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一工程处矿井建设防治水管理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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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煤第一工程处矿井建设防治水管理体系 前 言2015年度我处承建的工程项目主要分布于山西、内蒙古、陕西等地区,有一期立井井筒、二三期巷道及硐室、系统安装等工程。目前,全处在建项目共有14个,筹备项目1个。其中一期项目1个,为霍尔辛赫煤矿中部回风立井井筒工程;二、三期项目13个,分别为古城、屯留南风井、屯留北风井、李村、灵北、第一项目部、王家岭、母杜柴登、小庄、和善、龙湾(含副立井井筒)、龙泉、东周窑。郑庄二期巷道施工项目现进行现场筹备。总工程师负责全处防治水技术工作,目前全处有专业地质技术人员22名,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初工级职称1人,初级17人。各项目部均配备了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

2、员,根据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复杂情况等,分别配备1-2名专业地质技术员。项目部成立有探放水队伍,其中李村、屯南项目部已成立专职队伍,其他项目部为兼职队伍。2013年版防治水管理体系,对全面提升一处防治水工作管理水平,构建防治水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实现防治水科学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高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施工项目的变化、水文地质条件的不同,重新修订体系,使之更能切合实际、发挥其规范引导作用。本管理体系是以矿建施工防治水管理体系(五建公司工管2014206号文件)为依据,根据我处施工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旨在建立层级清晰、制度规范、流程

3、顺畅、管理有序的防治水管理体系, 本体系共分六篇十七章,包括总则、防治水组织机构、防治水管理制度、矿建施工水害防治、矿建施工防治水主要管理流程以及考核办法等内容。目 录第一篇 总 则- 1 -第二篇 防治水组织机构- 2 -第一章 处防治水机构- 2 -第二章 项目部防治水机构- 6 -第三章 防治水机构及岗位设置标准- 8 -第三篇 处防治水管理制度- 9 -第四章 处防治水管理制度要求- 9 -第五章 处防治水管理制度- 9 -第四篇 矿建施工水害防治- 27 -第六章 地质保障体系与基础工作管理- 27 -第七章 井筒施工水害防治- 30 -第八章 老空水害防治- 34 -第九章 地表水

4、害防治- 40 -第十章 奥灰水害防治- 41 -第十一章 断层、陷落柱水害防治- 43 -第十二章 钻孔水害防治- 45 -第十三章 矿井排水系统- 46 -第十四章 探放水队伍- 48 -第十五章 水害应急救援- 50 -第五篇 矿建施工防治水主要管理流程- 55 -第十六章 防治水工作管理流程- 55 -第六篇 考 核- 67 -第十七章 防治水工作考核办法- 67 -附件 防治水专项检查考核评分表- 69 -第一篇 总 则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我处防治水工作,落实防治水岗位责任,提升防治水工作质量,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保障

5、职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二、编制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公司矿建防治水管理体系的框架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处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的技术手段、严密的管理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专业化的队伍和高效的运行机制,来强化我处防治水管理工作。三、编制原则按照 “重技术、强管理、提标准”的理念和思路,加快防治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防治水技术管理,提升管理标准,杜绝水害事故发生。1.重技术:建立健全以处长(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技术责任人的防治水管理体系;加强地质防治水队伍建设与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提升地质防治水人员

6、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加大防治水投入,开展防治水科技攻关,加大防治水科技投入,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切实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2.强管理:建立并完善我处各级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治水岗位职责;健全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前移、落实下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水害防治意识;严格各级审批、考核管理,确保防治水各项设计、方案和措施彻底落实到位。3.提标准:全面落实建设集团矿井建设防治水管理体系(试行)、公司矿建施工防治水管理体系,努力提升矿建施工防治水管理水平。4.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原则,防治水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具有针对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四、编

7、制依据1.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2.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3.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4.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煤矿地质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中煤生2010463号文)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采空区探测及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6.中煤集团煤矿防治水管理体系(2012年)7.建设集团矿井建设防治水管理体系(试行)8.公司矿井建设防治水管理体系(2014年)五、适用范围本体系适用于我处各在建项目部及处本部。本体系未尽部分,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执行。第二篇 防治水组织机构第一章 处防治水机构一、防治水管理领导小组处成立防治水管理领导

8、小组,处长为组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处长、安监处处长、机电副处长、经营副处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地质等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科、安全监察处、机电管理科、调度室、人力资源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处工程管理科设有防治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处日常的防治水管理工作。项目部设置探放水专业队伍,按要求配备队长、技术主管。二、防治水管理组织构架 三、防治水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及主要部门职责 1.处长负责全处矿井施工水害防治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处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3.生产副处长负责组织实施其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计划、技术方案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4.安监

9、处长负责防治水计划、技术方案和措施以及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5.机电副处长负责落实防治水装备及时到位,确保设备完好。6.经营副处长负责保证防治水工程各项资金的落实。7.地质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8.矿建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本职范围的防治水工作。9.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查防治水设计、措施中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对施工项目防治水设备设施布置方案提出主导性意见。10.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处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1)负责传达、落实防治水法规、规程、相关规定和制度,制定落实措施,定期检查、分析措施效果;(2)负责对项目部防治水工

10、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防治水工程施工,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负责组织施工防治水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跟踪整改情况;(4)协助副总工程师制定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贯彻及执行情况;(5)负责编制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审查项目部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6)项目签订合同后,督促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索取该工程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11.调度室防治水工作:(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的调度信息处理;(2)参与审查水害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组织水灾事故应急演练工作;(4)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处领导做好救援调度、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12.安全监察处防治水工作:(1)负责对防治水工作进

11、行安全监督、检查;(2)参与防治水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文件的审查工作;(3)监督检查防治水管理制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及执行情况;(4)负责对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5)督导检查项目部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实施工作,参与水害事故的处置工作。13.机电管理科防治水工作:(1)参加防治水技术文件审批,负责审查防治水设备选型等内容;(2)负责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和管理到位;(3)参加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4)负责储备防治水应急抢险设备,统一组织设备调配。14.人力资源科负责制定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计划,负责做好探放水工的培

12、训与取证工作。15.探放水队负责施工项目探放水工作及项目部防治水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参与制订防治水方案和设计;参与探水注浆设备的选型与购置工作;掌握防治水设备的分布、使用状况,建立探水设备台账。第二章 项目部防治水机构一、防治水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防治水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监站站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地测、矿建、通风、机电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队长。二、防治水管理组织构架三、防治水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及主要部门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技术副经理负责项目部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防治

13、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3.生产副经理负责防治水设计和措施的现场实施。 4.机电副经理负责防治水所需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工作。5.安监站站长负责组织防治水工作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防治水措施执行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6.工程组负责防治水具体技术管理与业务工作:(1)编制项目部防治水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指导现场防治水工程及措施施工;(4)编制项目部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5)参加项目部水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处理措施;(6)负责项目施工防治水预测预报工作。7、调度室负责及时掌握和调度防治水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井下突发水害

14、时,负责通知井下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并按应急预案程序报告有关单位和领导。8、安监站负责防治水工作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防治水措施执行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9、机电队负责井下排水系统安装、运转及维护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10、施工队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实施,对现场发现的紧急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调度室。11、运输队负责对临时水仓、井上和井下排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保证临时储水及疏水畅通。12、物资供应组负责储备防洪物资及防治水工程材料,保证材料质量。第三章 防治水机构及岗位设置标准一、工程处配置地质副总工程师岗位,工程管理科设防治水主管(或副职)1名,至少设

15、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负责工程处防治水工作。 二、项目部配置地质主管1名,并至少配备1名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部防治水工作。 三、探放水队配置队长1名,至少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主管1名,至少配备专业探放水工20名。各级防治水岗位设置及任职标准见附表2-1 附表2-1:防治水岗位设置及任职标准 类型岗位名称配置标准专业要求最低学历要求最低职称要求最低专业工作年限矿建工程处地质副总工程师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中级8年防治水主管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中级5年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助工级3年项目部防治水主管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助工级

16、3年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中专初级1年探放水队队长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助工级5年防治水主管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大专助工级3年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1地质、水文地质专业中专初级1年第三篇 处防治水管理制度第四章 处防治水管理制度要求一、处应根据公司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二、处每年年底根据下一年施工项目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制本单位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和水灾应急预案,并报上级备案。三、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和水害特点,制定项目部防治水工作制度及工作标准,编制水灾现场处置方案,制订防治水工作计划,按时对防治水工作进行总结。第五章 处防治水管理

17、制度一、处防治水主要岗位责任制1.处长防治水责任制:(1)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2)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健全本处防治水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处矿井施工防治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落实业务保安责任;(3)安排编制本处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责成有关部门对防治水相关工作进行策划、组织、落实、执行和检查,保证全处防治水工作所需的各项资源配置的落实;(4)安排部署水害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工作。2总工程师防治水责任制:(1)领导处防治水工作,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2)负责贯彻上级的有关规定、条例、制度等,建立

18、健全处矿井施工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确保技术管理体系正常运行;(3)组织召开防治水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4)负责组织编制处年度矿井施工防治水计划、水害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5)负责组织审批各项目部呈报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重要工程施工防治水方案或技术措施,为安全施工提供技术保障;(6)落实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检查、督导矿井施工防治水各项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7)对矿井施工中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参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实施工作,协助处长做好矿井水害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8)积极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

19、料、新设备,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3.生产副处长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年度矿井施工防治水计划的组织与落实工作;(2)负责对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进行贯彻和实施;(3)负责组织和落实处重点工程项目防治水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控制,检查防治水工作效果;(4)组织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实施工作,协助处长做好矿井水害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4安监处长防治水责任制:(1)对处矿建施工项目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2)负责监督防治水管理制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执行情况;(3)负责落实施工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

20、4)监督检查探放水工的安全培训工作;(5)参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实施工作,协助处长做好水害事故的处置工作。5机电副处长防治水责任制:负责落实各项目部探放水施工所需要的钻机、注浆泵、排水泵的采购,保证防治水设备的落实。6地质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处地质防治水技术管理,贯彻执行防治水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2)参加处单项工程和重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参加矿建工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对矿井防治水及地质方面的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3)负责组织研究施工中的水患等专项管理办法、制度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4)组织制订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和防治水专

21、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5)参加水害事故调查,从技术角度提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6)督促、检查处工程管理科和施工项目部完善地质防治水的相关措施及图纸资料;(7)参与投标项目技术方案的审定,负责对承揽项目可能存在的水害风险评估预测;(8)参加安全风险预警的评审,提出水患重点防范项目和防范意见。7矿建副总工程师防治水责任制:(1)参与防治水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贯彻和落实工作;(2)参与制定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现场施工防治水技术问题提出建议;(3)参加防治水工作会议,参与防治水技术交流与合作;(4)参与施工防治水风险评估与预测,提出建议。8机电副总工程师防

22、治水责任制:(1)负责审查防治水设计中设备设施配备情况;(2)负责防治水措施现场落实的检查工作;(3)对矿井防治水设备设施布置方案提出主导性意见。9工程管理科科长防治水责任制:(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及各项制度,组织制定落实措施,检查落实效果;(2)负责组织本单位施工防治水专项检查、隐患排查,跟踪措施执行、落实情况;(3)参与制定防治水管理制度及防治水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4)参与防治水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批工作;(5)监督、检查防治水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工作;(6)参与施工防治水风险评估与预测,提出建议。10工程管

23、理科地质副科长防治水责任制:(1)在地质副总工程师和工程管理科科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及各项制度,制定落实措施,检查落实效果;(2)负责编制防治水管理制度及防治水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3)负责制订和参与实施防治水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4)参与防治水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批工作;(5)监督、检查防治水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工作;(6)参与施工防治水风险评估与预测,提出建议;(7)督促、检查处项目部完善地质防治水的相关措施及图纸资料。11.工程管理科地质防治水主管防治水责任制:(1)在地质副科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

2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定及各项制度,参与制定落实措施,检查落实效果;(2)参与编制防治水管理制度及防治水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制度和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3)参与制订防治水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参与专项检查和隐患检查工作;(4)参与防治水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审批工作;(5)监督、检查防治水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工作;(6)参与施工防治水风险评估与预测,提出建议;(7)项目签订合同后,负责督促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索取该工程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8)督促项目部完善地质防治水的相关措施及图纸资料,并提出相关意见。12.项目经理防治水责任制:(1)项目工程施工防治水工作

25、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部防治水工作负全责;(2)在处长的领导下,建立健全项目部防治水管理机构,确保防治水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到位;(3)负责组织制定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4)发生水害事故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13项目部技术副经理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施工项目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培训和贯彻防治水有关规定、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3)负责防治水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贯彻;(4)负责防治水工程技术资料建档工作;(5)负责编制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理方案;(6)负责组织项目部水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处理措施;(7

26、)负责施工项目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8)协助项目经理处理水害及抢险救灾技术工作。14项目部生产副经理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防治水工程及措施的具体实施;(2)安排掘进施工时考虑水害防治影响因素。15项目部机电副经理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防治水日常及应急工作所需要的钻机、注浆泵、排水泵等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2)负责按规定完善排水及供电系统。16项目部安监站长防治水责任制:(1)对施工项目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2)负责监督施工防治水管理制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执行情况;(3)负责落实施工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治理;(4)监督检查探放水工的安全培训工作;(5)

27、参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水害事故的处置工作。17项目部工程组组长防治水责任制:(1)负责项目部地质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2)参与项目部各项防治水设计、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检查实施情况;(3)参与编制项目部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参与项目部水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处理措施;18.项目部地质技术员防治水责任制:(1)参与项目部地质防治水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法规;(2)参与项目部各项防治水设计、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现场施工技术

28、指导,检查实施情况;(3)参与编制项目部水灾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方案;(4)参与项目部水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处理措施;(5)协助技术副经理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6)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归档工作。19.掘进队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组织做好井下探放水的准备工作,做好排水工作。(2)负责组织职工严格按防治水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协助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3)井下工作面出现突水征兆时,应初步观察和判断透水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通知附近工作人员做好自保互保并按照避水灾路线撤离。20掘进队技术副区队长(主管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掘进队水害防治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9、;(2)负责现场执行防治水安全措施;(3)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防水患安全施工措施,并向每一位职工进行传达;(4)负责监督检查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现场兑现落实情况;(5)负责进行掘进工作面及相关区域的水害风险评估工作。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处矿井施工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处矿建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1.井巷施工防治水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存在小煤窑采空区且采空区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的

30、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采取工作面物探、钻探相结合的手段查明水文地质情况。2.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按煤矿建设安全规范要求向建设单位索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矿井范围内及周边矿井的老窑、老巷的详细资料、位于和临近施工区域的钻孔资料等;并编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地质预测报告,说明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地质灾害因素及采取的预防措施。3.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单位工程地质说明书,必须做到一工程一预报。地质说明书的内容应有:单位工程范围内地形地貌,井巷工程地质预想剖面图、水文地质条件等,为防治水工作提供依据。4.地面及井下防治水工程,应制定施工方案,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处审批。防

31、治水施工过程应做好记录,施工结束应做好总结,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5.井巷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做好井巷施工地质和水文地质编录工作,应建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关台帐,针对构造、含水地层、老空、奥灰、水文观测等资料,要做到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化。6.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或原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后经人为开采破坏的矿井,项目部或处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重新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7.项目部每月向处报送施工平面图和实测地质剖面图,标明各队施工位置。8.项目防治水工作要紧紧围绕该项目的“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执行。并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完善。9.按照煤

32、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及属地相关规定开展水害防治的各项工作。三、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为准确掌握矿井防治水工作情况,及时预测预报工程项目水害因素,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预警,防止水害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1.要把水害预测预报作为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机制,努力实现水害预测预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2实行水害预测预报分级管理,定期预测、分析、报告和审批。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严谨科学、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3.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1)根据矿井地质勘探资料、补充勘探资料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和井田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2)根据巷道掘进、实际揭露水文

33、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3)利用井下物探结论,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4)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4.项目部工程技术组水害预测预报工作职责:(1)收集、分析、掌握施工区域内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老空及有害气体、断层、陷落柱、地面水体对掘进井巷的影响等情况,及时编制本项目月度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并于25日前上报处。(2)及时将经过处审查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发放到施工队。5.处工程管理科水害预测预报工作职责:(1)分析、审查项目部上报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资料,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反馈给

34、项目部,对存在水害隐患的区域或层位,督促项目部制定针对性措施。(2)建立全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台账,根据处属各项目部上报的施工区域的水情水害预测预报资料,组织分析,对需要重点控制的施工水患,明确水害情况和防范措施,编制处水害预测预防报告,经有关部门责任人及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由责任单位遵照执行。同时每月28日前,将预测预防报告上报公司备案。(3)重点水害项目进行重点管理。6.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基本内容:(1)预报中须有预测地点及其水文地质条件简况、水害名称、水害隐患级别、积水范围、积水量及涌水量大小,项目部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等内容。(2)矿井地质水害预测预报包括:地表水、裂隙

35、水、岩溶水、老空水、断裂构造水、陷落柱水、钻孔水、顶板水、底板水等水害类型。(3)预测预报应结合地质资料和实际施工现场收集的地质资料及时做出,工程地质预报要保证距预计揭露点垂距10米以上,水文地质预报要保证隔水带不小于安全距离。预报的内容包括地点、范围、对施工的影响、建议采取的措施等,要求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要有针对性,并配有图表。7.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在施工开始前作出施工巷道的地质预想剖面图,施工中及时收集地质资料进行修改补充。要随着工程进展及时做好各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报表报处工程管理科。8.当井下遇到特殊地层、有突水征兆、地面暴雨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洪水等

36、异常情况,项目部应增加预测预报的频次。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施工原则,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1.各项目部要把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2.矿井水害隐患分为:重大水害隐患、一般水害隐患。重大水害隐患的认定依据执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存在重大水害隐患:(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

37、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4)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一般水害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级。A级:难度特大,公司无法解决,须由集团公司组织解决的水害隐患。B级:难度大,处无法解决,须由公司组织解决的水害隐患。C级:难度较大,项目部无法解决,须由处解决的水害隐患。D级:项目部可自行解决的水害隐患。3.各项目部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管生产、技术及其他业务的副经理

38、具体负责组织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各项目部应编制水害隐患排查表,持表排查。排查内容应包括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备、探水队伍落实、防治水设计和措施、排水系统安装、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隐患。5.处每月对项目部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系统隐患排查;班组、岗位每班都必须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水害隐患。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安全检查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跟踪督促水害隐患处理或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6.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水害隐患整改完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7.对重

39、大水害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8.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局部停产停工治理的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坚持复产验收制度。由处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的,由本处安全监察部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由公司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的,由公司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业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的,对水害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施工生产;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停产停工整顿,直至达到安全施工条件。五、探放水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井巷探放水施工管理,杜绝工作面透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施工防治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井巷工程施工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原则。在山西省

40、境内施工的项目应按照山西省规定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存在小煤窑采空区且采空区位置、范围、积水量不清的矿井,必须坚持有掘必探,采取工作面物探先行与钻探验证相结合,长探与短探相结合的手段充分查明水文地质情况。2.井巷施工前,必须根据地质资料提前分析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相关要求,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3.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要重新制定措施,经审批人员重新审核后,方可执行。4.探放水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措施

41、和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迅速按避灾路线撤出。5.井下探放水必须由专业人员和专职的探放水队伍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立井工作面探水注浆结束破除止浆垫后,为检查堵水效果,可以使用伞钻进行钻探验证;煤巷严禁使用煤电钻进行探放水。6.掘进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1)井巷工程要穿过主要导水断层破碎带;(2)井巷工程临近岩溶富水地段;(3)井巷工程要穿过煤系地层主要含水层段;(4)井巷工程要穿过或者接近富水的陷落柱;(5)井巷工程接近老空区或被淹没的井巷工程区段;(6)井巷工程贯通的掘进工作面有积水;(7)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7.探水设计中应当确定探水警戒线、探水线,不得随

42、意超挖,减少超前探水距离。8.探放水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探放水区域水文地质条件,预计水压、水量,超前距等,探放水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技术要求,探放水施工的安全规定或安全措施,预计水压较大时要确定避灾路线,设计要有相应的钻孔布置平面图和剖面图。当可能有有害气体涌出时要制定探放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涌出的防治措施。9.井下探放水必须预先安装孔口套管及闸阀。套管固结必须牢固可靠,套管固结后做耐压试验,稳压时间内出现孔口漏水或孔口管松动必须重新注浆固结。10.探放水过程中,地质技术人员要收集探放水有关资料、整理并归档。探放水施工结束后,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对探放水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放水过程中的观测记录,计算放

43、水量及水压变化情况,得出水灾隐患是否消除的结论。对于探放老空水的钻孔,放水量要与设计估算积水量相比较,分析相差原因。11.瓦斯检查人员在探放水施工前必须检查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作业。并在探放水时随时进行检查。12.探放水时,其他所有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必须撤出。13.探放水地点要保证排水和通讯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六、井下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止因管理失当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制定本制度。1.井下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2)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3)影

44、响到施工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4)当施工现场出现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产、撤人。2.井下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1)井下发生重大水患后,项目部应由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现场。(2)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3)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

45、,根据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行动路线和目的通知调度室。(4)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帮上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漂浮物冲撞伤人。(5)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6)遇险人员应该选择就近路线进行撤离。(7)由专人记录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汇报到调度室。七、暴雨期间巡视及停工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停电事故,造成井下施工人员的伤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项目部应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

46、况,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2.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项目部人员到本矿井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4.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项目经理为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5.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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