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3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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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 本)Hangzhou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国环评证乙字第2004号二O一二年二月目 录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1.1项目由来31.2地理位置31.3工程概况32. 区域环境概况42.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5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4. 污染防治措施75.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6. 环评总结论10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简本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由来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

2、件杭发改投资201258号、杭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8号,同意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实施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本项目为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属于公建项目。项目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南北两侧与规划居住区相邻,占地总面积为 99487 m2。工程内容为街头绿化、园路及场地、游憩设施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受长睦大型居住区前期建设指挥部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院在接受委托之后,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

3、.2地理位置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工程设计范围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由东向西依次与余杭界、天丰路、天都路、东风港、长睦路相交。1.3工程概况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工程设计范围西起长睦路,东至余杭界,占地总面积为 99487 m2,地块由东向西依次与余杭界、天丰路、天都路、东风港、长睦路相交。划分为两部分,分别为临丁路南侧绿地和临丁路北侧绿地,其中南侧三段从东至西长度各为420m、380m、345m,总长度为1145m,绿地占用面积56155m2;北侧三段从东至西长度各为155m、385m、350m,总长度为890m,绿地占用面积43332m2。主要工程内容有街头绿化、园路

4、及场地、游憩设施,不设管理用房、公厕等建筑。2. 区域环境概况2.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0年10月1320日对丁桥镇政府大院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道路所处的区域PM10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主要受PM10影响,表明颗粒物是主要大气污染物。2.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对拟建址的监测结果表明, 4个监测点夜间噪声均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夜间标准限值(55dB),但昼间声环境能满足4a类昼间标准限值(70dB),超标主要是受到临丁路的交通噪声影响。2.3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浙江省环

5、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对东风港的水质监测结果可知:东风港水质除pH和石油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其余指标均不能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总体上水质为劣类水体;分析原因是由于沿线部分区块尚无污水管网,原东风港周边生活污水、农业污水直接入河,导致水体受污染严重。103.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项目主要污染因子来自建筑施工期阶段,包括建设期的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建筑固体废弃物等。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噪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产生。声源声级一般在7090 dB之间,噪声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工程施工区、施工道路沿线。项目施工

6、期应注意施工机具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2012年7月1日前)、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012年7月1日后),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施工,对于夜间施工严加控制。因生产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按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4.1施行)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2、大气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1)施工扬尘施工期间施工扬尘主

7、要来自建设项目的建材装卸、车辆行驶和土方工程。施工扬尘主要表现在工地附近,尤其是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影响更为明显,使该区块及周围近地区大气中总悬浮颗粒(TSP)浓度增大。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90号令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防风抑尘网等相应可靠的环保措施以降低扬尘的污染。(2)施工废气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种运输车辆和燃油机械的尾气排放,主要污染因子有NO2、CO、SO2和HC等。施工单位应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施工机械及车辆排

8、放的废气的影响范围一般在设备周围区域,若设备集中摆放,则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3、水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70 t,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和氨氮。施工工地不设临时厕所,施工人员使用周边公共厕所。工程产生的少量泥浆废水若直接排入水体会造成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影响水质。因此施工泥浆水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市政公用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施,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施工单位可在施工工

9、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并汇集到泥浆水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上清液回用。施工期废水妥善处理,不直排入周边水体,则对周边水体不会产生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少量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产生量约4 t,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建筑垃圾及土石方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只要及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简本4. 污染防治措施表4-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及建议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上

10、清液回用。施工营地不能设在水体旁,施工工地不设临时厕所,施工人员使用周边公共厕所。地表开挖工程,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含有害物质的建材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入水体。影响小大气污染物施工场地、施工车辆施工扬尘、废气严格执行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输土方等易起尘的材料时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

11、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影响小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处理。建筑垃圾及土石方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2012年7月1日前)、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012年7月1日后),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施工。将施工现场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以减少噪声

12、干扰范围,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等自然条件,选择环境要求低的位置安放强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或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按照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4.1施行)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绿地靠近临丁路一侧密植的常绿、高大的乔木,并以常绿、阔叶的灌木辅助,形成防护降噪效果理想的风景林,树种选择注重速生、适生原则,不同树形相互搭配,形成前后层次明晰的林冠线变化。中间部位由丰富多彩的种植品种构建出层次分明、空间收放有致的植物空间,在保证常绿树种的大基调之上,体现出

13、春夏观花、秋冬观叶观姿的植物景观。沿居住区形成疏密有致的绿化隔离,绿化密度以行人无法穿越,视线看不到对面为宜,这样可以对居住区起到一定的隔离防护作用,合理配置高大乔木背景林与中层乔灌木,同时形成疏密有致的疏林游赏空间,对沿线的景观进行较大幅度的改善。5.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该地块位于江干北部生态居住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0104D11),为优化准入区,该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以生态居住、休闲旅游为主导功能,以商贸物流、生活服务业、特色工业为辅助功能。本项目为绿化工程,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2、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符合性

14、分析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建成后无废气、废水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3、环境质量功能要求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为街头绿地项目,无废气、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无影响,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不变。4、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长睦单元(长睦皋亭综合体城市设计范围)控规调整,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街头绿地,同时杭州市规划局对本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8号,2011.12.26,项目地块为街头绿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5、产业导向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

15、局指引,绿化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项目前期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批文号为杭发改投资201258号。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的国家产业导向及政策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在各个实施阶段过程中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基本上可以满足当地环境容量要求和环保管理需求,达到可持续发展目标。6. 环评总结论综上所述,长睦大型居住区临丁路两侧街头绿化项目位于江干北部生态居住区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0104D11),为优化准入区,其建设符合该功能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物污染物排放,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不变,该项目的建设

16、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原则,造成的影响也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为街头绿地项目,无废气、废水排放,无总量控制指标。同时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得到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3.27)、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1.8.26)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根据杭州市长睦单元(长睦皋亭综合体城市设计范围)控规调整,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街头绿地,同时杭州市规划局对本项目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100638号,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综上所述,只要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环境标准及“三同时”制度,认真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在此前提下,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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