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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涉及我厅的工作职能,特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 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扎实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供水节水、 绿色社区和园林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管理、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省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推进“两个先行”,打造美丽* 提供有力支撑。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城镇
2、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年计划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老 旧破损污水管网改造修复,计划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网*公里;打好生活小 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收官战”与设施长效管理“持久战,计划完成*个城镇 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二)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治水 办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动黑臭水体黑臭风险消除。指导 各地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巩固污水治理成效。做好瓯江 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瓯江流域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年)方案实施。(三)稳步推动城市供节水设施建设。*年全省
3、完成新增和改造供水能 力*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公里。全面启动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和规范化运维管理工作,全年改造二次供水设施*个。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工 作,降低管网漏损率,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以内。不断 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提高利用率,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缺 水型城市不低于*%。(四)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 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年)为总纲,坚持质量为上,统筹推进农村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与标准化运维。到*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政村覆盖率达到*%,出水达标率分别为*%;开工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个,
4、标准化运维*个。(五)全面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对标“两个先行”,聚焦短板弱项, 重点抓好源头减量、精准精细分类、设施提标改造、科技赋能等关键环节, 推动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到*年底,“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商业街(沿街 商铺)、居民小区占比达到*%以上;完成新(改、扩)建焚烧处理设施*座、 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座,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座,新增和更新分类运输车 辆*辆,启动或完成封场填埋场综合治理*座。(六)不断加强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建筑工地污染防 治方面,指导各地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六个*%”扬尘防控措施,以亚运 会场馆周边工程、跨亚运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为重点,开展亚运会(
5、亚残运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日常监 督检查,加大污染防治问题督办力度,严查施工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施工扬尘污染信用监管。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强化非道 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强化编码登记核验工作,禁止未安装环 保标牌的机械进入控制区房屋市政在建工地使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落 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出台实施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综合利用产品推广使用等配套制度文件,实现各 县(市、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产消总体平衡,助力新时 代美丽*建设。深入开展工程渣土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规范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从
6、 业、监管、执法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综合治理环境。道路扬尘治 理方面,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标准,持续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 作业水平。至代年底前,力争实现设区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以上 (主干道*%),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以上。(七)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督促指导各设区市编制建 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省各县(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 全覆盖。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力争完成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万平方米。推进太阳能光伏系统、地源热泵系 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万平方米。 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
7、,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深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 *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亿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 万平方米。(A)有序开展绿色社区和园林绿化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个,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个。推进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全省计划新建改造城市公园*个、新建 绿道*公里,建成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路*个(条) 以上。三、保障措施(一)全面压实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纳入对各设区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类考核目标。同时,将厅各责任处室工作推动落实情 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评优评 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二)严格督导检查。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巡视、长江经济带警 示片曝光问题整改督导,采取动态调度、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 不力的,视情通报约谈。(三)强化信息公开。将厅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 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在*建设信息港网站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 时,健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突发舆情, 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