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新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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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征管解析,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新政,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新政,股权激励政策规定,技术入股政策规定,相关政策及征管措施,股权激励政策,企业激励模式原有股权激励政策股权激励新政策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企业激励模式,此次政策调整范围,原有股权激励政策文件,1998年以前无明确规定,国税发9号文,财税35号文,国税函902号文,国税发125号文,财税40号文,国税函461号

2、文,财税5号文,1998,2005,2006,财税116号文,中关村股权奖励试点政策,效,1999,2015,2009,2010至2014,原股权激励政策,授予日,行权日,市场公允价值 20,可行权日,按行权价购买(工资薪金所得),非应税,应税,应税/非应税,非应税,卖出日,约定行权价 5,以股票期权为例:,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新政,符合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不符合条件的,参照财税【2005】35号文件计税,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新政,递延纳税的条件实施主体:境内居民企业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标的:本公司的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

3、股权)激励对象:人数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持有期限:授予日起满3年,且行权日(或解禁日)起满1年;奖励之日起满 3年行权期限:股票(权)期权授予日至行权日不得超过10年行业限制:实施股权奖励的行业范围进行限制(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符合条件境内非上市公司递延纳税,非上市符合条件股权激励新旧政策比较,新:不征税,制定计划,取得股权,转让股权,原:一次新的股权转让,原:不征税,新:暂不征税,持有股权,新:不征税,原:不征税,新:两个环节合并,按财产转让一次性征税,原:取得当月按“工资 薪金所得”征税,不符合条件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新政,计

4、算方法与原政策规定一致,即:继续适用财税200535号、财税20095号、国税函2009461号等文件规定分期纳税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财税200940号文件同时废止(分期纳税不再仅限于上市公司高管)适用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提醒:新三板上市的企业按非上市公司政策执行,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新政,股权激励政策规定,相关政策及征管措施,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新政,岗和转岗培训,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新政,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新政,可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1.入股时,按财产转让缴税;2.可根据财税201541号文件规定,实行分期缴税。,1.入股时.不缴税;2.转让股权

5、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的差额计税。,选择原政策,选择递延纳税,技术入股选择递延纳税的关键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入股对象为境内居民企业取得对价全部为股票(权)技术成果属于文件规定范围,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个人所得税,股权激励政策规定,不享受递延纳税的情况,不符合非上市公司递延纳税1-7项条件股权激励本身不符合上述条件激励计划未列明上述条件递延纳税期间非上市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相关条件需要在次月15日内,应参照财税200535号文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未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股权激励实为现金形式(如: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分红权)此外,纳税人符合财税201511

6、6号文件规定的,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税,递延纳税期间公司在境内上市,个人处置股权时,按照限售股的规定执行计算方法按照限售股的规定执行限售股转让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为证券机构 限售股原值仍应按101号文件规定确认,递延纳税期间发生转增股本或非货币资产投资,递延纳税的股权产生的转增股本,不再适用分期缴税政策,应在当期一次性缴税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不再享受分期缴税和递延纳税优惠,应在当期一次性缴税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叠加使用,股权转让时的注意事项,递延纳税的股权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不与其他方式取得的股权成本合并计算 视同递延纳税的股权优先转让,举例,2016年9月,纳税人张华以个人专

7、利技术作价100万元投资入股A企业,取得A企业(非上市公司)股权20万股,该专利技术原值为10万元,张华选择了递延纳税。2017年6月,张华以自有房屋作价50万元,取得A企业股权5万股,同年10月,张华出资60万元购买A企业股权5万股。此外,2017年1月份,A企业实施了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张华于2020年5月份以8元/股的价格行权获得5万股股票,该股权激励张华选择了递延纳税。张华的股权原值如何计算?计算过程:递延纳税的股权原值技术成果的原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1085=50(万元)递延纳税的股权每股原值50(205)2元/股 非递延纳税的股权原值5060110(万元)非递延纳税的股杈每股原

8、值110(55)11元/股,举例,接上例,若张华于2021年8月以600万元转让30万股给B企业,其他税费忽略不计,如何计算纳税?计算过程:上例中,递延纳税的股权25万股,非递延纳税的股权10万股 递延纳税部分的股权转让收入6003025500(万元)递延纳税部分应纳税额(50050)20%90(万元)非递延纳税部分的股权转让收入600305100(万元)非递延纳税部分应纳税额(100115)20%9(万元)90万元由A企业按101号文件的规定代扣代缴,9万元由B企业按67号公告的规定代扣代缴,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新政执行时间,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与中关村股权奖励政策的衔接对于示范区内企

9、业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发生的尚未纳税的股权奖励事项,符合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也可按新政策执行。,扣缴义务的规定,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办理递延纳税备案手续递延纳税期间,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个人转让递延纳税的股权时,按规定做好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备案时间及报送资料,股权激励人数,填写股权激励计划中被激励对象的总人数。,近6个月平均人数,填写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向前6个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

10、数。如,某公司实施一批股票期权并于2017年1月行权,则按照该公司2016年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平均人数计算。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仅由实施“股权奖励”企业填写,其他不填,可出售日,填写根据股票(权)期权计划,股票(权)期权同时满足自授予日起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条件后,实际可以对外出售的日期,可出售日,填写根据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制性股票同时满足自授予日起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条件后,实际可以对外出售的日期。,可出售日,填写根据股权奖励计划,自获得奖励之日起持有满3年后,实际可以对外出售的日期。,本表适用于实施符合条件股权激励的非上市公司和取得个人技术成果的境内公司,在递延纳税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个人相关股权持有和转让情况,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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