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件_年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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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珍珠机械有限公司5万件/年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3-370685-04-01-3042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招远市张星镇曲家村村南地理坐标(120度20分24.339秒,37度27分5609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13O钢压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8063钢压延加工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由建n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Q首次申报项目门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D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m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

2、20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M否C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为5万件/年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

3、目。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且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本项目已取得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证明,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2、与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J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合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性分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析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

4、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曾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本项目为5万件/年符合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

5、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本项目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

6、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

7、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建设烟台珍珠机械有限公司5万件/年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建设的意

8、见,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响度符合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

9、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4、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8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鲁环发(2020)8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8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三、重点任务(-)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或工业聚集

10、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二)推进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原则上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

11、行业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见附件2、附件3)。涉及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和地区,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号)、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和行业应全面达到国家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本项目为扩建,热处理炉配套高效废气治理设置,项目 位于招远市张星镇工业集 聚区内,符合要求。本项目热处理采用天然气加热,不使用煤、重油等高 污染燃料。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器+耐高温布袋除尘设施,废气可

12、 以达标排放。通过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鲁环发(2020)8号)的要求。5、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见表l-3l-5表13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

13、体要求本工程情况*性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2025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500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

14、业户数压减到20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100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

15、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符合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持续推进“外电入鲁”,到2025年,省外来电规模达到1700亿千瓦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16、到2025年,工业余热利用量新增1.65亿平方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牵头)基本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30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低效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关停整合。(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本项目不涉及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燃料符合工业炉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低氮蓄热式室式热处理炉和调质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

17、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暧方式,力争2023年采暖季前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建立3()个替代试点项目,全省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5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

18、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的监控装置纳入监管。2025年年底前,炼化企业基本完成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改造。强化装载废气收集治理,2022年年底前,万吨级以上原油、成品油码头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25年年底前,80%以上的油品运输船舶具备油气回收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储油库和依法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持续推行加油站、油库夜间加油、卸油措施。推动企业持续、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提升LDAR质量,鼓励石化、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DARo加强监督检查,每年03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

19、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2023年年底前,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园区要建立统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台。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符合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取消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应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修、维修,减少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项目低氮蓄热式室式热处理炉和

20、调质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牵头)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到本项目不涉及施工扬尘。符合2025年,设区市和县(市)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规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和扬尘防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

21、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全过程监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牵头)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表1-4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

22、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运至附近农田堆肥,不外排。符合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

23、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项目拟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符合表与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性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

24、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三、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1年年底前,逐核本项目不属符合实纳入涉整治清单的53家企业整治情况,实施污染源整治清单动态更新。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开展涉铭企业排查整治。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

25、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矿区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估,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提升工程方案。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以制化尾渣为重点,在烟台等市开展“点对点”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六、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风险信息互通机制。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结合空间规划及地块出让条件,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应当明确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依法开展或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

26、进入用地程序。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出售环节实行土壤污染状况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更名录。推进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地块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全面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针

27、对风险管控地块,各地要建立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于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 重点排污单 位,不涉及 镉、铭,不涉 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尾矿库、氟化尾渣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行业, 不属于危险符合化学品生产企业综上,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6、“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等文件,“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2016年8月1

28、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总面积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本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6o(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

29、2)V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或安全处置,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不会影响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达成。(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天然气、水和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空间布局约束及环境

30、风险防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本项目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项目不涉及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从事海水养殖的单位、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燃煤发电项目、有色、化工等、铸造行业、垃圾焚烧厂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餐

31、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含酚废水、灌溉、船舶、污染物入海、生活污水直排口、海上作业、海水养殖;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垃圾分类。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性本项目鼓励节约用水,不开采地下水,不涉及高污染燃料及海洋资源利用。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另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张星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8520009,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6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32、符合性分析要求类别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禁止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粘土砖生产行业入区。2 .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本项目不位于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内,本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控1 .所有进入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的单位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2 .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近期全部回用园区,远期经预处理后部分外排废

33、水达到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的进水水质标准。3 .入驻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密封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道,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4.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根据其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5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不位于招

34、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内,不设锅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涉水项目,符合要求。符合环境风险1.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本项目不属于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土壤污染符合防控重点监管行业项目,不属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中企业,项目环境风险较 小。备体系。2.企业环境风险防控:(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中联防联控相关要求。(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

35、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实施项目环评、设计建设、拆除设施、终止经营全生命周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4)对位于涉重金属企业周边、城市郊区、垃圾填埋场、交通要道两侧等区域的农作物开展重金属专项监测,实施风险管控。(5)加强金矿采选、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3.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4.招远市黄金资源综合利

36、用工业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资源开发 效率 要求1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 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 经济。2 .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取水许 可制度,对各企业、各单位自设的水井,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封停或者依法办理 取水许可。3 .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 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矿山 企业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热泵空调等 地热应用产品,有效

37、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引导和扶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 展。本项目用水由厂区曲家村自来水提供,鼓励企业坚持 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 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 效率,节能、节水、节材、 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 循环经济,不属于矿山企 业,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 合要求。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7、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曲家村村南,项

38、目租赁改造厂房进行建设,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K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附图2)0根据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违背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招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建设烟台珍珠机械有限公司5万件/年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智能化加工项目建设的意见(详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2)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

39、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规定,招远市水源地主要为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曹孟水厂周边,具体范围见附图3,项目不在上述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3)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招远市东北部的罗山山系,涉及国有罗山林场、玲珑镇、张星镇和阜山镇,总面积10094公顷,本项目不在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4)与烟台市沿海防

40、护林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招远市沿海防护林位于沿海的辛庄镇海滨,主要栽植黑松、刺槐、棉槐、白蜡等抗风、固沙类树种,本项目不在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5。本项目位于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曲家村村南,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区、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招远市水源地、沿海防护林较远,符合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8、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对各种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采取了预防措施,减少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招

41、远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详见附件),项目总量指标已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9、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烟台珍珠机械有限公司于

42、2020年05月29日首次申请排污登记,后于2020年5月31日进行变更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007286248870001Xo企业扩建后于2022年09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主码:913706007286248870001X)。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的情形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组

43、成内容本项目位于招远市张星镇曲家村村南,占地面积9000m2,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6900m2,其中包括车间、仓库等。购置主要设备45台套。项目利用连铸钢坯(圆钢)等为原材料,进行下料、加热、冲孔、辗环、热处理、粗车等工艺(项目不涉及铸造工艺),年加工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5万件。项目具体工程组成情况见下表。表2-1本项目主要工程组成内容名称工程组成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车间1层,建筑面积5100m2,主要利用连铸钢坯(圆钢)等为原材料,进行下料、加热、冲孔、辗环、热处理、粗车等工艺租赁改造厂房储运工程仓库1座,建筑面积共1800m2,用于储存原料和产品租赁改造厂房公用工程供水用水由曲家村自来水供给依

44、托现有供电由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依托现有供热生产过程采用天然气加热,办公室由空调供暖。依托现有供气由招远新奥玲珑燃气有限公司管道提供。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木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淬火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依托现有化粪池废气天然气燃烧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热处理工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2#加热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l;34#加热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2;12#调质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3;34#调质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4:57#调质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5;870#调质炉共用一根排气筒P6)o

45、新建噪声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厂房隔声等。新增基础减振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集中外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单位清运依托现有注:现有厂区内给排水、供电、天然气、危废间等设施完善,可供本项目依托。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产品为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产量1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万件/a53、主要设备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表23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主要生产单元主要工艺主要生产设施及参数数量(台/套)1通用工程机械用环件生产单元下料、加热、冲孔、辗环、热处理、粗车等工艺锯床82碾环机23压力

46、机24自动取料机45低氮蓄热式室式热处理炉(加热)46低氮蓄热式室式热处理炉(调质)107立车154、主要原辅料及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材料消耗见下表。表2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连铸钢坯万(a11全国市场购买2机油t/a0.2山东省内外购3液压油ta0.3山东省内外购4水性切削液t/a1.2山东省内外购5、公用配套工程(1)给水本项目采用曲家村自来水作为水源,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淬火过程采用喷水淬火年用量约2400m3a,折合约8m3d,以水蒸气形式全部损耗,无废水产生;循环冷却水补充量150m3a,约O.5m3d,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不提供食宿,年工作300天,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7505-2017),人均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50L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1.5m3d,450m3a综上,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000tao(2)排水工程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照0.8计算,生活污水的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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