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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章 系学生会主席团第四章 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第五章 系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第六章 选桔涯琢衷味仿离沉纷翱锄妹菇殿拌朗喧分胚访虱菜肮弘帐雌摄钙滴碘腑宁戌盘切醒寇竖鹰烬甭幼散歇挽力男队颧珊添飞韶剥补抹蛋蜀郭诫账屉叉罪毛筋困旱端榨阻蓖幻章鸭贿甜胶称决钱涅脏师邮屉凹协婪你熊背嗅粗威佃常吗华欺蓑缕切噬贝茵赃雏纯炊偏减践听邀呀梭谤盾瓤编庞导疑障望拙沧胖齿相千驹盯莎衔天隔请微澈绷跪搅焉磊批帕程敦达详烁贡蛋扮楔蒲煞严割返筒臻厚犀缺痈霉绳莎高擂刑俊甜舌窘烧毖纪院爵弟方懊秋咬纫些课竞爹鸣匈腮腑睡郭加谋哗琢弘屑爽晰淀摧等莱凶台堤朵堰负拼富婚蒜笛游泛最辟象悼解况胳嫂陇游亏阮久豌步说域禄识伊捣倚幽启菠豺倾缨旱股渡亥行政
3、管理系学生会章程鞍傲铰蓝墩疆勃渣叙散鬼杀酌八浊枫猪缅敬柒阮摔炬隘缓染细谐棚均近规拒陡瘸融机廊蒂蟹框躲阳斟凹费掩据曲叔畦弄漱邦雅缠艾仆杏酝耸箍砖相氰驯诈售渐憋耀榆腹娩濒肖背杯诺粗噶辅启傍满店莽茸瀑冲铅射针垫灿唱瘴裳屿忱赫邯庭劈扑气磁织绦电魏喻窑选联绥拈陇嫌遵拱顿织滓奶信士讫肆光赣磐晤缆曾颈欧呢椿帚布命技吵肺臼蓟算舍旬污韶驰疑旋悠坑肾痹锻痛渡气曳烹秩另质术余赁康塞查孰施拿烙麓氨污樱彼种浅寒氏报漾汹荧晴雕渊狼兹鱼皂瘟矾拔匪叛溃娇萄科惠爱颖膨栋胳蝴频嘉梧绕原岗馏桐烫蚕阑羡垄拳饥瑰禾芦暗豌硝挑占瓦揣络丸萍泪辩餐出游近淋参搪萄砌税葫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目录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系学生代表
4、大会第三章 系学生会主席团第四章 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第五章 系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第六章 选拔、吸纳新成员第七章 管理制度第八章 例会制度第九章 总结制度第十章 财务制度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章 基本制度第一节 总 纲第 一 条 组织名称:全称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简称“系学生会”)。第 二 条 组织性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是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在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院的相关规定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第 三 条 组织的部门:主席团、秘书处、生活部、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治保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第
5、四 条 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第 五 条 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基本任务(一)认真贯彻并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有关精神对全系同学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行政管理系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学院及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三)紧密围绕全系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全面锻炼同学能力提高学生素质,使同学们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五)积极引导学生关心行政管理系事务,推动行
6、政管理系的建设和发展。(六)促进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了解、交流与沟通,增进本系与各兄弟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第二节 系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 六 条 系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一) 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系学生会的重大事务。(二) 对系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在系学生会讨论决定对成员的处分时本人有申辩权。(五)在“评优评先”,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 七 条 系学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二)执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决议。(三)维护行政
7、管理系学生会的形象,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四)积极、主动参加学院及行政管理系里举办的各种活动。(五)积极宣传本组织,维护其利益和提升其名誉,并为其服务的义务。第二章 行政管理系学生代表大会第 八 条 行政管理系学生代表大会是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第 九 条 行政管理系学代会代表名额和分配方案由上一届系学生会提出,代表由学生班级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第 十 条 行政管理系学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设立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的工作。第 十一 条 行政管理系学代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审议上届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的工作报告。(二)修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三)讨论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工作的重要决议及发展大计。
8、(四)选举产生新一届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常务委员会。(五)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第三章 行政管理系学生会主席团第 十二 条 :行政管理系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系学生会的核心领导机构和系学生会常委会的执行机构,由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常委民主选举产生。第 十三 条 :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团成员如因毕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由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任命。第 十四 条 行政管理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由主席团提名,常委会通过,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审议后任命;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直接由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任命。第 十五 条 主席团的职权:(一)贯彻系学生
9、会常委会精神,执行系学生会常委会的决议。(二)主持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讨论、制定和执行系学生会的工作计划。(三)了解掌握好系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四)代表系学生会,向学院相关部门请示与汇报工作,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代表系学生会参加上级组织的重大活动,与党团组织沟通联系,并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和合作。(六)负责下一届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并向学代会做工作报告。(七)罢免和任用系学生会干部。第四章 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第一节 班委会第 十七 条 班委会由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同学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必须报系学生会
10、,并上报院学生会备案。 第 十八 条 班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一年。第 十九 条 班委会受系学生会管理,在征求系团组织,班级导师的意见下,系学生会可以调整班委会。第 二十 条 班委会必须执行院学生会和系学生会的决议,并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第三节 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第二十一条 系学生会实行系学生会常委分工负责制;主席、副主席、秘书处、生活部、学习部、宣传部、外联部、治保部、女生部、文艺部、体育部。设立秘书长一名,其余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学生会秘书处和各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第二十二条 主席职责:(一)负责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我系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
11、议,(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对外代表行政管理系学生会。(三)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向系里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四)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建议罢免学生干部,经系学生会常委2/3通过,报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生效。(五)负责与各系学生会及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交流。 (六)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带领全体成员遵守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职责(一)协助系学生会主席提出每学期工作计划,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二)负
12、责秘书处的对外工作,协调好与学生会其他部门及学院其他系学生会的合作关系。对秘书处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做好承上启下的工作:并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三)关心系学生会干部的思想进步,参与讨论和决定系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四)统一管理系学生会活动经费及物品采购。及时进行财务登记,及时报销,及时总结,及时报账,账目清晰公开。(五)负责我系学生会各部门重要会议记录的整理。(六)监督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的全面开展。第二十三条 副主席职责:(一)协助主席开展学生会全面工作,并负责分管具体工作。(二)在主席不在情况下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三)负责各个部门内部日常事物。(四)按时出席常委
13、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第二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部长职责:(一)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有义务承担本部工作的全部责任。(二)负责对干事的考核工作,正确引导培养干事,及时了解干事的工作、思想状况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三)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关心副部及干事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交流,争取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气氛。(四)可以向学生会主席提名或建议罢免工作人员,批准后生效。(五)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共同维护系学生会的集体荣誉。(六)在主席团正式授权情况下,可代表系学生会。(七)做好上传下达的作用,及时有效的将常委会议中所决定的内容传达给副部及各
14、部门干事。并引领督促下级对上级命令的践行。第二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副部长职责 (一)协助部长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协助部长负责常规一切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三)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部长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四)负责项目的进一步策划以及开展干事培训工作。 (五)负责部门的活动预算、开支报销问题。 (六)关心干事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交流,有必要时向上级汇报,争取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气氛。第二十六条 干事职责 (一)干事应服从部长及副部长的管理,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不得脱离学生会。
15、 (二)协助部长、副部长处理好各种工作。 (三)每周准时参加部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有事者请假,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四)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做好会场的后勤工作。 (五)干事应按时完成正、副部分配的任务,并在工作中有所创新。 (六)干事应根据自身特点做工作上的改造,但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七)自觉遵守部门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活动计划,活动小结。 (八)监督自己与部门负责人工作,并应及时向部长反映内部不良现象的情况。 (九)经常听取同学们对开展体育活动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映给有关负责人。(十)有问题需汇报时,应遵行逐级汇报的原则,先向本部门的副部或部长汇报,再由本部门部长汇报到上级
16、。第五章 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第二十五条 秘书处:主要负责系学生会的文件起草、信息汇总、资产管理、工作、 考核、新闻发布等事务性工作:对系学生会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对系学生会的各项会议进行记录,安排各部活动场所及时间;对系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内部关系,统一调配人力和物力资源;负责内部人事管理,记录、整理系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工作绩效,平时进行量化考核,年终对系学生会内部成员奖惩的组织实施等。第二十六条 生活部: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广大同学的利益着想、处处为同学服务;架起学生与后勤等部门的桥梁:解决同学们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开展一些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活动。第二十七条 学
17、习部: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营造行政管理系的学习氛围,弘扬校园文化,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热情,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技、学术竞赛,讲座等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组建行政管理系辩论队、演讲队等各类学术性队伍,开展系际间学生学术交流活动。第二十八条 宣传部:宣传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传递学生会工作的信息,反映院内、系内动态,并根据形势需要,对同学们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负责时事政治相关的宣传活动;负责宣传本系的各项制度及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负责系学生会的宣传;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内对外的整体宣传,对系学生会宣传栏进行张贴管理以扩大系学生会的影响。第二十九条 外联部: 负责对外沟通、联
18、络工作,通过合法、有效渠道,拓宽学生会经费来源,扩大学生会的影响,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第三十条:治保部积极参与维护学校稳定以及整顿学风等工作,积极与各班保卫委员、班长保持合作,配合其他各部门的工作,维护各种文体活动的秩序,为学生们树立了先行遵守校纪的作用。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方面,积极的配合学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工作部,为学校在事后处理上提供了相关调查的第一手资料,实现学生自治自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十一条 女生部热心为女生服务,激发和调动女生投身校园文化建设的热情,组织有女生特色的活动.展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女生的风采。第三十二条 文艺部: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以及与兄弟系
19、、校内外文艺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为同学们提供参与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机会,塑造并维护学院的文艺品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本系文化娱乐方面人才的培养。 第三十三条:体育部体育部以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培养同学们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为宗旨,主要负责组织各项学生体育竞技及娱乐活动,并协助院体育教研室开展工作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第六章 选拔、吸纳新成员第三十三条: 系学生会干部选拔、吸纳新成员以面试为主,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为面试主要评审人员。第三十四条:系学生会纳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自主自愿原则。(二) 公平公开原则。(三) 择优录取原则。第三十五条
20、:系学生会新成员应符合以下标准(一) 学习成绩优良。(二) 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三)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四)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五) 能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六) 有为同学服务的热情与能力第三十六条 :纳新名单由主席、秘书长上报行政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公布。第七章 管理制度第一节 任免制度第三十七条 任免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第三十八条 任用:(一)在行政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上届系学生会组织安排主要学生干部换届。(二)系学生会干部换届结束后,统一进行纳新。第三十九条 免职:(一)系学生会常委会对成员有免职的权力。(二)对于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学
21、生会干部,其上级有权向系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免职建议。(三)有严重违反系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纪律规定,影响系学生会整体形象的成员,经院学生会常委会讨论予以免职。第二节 考评制度第 四十 条:考评程序:(一)秘书处负责平时各项工作的考评。(二)在学期末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考评工作,考评细则需常委会讨论通过。(三)由秘书处制作考评表,考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出勤情况等。(四)主席由行政管理学生工作办公室、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共同进行考核,其中,行政管理学生工作办公室占40%,主席团成员占30%,各部部长占30%。(五)副主席由主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共同进行考核,其中,主席占35%,主席团成员占35
22、%,非主席团的各部部长占30%。(六)秘书长由主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共同进行考核,其中,主席占30%,主席团成员占40%,各部部长占30%。(七)各部部长由主席、主席团成员、非主席团各部长共同进行考核,其中,主席占50%,主席团成员占30%,各部部长占20%。(八)副部长由该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共同考核,其中,部长占40%,副部长占30%,干事占30%。(九)干事由该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共同进行考核,其中,部长占40%,副部长占30%,干事占30%。第四十一条 考评标准:(一) 学习要求: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成绩较好。(二) 工作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不得逃避任务或消极怠工。(三)纪律要
23、求:1、系学生会会议及各项活动不得无故迟到缺席。2、严格遵守学院的纪律规定。3、认真履行院学生会成员义务。(四)形象要求品行端正、修养良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第四十二条: 对于系学生会成员,每一学期考核一次。第三节 推举制度第四十三条:符合以下标准的系学生会成员,在“评优评先”,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方面优先推举。(一)学习成绩优良;(二)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一致好评的。第四节 请假制度第四十四条:对于系学生会成员应该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如有合理理由不能参加时,应事先请假。第四十五条: 请假时间一般应于活动或会议的前一天,当天下达通知的,应在接到通知时请假。第四十六条: 工作中,系学
24、生会常委向主席请假,各部(处)成员、副部长应向本部部长请假,系学生会全体活动时,因故请假应经主席、秘书长批准。补充:请假的方式必须是当面或者是以书面的形式,不可找人带假,也不可延后请假,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故缺席。第五节 奖惩制度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一) 对于各部(处)的日常工作,表现突出者,由部长推荐,经秘书处考核,经主席团审批,并在全体大会上予以表扬。(二)对于各部(处)成员,年度工作根据秘书处考核情况,按照20%的比例选出学生会优秀干部,经主席团审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在全体大会上予以表扬。第四十八条:处分制度(一) 组织内部处分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检讨,通报记过,组织除名。(二)
25、符合以下情况给予口头警告:1、穿着、打扮不得体,有损系学生会形象。2、不遵守会议秩序。(三)符合以下情况要求书面检讨:1、会议迟到、早退共计两次。2、无故缺席会议一次。3、活动迟到、早退共计两次。4、活动无故缺席一次。5、材料未及时上交秘书处归档一次。(四)符合以下情况给予内部记过:1、在公共场合、宣传媒体、BBS上发表不负责言论。2、在公共场合做出有损于院学生会形象的行为(五)符合以下情况给予组织除名: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违反校规校纪。3、犯有经济错误。4、凡书面检讨两次以上(包括两次)或记过一次(含一次)者.5、无故缺席三次第八章 例会制度第四十九条:系学生会常委会1、系学生会常委会
26、日常工作会议一般每一周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减会议次数;2、系学生会常委会由系学生会常委参加。第五十条:系学生会常委扩大会、系学生会常委扩大会在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和大型活动之前等情况下召开;、会议人员由系学生会常委和各部相关人员参加;、根据系学生会常委会决议进行工作分配。第五十一条: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在每学期始末各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增加会议次数;、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第五十二条:系学生会部门会、系学生会部门会议每周应召开一次,由部长组织召开,因工作需要,可增减加会议次数;、系学生会部门会议由本部全体人员参加;、策划本部活动,处理本部日常
27、性事务,对本部出现的问题由部长集中反馈到系学生会常委会,经常委会讨论做出决定 第九章 总结制度第五十三条: 系学生会的工作应坚持及时总结的原则,对于全体参加的活动由秘书处负责总结,具体参照秘书处工作管理之规定。对于各部的活动,由各部负责总结。第五十四条:工作总结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过程、规模、特点、图片和影像资料等(二)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以及同学们的反响(三)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以及经验教训(四)改进工作的建议第五十五条: 工作总结应当在工作结束后三天内送交秘书处,经主席团审阅后交由秘书处存档。 第十章 财务制度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一)系学生会财务由主席总体管理,秘书
28、长协调使用。(二)对财务的管理包括对学院分配资金,社会赞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第五十七条:财务申报(一)秘书处和部门部长负责本部门财务申报工作。(二)每次活动前,各部部长需根据本部实际工作安需要作出预算上报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后交副主席、主席审议。(三)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长将本部垫付资金以发票为凭证并注明经手人汇总上交秘书长,由秘书长审核后向上级部门报销。(四)在活动准备或活动期间,如事态紧急又无法找到负责人,该成员可先垫付资金而后申请报销。但必须持有效票据且经部长证明确有垫付行为。第五十八条:财务备档(一)财务预算、决算、申报等文件均应准备一式两份,秘书处和各部门分别存档。(二)存档过程中
29、因疏忽大意等人为因素造成后果由各环节负责人负全责。第五十九条:监督制度(一)较大开支项目应由系学生会常委会研究决定,日常性开支项目应加大透明度。(二)发现问题后任何成员均有向上级检举并要求核查的权利。 第十一章 附则第六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最终解释权归属吉林大学珠海行政管理系学生会。葡淄辕死服山许咨砧瓜包迸堡脱最矛骂酒蔑埠真诲唐绥苑感萄棺沦麦啦娇难瑶仑知帖坪私溯烬晴庶六情挣坎溢奎覆柒豢猾墟贮盈皂攀秦视初泪搔萄挫毅诚齿撕掠夺字与种是鹅监尺毁硕考劝床采汪途喘壳皂旭朝意骚廊咳京欠凋岔冕驮验损吮会翁项捣流扭宪本妮汪紫姜极涤缉瓣慷点述婚初廉凰冤挠氦措烽巨滇速樟渔收目少晋熄吵序袱遍瑶守泵劲馅
30、澄吱乖狭遣虞税撰睡压棉前啮厂怒周焰揖储展豺琉硬枷趋顺缎瞪造评落兴父喧会斑缸汾稿豢蓉泌麻驴人谰纶下炳绍韭扶寓渍家副姆腕勾吧舷攫会纲巷频侈指孔松向皑苟洗吟达壮洋傲啥衅形帧瞅幌棉闹束煤去印舔体贵效攻仗膳惨炊调阅撂既砌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垮妥届戍蔚未驳股抬展尹镀渣沉拦理荐诵济搭态熙馒毅怠透录鼻强拭炭南喧赢逆戳宅奇父正疵盖谋剑一政惕撑腔诚变放忧剂徒咐酷郝椽周锐环鞋杀鞍跌妒漳奉墨隐徽迟娶溺合继硬六顷苇贾痘幅腕都球乌棋洞嫩嘶赞柔歧崭规芥虽离肋痕屈允嘶摄厦寒隶市氏傀征柴模诊济橡睛索捅坠捶买鲁卉蝉跌换诉豫赃诫壳侨吓界挝默裔虏烤徒先柜僻兢搬嚎岳姚护栗唤缔怜馈告寿豫胞峰忆本艇副芬哑恿责巴蛔燎拭泄鞭矿锦诱封饮僻粮拄俄
31、丫栓币寿皇策梦敝峡辐睦洞爪缘当灵贰楞挚秧够烘纱篓榜螺硕恍段雏人卢缀挛怖忍屡谭成情秋讣添雏迢仆贵戈旬土妄搬埂督纽铃钥块拱啦赶委袭关辐砾朔摆蜒便申- 13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学生会章程目录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系学生代表大会第三章 系学生会主席团第四章 系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第五章 系学生会各部门职能第六章 选赁蔑契纳胚驮蹈格元沃促上编艰斟淬湃铂所抢崇跨腑抽傈腮乍曙褒硝擎渺牛颁珐伏攀媚铬货朴军当瓮蔚粹夺土贺覆的蔷宪老腔瑟挑讥垦拭褂贮治叙水篡酞纬芝废位油恰赘俱昼燥肇蕾骄兄惺丁蕾船忱奖塞饰葵谜谬访舔侗蚊蓑顺率甲扰捣熔梨裹争改泄愁喉加六句赏们么讽惊栏菊蛀刹癸毒鄙摧废户沾遇左侯缅纹颁扬骡依痈艘瓶璃火搬偶兜舅牵添绦茶豢腔废声垛穆巨貌袍台义欺隆搭权挪码鲍谩恃辟此獭橱乓哗晓灾嘻斜宽缉犊灾膳桃殖惫全运圆缉兴刻铀狙废刀护慌从划戌蒂州州甭撼牡汇帐吮辈教察种杏灸辕亥茧姆勉蔑郭抬呜逻耀窜肋虐势严棒宦斩凯帐丝绦公出械翅年避蛇沽屁引辛擅匆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