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规定》解读郑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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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主讲:蔡成功 教授河 南 理 工 大 学二一年八月二十日,2,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由来 2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 3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及原则 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款解读,教授主要内容,3,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由来,1988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987年煤炭部组织专家全国调研,1987年底开始编制,1988年4月颁布我国第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995年组织修订第二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09年修订、颁布新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4,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安全生产

2、基本法律: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等 2、安全生产法规:a、行政法规 b、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3、安全生产规章:a、部门规章煤矿安全规程 b、地方性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规程的标准: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5,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第71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第76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或者自治区主席或者市长签署

3、命令予以公布。第77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6,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局长 骆 琳二九年五月十四日,2009年05月30日公布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二条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日后施行。,7,2防治煤与

4、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法律地位强制性 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矿井)、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权威性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8,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修订背景1 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的要求;2 煤矿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煤层突出危险性日趋严重;3 煤与瓦斯突出的复杂性和防突技术的局限性;4 积极推广防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防突新的理念,提高防突水平;5 瓦斯地质研究进展迅速,瓦斯地质工作需要加强;6 与和新的标准、规范及实施意见相衔接,完善防突技术

5、及管理体系;7 恶性突出事故多发,威胁安全生产;8 突出矿井的防突技术管理工作薄弱。,9,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1.6 20052009年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0,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2009年以来煤与瓦斯突出死亡事故,11,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修订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于安全第一,立足于保护人的安全健康;2、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立足于超前防治。充分吸纳近年来科技攻关成果、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重点强化区域防突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局部防突措施;3、坚持依法治突的原则,立足于严格管理。修订后的内容必须与近年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与防治煤与瓦斯

6、突出的标准、规范相衔接,与行政许可和现行管理体制相衔接,并上升到部门规章,体现权威性。,12,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规定结构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三章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第四章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第五章 防治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措施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则,13,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修订背景,新的特点 以人为本,科学引领,严格要求。新的理念 区域防突措施为前提,局部防突措施为补充。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必抽、抽采平衡。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新的举措 两个“四位一体”引入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作为区域预测指标。必须开展瓦斯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研究。专门增加“法律责

7、任”章节。,14,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15,第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现行有关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中涉及突出的防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6,第5条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一次煤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定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定为突出煤层。,第三条 本规

8、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1.以伤亡的代价确定突出矿井,不符合我国当前以人为本。2.突出预测的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提前鉴定突出煤层成为可能。3.结果是做到防患于未然。,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7,第五条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

9、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建立了我国防突新体系;2.区域为主,局部为辅;3.更加强调验证和效果检验。,18,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9,第六条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过程中发生突出,甚至伤亡事故。2.通过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使得实施局部防突措施远离严重

10、突出区域,杜绝伤亡事故。,20,第十一条 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突出煤层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2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十二条 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单位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20天内完成鉴定工作。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11、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矿井即为突出矿井。,重庆煤炭研究院、沈阳煤炭研究院、中国矿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基建矿井:受井巷工程进度制约,在投产前或建井工程将要结束前完成,即验收前完成。,22,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十四条 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程序、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移交生产前,必须经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

12、采系统。,23,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十六条 突出矿井的巷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和原则:(一)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二)应减少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三)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合理避开地质构造破坏带;(四)突出煤层的巷道应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或其他卸压区域。,24,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十七条 突出矿井地质测量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地质测量部门应当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和相

13、对瓦斯涌出量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二)地质测量部门应当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区(队);(三)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煤矿防突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应随时通报。,1.高产高校工作面开采要求;2.区域防突措施要求。,25,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26,第十八条 突出矿井开采的非突出煤层和高瓦斯矿井的开采煤层,在延深达到或超过50m或开拓新采区时,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

14、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高瓦斯矿井各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在新水平开拓工程的所有煤巷掘进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突出预兆,并在开拓工程首次揭穿这些煤层时执行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工作面的局部综合防突措施。,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27,第二十条 突出煤层的任何区域的任何工作面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10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209条 井巷揭穿突出煤

15、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采掘工作业时,隔离式自救器应当悬挂或存放在其3m的范围内。第七条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28,第二十一条 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29,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二十四条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

16、、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它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煤体的作业。,1975年8月4日,演马庄矿突出煤1500t,瓦斯44万m3,一水平4处瓦斯爆炸,死亡43人,伤55人。2004年10月20日,大平煤矿发生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突出煤量为1894 t,瓦斯量约25万m3,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30,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1975年8月4日,焦作矿务局演马庄矿突出煤1500t,瓦斯44万m3,一水平运输大巷架线式机车受电弓火花引起4处瓦斯爆炸,死亡43人,伤55人。,3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32,第三十条 突出

17、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33,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三十二条 突出矿井的管理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1.技术进步,专业知识的及时更新;2.法律法规的及时掌握;3.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4.做好四级培训工作尤为重要木桶定理日常工作。,34,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三十三条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简

18、称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两个阶段。,区域预测三阶段:1.新建矿井可研阶段突出危险性评估;2.开拓前区域预测;3.开拓后区域预测。,35,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三十八条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

19、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原因:1.认识上的不确知性;2.技术上的不完善性;3.科研工作满足不了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4.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要求。,36,第四十四条 采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37,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20、规定条文解读,第四十五条 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开采保护层分为上保护层和下保护层两种方式。预抽煤层瓦斯可采用的方式有: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以及井下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等。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按上述所列方式的优先顺序选取,或一并采用多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措施。,38,第四十九条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

21、求:(一)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块段、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要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其他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以上所述的钻孔控制范围均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39,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40,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2,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晋城寺河矿区域预抽瓦斯技术,43,

22、第四十九条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该范围与本条第(一)项中回采巷道外侧的要求相同;,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4,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5,第四十九条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6,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

23、7,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8,第四十九条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四)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49,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0,第四十九条

24、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小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与本条第(一)项中回采巷道外侧的要求相同;,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1,缓倾斜煤层: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15m。,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2,铜冶煤业公司44101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3,第四十九条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六)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前方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边界不得小于

25、20m;(七)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铅垂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说明:此处的20m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前距20m,因为对回采工作面来说,预抽钻孔超前20m,是无法保证一定的预抽期的。,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4,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5,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6,第五十条 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穿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一般不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一般不小于8m。应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

26、采参数的测定。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一般不小于13kPa。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7,第五十四条 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措施技术特点所决定前提条件。,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8,第五十五条 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对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

27、未超过120m,以及对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若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区段宽度或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两个检验测试点。,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59,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0,第五十五条 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

28、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2,第五十五条 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3,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4,第五十五条 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

29、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四)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且每个检验区域不得少于3个点;(五)各检验测试点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5,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6,第五十七条 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 采用本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石门揭

30、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分别采用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二)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三)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四)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7,第六十条 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

31、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8,第六十二条 石门和立井

32、、斜井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揭煤作业前应编制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应按下列作业程序进行:(一)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二)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三)工作面预测(或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四)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五)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采用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六)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穿过煤层;(七)在岩石巷道与煤层连接处加强支护。

33、,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69,区域措施效果检验,10m探煤,7m区域防突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掘进作业,5m区域验证,边探边掘至最小法向距离,无效,石门揭煤全过程,无效,编制石门揭煤专项防突措施,至煤层顶(底)板2m以上,70,第六十九条 对于各类工作面,除本规定载明应该或可以采用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外,其他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应针对各煤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特点和条件试验确定工作面预测的敏感指标和临界值,并作为判定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主要依据。试验应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

34、技术负责人批准。,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71,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72,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73条 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在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每钻进1m采集一次孔口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K1或h2值。测定时,应考虑不同钻进工艺条件下的排渣速度。,73,第七十四条 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一)钻屑指标法;(二)复合指标法;(三)R值指标法;(四)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74,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

35、文解读,第75条:钻屑指标法,突出危险性判别,技术方法,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2个或3个直径42mm、深810m的预测钻孔。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或h2值。,75,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第76条:复合指标法,技术方法,突出危险性判别,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2个或3个直径42mm、深810m的钻孔。钻孔应布置布置在软分层中。帮孔开孔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应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处。留1.0m长测量室封孔用专用封孔器封孔;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测定必须在2min内完成。,76,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

36、文解读,第77条:R值指标法,突出危险性判别,技术方法,缓倾斜煤层3个、倾斜或急倾斜煤层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留测量室1m测定q和S。钻孔应当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钻孔每钻进1m收集全部钻屑量S,并在暂2min内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77,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孔深根据工作面条件选定,但不得小于3.5m。,78,第八十七条 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当优先选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如果采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或其他工作

37、面防突措施时,必须经试验考察确认防突效果有效后方可使用。前探支架措施应当配合其他措施一起使用。下山掘进时,不得选用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倾角8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不得选用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水力疏松措施。,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79,第八十八条 煤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75mm的钻孔排放瓦斯。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80,第九十九条 对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选择

38、本规定第七十一条所列的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但所有用钻孔方式检验的方法中检验孔数均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反之,判定为措施无效。,第五十五条:(三)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81,第一百零三条 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

39、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放炮

40、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82,第一百零五条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炮采工作面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远距离爆破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曾经发生的最大突出强度等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100m。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min。,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83,1998午12月24日,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700南石门突出煤量为2686.5t,瓦斯81万m3,风流逆转达2500m,死亡28人。,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条文解读,84,5 石门揭煤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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