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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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安排部署,推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营造“文明共享、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为契机,加强共享电单车行业乱象整治,用两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攻坚,全面梳理排查整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实现企业管理有序、市民出行便利、执法监管有力,明显改善城市公共秩序,切实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配备具有优秀服务能力的运营管理团队,加强科技赋能,完善“电子围栏”、

2、重力感应等措施,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规范有序管理共享电单车,推动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发展。严厉查处无牌或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权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的行为。(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管局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二)加强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推进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工作,确保非机动车停车区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在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周边等停放需求密集区域适当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各类道路开挖施工、路面修补造成标线、标志缺损的,及时督促企业重新施划。(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交管局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三)加强违规停放行为查处。加强重点路段、重点片区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骑行人将车辆停放

3、在人行道、绿地、车行道等非机动车停车区外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通知经营企业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共享电单车。严厉查处未按相关工作要求清理违规停放共享电单车的企业。(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管局分局;责任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四)加强文明骑行管理。加强共享电单车路面通行秩序管理,规范文明骑行,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依法对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相关处罚信息通报市交委及共享电单车经营企业。(牵头单位:市交管局分局;配合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街道办事处)三、实施步骤(一)全面部署(2023年11月30日前)。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本行动方案

4、以及投放计划,研究细化相关管理措施。(二)集中整治(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有序做好共享电单车投放管理工作,对相关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实行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按照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加大对经营企业考评力度。(三)落实长效管理(2024年1月1日至长期)。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查漏补缺,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O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共享电单车乱象是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的一个薄弱环节,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好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各项工作,确保

5、取得实效。(二)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由分管公安和联系交管工作副区长为组长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区交联办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管局分局具体负责推进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工作。(三)压紧压实责任。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作为,紧密协作配合,分别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督办督查局等有关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依旧突出的单位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报告区政府。(四)加大文明宣传。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共享电单车相关规定,发动志愿者、居委会、学校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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