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006295 上传时间:2023-05-29 格式:DOC 页数:63 大小:361.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3页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doc(6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LJB-16110-1)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一月目 录投标邀请函-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1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 58 -附件2:评 标 方 法- 59 -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

2、管理局的委托,对其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LJB-16110-1 二、招标内容:2017年中山区辖区内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本项目选取2家设计单位进行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服务期限:2017年度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

3、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投标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 截至2017年2月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废标处理。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1月22

4、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香园街5A号。七、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设计资质原件、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原件、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

5、0元/套,售后不退。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7年2月8日9:00至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2月8日9:30(北京时间)。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2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二、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十三、招标代理人: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邱宇明、连梓彤 电 话:041184613661传 真:041184613

6、660 电子邮箱:jinbiaodaili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香园街5A号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JB-16110-1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投标人可采用电汇、支票或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提供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期限之前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7、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联系人:周会计 联系电话:13804944416招标代理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账户名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帐 号:0660300102000000929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携带由投标人公司反开的等额保证金收据至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只退还到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范围之内不可调整。6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

8、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7年2月8日9:00至9:30),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XX受理区当面递交。9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2月8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7年2月8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XX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审。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9、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 系 人:邱宇明、连梓彤 电 话:041184613661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香园街5A号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四)外省投标人办

10、理入辽备案手续,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投标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项目服务期限:2017年度。14评标时进行项目负责人面试:面试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自我介绍及关于项目的陈述、答辩。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参加面试。项目负责人未参加面试,不予中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4所承担具体建设项目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1、要求设计单位在监理及施工、设备招标时提供配合服务,在施工期间提供现场配合服务,设立现场设计代表。2、提供详细的设计概

11、算(除工程直接费以外,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各种其它费用需在设计概算中详细列出)、预算,以便在工程招标和施工管理中进行工程造价控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前的申报工作。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现行建设规范标准,达到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所有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15报价方式:固定费率。(1)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设计费率,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2)计价标准: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基准价结合市场价格,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各单位所报设计费

12、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设计费率2.5%)且不得低于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5%。(3)设计费用应综合考虑采购范围内全部设计内容的费用,后续服务、设计概算、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前的申报工作、探明地上地下障碍,常驻现场设计代表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4)设计结算费用最终依据实际完成设计内容的工程费计算设计费用后乘以中标的费率进行决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项目设计费 = 最终审定的施工决算金额中标设计费率。示例:若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最终施工决算金额为200万元,中标设计费率为3%,则项目设计服务费=200万元3% = 6万元。注:结算时扣除因设计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产生的

13、设计费、赔偿费。16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每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17其他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相关设计成果,且效果图必须与施工图保持一致。181、如果各中标候选人所报设计费费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人应按拟中标候选人当中所报设计费费率的平均值中标。如不接受以设计费费率的平均值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依次增补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派发项目时不能保证按项目个数及投资额大小平均分配,各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人的任务分配方式或结果。3、各中标单位须服从招标人的任务分配方式或结果,并同意设计结算费用最终依据实际完成

14、设计内容的工程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取费原则乘以统一中标设计费费率进行决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19截至2017年2月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

15、为:2017年中山区辖区内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本项目选取2家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定点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3)服务期限:2017年度(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及进度款,竣工结束后支付至单项工程设计费的5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经财政审核后一次性结清(无息)。注:结算时扣除因设计失误而引起的设计变更产生的设计费、赔偿费。设计结算费用依据实际完成设计内容的工程结算额乘以中标设计费的费率计算,上述费用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16、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道路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四)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投标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17、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8、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

19、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

20、向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开标一览表附件2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

21、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

22、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3.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4.其他;5.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6.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需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报出设计费的费率。(2)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基准价结合市场价格,并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3)设计费用应综合

23、考虑采购范围内全部设计内容的费用,后续服务、设计概算、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前的申报工作、探明地上地下障碍,常驻现场设计代表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4)设计结算费用最终依据实际完成设计内容的工程费乘以中标后的设计费率进行决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一切义务。(3)营业执照副本复

24、印件;(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服务方案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服务条款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

25、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

26、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27、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

28、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

29、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

30、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

31、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

3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2)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函件、投标文件中主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的;(4)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5)具有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6)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7)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8

33、)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34、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

35、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6、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设计方案及服务承诺

37、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设计方案及服务承诺得分相同的,按项目负责人面试得分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 评标委员会将分别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前两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

38、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

39、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

40、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

41、履约担保函。由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 ,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确定中标人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每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

42、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协议(参考格式)甲方: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注册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注册地址:甲方就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1、 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

43、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1“协议”是指甲乙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工程设计任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发包人承担工程设计定点服务单位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1.3“发包人”是指按本协议委托乙方承担设计任务的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甲乙双方及发包人之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1.6“附加”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

44、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1.7“招标文件”是指甲方发出的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1.8“投标文件”是指乙方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2017年市、区两级配比市政道路应急维修工程设计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应澄清、修改文件。2、 使用范围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本项目。3、 协议的组成3.1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文件:3.1.1本协议条款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3.1.4中标通知书3.1.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

45、文件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4、 协议承诺4.1甲方确认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4.2发包人将工程设计任务向乙方发包,乙方按中标设计费的费率向发包人收取设计服务费,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4.3乙方按本协议承担发包人的工程设计任务时应与发包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确定质量要求、合同价格、设计服务要求等。如乙方在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设计合同为准。4.4乙方应保证所实施的工程设计任务完全符合工程设计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4.5乙方被确定为项目承包人后,应按发包人要

46、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每个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给招标人工程设计方案效果图电子版1份;工程施工图设计电子版1份;施工图蓝图10套。4.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6.1甲方的权利4.6.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4.6.1.2有权对设计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发包人反映的有关乙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4.6.1.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发包人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发包人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或发包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4.6.1.4受理发包人对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