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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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专题讲座,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界定,我国税法采用了“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1、居民纳税人(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1】居民纳税人一般包括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解释2】居住满1年是指在1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内,在中国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临时离境,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Eg:

2、USA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来华工作2008年4月3日处境(2007年期间2次出境均为20天)(2007年处境一次为45天)德国工程人员2007年4月1来华工作2008年5月1日处境【解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居民纳税人不适用上述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某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该单位认为自己是行政事业单位,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送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被

3、主管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以下罚款500元。对此该单位负责任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故派财务人员前往某事务所进行政策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事业单位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它是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代扣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

4、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该事业单位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送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以下罚款500元是完全合法、正确的。,二、不同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1、工资、薪金的界定标准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5、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解释1】“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解释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解释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4】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

6、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解释5】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6】对个人提取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

7、资金存款的利息所得;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有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局的汇总捐款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款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等等【相关链接】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2、计征方法:按月计征3、计税依据(1)自2008年3月1日起,以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扣除费用4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

8、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计算题】张某2010年3月取得工资3000元,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工资、薪金,6、特殊规定(1)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释1】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解释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3】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当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工资、薪金,【例题1计算题】张

9、某200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当月工资为4000元:(1)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处理,但不能扣除2000元的费用;(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15)和速算扣除数(125元);(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4)当月400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2000)10%-25=175(元);(5)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75+175=4550(元)。,工资、薪金,【例题2计算题】张某2009年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4400元,当月工资为1200元:(1

10、)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低于费用扣除额2000元的,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20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3600元4400(20001200),除以12个月等于300元,按照300元适用的税率为5;(2)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5180(元)。4400-800=3600,工资、薪金,【例题3单选题】张某2009年12月份的工资收入为3000元,同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元。【解析】(1)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75(元);(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51254375(元);(3

11、)两项合计,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7543754450(元)。,案例分析,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每月工资为50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外工资大概为3500元。但在9月份补发了上年补贴10000元,预扣税1200元,合共当月总收15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

12、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补发补贴10000元,先找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2=833.33元确定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0%-25=975元。当月发放的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0-2000)*10%-25=125元预交1200元应补(退0交个人所得税=975+125-1200=-100元,因此,应退100元。,案例分析,2010年补发2009年工资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2009年度我8月-12月的工资已经正常领取。在2010年又补发了我2009年8月-12月的一部分工资。等于是加了工资,关于个人所得税我应该这么缴纳?2009年8月

13、 743.43元 补发 643.43元 2009年9月 1345.8元 补发 1245.80元2009年10月 1018.24元 补发 918.24元2009年11月 970.11元 补发 870.11元2009年12月 964.01元 补发 864.01元 补发工资如何计税,国税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补发工资和年终奖是有显著区别的,在实际操作中将此摊到每月计算补交个税的。纳税人可将将此摊到每月计算个税的,然后减去以前已交的,再登陆补税申报数据管理系统,按补发欠发工资收入填写明细表,然后再申报纳税,案例分析,合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次数,减轻职工税负各事业单位的工资都是按月发放,而津贴、

14、补贴、奖金的发放次数各异。实际上,集中发放和分次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税费负担相差很大。例如:某事业单位职工2003年全年除每月工资1 000元外,还发津贴、补贴、奖金等24 000元,由于发放次数不同,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一样(假设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费用综合扣除额为1 000元):分12个月平均发放,每月计税所得额:1 00024 000123 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3 0001 000)1025122 100(元);分四个季度发放,每次6 000元,每季度末计税所得额:1 0006 0007 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7 0001 000)2037543 30

15、0(元);半年发放一次,每次12 000元,每半年末计税所得额:1 00012 00013 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3 0001 000)2037524 050(元);年终一次发给职工24 000元,年终计税所得额:1 00024 00025 0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5 0001 000)251 3754 625(元)。由此可知,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次数越多,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越少。,案例分析,每月绩效工资扣510元,到第二年一次性把上一年的给补发了6120,那这些补发的绩效工资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单位不再发其他年终奖金,可作为年终奖换算成12个月做计税扣

16、除,否则只能计入实际发放的当月计算。新规定是每年只有年终奖可折成12个月计算,不扣除费用。,不同税目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范围界定(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取得的所得。(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按照该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2、计征方法:按年计征3、计税依据: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解释】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

17、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计算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81400元,其投资者应纳个人所得税18140035675056740(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6、具体规定(1)个体工商户的具体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

18、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从2008年3月1日起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每月为2000元。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者及家庭发生

19、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

20、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例某个体户2009年全年营业收入总额160000元,全年营业成本80000元发生的费用30000元,其中含业主个人费用20000元,损失4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6050元(雇员工工资未超标准)112月已预交所得税6000元(业主扣除数从2008年以前的1600元每月调整为每月2000元)2009年为补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00-80000+(30000-20000)+4000+6050-24000=35950(元)年应纳税额=35950*30%-4250=6

21、535(元)应补交税额=6535-6000=535(元),(三)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1、范围界定: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2、计征方法:按年计征3、计税依据以某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的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4、税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5、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题:张三承包本单位的招待所,承包合同注明每年上交承包费30000元,2009年实现利润60000元,相关费用10000元,张三每月领取基本工资1200元计算09年张三的个人所得税如下:(1)基本工资没有超出

22、扣除标准所以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2)承包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60000-30000-10000+1200*12-24000)*20%=2080元注意:基本工资超过标准的计算,(四)劳务报酬,1、范围界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解释1】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主要看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解释2】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

23、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释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劳务报酬,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基本税率为20,劳务报酬,5、应纳税额的计算(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

24、20(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案例1】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案例2】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案例3】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案例4】张某2010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现阶段,有相当多的事业单位成立了技协经济实体,职工在不

25、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剩余时间在技协从事劳务活动,既能增加个人收入,又能发挥自己的所长为社会服务,还能增加国家的税收,是一个三赢的举措。根据税法的规定,将职工多种劳务不加区分计税和分开计税,税费负担是不一样的。例如:某单位技协安排职工甲为外单位职工进行技术培训,职工甲同时从事教材编写和授课劳务,当月共得劳务收入2 000元(其中编书收入1 100元,授课收入900元),如合并纳税,该技协应扣税额:(2 000800)20240(元)。如分成两项业务代扣税额,应扣缴税额:(1 100800)20(900800)2080(元)。,(五)稿酬,1、范围界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

26、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解释1】应注意稿酬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稿酬所得强调的是作品的“出版、发表”。【解释2】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3】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稿酬,【解释4】“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

27、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税率:基本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解释】稿酬所得的实际税率为20(130)14,稿酬,4、应纳税额的计算(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案例1】张某2010年3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案例2】张某2010年3月取

28、得稿酬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20(130)5600(元)。,5、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

29、税。,稿酬,【案例1】某作家2010年1月5日从甲出版社取得稿酬600元,4月20日从乙出版社取得稿酬2000元。由于稿酬按次征收,所以1月5日取得的稿酬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不能合并征收),4月20日的稿酬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案例2】某作家完成了一部短篇小说,3月份第一次出版获得稿酬2000元,8月份该小说再版获得稿酬500元。根据规定,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的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130)168(元),再版的稿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3】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三个月,三个月

30、的稿酬收入分别为700元、800元和900元。根据规定,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该作家三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800900800)20(130)224(元)。,(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范围界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但不包括稿酬所得。【解释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1、”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偿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解释3】从2005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3、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税率:基本税率为20【解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没有“加成”、“减征”的问题。5、应纳

32、税额的计算(1)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例题1单选题】张某于2010年3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500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次征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500(120)201160(元)。,(七)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1、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2、计税依据: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解释】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以“全

33、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题。3、税率:基本税率为204、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案例】张某2010年3月取得红利3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600(元)。,5、特殊规定(1)储蓄存款利息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利息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解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既可以存取现金,也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但储蓄存款账户只能办理现金的存取,不能办理转账结

34、算。(3)彩票中奖收入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和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4)有奖发票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5)企业的有奖销售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八)财产租赁所得,1、范围界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2、计

35、征方法: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3、税率:基本税率为20【解释】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月原始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2)每月原始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解释1】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出租房屋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等税费。【解释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修缮费用800元,其余部分下月再扣除。【案例1】张某出租住

36、房,2010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300800)10170(元)。【案例2】李某出租住房,2010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800800)10120(元)。【案例3】王某出租住房,2010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800)(120)10560(元)。,(九

37、)财产转让所得,1、范围界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2、计征方法:按次计征3、计税依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财产转让所得,5、特殊规定(1)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3)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

38、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十)捐赠的处理,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案例1】张某2010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

39、,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200)20560(元)。【案例2】张某2010年3月取得稿酬5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元:(1)应纳税所得额5000(120)4000(元);(2)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4000301200(元);(3)应纳所得税额(40001000)20(130)420(元)。,捐赠的处理,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自2001

40、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4、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5、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十一)境外收入的处理,【案例】中国居民张某在境外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在境外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按照中国税法规定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则张某应补缴的

41、个人所得税800600200(元)。,三、个人所得税的减税、免税规定,(一)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等)。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42、(二)减税项目,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上述减税项目的减征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三)暂免征税项目,1、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4、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

43、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5、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6、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免征税项目,7、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个

44、人超过上述规定的比例缴付失业保险费的,应将其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8、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9、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0、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11、自2008年10月9日

45、(含)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2、自2009年5月25日(含)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1、自行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

46、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解释】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2、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3、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相关链接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链接2】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

47、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个人所得税综述,在计算分析题中,个人所得税的答题思路如下:(1)首先确定该项目是否免税;(2)必须清楚不同税目的计征方法,是按月征收、按年征收还是按次征收;(3)必须清楚不同税目的计税依据,是全额征收还是余额征收;(4)基本税率是20,还应清楚稿酬的减征、劳务报酬的加成;(5)捐赠的处理方法;(6)境外收入的处理方法;(7)本章内容与税收征管法的结合。,个人所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某省取消单位配备公车制度后,规定对局级干部每月发放3000元公务用车补贴,发放每月80元的通讯补贴.2008年5月,某管理局局长工资收入6000元,

48、本月实际领用车补贴4000元,通讯补贴80元。应纳税额=(6000+4000-3000)-2000*15%-125=625(元),个人因接触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2007年6月,日化厂职工谢某(本厂工龄10年)买断工龄,工厂支付一次性补偿金9.3万元;职工孙某(本场工龄15年)买断工龄,工厂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2.9万元。2008年1月谢某被一家具厂聘用,每月工资2000元。假设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5万元。日化厂、家具厂代扣两人上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如下:谢某补偿金应纳税部分为4.8万元(9.3-1.5*3)日化厂代扣谢某的个人所得税=(48000/10-1600)*15%-125*1

49、0=3550(元)孙某补偿金应纳税部分为8.4万元(12.9-1.5*3)日化厂代扣孙某的个人所得税=(84000/12-1600)*20%-375*12=8460(元)会计分录如下: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谢某 93000贷:应缴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3550 库存现金 89450缴纳税金后:借:应缴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3550贷:银行存款 3550其他会计分录略家具厂代扣谢某的个人所得税=(2000-1600)*5%=20(元)会计分录略,某饮料厂2007年8月份发放职工工资总额75万元,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共6000元。支付300人的个人集资款利息25万元(经国家批准),代扣个人所得税

50、5万元。支付外聘销售人员何某的佣金1800元,请演员来厂演出支付甲演员酬金10万元、乙演员酬金6万元。临时租用居民王某的房屋作库房存放原料,支付租金3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 750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6000 库存现金 744000代扣利息个人所得税:每人利息*20%借:财务费用 250000 贷:应缴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50000 银行存款 200000,代扣何某佣金个人所得税:(1800-800)*20%=200(元)借:销售费用 1800 贷:应缴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200 库存现金 1600代扣甲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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