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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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讲解,污水处理,6.1.1 污水厂位置的选择2 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3 便于污泥集中处理和处置。4 在城镇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6 少拆迁,少占地,根据环境评价要求,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8 厂区地形不应受洪涝灾害影响,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有良好的排水条件。,6.1.2 污水厂的厂区面积,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合理确定近期规模,近期工程投入运行一年内水量宜达到近期设计规模的60%。6.1.6 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根据情况尽可能分别集中布置。处理构筑物的间距应紧凑、合理,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的要求,,6.1.8 厂区消防的设计和消

2、化池、贮气罐、污泥气压缩机房、污泥气发电机房、污泥气燃烧装置、污泥气管道、污泥干化装置、污泥焚烧装置及其他危险品仓库等的位置和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的要求。,6.1.10 污水厂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的必要通道,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为3.54.0m,双车道为6.07.0m,并应有回车道;2 车行道的转弯半径宜为6.010.0m;3 人行道的宽度为1.52.0m;4 通向高架构筑物的扶梯倾角宜采用30,不宜大于45,6.1.14 污水厂内各种管渠应全面安排,避免相互干扰。管道复杂时宜设置管廊。管廊内宜敷设仪表电缆、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给水管、污水

3、管、污泥管、再生水管、压缩空气管等,并设置色标。管廊内应设通风、照明、广播、电话、火警及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独立的排水系统、吊物孔、人行通道出入口及维护需要的设施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要求。,6.1.18 厂区的给水系统、再生水系统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6.1.19 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宜按二级负荷设计,重要的污水厂宜按一级负荷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6.1.20 污水厂附属建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应根据污水厂的规模,工艺流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水平和管理体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6.1.23 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适用的栏杆

4、、防滑梯等安全措施,高架处理构筑物还应设置避雷措施。,6.2.1 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及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6.2.4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6.2.5 合流制处理构筑物,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考虑截流雨水进入后的影响,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1 提升泵站、格栅、沉砂

5、池,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2 初次沉淀池,宜按旱流污水量设计,用合流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4 污泥浓缩池、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以及污泥脱水规模,应根据合流水量水质计算确定。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5 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6.2.6 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6.2.8 污水厂应设置对处理后出水消毒的设施。,6.3.2 格栅栅条间隙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 粗格栅:采用机械清除时宜为1625mm,采用人工清除时宜为2540mm。特殊情况下,最大间隙可为100mm。2 细格栅:采用宜为1.510mm。3 水泵前,应根据

6、水泵要求确定。,6.3.3 污水过栅流速宜采用0.61.0m/s。除转鼓式格栅除污机外,机械清除格栅的安装角度宜为6090。人工清除格栅的安装角度宜为3060。6.3.4 格栅除污机,底部前端距井壁尺寸,钢丝绳牵引除污机或移动悬吊葫芦抓斗式除污机应大于1.5m;链动刮板除污机或回转式固液分离机应大于1.0m。,6.3.6 格栅工作平台两侧边道宽度宜采用0.71.0m。工作平台正面过道宽度,采用机械清除时不应小于1.5m,采用人工清除时不应小于1.2m。,6.3.9 格栅间应设置通风设施及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与报警装置。,6.4 沉 砂 池,6.4.1 污水厂应设置沉砂池,按去除相对密度2.65、

7、粒径0.2mm以上的砂粒设计。6.4.3 曝气沉砂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平流速宜为0.1m/s;2 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应大于2min;,6.4.4 旋流沉砂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最高时流量的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0s;2 设计水力表面负荷宜为150200m3/(m2h);3 有效水深宜为1.02.0m,池径与池深比宜为2.02.5;4 池中应设立式桨叶分离机。,6.4.7 沉砂池除砂宜采用机械方法,并经砂水分离后贮存或外运。采用人工排砂时,排砂管直径不应小于200mm。排砂管应考虑防堵塞措施。,6.5 沉 淀 池,6.5.1 沉淀池的设计数据宜按表的规定取值。斜板(管)沉淀池的

8、表面水力负荷数据宜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取值。合建式完全混合生物反应池沉淀区的表面水力负荷数据宜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取值。,表6.5.1 沉淀池设计数据,6.5.9 沉淀池应设置浮渣的撇除、输送和处置设施。6.5.10 平流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格长度与宽度之比值不宜小于4,长度与有效水深的比不宜小于8,池长不宜大于60m。,6.5.12 辐流沉淀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池直径(或正方形的一边)与有效水深的比值宜为612,水池直径不宜大于50m。2 宜采用机械排泥,排泥机械旋转速度宜为13r/h,刮泥板的外缘线速度不宜大于3m/min。当水池直径(或正方形的一边)较小时也可采

9、用多斗排泥。3 缓冲层高度,非机械排泥时宜为0.5m;机械排泥时,应根据刮泥板高度确定,且缓冲层上缘宜高出刮泥板0.3m;,新规范取消旧规范 GBJ 14-87(97年版)(IV)双层沉淀池,6.6 活性污泥法,6.6.1 根据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好氧污泥稳定等不同要求和外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6.6.2 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行条件,设置不同运行方案。,6.6.6 廊道式生物反应池的池宽与有效水深比宜采用1:12:1。有效水深应结合流程设计、地质条件、供氧设施类型和选用风机压力等因素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m,在条件许可时,水深尚可加大。,6.6.7 生物反应池中的好

10、氧区(池),采用鼓风曝气器时,处理每立方米污水的供气量不应小于3m3。好氧区采用机械曝气器时,混合全池污水所需功率一般不宜小于25W/m3;氧化沟不宜小于15W/m3。缺氧区(池)、厌氧区(池)应采用机械搅拌,混合功率宜采用28W/m3。机械搅拌器布置的间距、位置,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6.6.8 生物反应池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冬季低水温对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降低负荷、增长泥龄、调整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水力停留时间和保温或增温等措施。6.6.9 原污水、回流污泥进入生物反应池的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时,宜采用淹没入流方式。,6.6.11 当以去除碳源污染物为主

11、时,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 按污泥负荷计算 2 按污泥泥龄计算:按容积负荷计算取消,6.6.13 生物反应池的始端可设缺氧或厌氧选择区(池),水力停留时间宜采用0.51.0h。,(III)生物脱氮、除磷(新增),6.6.17 进入生物脱氮、除磷系统的污水,应符合下列要求:1脱氮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凯氏氮之比宜大于4;2 除磷时,污水中的五日生化需氧量与总磷之比宜大于17;3 同时脱氮、除磷时,宜同时满足前两款的要求。4 好氧区(池)剩余总碱度宜大于70mg/L(以CaCO3计),当进水碱度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增加碱度的措施。,6.6.18 当仅需脱氮时,宜采用缺

12、氧好氧法(AN/O法)。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本规范第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缺氧区(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为0.53h。,2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采用硝化、反硝化动力学计算时,按下列规定计算。1)缺氧区(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2),(2),(3),2)好氧区(池)容积,可按下列规定计算,(4),(5),(6),3)混合液回流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7),3 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的规定取值。,表6.6.18 缺氧好氧法(AN/O法)生物脱氮的主要设计参数,6.6.19 当仅需除磷时,宜采用厌氧好

13、氧法(AP/O法),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本规范第条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厌氧区(池)和好氧区(池)之比,宜为1:21:3;2 生物反应池中厌氧区(池)的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3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的规定取值。,表6.6.19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4 采用生物除磷处理污水时,剩余污泥宜采用机械浓缩。5 生物除磷的剩余污泥,采用厌氧消化处理时,输送厌氧消化污泥或污泥脱水滤液的管道,应有除垢措施。对含磷高的液体,宜先除磷再返回污水处理系统。,6.6.20 当需要同时脱氮除

14、磷时,宜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宜按本规范第条、第条和第条的规定计算。2 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生物脱氮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的规定取值。,表6.6.20 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生物脱氮除磷的主要设计参数,3 根据需要,厌氧/缺氧/好氧法(AAO法,又称A2O法)的工艺流程中,可改变进水和回流污泥的布置形式,调整为前置缺氧区(池)或串联增加缺氧区(池)和好氧区(池)等变形工艺。,(IV)氧化沟(新增),6.6.21 氧化沟前可不设初次沉淀池。6.6.22 氧

15、化沟前可设置厌氧池。6.6.23 氧化沟可按两组或多组系列布置,并设置进水配水井.6.6.24 氧化沟可与二次沉淀池分建或合建。6.6.25 延时曝气氧化沟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的规定取值。,表6.6.25 延时曝气氧化沟主要设计参数,6.6.26 当采用氧化沟进行脱氮除磷时,宜符合本规范条的有关规定。6.6.27 进水和回流污泥点宜设在缺氧区首端,出水点宜设在充氧器后的好氧区。氧化沟的超高与选用的曝气设备类型有关,当采用转刷、转碟时,宜为0.5m;当采用竖轴表曝机时,宜为0.60.8m,其设备平台宜高出设计水面0.81.2m。,6.6.28 氧化沟的有效水深

16、与曝气、混合、推流设备的性能有关,宜采用3.54.5m。6.6.29 根据氧化沟渠宽度,弯道处可设置一道或多道导流墙;氧化沟的隔流墙和导流墙宜高出设计水位0.20.3m。6.6.30 曝气转刷、转碟宜安装在沟渠直线段的适当位置,曝气转碟也可安装在沟渠的弯道上,竖轴表曝机应安装在沟渠的端部。,6.6.31 氧化沟的走道板和工作平台,应安全、防溅和便于设备维修。6.6.32 氧化沟内的平均流速宜大于0.25ms。6.6.33 氧化沟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V)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新增),6.6.34 SBR反应池宜按平均日污水量设计;SBR反应池前、后的水泵、管道等输水设施应按最高日最高时

17、污水量设计。6.6.35 SBR反应池的数量宜不少于2个。,6.6.36 SBR反应池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6.6.36),式中:Q每个周期进水量(m3);tR每个周期反应时间(h)。,6.6.37 污泥负荷的取值,以脱氮为主要目标时,宜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取值;以除磷为主要目标时,宜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取值;同时脱氮除磷时,宜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取值。,6.6.38 SBR工艺各工序的时间,宜按下列规定计算:1 进水时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2 反应时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6.6.38-1),(6.6.38-2),3 沉淀时间tS宜为1h;4 排水时间tD宜为1.01.5h;5 一个周期所需时

18、间可按下列公式计算:t=tR+tS+tD+tb(6.6.38-3),6.6.39 每天的周期数宜为正整数。6.6.40 连续进水时,反应池的进水处应设置导流装置。6.6.41 反应池宜采用矩形池,水深宜为4.06.0m;反应池长度与宽度之比:间隙进水时宜为1:12:1,连续进水时宜为2.5:14:1。6.6.42 反应池应设置固定式事故排水装置,可设在滗水结束时的水位处。6.6.43 反应池应采用有防止浮渣流出设施的滗水器;同时,宜有清除浮渣的装置。,6.7 化学除磷(新增),6.7.1 污水经二级处理后,其出水总磷不能达到要求时,可采用化学除磷工艺处理。污水一级处理以及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

19、体有除磷要求时,也可采用化学除磷工艺。6.7.2 化学除磷可采用生物反应池的前置投加、后置投加和同步投加,也可采用多点投加。6.7.3 化学除磷设计中,药剂的种类、剂量和投加点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6.7.4 化学除磷的药剂可采用铝盐、铁盐,也可采用石灰。用铝盐或铁盐作混凝剂时,宜投加离子型聚合电解质作为助凝剂。6.7.5 采用铝盐或铁盐作混凝剂时,其投加混凝剂与污水中总磷的摩尔比宜为1.53。6.7.6 化学除磷时应考虑产生的污泥量。6.7.7 化学除磷时,对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防腐蚀措施。,6.8 供氧设施,6.8.1 生物反应池中好氧区的供氧,应满足污水处理需氧量、混合和处理

20、效率等要求,一般宜采用鼓风曝气或表面曝气等方式。,6.8.2 生物反应池中好氧区的污水需氧量应,根据去除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硝化和除氮等计算确定要求,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O2=0.001aQ(SoSe)cXV+b0.001Q(NkNke)0.12XV0.62b0.001Q(NtNkeNoe)0.12XV(6.8.2),6.8.3 选用曝气装置和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特性、位于水面下的深度、水温、污水的氧总转移特性、当地的海拔高度以及预期生物反应池中溶解氧浓度等因素,将计算的污水需氧量换算为标准状态下清(污)水需氧量。,6.8.4 鼓风曝气时,可按下列公式将标准状态下污水需氧量,换算为标准状态

21、下的供气量。(),6.8.5 鼓风曝气系统中的曝气器,应选用有较高充氧性能、布气均匀、阻力小、不易堵塞、耐腐蚀、操作管理和维修方便的产品并应具有不同服务面积、不同空气量、不同曝气水深,在标准状态下的充氧性能及底部流速等技术资料。,6.8.12 鼓风机的选型应根据使用的风压、单机风量、控制方式、噪声和维修管理等条件确定。选用离心鼓风机时,应详细核算各种工况条件时鼓风机的工作点,不得接近鼓风机的湍振区,并宜设有调节风量的装置。在同一供气系统中,应选用同一类型的鼓风机。并应根据当地海拔高度,最高、最低空气的温度,相对湿度对鼓风机的风量、风压及配置的电动机功率进行校核。,6.8.13 当采用污泥气(沼

22、气)燃气发动机作为鼓风机的动力时,可与电动鼓风机共同布置,其间应有隔离措施,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防爆规范的要求。,6.8.14 计算鼓风机的工作压力时,应考虑进出风管路系统压力损失和使用时阻力增加等因素。输气管道中空气流速宜采用:干支管为1015m/s;竖管、小支管为45m/s。,6.8.16 鼓风机应根据产品本身和空气曝气器的要求,设置不同的空气除尘设施。鼓风机进风管口的位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而设置,宜高于地面。大型鼓风机房宜采用风道进风,风道转折点宜设整流板。风道应进行防尘处理。进风塔进口宜设置耐腐蚀的百叶窗,并应根据气候条件加设防止雪、雾或水蒸汽在过滤器上冻结冰霜的设施。,6.8.19 生

23、物反应池的输气干管宜采用环状布置。进入生物反应池的输气立管管顶宜高出水面0.5m。在生物反应池水面上的输气管,宜根据需要布置控制阀,在其最高点宜适当设置真空破坏阀。,6.8.22 鼓风机房内、外的噪声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6.9 生物膜法,6.9.3 污水进行生物膜法处理前,宜经沉淀处理。当进水水质或水量波动大时,应设调节池。6.9.5 生物接触氧化池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处理程度确定采用一段式或二段式。生物接触氧化池平面形状宜为矩形,有效水深宜为35m。生物接触氧化池不应少于两个,每池可分为两室。,6.9.7 生物接触氧化池应采用对

24、微生物无毒害、易挂膜、质轻、高强度、抗老化、比表面积大和空隙率高的填料。6.9.8 宜根据生物接触氧化池填料的布置形式布置曝气装置。底部全池曝气时,气水比宜为8:1。,6.9.9 生物接触氧化池进水应防止短流,出水宜采用堰式出水。6.9.10 生物接触氧化池底部应设置排泥和放空设施6.9.11 生物接触氧化池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碳氧化宜为2.05.0 kg BOD5/(m3d),碳氧化/硝化宜为0.22.0 kgBOD5/(m3d)。,(III)曝气生物滤池(新增),6.9.12 曝气生物滤池的池型可采用上向流或下向流进水方式。6.9.13 曝气生物滤池

25、前应设沉砂池、初次沉淀池或混凝沉淀池、除油池等预处理设施,也可设置水解调节池,进水悬浮固体浓度不宜大于60mg/L。6.9.14 曝气生物滤池根据处理程度不同可分为碳氧化、硝化、后置反硝化或前置反硝化等。碳氧化、硝化和反硝化可在单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也可在多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6.9.15 曝气生物滤池的池体高度宜为57m。6.9.16 曝气生物滤池宜采用滤头布水布气系统。6.9.17 曝气生物滤池宜分别设置反冲洗供气和曝气充氧系统。曝气装置可采用单孔膜空气扩散器或穿孔管曝气器。曝气器可设在承托层或滤料层中。,曝气生物滤池宜选用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好的卵石作承托层,并按一定级配布置。6.

26、9.19 曝气生物滤池的滤料应具有强度大、不易磨损、孔隙率高、比表面积大、化学物理稳定性好、易挂膜、生物附着性强、比重小、耐冲洗和不易堵塞的性质,宜选用球形轻质多孔陶粒或塑料球形滤料。,6.9.20 曝气生物滤池的反冲洗系统宜采用气水联合反冲洗,通过长柄滤头实现。反冲洗空气强度宜为1015L/(m2s),反冲洗水强度不应超过8L/(m2s)。6.9.21 曝气生物滤池后不设二次沉淀池。6.9.22 在碳氧化处理阶段,曝气生物滤池的污泥产率系数可为0.75 kgVSS/kgBOD5。,6.9.23 曝气生物滤池的容积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曝气生物滤池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宜为3

27、6kgBOD5/(m3d),硝化容积负荷(以NH3-N计)宜为0.30.8kg NH3N/(m3d),反硝化容积负荷(以NO3N计)宜为0.84.0kg NO3N/(m3d)。,(IV)生物转盘,6.9.24 生物转盘处理工艺流程宜为:初次沉淀池,生物转盘,二次沉淀池。根据污水水量、水质及处理程度等,生物转盘可采用单轴单级式、单轴多级式或多轴多级式布置形式。,6.9.27 生物转盘转速宜为2.04.0 r/mim,盘体外缘线速度宜为1519m/min。6.9.29 生物转盘的设计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五日生化需氧量表面有机负荷,以盘片面积计,宜为0.0050.020BOD5/(

28、m2d),首级转盘不宜超过0.0300.040BOD5/(m2d);表面水力负荷以盘片面积计,宜为0.040.20m3/(m2d)。,(V)生物滤池,生物滤池的滤料应质坚、耐腐蚀、高强度、比表面积大、空隙率高,适合就地取材,宜采用碎石、卵石、炉渣、焦炭等无机滤料。用作填料的塑料制品应抗老化,比表面积大,一般为100200m2/m3;空隙率高,一般为80%90%。,6.9.34 生物滤池的池底应设1%2%的坡度坡向集水沟,集水沟以0.5%2%的坡度坡向总排水沟,并有冲洗底部排水渠的措施。6.9.35 低负荷生物滤池采用碎石类滤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滤池下层滤料粒径宜为60100mm,厚0.2m;

29、上层滤料粒径宜为3050mm,厚1.31.8m。,2 处理城镇污水时,正常气温时,水力负荷以滤池面积计,宜为1036m3/(m2d),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以填料体积计,宜大于1.8kg BOD5/(m3d)。,(VI)塔式生物滤池,6.9.37 塔式生物滤池直径宜为13.5m,直径与高度之比宜为1:61:8;填料层厚度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宜为812m。6.9.38 塔式生物滤池的填料应采用轻质材料。6.9.39 塔式生物滤池滤料应分层,每层高度不宜大于2m,并应便于安装和养护。,6.9.40 塔式生物滤池宜采用自然通风方式。6.9.41 塔式生物滤池进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值应控制在500mg/

30、L以下,否则处理出水应回流。6.9.42 塔式生物滤池水力负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水力负荷宜为80200m3/(m2d),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宜为1.03.0kgBOD5/(m3d)。,6.10 回流污泥和剩余污泥,6.10.1 回流污泥设施,宜采用离心泵、混流泵、潜水泵、螺旋泵或空气提升器。当生物处理工艺系统中带有厌氧区(池)、缺氧区(池)时,应选用不易产生复氧的回流污泥设施。回流污泥设施宜分别按生物处理系统中的最大污泥回流比和最大混合液回流比计算确定。回流污泥设备台数不应少于2台,并应有备用设备。但空气提升器可不设备用。回流污泥设备,宜有调节流量的措

31、施。,6.10.3 剩余污泥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按污泥泥龄计算,(1),2、按污泥产率系数、衰减系数及不可生物降解和惰性悬浮物计算,XYQ(SoSe)KdVXVfQ(SSoSSe)(2),6.11.1 污水量较小的城镇,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审慎采用污水自然处理。6.11.2 污水自然处理必须考虑对周围环境以及水体的影响,不得降低周围环境的质量,应根据区域特点选择适宜的污水自然处理方式。6.11.3 在环境评价可行的基础上,经技术经济比较,可利用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处理或处置污水。,6.11.4 采用土地处理,应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污染地下水。6.11.5 污水厂二级处理出

32、水水质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条件的可采用土地处理或稳定塘等自然处理技术作为进一步处理方式。,(II)稳定塘,6.11.6 有可利用的荒地、闲地等条件,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稳定塘处理污水。用作二级处理的稳定塘系统,处理规模不宜大于5000m3/d。6.11.8 稳定塘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稳定塘前宜设置格栅,污水含砂量高时宜设置沉砂池;2 稳定塘串联的级数不宜少于3级,第一级塘有效深度不宜小于3m;3 推流式稳定塘的进水宜采用多点进水;,4 稳定塘必须有防渗措施,塘址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带;5 稳定塘污泥的蓄积量为40100L/(年人),一级塘应分格并联运行,轮换清除污泥。,(II

33、I)土地处理,6.11.10 有可供利用的土地及适宜的场地条件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经济比较后,可采用适宜的土地处理方式。6.11.11 污水土地处理的基本方法包括慢速渗滤法(SR)、快速渗滤法(RI)和地面漫流法(OF)等。宜根据土地处理的工艺形式对污水进行预处理。,6.11.12 污水土地处理的水力负荷,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列范围取值:1 慢速渗滤 0.5 5 m/年。2 快速渗滤 5 120m/年。3 地面漫流 320m/年。,6.11.13 在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带,含水层露头地区,裂隙性岩层和溶岩地区,不得使用污水土地处理。,6.11.14 污水土地处理地区

34、地下水埋深不宜小于1.5 m。6.11.15 采用人工湿地处理污水时,应进行预处理。设计参数宜通过试验资料确定。6.11.16 土地处理场地距住宅区和公共通道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6.11.17 进入灌溉田的污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水质标准的规定。,6.12 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新增),6.12.1 污水再生利用的深度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目标选择,工艺单元的组合形式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满足实用、经济、运行稳定的要求。再生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水质标准的规定。6.12.2 污水深度处理工艺单元主要包括: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消毒,必要时可采用活性炭吸附、膜过滤、臭氧氧化及自然处理等

35、工艺单元。,6.12.3 再生水输配到用户的管道严禁与其它管网连接,输送过程中不得降低和影响其它用水的水质。,6.12.4 深度处理工艺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也可参照类似运行经验确定。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时,投药混和设施中平均速度梯度值宜采用300S-1,混合时间宜采用30120s。,6.12.6 絮凝、沉淀、澄清、气浮工艺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 絮凝时间为520min;2 平流沉淀池的沉淀时间为 2.04.0h,水平流速为4.012.0mm/s;3 斜管沉淀池的上升流速为0.40.6mm/s;4 澄清池的上升流速为0.40.6mm/s;5 气浮池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

36、。,6.12.7 滤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 滤池的构造、滤料组成等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采用;2 滤池的进水浊度宜小于10NTU;3 滤池的滤速应根据滤池进出水水质要求确定,一般可采用410m/h;4 滤池的工作周期为1224h。,6.12.8 污水厂二级处理出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后,仍不能达到再生水水质要求时,可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6.12.9 活性炭吸附处理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时,宜进行静态或动态试验,合理确定活性炭的用量、接触时间、水力负荷和再生周期。,2 采用活性炭吸附池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列标

37、准确定:,1)空床接触时间为2030min;2)炭层厚度为34m;3)下向流的空床滤速为712m/h;4)炭层最终水头损为0.41.0m;5)常温下经常性冲洗时,水冲洗强度为1113L/(m2s),历时1015min,膨胀率15%20%,定期大流量冲洗时,水冲洗强度为1518L/(m2s),历时812min,膨胀率为25%35%。活性炭再生周期由处理后出水水质是否超过水质目标值确定,经常性冲洗周期为35d。冲洗水可用砂滤水或炭滤水,冲洗水浊度宜小于5NTU;,3 活性炭吸附罐的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列标准确定:,1)接触时间为2035min;2)吸附罐的最小高度与直径

38、比可为2:1,罐径为14m,最小炭层厚度为3m,一般可为4.56m;3)升流式水力负荷为2.56.8L/(m2s),降流式水力负荷为2.03.3 L/(m2s);4)操作压力每0.3m炭层7kpa。,6.12.10 深度处理的再生水必须进行消毒。6.12.11 再生水管道敷设及其附属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6.12.12 污水深度处理厂宜靠近污水厂及再生水用户。有条件时深度处理设施应与污水厂集中建设。,6.12.13 输配水干管应根据再生水用户的用水特点和安全性要求,合理确定干管的数量,不能断水用户的配水干管不宜少于两条。再生水管道应具有安全和监控

39、水质的措施。6.12.14 输配水管道材料的选择应根据水压、外部荷载、土壤性质、施工维护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可采用塑料管、承插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和承插式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等非金属管道或金属管道。采用金属管道时应进行管道的防腐。,6.13 消 毒,6.13.1 城镇污水处理应设置消毒设施。6.13.2 污水消毒程度应根据污水性质、排放标准或再生水要求确定。6.13.3 污水宜采用紫外线或二氧化氯消毒,也可用液氯消毒。6.13.4 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II)紫外线(新增),6.13.5 污水的紫外线剂量宜根据试

40、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也可按下列标准确定:1 二级处理的出水为1522 mJ/cm2。2 再生水为2430 mJ/cm2。6.13.6 紫外线照射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照射渠水流均布,灯管前后的渠长度不宜小于1m;2 水深应满足灯管的淹没要求。紫外线照射渠不宜少于两条。当采用一条时,宜设置超越渠。(紫外消毒国家标准2006年1月颁布执行),(III)二氧化氯和氯,二级处理出水的加氯量应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时,二级处理出水可采用615mg/L,再生水的加氯量按卫生学指标和余氯量控制。6.13.9 二氧化氯或氯消毒后应进行混合和接触,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min。,第六章讲解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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