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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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2年昆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决胜现代化的总目标,以深化巩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为核心,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根本要求,突出区镇保安全、城区保畅通两大主题,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努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2、。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安监局、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农委、教育局、文广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相互促进,整体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整治目标(一)市、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负责、部门各司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作用发挥充分;(二)运输企业交通

3、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重点单位、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得到有效控制,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进一步加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五)交通安全“五进”宣传进一步深化,“四项示范”创建深入推进,“五个一”宣传工程全面建成,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法律法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六)城区路网、停车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疏堵保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道路通行效率效能

4、进一步提升;(七)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交通事故持续下降,全市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四、工作措施(一)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做强综合治理载体。一要建强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市、区镇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指标列入年度考核,解决制约交通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性问题。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今年3月底前,全市各区镇都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投入实体运作。二要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各区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交通安全职责、任务、目标,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和

5、重大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加大考核问责力度。要建立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分析事故原因,凡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坚决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要严格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专报、重特大事故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通报“三项制度”,依托市联席会议,完善全市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审核制度、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制度、道路设施与安全设施同步建设制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四要加强交通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各项演练工作,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二)强化人车监管,进一步把好车辆上路关

6、口。一要加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管理。交通、农机、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强化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严格考试把关,对不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驾驶人处置紧急情况和复杂道路驾驶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要采取进一步方便农村群众的措施,切实提高“五小车辆”上牌办证率、检验率。二要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排查公路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车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要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公安交巡警、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路面查处与源头管理相互通报的联动机制,

7、严把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关、准入关、资质关和通行关;教育、公安部门要以农村地区为重点,以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护学行动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校车注册、登记、检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定校车路权优先保障措施,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深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住建部门要把渣土车安全管理列入工程项目管理体系,逐一登记掌握各建设工地、料场码头渣土车使用情况、进一步摸清全市渣土车底数;公安交巡警部

8、门要制订完善渣土车准行标志、通行证管理办法,把安装符合省颁标准的GPS监控系统、车厢密封、车辆尾部喷涂放大号牌以及加装转弯、倒车蜂鸣提示器作为发放核准证、通行证的必备安全措施。(三)强化隐患督办,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条件。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门要严格排查筛选事故总量大、百公里死亡率高,急弯、陡坡、险桥、交叉口、视距不良和临水路段较多,道路环境复杂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相对缺乏的路段,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概况以及近三年来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对已经整治的路段,要将整治过程情况、整治后效果等,用视频或图片记录存档在案。交巡警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事故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将事故多发

9、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监部门。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措施,做好危险路段的判定和整治工作。各区镇要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时,建设单位要提前征求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意见,将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纳入经费预算,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各区镇政府、交通、公安交巡警部门要逐步完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大力推动道路电子监控网络的建设和完善,扩大“电子警察”覆盖面,提高道路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比例,以科技手段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全天候实时管控。(四)强化执法整治,进一步创优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一要整治国省道交通秩序。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深入推进集中

10、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以事故警情主导勤务,加强督查考核,提高勤务管理效能。要依托国省道沿线治安卡口,加大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危化品违规运输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充分利用测速仪和路段监测设备,严查超速行驶。公安交巡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一批“治超”检查点,严查严处超载超限车辆。二要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巡警、交通、农机等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强县乡道路、集镇市场路段的交通管理,着力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客和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住建、公安交巡警、城管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严格纠处渣土车违规运输、抛洒滴漏、

11、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要整治城区交通秩序。公安交巡警、城管、交通部门要突出城郊结合部以及城区主次干道,对“三小车”开展常态查控。交巡警部门要持续加大酒后驾车查禁力度,切实解决扰乱城区交通秩序、影响安全畅通的问题。城管、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秩序,严格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清理非交通占道,还路于交通。(五)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要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发布安全出行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切实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

12、,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在城区建立一个交通安全主题公园、重点乡镇建设一条交通文明示范路、行政村建立一个交通安全橱窗、中小学校建设一个交通安全活动园地、公路客运站建设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栏的“五个一”宣传工程。三要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文化建设,加大示范创建力度。编制针对不同群体对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读本、图板、光盘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学校、企业、社区和乡村,实施重点宣教,促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六)强化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区疏堵保畅能力水平。一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规划部门要完善城市

13、交通专项规划,及时配套做好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以及步行、自行车、停车系统等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要切实推动城市交通规划有效落实,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按照规划项目进一步把规划实施具体化。要按照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要求,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使建设项目与道路条件相协调。要牵头制定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交通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二要优化完善道路网络。住建部门要加快推进西城大道、城北大道、东城大道、机场路构成的城市外环快速路系统,江浦路、312国道、黄浦江路、339省道构成的城市中环快速路系统

14、,白马泾路、朝阳路、马鞍山路昆太路和长江路构成的城市内环系统建设,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在加快“三环”道路建设的同时,打通花园路等支路、完成大洋桥重建,启动黄河路桥建设,形成中心城区路网合理循环。要在大型商业和办公等人流聚集区建设立体过街设施,确保人行、车行互不干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三要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城管、住建部门要以老城区及道路改造为契机,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场、地下停车场,新建建筑和住宅小区要提高配建水平,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设施。要加快市一院立体停车场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等停车场对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要加快建设应用停车诱导系统,提高公共停车

15、设施使用效率。四要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确立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核心地位。交通部门要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和分布科学合理的公交场站、换乘枢纽,对凡是具备能够改造成“港湾式”停车条件的公交站点都要加以改造。要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准点率、运行车速和运输能力,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服务,逐步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要科学布局公共交通网络,优化线路、站点,延伸公共交通服务进社区,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五要实施科学的交通组织管理。公安交巡警部门要根据城区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支路分流作用,采取禁止左转弯、单向交通等措施,构筑区域交通微循环;

16、要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中心隔离设施,最大限度地实行车辆“右进右出”,控制路面交通横向干扰;要推进机非隔离、分时段可变车道技术,合理渠化路口交通,减少交通冲突;要扩大主干道“绿波”控制范围,对中环以内所有路口信号灯实现联控,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要升级完善交通状况预测预报系统,提高预测精度,健全交通通行状况、出行指数实时发布机制,引导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断改善和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要继续推行“高峰站点、平峰走线、分段承包、责任到人”的勤务机制,对路面交通指挥与事故先期处置实行一体运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道路通行状况的负面影响。强化对路面警力的检查、评估、奖惩,升级非现场处罚、警务通、视频综合应

17、用等系统,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纠违率;要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排堵保畅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遇有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或突发性事件时,城区各执勤岗点人员及时到位、职责任务明确、疏导管理得法,尽最大努力减少交通拥堵现象。五、工作要求(一)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研究和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漏洞,全力以赴投入整治工作。公安、城管、交通、住建、教育、农机、安监等部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措施,全力预防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路安全、保路畅通。(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根

18、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勤检查,严考核。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加强对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考核,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人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整治工作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整治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请及时报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051257301681)附件2:2012年昆山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根据苏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2年2月至2

19、011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对照前两年专项整治的底册,再次梳理、排查,展开全市新一轮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治的重点是两类:(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主要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是否运行正常、完好好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顾客超员、人员违规留宿等情况。(二)“三合一”场所。重点检查生产型

20、“三合一”场所、沿街或商场市场周边商业型“三合一”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生产住宿区域是否彻底分隔;是否具备便于逃生的通道以及员工是否知道逃生通道的位置;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工作步骤及任务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12年2月10日开始,至2012年11月30日结束,分为五个步骤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2月10日- 3月10日)1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工作成效。2层层签订责任状, 对排查不力、工作敷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

21、人员的责任。3组织大队全体人员和派出所分管领导、消防民警、协管员集中开展一次监督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查处能力。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江苏省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规则,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板报、局域网、宣传栏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2年3月11日-4月15日)全面深入排查。按照“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实行定人、定片、定单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各派出所对辖区内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非重点单位,尤其对“三合一”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

22、的小旅馆、小饭店、小作坊、小浴室、小娱乐(歌厅、舞厅)、小休闲(茶室、美容美发、足疗)、小培训机构等场所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开展100%的“拉网式”排查,逐家检查、逐家登记、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检查人、检查单位领导、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消防大队指导各派出所对排查出来的场所情况进行逐一梳理,落实检查和隐患整治责任(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派出所要将检查信息录入社区警务平台。要强化“三合一”场所房东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房东与承租人必须100%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捆绑式管理。(三)联合执法阶段(2012年4月16日

23、-4月30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铁腕整治,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执法程序到位。联合派出所组织开展违法营业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或虽通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公共娱乐场所严格依法整治,各派出所将必须取缔的场所情况汇总后向当地政府专题汇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易引发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将员工宿舍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出,必须做到住宿与生产、储存区域完全分隔。凡逾期不改或经整

24、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在整治过程中不配合整改工作、干扰监督人员执法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四)严防严查阶段(2012年5月1日10月31日)在此期间要将工作重心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抽查上,加大监督抽查、检查频次,大力推行措时工作制度的落实,动员所有消防力量深入开展寻访工作,要严防死守,确保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五)、督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市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验收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

25、想认识,周密部署,精心准备。此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涉及面大,任务量大,政策性、技术性强,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要加强对基层专项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抽调有专业技术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精干得力的检查队伍,层层分解检查责任,实行领导包干责任制,将检查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其检查、督改责任。要督促并会同安监、文化、经贸、旅游、卫生、教育等部门落实具体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态势。消防部门、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做到所有单位和场所都在监管视线范围之内。消防专兼职民警和消防协管员要会同社区民警,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二)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26、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查办案件务求事实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质量案件,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同时要加强对排查整治对象的排查和复查,每名消防监督员复查单位人均不少于20家。(三)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评估控制长效机制。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要帮助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查找和发现火灾事故隐患和风险,而且要督促其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事故风险定期分析、排查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和更

27、新重大火灾隐患目录,按照“一患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火灾事故风险评估控制工作台帐,落实和完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监管模式。(四)重视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沟通和配合新闻媒体,对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曝光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公布火灾隐患调查和执法检查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浓厚舆论氛围,确保整治工作达到公开、透明的效果。同时各派出所对辖区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按照工作步骤和任务要求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力求材料的准确度。如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五)要科学统筹安排,加强协作配合。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大队要与派出所、质监、

28、安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各司其职,有分有合,要科学统筹安排,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相互沟通信息,努力提高联合执法的整体效能。附件3:2012年昆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12年,我局继续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2012年江苏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

29、1244号)、2012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苏住建质20124号)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在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扎实开展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参建各方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水平,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一是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的落实贯彻情况。重点是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房屋市政工

30、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对各地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等开展专项整治。四是保障性住

31、房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督查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力争达到“双降”(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1年双下降)工作目标。继续加强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继续加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程序监控。根据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昆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手段和机制,稳步提升安全

32、监管队伍的监管能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网。 三、组织领导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沈立新 副组长:洪 贤、陈 磊、许文漪、徐怿成 员:王兴龙、周栋彪、居月明、金元、蒋森、谈义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四、实施步骤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时段(2月至3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和春季复工阶段。根据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部署、落实工作,落实到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和每个员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为广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根据

33、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春季复工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坚决不予复工。充分利用民工业余学校组织企业广泛开展对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第二时段(4月至6月):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的专项整治。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对周边环境及其基坑变形动态监测等情况。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审核、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是否达到了规范标准的要求,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使用

34、等是否符合规定,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监理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第三时段(7月至9月):重点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整治内容是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范化、程序化运作等情况。脚手架整治内容是施工方案的设计、方案论证和审批审核、施工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第四时段(10月至12月):重点开展施工消防专项整治。以落实各项施工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为抓手。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使用明火

35、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规范现场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切割作业的行为,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情况;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完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的演练。 五、整治内容(一)预防坍塌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论证、审批审核、现场实施情况监督;积极开展针对深基坑、

36、高支模、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重点跟踪加强监管,提高检查频率频次等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重大危险源,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二)预防高处坠落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开展“三宝、四口、五临边”和卸料平台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确定施工现场监控的重点,运用安全生产科技手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

37、产意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和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各方的主体责任,查找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的漏洞,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和使用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和运作,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的工作来抓;加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相关企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保持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目标明、频率高、查处严的高压态度,严格

38、参建各方的责任落实和追究制,保障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四)施工消防专项整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不断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积极开展施工消防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是否严格符合临时用电规范,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电器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

39、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施工现场消防规范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力营造人人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氛围。(五)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各责任单位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自查自纠工作,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在排查过程中,认真落实“三项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

40、实施情况为检查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综合检查,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到位,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六)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整治。贯彻落实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昆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加大检查频次频率,突出检查重点,加强重点污

41、染源的监控,有效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提高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将责任单位施工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并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对严重违规的申报文明工地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根据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起重伤害、防中毒、防火灾、防扬尘污染的各自特点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程取得实效。(二)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目

42、标明确、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对策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严控重点环节。各企业要做好重点时段、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消防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四)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要动态管理。重点是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五)提高思

43、想认识。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健全各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制度,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施工企业要对所在建工程开展全数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监理单位应加强巡视和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施工安全。(六)紧密结合重点工作。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扩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期间,

44、市住建局将与各镇建管所和各施工企业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掌握了解有关专项整治的情况,及时整理分析及通报。同时指导各建筑施工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促使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月29日前报送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小结和专项整治总结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和2012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安监站。 附件4:2012年昆山市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2012年,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特种设备领域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

45、进民生幸福工程、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思想,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主体责任,依靠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手段,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住宅电梯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工作,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保障市民乘梯安全。二、职责分工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201112号),明确住宅电梯整治工作分工如下:(一)为切实加强住宅电梯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质监、住建、安监、财政、规划、审计、公安为副组长的住宅电梯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

46、小组办公室(设在昆山质监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昆山质监局负责制定我市住宅电梯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进行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提出大修、更新或改造意见;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大修、改造项目的监督检验,对整治过程实施安全监察;(三)市住建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日常管理的安全主体责任;对经政府同意纳入大修、更新或改造计划的民用住宅电梯,按规定设立专用资金账户,管理和核拨老旧电梯的专项整治资金;协调收缴后期维修资金;(四)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47、老旧住宅电梯(特别是保障房、拆迁房,无维修资金或资金严重不足的住宅)的维修、改造和更新启动资金;(五)市规划局负责住宅电梯整治过程中,涉及到变更规划项目的指导、审核、批准等工作;(六)市审计局负责整治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七)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对恶意破坏大修、改造或更新后的电梯设施(刷卡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三、整治内容(一)全市民用住宅电梯:切实督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落实日常管理主体责任。1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电梯日常巡检记录)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2电梯安装监督检查、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3电梯故障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及注意事项张贴情况;5

48、电梯维保合同的签订情况;6对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的监督情况;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8电梯维保单位资质(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等)及办理备案情况;9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应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信息公示网上查询到)及定期培训情况;10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设备仪器配备情况;11电梯维保项目制定(不得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5001-2009)规定的内容及电梯制造厂家的要求)及实施情况;12维保电梯档案建立的情况;13定期检验电梯是否实行提前申报检验;14用户投诉是否记录完整、及时处理;15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对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事故隐患处置情况。(二)推动高层住宅电梯大修、改造和更新:12002年之前投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高层住宅电梯;22002年之后投用、故障频发的高层住宅电梯。四、资金来源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涉及老旧电梯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的,资金筹措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涉及未出售公房的,整治资金由房屋产权单位全额承担;(二)属于私有产权房屋的,整治资金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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