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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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安排部署,促进共享电单车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下设机构具体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投放和运营管理组、停放秩序保障组、交通秩序管理组、联合督查组、宣传工作组、街道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督办督查局、马王街道办事处、金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区交联办人员负

2、责日常工作,市交管局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常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从其他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牵头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困难。督促各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承办各类会议。全面梳理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定期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信息、总结等材料。结合山地城市特性及未来非机动车发展方向,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区施划。(二)投放和运营管理组组长:副组

3、长:成员: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公司、公司、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工作职责:商相关部门和单位划定共享电单车通行区域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并指导企业科学投放。审核辖区内共享电单车企业投放车辆所需材料。制定共享电单车投放计划,编制投放工作表与投放车辆数量表。负责投放数量监督管理,对超额投放企业依法予以处罚。根据市级下发的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经营企业进行服务考核。建立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和投放车辆档案,牵头督促经营企业规范运营。指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未按规定投放共享电单车、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经营企业予以处罚。依据共享电单车潮汐式

4、动态变化,督促企业定时清运过剩车辆,“分流”共享电单车停放,强化“涨潮”片区管理。指导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建立用户信用管理体系。(三)停放秩序保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区市政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贵州小呗机车有限公司、公司、公司有关负责人。工作职责:负责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按照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指导开展停车区施划工作。根据管理情况、市民反馈等确认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是否合理,对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周边等停放需求密集区域适当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各类道路开挖施工、路面修补造成标线、标志缺损的,及时督促企业重新施划。加强重点路段、重点片区巡查频次,对巡

5、查中发现骑行人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绿地等非机动车停车区外的,依法予以处罚。(四)交通秩序管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大队长。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共享电单车登记上牌。指导建议划定共享电单车通行区域。依法依规加强共享电单车路面通行秩序管理,规范文明骑行,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依法对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相关处罚信息通报领导小组及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管理,对管理中发现的骑行人将车辆停放在车行道的,依法予以处罚。(五)联合督查组组长:成员:市交通执法支队大队、区城市综合行政

6、执法一大队、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水东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对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依纪提请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六)宣传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团区委、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水东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加强共享电单车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准工作基调,精心策划报道选题,做好政策解读。区委网信办要加强网上巡查,协助有关部门及时依法依规处置涉共享电单车综合治

7、理工作违法和不良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团区委要加强青少年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志愿者到主要路口、路段开展宣传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劝导、纠正共享电单车骑行人员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区教育局要对学生开展共享电单车安全知识和法制教育,防范16周岁以下学生骑行共享电单车上下学。(七)街道工作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对接区直有关部门和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统筹做好辖区内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领导、督办、协调。制定辖区范围内共享电单车管理方案,推动规范化管理。负责属地范围内共享电单车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管工作。加

8、强日常检查管理,督促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街道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共同参与的执法监管体系,对未按规定投放共享电单车、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经营企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改。对故意损坏、偷盗、烧毁或利用共享电单车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停放共享电单车。受理辖区内相关投诉和建议。三、工作要求(一)强化工作调度。原则上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单位或企业参会,统筹推进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工作。(二)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并报送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做好资料收集、信息上报等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于每周五10:00时前报送本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联系人:;电话;邮箱:)。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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