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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16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第三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
2、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第二章风险点查找第六条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第七条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风险点的
3、查找工作,要分行业、领域和场所(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见附件1)科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见附件2),作为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的依据。第八条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地区、单位(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等,下同)要根据各自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第九条动态查找风险点。1.考虑外部动态变化。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所有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
4、风险点的影响,认真分析平时条件、特殊时段、特殊自然条件下不同风险点的出现;以及同一风险点在不同外部条件下,出现不同的风险,充分识别各种潜在风险。2.考虑内部动态变化。各地区、行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变化特点,合理制定工作周期,反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原则上各层级、各单位应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风险点查找工作,并对风险点清单进行同步更新。当环境、设施、组织、人员、活动等发生变更时,要随时对相关风险点开展重新查找工作。在策划、筹备可能涉及群体性安全的活动或进行重大的设施、环境变更前,应提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3.社会联动查找风险。查找风险点工作要依据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
5、,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层层组织发动基层群众和单位员工,自下而上全面开展;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多种方式,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接收社会公众提供的风险点信息。4.规范填报查找结果。各层级对下级提交的风险点信息,经筛选、确认、分类汇总,填报风险点清单。清单要全面动态反映各地区、行业、单位内风险点的部位、状态等,清楚描述每个风险点的产生条件、表现特征,初步判定风险类型和等级,以及在风险一旦失控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后果等。5.各地区、行业、单位要将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流程图详见附件3)。根据风险点的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
6、时更新,为后续开展风险研判,进而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提供基础。第三章风险研判第十条各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应进行分类、分级,实时调整风险等级,逐级核定风险级别,并及时公告风险信息,提高风险研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以便对各风险点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对于查找阶段提交的风险清单,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分类标准,分行业、领域和场所(见附件1)对风险进行分类。第十二条科学实施风险分级。1.对于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综合考虑事故
7、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点按其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见附件4)。每个风险点分级结果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并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专门建档。2.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场所的风险分级工作由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实施。3.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核定风险级别,形成清单报上一级部门和单位。第十三条实时调整风险等级。各地区、行业、单位针对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须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评估分级。1.风险点自身发生变化;2.风险点周边环境发
8、生变化;3.组织管理形式发生变化;4.同类型风险点或相关行业发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5.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6.其他情况。第十四条及时公告风险信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上,结合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形成安全风险点空间分布图,在信息化平台上及时公告。第四章风险预警第十五条对于风险研判阶段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第十六条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级预警(特别严重)、级预警(严重)、级预警(较重)、级预警(
9、一般),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见附件5)。第十七条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1.各地区、行业、单位的责任部门,结合各自情况,确定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的具体条件。各级政府应急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以下统称预警发布单位)确定相应的预警级别、发布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预警时效等。省、市、县级政府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在接收预警发布单位送发的预警信息后,按照指定的范围和时间,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2.各地区、行业、单位采用监测预警、巡查预警、综合预警等方式进行预警。鼓励采用监测系统进行监测预警。(1)监测预警由各地区、行业、单位
10、采用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达到预警条件时,预警系统自动报警并上传数据,自动发布监测预警信息。(2)巡查预警由各地区、行业、单位对风险点进行现场巡查,预估风险状况,逐级上报,并由预警发布单位发布巡查预警信息。(3)综合预警由预警发布单位,依据风险预警的监测数据、现场巡查信息及现场风险状况,同时参考相关单位提出的综合预警建议,进行综合判定,由预警发布单位发布综合预警信息。第十八条快速响应风险预警。1.对于红色预警,各地区、行业、单位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2.对于橙色预警,各地区、行业、单位要立
11、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逐级上报至市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3.对于黄色预警,各地区、行业、单位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逐级上报至县(市、区)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4.对于蓝色预警,各单位须随时关注预警的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第十九条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发布单位在发布预警信息后,需要密切关注风险的发展趋势,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调整后的预警信息。第二十条适时解除风险预警信号。各地区、行业、单位采用技术与管理措施后,导致发生预警的因素已得到妥善处置或消失,具备预警解除条件时,
12、由预警发布单位及时解除预警信号。第二十一条分析触发风险预警原因。预警发布单位要对触发预警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风险防范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完善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第五章风险防范第二十二条各地区、行业、单位根据风险研判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第二十三条认真组织制定防范措施。1.企业或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要实行安全风险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应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级别的具体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隔离风险点、实
13、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手段,达到消除、降低风险的目的。在风险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2.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制度、标准、技术、经济、管理等措施,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风险防范和技术保障措施,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第二十四条强化风险源头管理。1.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先期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2.项目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抄送同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
14、施“三同时”各个阶段的监督和审查责任;3.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施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项目“一票否决”。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础。5.要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要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第二十五条突出高风险重点管控。加大高风险等级风险点检查频率和监管力度,红色、橙色等级的风险点要建立专门档案,强化风险防范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其中红色等级风险点每3年要组织第三方进行1次全面分析、评估,确保高等
15、级风险点安全可控。第二十六条加强防范措施落实检查。1.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根据风险点查找和研判结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2.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厂(公司)、车间、班组级巡回检查、例行检查、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及时掌握管理范围内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黄色等级风险点每周至少检查1次,蓝色等级风险点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其他风险点每月至少检查1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参照组织检查。3.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专家会诊、区域性评估等方式,按照执法计划或工作计划,定期对较高
16、风险等级风险点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4.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治理方案和销案台账应纳入专门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关闭、取缔等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时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要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
17、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第二十八条实施防范措施动态管理。各地区、行业、单位进行风险点清单周期性更新,因环境、设施、组织、人员、活动等变更而导致风险点和风险研判结果变化时,要对防范措施的适用性等重新进行检查评估。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修订完善。第六章风险处置第二十九条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坚持抢早抢小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加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准、处置快、处置好。第三十条加强事故初期处置。发生险情或出现事故苗头时,网格单元现场人员应根据风险点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立即按现场处置方案科学处置,并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或
18、者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扩大。第三十一条准确应对事故险情。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险情程度或已造成的损失大小,研判应启动的响应等级,并按照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第三十二条科学组织施救。响应事故救援的有关政府或单位,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具体的施救方案。要合理调配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医疗、公安力量和物资、装备、器材,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现场管控,迅速开展施救。救援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事故的发生。第三十三条妥善处置善后工作。事故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地方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
19、,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社会正常秩序。第三十四条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第三十五条提高风险处置保障能力。1.完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地区风险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负责制订、指导辖区、行业领域做好预案优化工作,推动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用化。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风险类别等级、特点及性质,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突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效果评估,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
20、问题,并不断修改完善。2.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普及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技能。3.推进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由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应急处置专家库。各地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征用补偿等保障制度。第七章风险责任第三十六条按照“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对照
21、风险点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划分网格单元,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第三十七条科学划分网格责任。1.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等各层级行政区划为责任单位,以村(居委会、社区)为最小风险责任单元,逐层逐级划分网格,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省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2. 各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单位,要划分最小风险责任单元,落实全员网格化管理责任。要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风险管控责任。同时,动员全员参与,做到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延伸安全风险排查
22、触角,夯实安全基础。第三十八条明确推进风险管控工作职责。1.省政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风险管控工作,并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建设安徽省风险管控信息系统。2.省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编制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及配套文件方案,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工作,组织确定风险点分级及其管控措施,对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度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风险管控工作报告。3.各市、县(区、市)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风险管控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3、编制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收集、填报风险点的数据信息,汇总风险点清单,审核、确认风险点等级,编制风险点排查管控清单;根据风险评级结果,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风险管控和监管责任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每年度向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风险管控工作报告。4.乡(镇、街道)政府落实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划分、网格责任人,收集网格内风险点信息,并进行初步风险研判,及时录入或者督促填报信息。村(居委会、社区)负责将区域内小微企业及公共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风险点基本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第三十九条加强责任落实检查
24、。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三查三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及执法检查、大检查时,要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巡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对照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分工,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辖区内各级、各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和风险点实时情况,及时提醒、提示、督促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6。第八章信息化支撑保障第四十条为实现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数据共享,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顺利开展,在省安全监管局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建设“安徽省风险管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风控系统”
25、),并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网格员等不同层级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第四十一条通过建设“省风控系统”,实现风险点的数字化管理。1.实现风险点的清单化、动态化的数据信息管理,能够及时更新,保证风险点信息的准确性、风险级别的可调整性,方便相关人员对风险点数据的管理。2. 实现风险点的图形化管理。建立分辖区、分行业领域、分种类的多图层地图信息系统,实现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均可在其权限范围内查询、显示和管理风险点电子地图资源。3. 实现预警信息的电子化管理。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发建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风险点实时监控、及时预
26、警。4.实现不同系统的关联和交互功能。“省风控系统”具备与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关联和交互的功能,并为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后续可能出现的新系统预留接口。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或完善本地区、单位、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以及落实安全风险“六项机制”的实施细则、工作标准,结合实际明确风险管控工作的流程和分工。第四十三条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2.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3. 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流程图4. 风险分
27、级方法和标准5. 风险预警分级标准6. 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流程图附件1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1. 单位类: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 场所类: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客运车站、地铁站、渡口、码头、民用机场、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寺庙、教堂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3. 部位类: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站、危房危楼、老旧房屋、烂尾楼、人防工程,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28、和内涝灾害等重点区域和部位。4. 活动类:体育赛事、户外运动、文艺演出、演唱会、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5. 建设项目类:建筑工程、城市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6. 设施设备类: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高架桥)、管线管廊(燃气、石油、天然气、水、电等)、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商船、游船、渡船、渔业船舶、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7. 其他类:上述分类中未能
29、涉及但确实存在风险隐患的其他风险点。附件2冶金工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示例)(一)风险点查找范围1. 装置、设备、场所类(1)产生、供给能量的(如:发动机、变压器、油罐)。(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如:电梯、脚手架、高空作业平台)。(3)一旦失控可能产生能量积蓄或突然释放的。(如:各种压力容器、槽罐、强烈放热反应的化工装置)。(4)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2. 能量载体类高温物体、低温物体、放射源、带电体、行驶中的车辆、运动部件、飞行物体等。3. 危险物质类各种有毒、有害、腐蚀性、刺激性、可燃烧爆炸的物质等。4. 危险作业活动类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
30、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二)安全风险点清单(样式)序号上报单元填报日期风险点描述风险点所在位置风险点所在单元风险等级管控措施类别分类名称具体名称风险特征产生条件可能导致的后果市县/区主管(监管)单位、街道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坐标(经纬度)负责人联系电话冶金工贸场所(三)安全风险点清单填表说明1.【序号】请按照“一点一号”(即1个风险点1个序号)方式,顺序填写。2.【上报单位】县级数据(或报告报告)请填写县级行业主管单位名称,市级报告请填写市级行业主管单位名称。3.【填报日期】市级报告请填写递交省有关部门的日期, 县级报告填报日期由市级规定。4.【类别】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各行业主管部门、
31、各地级市如在“类别”之外增加,请(选项表)中修改,同时报表中进行说明。5.【分类名称】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级市如在“分类名称”之外增加,请在(选项表)中修改,同时报表中进行说明。6.【具体名称】请填写具体风险点、危险源名称,请注意名称的唯一性。7.【市】请填写地级市的名称,如“合肥市”、“芜湖市”,请勿填写“合肥”、“芜湖”不带市的名称和“凤台县”等县级市名称。8.【县/区】请填写县、县级市、区的名称,如“包河区”、“明光市”。9.【主管(监管)单位、街道】请填写主管(监管)单位、街道的名称,如“芜湖路街道”、“吴山镇”。10.【单位名称】:请填写风险点、危险源的主体责任单
32、位营业执照名称或法定名称。11.【详细地址】请填写详细的地址到门牌号,如“市区街道小区幢室”。12.【坐标】请填写风险源危险点中心的经纬度。13.【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14.【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联系电话。15.【风险等级】:下拉菜单中选择,不允许修改。16.【管控措施】:一般填写以下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管控措施。主管部门管控措施。应急措施。附件3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流程图附件4风险分级方法和标准4-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析级别说明描述I极有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极高II很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III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内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
33、偶有发生;评估范围未发生过,但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IV较不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V基本不可能发生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极少发生4-2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严重性分析级别说明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描述1影响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巨大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2影响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3影响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
34、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4影响一般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现场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可以立刻缓解事故,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5影响很小无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备注:1.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 风险后果中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的确定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描述的;若其他行业/领域对后果严重性有明确分级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具体实施。4-3风险评级(风险矩阵)风险等级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影响特别重大(5)影响重大(4)影响较大(3)影响一般(2)影响
35、很小(1)可能性极有可能发生(5)252015105很可能发生(4)20161284可能发生(3)1512963较不可能发生(2)108642基本不可能发生(1)54321红色:极高风险等级,橙色:高风险等级,黄色:中风险等级,蓝色:低风险等级 。备注:除红、橙、黄、蓝外,其他等级风险不列入清单管理。附件5风险预警分级标准级预警: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巨大财产损失,可能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事故或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级预警: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事故或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级预警: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事故或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级预警: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事故或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附件6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