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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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编制人:XXX 日期:2011年7月30日,工程造价的含义,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第二种含义:狭义概念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第一章 工程造价的构成,本章提要,1、建设项目投资的构成: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2、设备及工、器具费用的构成:国产、进口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 润及税金。4、工程

2、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5、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6、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一节 概述,设备购置费 设备原价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设备运杂费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直接工程费 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计划利润 固定资产投资 税金(工程造价)土地使用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费用 与未来企业有关的其它项目 建设项目总投资 基本预备费 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 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金,一、我国现行投资构成和工程造价的构成,第二节 设备、工器具费用的构成,一、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一)国产设备原价国产设备原价是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

3、价,即:出厂价或订货合同价。国产设备分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厂家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图纸,只能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按一次定货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成本估价法、扩大定额估价法、类似设备估价法、概算指标估价法等(二)费用构成国产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二、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与计算,(一)费用的构成进口设备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国家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后所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购置费=进口设备抵岸价+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二)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进口设备

4、原价(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手续费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有3种: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一般指进口设备的装运港船上交货价,又称离岸价格。离岸价格: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把货物装到买方的指定的船上并负责货物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三、设备运杂费的确定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第三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费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措施费 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5、 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 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费 社会保障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间接费 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 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 财务费、税金、其他 利润 税金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四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确定,1、直接工程费的计算(1)直接费:实物法:单位工程直接费=(分项工程量人工定额用量当时当地人工单价)+(分项工程量材料定额用量当时当地材料的预算价格)+(分项工

6、程量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用量当时当地机械台班的单价)特点:与实际接近,不需要调整价差。,单价法:单位工程直接费=(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项工程定额基价),特点:简化计算,但需要调整价差其他直接费:建筑工程:其他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率安装工程:其他直接费=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率 现场经费:建筑工程:现场经费=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费率 安装工程:现场经费=人工费现场经费费率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2、间接费的计算 建筑工程: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 安装工程: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费率,3、税金的计算:(1)确定税率;(2)确定应纳税额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一般按(直接

7、费+间接费)相应税率4、利润:利润按拟建工程类别及建筑市场的供求情况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的确定不含税工程造价=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 含税工程造价=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第五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与确定,一、土地使用费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 地上的附着物赔偿费1、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划拨方式时间长)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征地动迁费、淹没处理补偿费 水利水电工程水库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有尝出让(政府与使用者)(有限期)转让(使用者与使用者),二、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1、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开办费 建设单位经费2、勘察设计费3、研究实验费

8、4、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5、工程监理费6、工程保险费7、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用8、工程承包费三、与未来企业有关的其他费用1、联合试运转费2、生产准备费3、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第六节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张价预备费(一)基本预备费:在初步设计阶段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如:设计变更、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和预防的费用、竣工验收对隐蔽工程的鉴定所发生的费用。(二)涨价预备费: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如:人工材料机械的价差费、利率汇率的调整等二、建设期贷款的利息1、一次性贷出;F=P(1+)n贷款利息=F-P2

9、、分年均衡发放:建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贷款在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qj=(p j-1+1/2Aj),qj年应计利息;建设期第(j-1)年应计利息;Aj年贷款金额;第年利率,例: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3年,分年均衡贷款,第一年贷款300万元,第二年600万元,第3年400万元,年利率为12%,建设期内只计息不支付,试计算建设期贷款利息。解:q1=1/2A112%=1/2 300 12%=18万元 q2=(p 1+1/2A2)=(300+18+1/2 600)12%=74.16万元 q3=(p 2+1/2A3)=(300+18+600+74.16+1/2 40

10、0)12%=143.0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q1+q2+q3=18+74.16+143.06=235.22万元,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家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对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不含中外合资项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一)税率 投资方向调节税实行差别税率,税率为0%、5%、10%、15%、30%共5个档次。分两大类别: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二)计税依据: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额为计税依据(三)计税方法:首先确定单位工程应税投资完成额;其次确定单位工程使 用税率;最后计算工程应纳税额。(四)

11、交纳方法: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工程年度计划投资额预交,年度终了,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结算,项目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投资额进行清算。,第七节 国外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构成,一、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构成(一)直接费 包括:工资、材料费、施工机械费(二)管理费(三)开办费(四)利润(五)暂定金额和指定价格(六)分包工程费用二、国外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的组成形式,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 制与调整,第一节施工预算与工程成本控制,1、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内部管理的需要,按照项目核算的要求,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施工组织设计,考虑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技术经济

12、文件。2、工程成本控制的方法有:1)人工费的控制;2)材料费的控制;3)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4)钢管脚手架、钢模板等周转设备使用费的控制;5)构件加工费和分包工程费的控制。,第二节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1、在过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设计、工程量、计 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为工程变更。包括设计 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为 包括的“新增工程”。2、工程变更产生主要原因:1)业主方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 2)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了变化 3)由于设计上的错误,必须对图纸进行修改 4)由于使用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 5)由于招标

13、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引起工程量增减 6)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3、工程变更确认: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要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确认工程变更4、工程变更按照发生的时间划分:1)工程尚未开始2)工程正在施工3)工程已完工,续上页,5、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6、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也是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7、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 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厌恶的工期不予

14、顺延。8、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或获得的利益,双方另 行约定。9、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10、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想工程师提出变更报告,视为该项变更 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11、工程师在收到报告14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确定的自动生效。12、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第三节工程索赔,1、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2、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3、

15、索赔起因:1)有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引起的 2)合同内容的有限性 3)业主要求 4)各承包商之间的影响 5)对合同理解的差异4、现代承包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大、投资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5、提出索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6、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 2)经济索赔7、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1)合同规定的索赔 2)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3)道义索赔,续上页,8、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综合索赔。9、业主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程序向业主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方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

16、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业主放在收到承包商送达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予以回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业主放在收到承包商送达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未予以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该阶段性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续上页,10、对索赔证据的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具有法律证明效力11、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12、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内容: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应该做的工作;2)业主方指令错误;3

17、)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所需指令、批准;4)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图纸;5)延期开工;6)地质条件发生变化;7)暂停施工;8)因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9)不可抗力;10)检查检验;11)重新检验;,续上页,12)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13)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14)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15)其他。13、索赔款主要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14、工期索赔计算法:比例法、相对单位法、网络分法、平均值计算法、其他方法。15、费用索赔计算:总费用法、分项法、因素分析法。16、业主的反索赔:1)对承包商履行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2)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18、进行评审、反驳与修正。,第四节工程价款结算,1、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过程施工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以预付备料款和过程工程进度款的形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2、工程价款结算作用:1)工程价款结算是反应工程及年度的主要指标。2)工程价款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3、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4、也逐步按约定预付的,承包商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业主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业主仍不预付的再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5、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分段结算

19、与支付。,续上页,6、工程量计算:1)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方法和时间,向业主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业主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在核实前一天通知承包商。2)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商报告中的工程量即被确定,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3)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7、价款结算办法规定:1)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量结果,承包商向业主提出支付进度款申请,14天内,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60%,不高于工程价款90%向承包商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约定时间业主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2)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

20、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续上页,3)业主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业主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商同以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量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利息。4)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8、竣工结算方式: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三种9、工程竣工结算审核:1)核对合同条款 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3)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续上页,4)严格按合

21、同约定计价 5)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6)防止各种计算误差,第五节工程造价争议的解决,1、争议的产生:1)对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理解和解释不同。2)在确定新单价是论点不同。3)业主拖期支付工程款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引起争议。4)在处理索赔问题是发生争议。2、争议解决途径:友好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或诉讼解决;3、没有仲裁协议,乙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双方达 成仲裁协议,乙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 协议无效除外。4、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 仲裁协议的效力。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6、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

22、就该纠纷可 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章 建筑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1、施工许可证(1)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 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a.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b.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

23、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c.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第一节 建筑法,2、从业资格,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1)无工作业绩的;2)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3)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5

24、)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6)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7)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甲级资质(二)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乙级资质 一、甲级资质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 年(含乙级暂定期一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企业),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 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

25、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级技术经济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应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续上页,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8、企业近 3

26、 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审计报告和缴税凭证);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米;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 3 年内无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二、乙级资质(含暂定期一年乙级资质转正和乙级资质延续),1、已取得乙级(暂定期一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 1 年;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本企业),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

27、总额的 60%;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有社会化评审或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高级技术经济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4、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8 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他人员(应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续上页,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

28、币50万元;8、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0、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审计报告和缴税凭证);12、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建设部令第 149 号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4、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

29、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经营违规责任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

30、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其他违规责任,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a.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b.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c.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d.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e.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f.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5、工程承发包,(1)概念 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

31、其完成某一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工程发包方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承包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设备供应或制造单位等。(2)工程发包与承包方式 a.建设工程发包方式主要有两种: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b.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全过程承包。即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的建设项目全过程承包。这样的工程俗称“交钥匙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即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为止的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即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总承包。,(3)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a.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b.建设工程承发包中,禁止行贿受贿;c.承

32、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d.提倡总承包、禁止肢解分包。6、监理制度(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2)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去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在监理的过程中还要注意:独立监理;公正监理。(3)与建筑施工单位串通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33、证书。7、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二节 合同法,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3、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合同的订立:要约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承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

34、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5、合同的效力,(1)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b.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2)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6、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

35、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7、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2)合同的转让合同债权(权利)转让合同债务(义务)转

36、移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2)合同的解除(协议解除 法定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履行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 9、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人应继续履行没尽到的合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3)支付违约金。,a.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合同实施中,只要一

37、方有不履 行合同的行为,就得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不管违约行为是否 造成对方损失。以这种手段对违约方进行经济制裁,对企图违约者起警戒作 用。违约金的数额应在合同中用专门条款详细规定。b.违约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反 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保护了受损害方的利益,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有利 于对违约者制约,同时体现公平原则。c.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即为了保证合同的履 行,在当事人一方应付给另

38、一方的金额内,预先支付部分款额,作为定金。当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同样,如果接受定金 的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则应加倍偿还定金。(4)赔偿损失。违约方在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其它损失,则应当赔偿损失。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润。,10、合同争议解决途径及管辖权,(1)解决的途径: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以上四种方式和解、协调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结,能够较经济、及时解决纠纷。仲裁、诉讼是使纠纷的解决具有法律约束力,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的解决方式,但相对于和解、协调必须付出仲裁费和诉讼费等相应费用和一定的时间。(2)管辖权: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并依法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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