的保险单打印,须在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等投保资料交回公司且受理完成时,方可完成,务必在规定时效内交回投保资料。三、 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的填写规范*1 电子投保确认成功后,应指导投保人准备填写保险项目中的投保险种、保险金额、首期保险费合计、首期额外投资

17、金额、电子投保标识号,确保与电子投保系统记录的信息一致,且不能涂改。若发生轻微的涂改,涂改处请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确认。2 如投保分红/投连/万能/变额年金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应指导投保人亲笔抄录风险提示文字。3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签名处必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否则保险合同自始无效。4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监护人签名,应以投保时所使用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为准。5 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监护人栏亲笔签名。6 须如实填写与投保人签单的地点,要填写城镇名称如广州市、北京市等。7 投保申请日期须与电子投保书提交日期一致,且与交回公司的日期不能超

18、过2个工作日。四、 电子签名的操作规范1 风险提示语的电子抄录。1.1 指引和亲视投保人抄录风险提示语。1.2 风险提示语必须是投保人亲自进行电子抄录,禁止由其他人代为抄录 。1.3 检查客户抄写的风险提示语,字迹要清晰可辨认 。2 电子签名。2.1 指引和亲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自签名。2.2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亲自进行电子签名,禁止由其他人代签名。 2.3 完成电子签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80秒)由投保人验证确认。 3 拍照合影3.1 确认签名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与营销员合影,并在规定时间内(180秒)完成。 五、 影像拍摄操作规范 1 拍摄采用PAD自带的摄像头,分辨率同PAD自带的摄

19、像分辨率。 2 人物头像拍摄,能清晰分辨人物面部特征 (注:拍摄背景尽量选择白色或浅色)。3 证件资料的拍摄,内容要完整(如身份证须正反两面),清晰显示姓名、性别、证件号、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基本信息。 4 银行卡或存折,内容完整,能清晰分辨持卡人姓名、账号、发卡(折)行等基本信息 。5 财务、病历等资料的拍摄,内容完整,能清晰分辨内容。 6 检查影像文件质量,若模糊不清的,则需要重拍,文件资料可提交复印件。六、 电子照会操作规范1 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确认的保单,新契约照会可以在“待办事项”下点击“新契约照会”项下进行查询和回复。可以通过保单号、投保人、被保险人、截止日期进行查询。2 照会电子

20、回复按功能分为“回复照会”、“回复补充告知”、“补充投保资料”、“通知”。3 回复时效:30天。4 “回复照会”、“通知”的操作要求。4.1 照会由营销员本人根据保单或客户的实际情况,在文本框录入说明内容,点击“保存”后“提交”。4.2 “通知”为提示性内容,阅读后,点击“我知道了”即可。5 “回复补充告知”的操作要求。5.1 指引和亲视投保人、被保险人回复。5.2 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要求在文本框录入说明内容,检查全部是否回复,意图是否表述清晰。5.3 全部回复内容须投保人、被保险人确认并亲自进行电子签名,禁止由其他人代为签名。5.4 完成电子签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80秒)由投保人验证

21、确认。5.5 确认签名后,点击“提交“,完成资料上传。6 “补充投保资料”的操作要求6.1 若客户有补充资料如证件、财务资料或病历资料等补充,可以通过此功能进行影像拍摄或上传。6.2 拍摄或上传资料的要求同本规则第“五”点的操作规范。七、 电子回执操作要求1 指引和亲视投保人阅读回执的全部内容。2 投保人必须亲自进行电子签名,禁止由其他人代签名。 3 完成电子签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80秒)由投保人验证确认。4 确认签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80秒)完成与投保人的人像拍摄。5 检查影像文件质量,若模糊不清的,则需要重拍。八、 电子单证操作要求1 在“我的资料库”可以选择投保常用单证(如银行转

22、账授权书、补充告知声明书、家庭投保核保优惠申请、撤销合同申请书等)进行补充和提交。2 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在文本框录入说明内容,检查并确认是否清晰表述客户真实意愿。3 投保人、被保险人阅览全部内容,确认后亲自进行电子签名,禁止由其他人代为签名。4 完成电子签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80秒)由投保人验证确认。5 确认签名后,点击“提交“,完成资料上传。九、 电子投保查询1 电子投保申请在获取“投保书标识号”后,无论该份投保申请是否完成填写均可作保存操作。对已结案的投保单最长保存时间为7天,未结案的保单最长保存时效为30天。如保存的投保申请30天内未提交核保,则自动撤销,如保单已承保,则须进入AQS中查询。2 可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建单日期、投保书状态、电子投保标识号,查询该单的任务状态和缴费状态,包括没有自动核保通过的原因。2013.Q4 AG9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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