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水利水电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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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本标准的编制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综科教199828号文关于下达1997年制定、修订电力行业标准化计划项目的通知确定的,由中国水利水电总公司承担,并委托葛洲坝集团公司组织编写。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认真总结我国水电水利工程钻孔爆破的实践经验,尤其是近20年来大中型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还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经数次易稿编写而成。2000年11月1012日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施工工地主持召开本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会。经审查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名词术语、总则、人工材料、明挖

2、钻孔爆破、地下洞室钻孔爆破。水下钻孔爆破、拆除工程钻孔爆破、爆破试验与观测、质量与安全共11章以及两个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主编单位:葛洲坝集团公司三峡工程施工指挥部。本标准的参编单位:广西航务工程局,葛洲坝集团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本标准的起草人:任尚卿、陈 飞、张锦亮、刘临雄、文德钧、刘金焕、陈继尧、马德斯、周公觉、沈锡荣、刘焕祯。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1 适 用 范 围101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地面、地下、水下岩石开挖以及拆除工程的钻孔爆破,不涉及集中药包爆破施工。102 小型水电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103 其他工程

3、岩石开挖钻孔爆破可供参考。12 引 用 标 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67221986 爆破安全规程GA 531993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DL/T 51232000 水电站基本建设验收规程SD 2671988 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J 24919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23 名 词 术 语301 高边坡 high slope凡闸坝、厂房、溢洪道开挖边坡高度在50m以上者称为高边坡。302 高陡边坡 h

4、igh with abrupt s1ope凡闸坝、厂房、溢洪道开挖边坡高度大于50m,坡度大于55者称为高陡边坡。303 滑坡 landslide斜坡岩上体沿贯通剪切面向临生面下滑的现象。304 断层fault在地质构造力作用下岩层破裂后两侧发生显著相对位移的破裂面或破裂带。305 围岩surrounding rock洞室周围一定范围内对稳定性和变形可能产生影响的岩体。306 围岩失稳 Iose stability of suriybdubg rock地下洞室围岩失去天然稳定状态,而发生破坏的现象。307 围岩收敛 convergrgence of surrounding rock地下洞室开挖

5、后发生洞径缩小的现象。30.8 岩爆 rck burst高地应力区地下洞室开挖过程中,由于岩体应力释放导致岩块骤然以爆炸形式,从洞室周边岩体内飞射出岩块的现象。309 卸荷回弹 relief rebound在地应力区内由于开挖后使岩体应力释放和调整导致基岩鼓起的现象。3010 爆破 blasting3利用炸药爆炸瞬时释放的能量,使介质压缩、松动、破碎或抛掷等,以达到开挖或拆毁目的的手段。3011 爆力 weight Strength炸药破坏一定体积介质的能力。3012 爆速 detonation velocity炸药爆炸时炸药内部爆轰波传播的速度。3013 猛度brisance factor炸

6、药爆炸时粉碎一定体积介质的能力。3014 殉爆距离 flash-over tendency炸药爆炸时能引起邻近的不相联系的炸药起爆的最大距离。3015 安定性stability炸药在长期储存中,可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质稳定的性能指标。3016 i感性sensltivity表示炸药在外界能量的作用下,引起爆炸反应的灵敏程度的指标。3017 爆破参数 blasting pararneters爆破介质与炸药特性、药包布置、炮孔的孔径和孔深、装药结构及起爆药量等影响爆破效果因素的统称。3018 毫秒爆破 ms delayed blasting利用毫秒延期雷管或继爆管控制多段或多排爆破作业并按预定程序引爆的

7、爆破技术。3019 梯段爆破 bench balsting使开挖面呈阶梯形状并利用毫秒爆破技术逐段、逐排、逐孔进行爆破的爆破技术。3020 浅孔爆破 shallowbole blasting炮孔深度一般小于5rn,装药引爆的爆破技术。3021 深孔爆破 deep-bole blasting炮孔深度大于5m,装药引爆的爆破技术。3022 光面爆破 smooth blasting沿开挖周边线按设计孔距钻孔;采用不耦合装药毫秒爆破,在主爆孔起爆后起爆,使开挖后沿设计轮廓获得保留良好边坡壁4面的爆破技术。3023 预裂爆破 presplit blasting沿开挖轮廓线按设计孔距钻孔,不耦合装药,在主

8、爆孔起爆前分段一次起爆,形成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的爆破技术。3024 瞬发雷管 instaneous blasting cap引爆后瞬时起爆的雷管。3025 延期雷管 delay blasting cap引爆后延缓一定时间起爆的雷管。3026 毫秒雷管 ms delay blasting cap延期时间以毫秒计的雷管。54 总 则401 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钻孔爆破施工而制定本标准。402 在钻孔爆破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研究处理。403 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但必须经试验、论证,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404 本标准未详之处,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65 火 工 材 料5

9、1 爆破器材的采购511 爆破器材的采购计划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采购计划中应明确爆破器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性能要求。512 爆破器材采购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 对生产厂家进行爆破器材的品种、性能、参数、适用条件、包装质量、供货能力、储运条件等调查。2 对厂家的资质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供货厂家。3 爆破器材应按工程进度,分年、季用量,签订供货合同。52 爆破器材的运输521 承运单位应凭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办理运输。522 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运输车、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2 包装应牢固、严密。不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不得混装在一个车厢、船舱内。常用爆

10、破器材共存范围见附录AI。3 爆破器材的装卸,宜在白天进行、并有专人组织指挥和警戒。4 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5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船应按指定路(航)线行驶。6 气温低于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一15以下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7 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敏感度高的爆破器材,车厢和船舱的底部应铺软垫。523 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72 汽车行驶速度;能见度良好时,车速不得超过40kmh;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天气能见度低时,车速减半。3 平坦道路行驶两辆汽车的距离不得小于50r

11、n;上山或下山时不得小于300m。4 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置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处。5 寒冷地区冬季运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524 铁路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 装有爆破器材车厢的停车线路应与其他线路隔开;通往该线路的转撤器应锁住;必须采取车辆防滑措施,其前后50m处必须设明显的标志。2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炸药车厢与雷管车厢之间,应用未装爆破器材的车厢隔开。3 列车运行时速不得超过30km/h,调车作业及场内不超过15kmh。525 水路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雾天必须停航,停泊地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得小于250m。2 船头和船尾设危险标志,夜间和雾天设红色安全灯,船上备有足

12、够数量的消防器材。3 装有爆破器材的船舱不得有电源,底板和舱壁应无缝隙,舱口必须关严。4 与机舱相邻的船舱隔墙应采取隔热措施,对蒸汽管道应有可靠的隔热。5 严禁用筏类运输爆破器材。526 场内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 在竖井、斜井内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信号工。(2)用罐笼运输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用吊桶或斜坡卷扬机运输爆破器材时速度不得超过1ms;运输雷管时,应采取绝缘措施。(3)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间内禁止运输爆破器材。8(4)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5)用罐笼运输硝锭类炸药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

13、;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不得超过两层,层间必须铺软垫。(6)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停车场停留。2 用电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机车前后设“危险”标志。(2)用封闭型的专用车厢运输雷管或炸药,车厢内应铺软垫,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3)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或装有雷管的车厢应采用空车厢隔开。(4)运输电雷管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O(5)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必须切断电源。3 在斜坡道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l)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2)严禁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3)车头和车尾应分别安装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信号标志。(4)应在

14、巷道中间行驶,会车让车时应靠边停车。4 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在夜间或井下应携带绝缘手电筒。(2)炸药与雷管应分别放在两个背包(木箱)”内,严禁装在衣袋内。引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4)爆破器材当班用,当班领,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应超过下列的规定: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材 10kg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9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53爆破器材的储存与管理531 爆破器材必须存放于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并有专人管理,不得任意存放。532 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的位置、结构和设

15、施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533 爆破器材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 相邻库房不得长边相对,雷管广应布置在库区另一端。2 库区周围设密实围墙(或双层铁刺网),围墙距最近库房的距离不小于15m(小型库房不应小于5rn),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m,外围应设排水沟。3 库区值班室应布置在围墙外侧距围墙不小于50m处,岗楼布置在围墙周围。4 空箱棚(室)应布置在围墙外侧距围墙不小于25m。534 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和库间殉爆安全距离见附录A3。535 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的管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应派专人负责管理,须有保卫人员守卫。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

16、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2 仓库内储存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仓库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允许共存的爆破器材见附录A1,单一库房允许爆破器材最大储量见附录A2。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4 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5 严禁将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6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7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536 临时性爆破器材库允许储存量可参照附录A2小型库房10最大允许储存量规定执行。537 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爆破器材库内。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准在库外存放。538 爆破器材的储存、发

17、放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1 装有硝化甘油类炸药、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其他装有爆破器材的箱(袋)应码堆在垫木上、架、堆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m。2 架上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的箱(袋)严禁叠放。3 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4cm,架宽了超过箱(袋)的宽度;货架(堆)距墙壁不小于20cm。4 码堆的导火索、导爆索和硝铰类炸药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m。5室内必须整洁、防潮、通风良好,井杜绝鼠害。6 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7 爆破器材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8 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准发放使用,待检验后处

18、理。9 起爆器材的发放应在专用的发放室内进行,严禁在储存库房发放。10 应建立当班领用数、退还数、现场实用数的登记和检查制度。11 库区消防、通信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每季度应检查一次。12 库房的温度和湿度必须经常测定,发现磁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鞍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13 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539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申报销毁。115310 爆破器材库的照明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1 供电保险等级按1类供电场所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2 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外部线路应采

19、用敷设埋地电缆,外部电线严禁通过库房上空。3 库房内严禁安装电灯照明,应为自然采光或在库房外安装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4 电源开关必须在库房外设置并装在配电箱中。5 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能使用安全手电筒,严禁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5311 爆破器材库应设避雷装置。54 检 验541 供货厂商对出厂的爆破器材质量必须进行检验。542 每批爆破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测的合格证明。543 每个包装的箱(袋)中,必须有产品性能、适用条件、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的说明。544 雷管必须有段号的明显标识。545 对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按下述要求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1 导火索。在不少于10的箱或篓内,任意抽取2

20、0m进行外观、喷火强度、燃速、耐水性能等检验。2 导爆索。在其中4箱内,每箱任取一卷共4卷,进行外观、起爆感度性能、防潮性能、拉力性能检验;对于塑料导爆索还需进行耐温检验。3 非电导爆管系统。在不同段号的五箱(件)内,每箱(件)任取一组,共5组,每组8发(根),每根管长不少于12m,进行外观、断管、漏管、起爆感度、延期量的检验。4 火雷管。在其中两箱中任取4盒,每盒各取25发,共100发,进行外观、起爆和爆力检验。125 电雷管。在不同箱至少20盒内任取200发,进行外观、安全电流、内电阻、串联、防水、延期量的检验。6 炸药。全部进行外观检查,在不少于4箱(袋)内任取不少于2kg进行爆轰感度、

21、猛度和殉爆距离的检验;对于硝酸类炸药,还需进行含水量的检验。546 经检验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547 爆破器材性能的检验,必须在安全地方进行。548 检验爆破器材的仪器和仪表,应定期送交专门机构标定。55爆破器材的销毁551经检验确认失效、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552 应销毁的爆破器材。必须将其品种、名称、数量、销毁原因及销毁方法、地点、时间登记造册,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批准。553 爆破器材的销毁可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554 严禁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内销毁爆破器材。555 销毁爆破器材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

22、指挥,并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销毁时应遵守下述规定:1 销毁前应检查销毁的爆破器材、起爆器材、销毁现场安全设施、警戒范围及标志等有关准备工作。2 销毁现场的警戒线外围必须设有安全警戒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起爆前做好安全撤离和安全警戒工作。556 采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应按下列规定执行:l 必须进行爆破器材销毁的爆破设计。2 销毁场地的碎石及四周易燃物必须清除。133 销毁场地附近必须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销毁场边沿的距离及安全措施,应由销毁的爆破设计确定。4销t毁的爆炸性器材,确认能通过质量良好的起爆药包完全爆炸时,才能允许用爆炸法销毁。5 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

23、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对不能续用剩余的包装材料,经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可用焚烧法烧毁。6 需销毁的爆破器材应一次运到现场指定的安全地点,分批进行销毁。7 爆炸法销毁爆破器材时一次起爆药量不得超过20kg,应用远距离的网路起爆方法。8 销毁有金属外壳的爆破器材时只准在深度大于2m的坑内(其上覆松土)进行。9 严禁使用焚烧法销毁雷管、继爆管、连接块。起爆药包。10 待焚烧的爆破器材应放在燃料堆上,每个燃料堆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10kg,药包在燃料堆上应排列成行,互不接触。11 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燃烧。12 燃料堆应具有足够的燃料,在焚烧过程中不准添加燃料。13 在一切准备工作完毕和

24、与点火无关的工作人员进入安全区后才准点火;应从下风方向对敷设的导火索和引燃物点火。14 确认燃料堆已完全熄火后,才准进入焚烧场地检查。15 焚烧场地完全冷却后,才准开始焚烧下一批爆破器材的作业。557 无抗水性能的硝极类炸药可用溶解法销毁。可在容器中溶解销毁的爆破器材,未溶解的残渣应集中收集,可采用焚烧法或爆破法销毁。146 明挖钻孔爆破61 一 般 规 定611 应按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有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水文、气象、河流等资料,以及承包合同、本标准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质量计划施工安全、环保措施。612 开工前应作爆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取得合理的爆破参数指导施工。613 钻孔爆破准备

25、阶段应作好爆破设计,其内容包括:l 爆破区地形、地质条件。2 爆破区周围环境及质量、安全控制标准。3 梯段高度。4 边坡轮廓、建基面、爆区附近建筑物及文物等防护。5 爆破参数。6 炸药品种。7 装药方法与堵塞。8 爆破方式与起爆方法。9 单响最大起爆药量。10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11 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安全措施。12 绘制下列图表:(l)钻孔爆破环境平面图。(2)孔网平面布置图及剖面图。(3)单孔装药结构图上排孔装药量明细表。(4)起爆网络敷设图。614 按爆破料的用途确定爆破参数和装药结构及爆破方式,应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安全及建基面岩石的完整性。615 装药结构可选用耦合连续装药、间隔装药或

26、不耦合连续15装药、间隔装药及混合装药等方式。616 爆破方式可选用齐发爆破、微差爆破、微差顺序爆破。小抵抗线宽孔距爆破及微差挤压爆破。617 起爆方法应根据不同的爆破对象和工程技术要求,可选导入索起爆、导爆索起爆、电力起爆及导爆管起爆。618 爆后查炮时间:导火索起爆不得小于15min,电力起爆不得小于5min。619 出现盲爆时应查明原因,采取处理措施,严禁采用掏挖。6110 每次爆破后对其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并应据实调整爆破参数。6111 失效的炸药及其包装纸、袋不得随意掩埋、倾倒江河,应按本标准553条规定处理。62 边坡钻孔爆破621 钻孔爆破前应作好开挖边坡线外的危石清除及截水沟的开

27、挖,并形成钻爆平台。622 应采取自上而下分层钻爆,加进行立体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时必须有安全技术论证和可靠的安全措施。623 钻具选型应视地形、地质条件和工程量及工期而定。624 对不良地质条件部位和需保留的不稳岩体,必须采取控制爆破,边开挖、边支护,确保边坡稳定。625 梯段高度应视地质条件、开挖深度与宽度、设计要求及钻具、挖掘设备等因素而定,可采用小梯段或深孔梯段钻爆法,前者孔深直为4m5m,后者为sin12m。626 梯段顶面应保持平整,并略向开挖前沿倾斜,以利排除积水。627 梯段前排孔位应满足钻孔作业安全要求;孔向宜平行梯段坡面。628 为减少爆破对边坡岩体的破坏,其轮廓边线应采取预

28、裂防震或光面爆破方法,必要时缓冲孔爆破同时使用。16629 爆破参数的选择,应根据岩石的强度、地质结构条件和爆破自由面及爆破料的用途等因素,通过爆破试验取得。6210 钻孔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1 孔位偏差。一般爆破孔为孔距、排距、抵抗线的5,预裂、光爆孔距为5。2 倾角与方向偏差。一般爆破孔为25孔深(+为超,一为欠)。预裂、光爆孔为15孔深。3 终孔高程偏差。一般爆破孔020cm。预裂、火爆孔15crn。4 爆后边坡壁面、建基面超欠挖应控制在20cm以内。5 保护层及其前排爆破孔不得使用浆状炸药。6212 单响最大段起爆药量必须确保边坡稳定和周围环境安全,邻近保护层不得大于300kg,保护层

29、不得大于150kg;如有不稳定岩体,则应据实确定;预裂、光面爆破不宜大于50kg。6213 炮孔堵塞长度一般为抵抗线的0.71倍。6214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必须采用不耦合装药,不耦合系数采用25;可通过试验调整。6215 采用预裂或光面爆破的效果应达到下述要求:1 预裂缝应贯通,在地表呈现的缝宽,沉积岩不宜小于10cm,坚硬的火成岩、变质岩不应小于03crn。2 边坡轮廓壁面孔痕应均匀分布,残留孔痕保存率,微风化岩体为80以上,弱风化中、下限岩体为5080;弱风化上、中限岩体为10一50。3 爆后岩面不平整度应不大于15cm,壁面不得有明显的爆破裂隙。63 基坑钻孔爆破631 应按施工组织设

30、计要求进行分区、分层钻爆,并作好施工排水。632 梯段高度应控制在挖掘设备安全作业高度范围内,爆破17参数、爆破方式和起爆方法应按本标准62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633 单响最大段起爆药量应经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不大于500kg,建基面保护层的上一层梯段不大于300kg。634 钻孔误差控制标准应按本标准6210规定执行。635 轮廓预裂或光面爆破各项技术参数应按本标准62的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636 建基面开挖宜采用水平预裂或柔性垫层代替预留保护层的方法。637 采用预留保护层,则其层厚须通过现场爆破试验确定,并应采取控制爆破挖除。638 建基面保护层采用水平预裂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临近建

31、基面最后一个梯段的爆破孔孔底部距设计开挖线不得小于3m。2 保护层炮孔孔径不宜大于90cm。炮孔孔底距建基面:孔径90mm时不宜小于70cm;孔径40mm。时不宜小于30cm,并应通过试验确定。3 水平预裂孔孔径不宜大于 90mm,孔深较大时须装有扶正器,确保钻孔质量。4 水平预裂孔开口高程距设计开挖线一般不大于20cm。5 水平预裂一次不能全部完成时,宜在端部设置空孔限裂措施。639 建基面保护层采取一次钻爆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l 炮孔孔径不得大于60cm。2 孔底设有柔性垫层,其厚度不小于20 cm。3 药包直径宜控制在40 cm以内。4 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5 采用微差顺序爆破方式。

32、6310 沟槽开挖,其轮廓应进行预裂或光面爆破。确保槽口保留面岩体的完整性。186311 沟槽开挖宜采用先中间后两侧的“V”型钻爆方式,形成梯段爆破临生面,再向两侧扩挖。6312 同一基坑内开挖与混凝土浇筑平行作业时,必须进行控制爆破,不得影响灌浆、预应力锚索质量,其控制标准应以质点振动速度峰值确定,见附录B。64 石料开采钻孔爆破641 利用建筑物基础开挖爆破的石渣料或采石场开采的石料作为坝体填料、护坡砌体和混凝土骨料等,开工前应根据地质资料按其用途作好爆破施工规划。642 根据对爆破料块度和级配的要求,钻孔爆破前应按本标准612及613规定进行爆破试验,以便确定爆破参数,使其符合设计的块度

33、和级配。643 爆区钻孔前,应对剥离层与利用层层面进行界定。遇断层破碎带或溶沟、溶槽亦应确定其利用料的边界。644 当利用基坑料时,其爆破参数、爆破方式及起爆方法应按本标准62及63的有关规定执行。单响最大段起爆药量一般控制在500kg,如有论据可不受此限。645 采石场开采石料时,应采用深孔梯段爆破,其孔网参数和装药量、装药结构及爆破方式须经爆破试验确定。646 采石场钻爆宜优先选用乳化炸药混装车技术进行装药爆破。647 大块石开采宜用小孔距大抵抗线,每次起爆一排;一般块石宣每次起爆12排。采取齐发爆破方式。648般石渣料开采可用微差、微差挤压爆破方式。649 混凝土骨料、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

34、过渡料,宜采用宽孔距小抵抗线,微差挤压爆破方式。6410 钻孔完毕后应按本标准6210现定进行验孔,如有超标者可采取补孔或其他变通措施处理,确保爆破质量。6411 钻孔爆破装药结构应根据石料的块度、级配要求按本19标准615规定选用。6412 爆破方式与爆破方法可按本标准616及617有关规定选用。6413 采石场的边坡应按设计及时支护;并作好排水设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边坡稳定。6414 基坑爆破的石料临时堆放场,应按不同的用途分别堆存,不得混堆和夹有杂物。65 起爆方法651 起爆方法应根据工程技术要求、爆破规模、操作人员技能、周围环境和爆破区允许的安全条件进行选定。652 导火索起爆法、导爆

35、管起爆法、非电导爆管起爆法,严禁在有沼气和矿尘爆炸危险地段使用口653 导火索起爆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点火前用快刀切除导火索点火端5 cm,严禁边点火边切除。2 成片有规则的火炮,宜将导火索集中成柬。用点火筒法点火。3 应使用导火索段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严禁用火柴、烟头、打火机点火。4 点火起爆的作业人员不应少于2人。5 在爆破区附近应有点炮人员的安全避炮设施。654 导爆索起爆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进入孔内的导爆索,必须与起爆药包紧密结合。2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起爆雷管应捆扎在距导爆索末端不少于15cm的位置上。3 孔口堵塞前应对导爆索进行检查。655 电力

36、起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只允许在无雷电天气、感应电流和杂散电流小于30mA的区域使用。2 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现场所有带电的设备、设施、20导电的管与线设备必须切断电源。3 支、干线连接前,应作导通检查,并核对其电阻值是否与设计相符。4 起爆电源的开关必须专用并上锁,其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危险区内人员未撤离、避炮防护工作未完前禁止打开起爆箱。656 导爆管起爆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起爆导爆管的雷管聚能穴方向与导爆管的传爆方向相反。起爆雷管应捆扎在导爆管末端不少于15crn的位置上。2 集中起爆的导爆管应用连接块连接传爆,采用捆扎法应均匀捆扎在起爆雷管的周围,导爆管不得超过两层。3 寒冷季

37、节或高寒地区出现导爆管硬化易折断时,不得使用导爆管起爆法。66爆破网络661 爆破网络使用的爆破器材、网络的结构形式、连接方法必须符合爆破设计要求。662 导爆索网络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起爆网络应采用搭接、扭接和水手结的连接方法,连接处的两根导爆索之间不得夹有异物;除连接处的水手结外。严禁出现打结或打圈。2 导爆索搭接处应用胶布缠紧,缠紧段长度不少于15cm,导爆索的扭接应接合紧密,扭接处的两端应相紧,扭接的长度不少于30cm。3 导爆索敷设的交叉处,两根导爆索之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10cm的垫块。4 导爆系网络的主干索、支于索和引爆索相互顺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5 导爆索的双向环形微差

38、起爆网络,必须使用双向继爆管,其主于索与支于索之间,支于索与引爆索之间必须采用三角连接法。6 当采用被油炸药时,应采取防油导爆索。21663 导爆管网络应按下列规定执行:l 同一爆破区起爆的导爆管非电毫秒雷管,应用同厂同批号的产品。2 网络内的导爆管,应无破口、受外力拉伸时不得变细。不得有死结、孔内不得有接头。3 采用非电导爆四通、连接块等连接元件实现网络内段间时差间隔,应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的延期时间使用段号。4 采用连通管实现导爆管网络内的连接,导爆管仲入连通管的深度不得小于10mm,连通管中不准有外露空隙,导爆管与连通管的接头应用胶布缠紧,并搁置于无水处。664 电力起爆网络应按下列规定执

39、行:1 同一作业区起爆网络内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雷管的电阻差不得超过025。2 应采用专用电源起爆。3 进入作业现场的电线绝缘应良好。4 爆破作业前对网络的起爆电源、开关、插座、导线等应进行检查,确认其可靠性。5 网络内流经每个雷管的电流值,一般交流电不小于25A,直流电不小于2A。6 从电源开关至作业面的网络主线、支线,联网之前必须处于短路状态,遇雷电时应处于断开状态。7 网络各个接头的连接应保持于净、牢固紧密、绝缘良好,接点处两线错开不得小于10cm。8 全网络总电阻实测值与计算值相差不得超过5,否则应从工作面起进行检查,直至总电阻符合要求。9 网络的连接,必须在无关人员已全

40、部撤离作业面之后,从作业面起依次向起爆开关接通。665 起爆网络时差,应防止爆破地震峰值叠加与最先落下的飞石不砸坏未传爆网络日666 复式起爆网络应按本节的有关爆破网络规定执行。227 地下洞室钻孔爆破71 洞口段钻孔爆破711 洞口明挖宜采用梯段爆破方法;洞脸边坡轮廓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的方法。钻爆技术要求应按本标准62有关条款规定执行。712洞口段的钻孔爆破:1 洞脸削坡和支护完毕后方能进行桐挖;宜采用先导洞。浅孔、小药量爆破法。2 、类围岩,宜采用由外向内开洞方法。3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支洞进入的大断面或特大断面隧洞,可采用由内向外开洞钻孔爆破法。4 开挖洞口段的钻爆参数,应通过现场

41、爆破试验确定。5 洞口段应进行支护,不良地质地段宜先作永久性支护,其支护长度不得小于洞径的2倍。72 平洞钻孔爆破721 洞径小于10m,断面面积不大于100m,宜采用全断面掘进,超过上述尺寸时,可采取上导洞法施工;大洞室和特大洞室可采用分层、分块法施工。722 洞室开挖钻孔爆破设计,应包括下述内容:1 掏槽方式。2 孔同参数及布孔图。3 排炮循环进尺。4 单孔装药量及装药结构图。5 爆破器材、起爆方式、起爆网络及其结构图。6 钻孔爆破工艺、技术要求。7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238 钻爆循环作业计划表。723 掏槽部位宜设在断面的中心,如采用空孔掏槽时,其孔径宜大于爆破孔孔径的25倍;掏槽孔应比

42、其他炮孔深,其值可按实际爆破效果确定。724 周边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方法,爆破参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725 光面爆破与预裂爆破的质量要求:1 径向平均超挖不大于20cm、地质原因的超挖,应据实确定。2 残留孔迹保留率:光面爆破,弱风化岩体3050,微风化和新鲜岩体应50;预裂爆破,弱风化岩体4080,微风化和新鲜完整岩体应不小于80。3 孔壁的完整程度;光面爆破无明显爆破裂隙;预裂爆破肉眼不易发现爆破裂隙。726 大断面和特大断面洞室的扩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洞室周边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2 梯段高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范围执行,必须满足设备安全生产的要求。3 钻孔直径不宜大于

43、10。4 单位岩石体积的耗药量可根据经验或计算确定,通过爆破试验调整。5 爆破产生的地震效应及冲击波必须控制在支护结构和附近建(构)筑物的安全允许及围岩顶板稳定范围内。73 竖井与斜井钻孔爆破731 井口段施工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 井口边坡须削坡完毕,井作好支护处理。2 井口平台外侧按设计要求支护完毕。3 施工道路与渣场已形成。4 井口排水设施业已完毕。24732 坚(斜)并直径小于7rn时,可采用正井法全断面或导井扩挖法施工。733 竖井采用正并法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段围岩稳定,防止井台上杂物坠入井内。2 提升设施应有专门设计。3 井深超过15m时,人

44、员上下宜采用提升设备。4 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5 lV、V类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挖一段衬砌一段或采用预灌浆方法加固岩体。6 井壁有不利的节理裂隙组合时,应及时进行锚固。734 导井断面一般为 4rn2,应视扩井溜碴需要确定。735 导井可采用正井法和反井法施工。736 边挖边支护时,爆破后必须检查支护结构的安全性。737 导井钻孔爆破,按下列规定执行:1 导井的位置宜设在井的中心部位、斜井宜设在下部。2洞井边缘与井的周边轮廓,必须预留保护层,保护层的厚度可由爆破设计确定,不得小于爆破孔直径的30倍。3 采用正井法由上而下一次造孔,由下向上分段爆破时,必须严格控制钻孔质量,终孔

45、位置的偏差不得超过孔深的05。4 采用反井法自下向上分层钻爆时,浅井可用液压提升作业平台,深井应用吊罐法或爬罐法,并可用反井钻施工。738 用爬罐法由下向上分段共挖,应采用浅孔多循环的方法进行钻孔爆破,轨道的锚固必须通过单项设计和质量检验。739 扩井开挖其周边应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法,其他爆破孔的各项参数应由爆破设计确定。7310 扩井过程中应及时进行井壁支护和加强安全监测工作。2574 特殊部位的钻孔爆破741 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爆破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采用单向钻孔爆破贯通。竖井或斜井自下而上掘进距贯通面sin时,应采取自上而下贯通。742 长隧洞相向掘进中,当距贯通面50m60m时,宜采用小导洞贯通。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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