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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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EWKQSQ-2016-GC-002-1招标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盖章) 日 期:2016年 7月 1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投标人资格要求64. 信用保证金75. 招标文件的获取76.投标文件的递交77.发布公告的媒介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51. 总则152. 招标文件173. 投标文件174. 投标205. 开标216.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

2、三章 评标办法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701. 一般约定702. 发包人义务733.监理人744.承包人745. 材料和工程设备76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77.交通运输778.测量放线78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7810.进度计划7811.开工和竣工7912.暂停施工8013.工程质量8015.变更8116.价格调整8317.计量与支付8318.竣工验收87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8820.保险8821.不可抗力8924.争议的解决8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9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94附件三:发

3、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95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96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97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99附件七:质量保修书格式101附件八:廉政责任书格式10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051、工程量清单说明1062、投标报价说明1063、其他说明1093.1词语和定义1093.2工程量差异调整110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110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124.1工程量清单封面1124.2投标总价表1134.3总说明1144.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154.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164.6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1174.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1184.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94

4、.9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1204.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1214.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224.1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3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124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254.11-4计日工表1264.1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274.1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84.13措施项目报价组成分析表1294.14费率报价表1304.15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131第六章 图 纸13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33第一节 一般要求1341.工程说明1342.承包范围1353.工期要求1364.质量要求1365.适用规范和标准1376.安全文明

5、施工1377.治安保卫146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1479.样品和材料代换148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49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4912.试验和检验15113.计日工15214.计量与支付153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416.其他要求156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57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572.特殊技术要求157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157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58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5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6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63(一)投标函163(二)投标函附录164(三)投标报价汇总表165二、法定代表

6、人身份证明167三、授权委托书168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169五、信用保证金170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71七、施工组织设计172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7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175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176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77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178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79八、项目管理机构180(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80(二)主要人员简历表181九、拟分包计划表184十、资格审查资料18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85(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8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87(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88

7、(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89(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90(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91十一、其他材料192第一章 比价招标公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施工比价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WKQSQ-2016-GC-002-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 已由 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投字【2016】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温克旗自治旗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鄂温克旗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院内。

8、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00,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内设:微机室、阅览室、兴趣培养室。2.3工期要求:50日历天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540874.00元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9、、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4. 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2016年7月11日16时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单位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15001617636050000848项目名称标段号金额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154087元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11、。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鄂温克自治旗人民政府会议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12、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上发布。8.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对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鄂温克旗教育局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 联 系 人:苏先生 邮编: 021100电话:13514709801 传真:招标代

13、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供销社大楼二楼联 系 人: 赵 玉 邮 编:021008 电 话: 13947009610 传 真:0470-8257588 电子邮件: 1214307610 2016年 7 月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联系人:苏先生电话:1351470980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供销社大楼二楼联 系 人: 赵 玉 电话:139470096101.1.4项目名称青少年学生校

14、外活动中心扩建功能室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鄂温克旗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院内1.2.1资金来源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300,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内设:微机室、阅览室、兴趣培养室。主要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

1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岗位人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

16、3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资料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7、装入文件袋中,不需密封,封面需注明袋中资料原件明细,由代理公司、招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踏勘记录放入投标文件中。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

18、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见另册)、澄清及答疑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招标人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招标人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2016年7月11日16时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

19、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信用保证金的金额:54087.00人民币元截止日期:2016 年 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单位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鄂温克旗支行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15001617636050000848注: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标段编号。中标后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剩余部分退回。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 年,2012、2013、201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 年,2013、2014、2015年

20、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 年,2013、2014、201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2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注:持“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人员所编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版4 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2份(以U盘形式递交)。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

21、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书脊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标记格式: 工程 标段 公司4.1.2封套及密封要求外层封套写明: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再一同封入一个密封套中,密封完好,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鄂温克自治旗人民政府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鄂温克

22、自治旗人民政府会议室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相互检查及招标人检查2、开标顺序: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后顺序开启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实践中也称同类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40874.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10

23、.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1、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递交时间: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递交;份数:2份;形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U盘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方式: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2、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证照的电子版扫描件(光盘形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

24、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版与原件必须一致,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前,法定代表人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7 投标报价说明如果在一个标段中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下浮的比率不一致,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

25、计算错误,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8施工合同的签订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信用保证金并重新招标。10.9特别说明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如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否则其信用保证金将被没收。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4.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

26、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10.10中标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10.1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

27、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4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28、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6其他补充内容10.16.110.16.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16.3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10.16.4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9、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

30、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31、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

32、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

33、、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34、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35、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上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版块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鄂温克自治旗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

36、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信用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现场踏勘记录。(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

37、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信用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信用保证金。 3.4 信用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信用保证金格式递交信用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38、部分。信用保证金为预算价乘以百分之十。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信用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4.3 中标人确定后,未中标人的信用保证金在5日内退回。中标人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剩余部分退回。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2.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限进入工程施工现场的;3.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或工期竣工的;4.中标人在签订书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履行的;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和出租出借资质等非法行为并经核

39、实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40、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

41、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并盖章的具

42、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

43、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被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交信用保证金,或不是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转出的;(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投

44、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予以密封、装订的;(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上限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或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13)满足不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标准要求的;(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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