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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精加工8000吨铸件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青云机械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六、结论62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及其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附图4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示意图附图5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图附图6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7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附
2、图8工程师现场照片附件:附件I申请书附件2委托书附件3承诺书附件4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附件5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6土地证附件7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附件8园区规划环评批复附件9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0建设单位污染源物排放及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1技术服务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精加工8000吨铸件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922-89-02-5358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盐城市滨海一县(区)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地理坐标东经:119度51分30.235秒,北乡片:34度2分321.58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3、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0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滨行审投资备2022602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477.86(全厂面积,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O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滨海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江苏滨海经济
4、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滨政复20203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文件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1规划范围:包括北区、南区、启动区三部分,总面积18.38平方公里。其中:北区规划面积1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北路、南接327省道、西至港城大道响坎河、北抵海港大道中心河一线;南区规划面积4.8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依阜东南路、南至规划中纬七路、西抵204国道、北至丁字港;启动区
5、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西大沟、南至复堆河、西至204国道、北至迎宾大道。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0年。1.2 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紧抓江苏沿海经济带大发展契机,打造生态环保型、产业集聚型、自主创新型、功能完善型、循环经济型、和谐发展型的生态工业园;宜业、宜商、宜居的生态智慧产业园区;苏北一流的新兴产业示范区。1.3 规划规模本次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1788.37公顷,占开发区总规划面积的97.19%0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9.28万人。1.4 产业发展规划1.4.1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
6、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以改造提升、转型升级、高端引进为发展驱动,构建“3+X”为支撑的产业体系:3大主导产业一一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对企业进行整治改造、转型升级,精细化、集群化建设,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泵阀机械、高端通用基础零部件、智能装备、环保装备、风电设备等,包含铸造工序,具体行业类别包括: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工业机
7、器人制造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汽车内外饰零部件、汽车转向、行驶等关键底盘系统零部件、汽车电子零部件等。具体行业类别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等。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终端、汽车电子等。具体行业类别包括: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等。X现代服务业一一坚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同步推进、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大健康等现代服务业。1.4.2产业结构规划产业结构布局为“一带五区
8、”。一大产业带:327省道现代服务业产业带。五区包括四大产业园区和南部生活区,其中四大产业园区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区。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项目为精密阀门铸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中,符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滨海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268号、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如下表:表1-1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清单类型准入内容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重点发展
9、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时延伸产业链,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本项目为精密铸件配套热处理,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符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产业定位。优先引入符合产业定位和开发区发展方向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尔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文件要求禁止引入北区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1 .禁止引入使用不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
10、剂的项目。2 .禁止引入纯电镀项目(仅为开发区内企业配套,且不涉本项目不使用涂料、胶黏剂、清洗剂及油墨:不属于电镀项目:不属于露天和敞开式喷涂及重金属排放的绿岛项目除外)。3 .禁止引入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的项目。4 .禁止引入未进行产能等量或减搔置换的铸造项目。5 .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作业的项目;本项目为铸件配套热处理项目,不涉及铸件产能变化;经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
1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南区电子信息:1 .禁止引入线路板制造项目。2 .禁止引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皙行条例等政策文件中淘汰和禁止引入的项目。间局束空布约L开发区南区和北区边界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黄海大道两侧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2 .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内容应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管控要求,禁止引入违反管控要求的开发项目。3 .禁止引入占用开发区规划水域和绿地,破坏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4
12、.禁止引入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5 .区内道路与商业、工业混杂区之间应预留降噪空间,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6 .禁止引入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技改万抽,全厂以蜡型车间为边界设置Ioom卫生防护距离,以造型、清理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包含脱壳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符合文件要求。染排管室污物放产1、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三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2025年大气环境质量目标PM、臭氧、二氧化氮分别
13、为29、148、22微克/立方米。淮河入海水道(南泓)、丁字港、响坎河等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1类标准。土壤达到土培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中的第一类、第二类用地标准。2、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63.908ta.纵氧化物116.727ta、颗粒物195.980ta、VOCs33.220ta、甲苯4.258ta,二甲苯.514t/a、氯化氢2.791ta、硫酸雾5.470ta水污染物:污水量6232824.180ta化学需氧量186.985ta五H生化需氧量562.328心、氨氮9.349ta悬浮物62
14、.328ta、总氮093.492Va、总磷L870ta总铜0.0228ta、总铅0.0076ta、总汞0.0001ta、总仲0.0112ta六价格)0076la.总锲W0.0076ta、总锌0l116ta。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无废水排放。项目排放总量较小,不会突破现有总量,符合文件要求。境险控环风防1 .禁止引入使用、贮运和排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且无相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项目o2 .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根据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具有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并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
15、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符合文件要求。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 .新建项目禁止开采地下水。2 .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集中供热项目和设施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的开采,不是要高污染燃料,符合文件要求。综上,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北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项目为精密阀门铸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属于先进装备制造业中,符合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北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
16、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8.8km处的“通榆河(滨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36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北5.6km处的“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具体位置分布详见附图。项目周边生态红线情况详见下表。表1.2项目周边生态红线一览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名类型地理位置方位与距离通榆河(滨海县)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位于农业产业园区育才村,通榆桥向南IOom(E
17、ny44,N33o58,37w)1,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IO(X)m,下游50Om水域和两岸纵深各IoOom的陆域范1;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m,下延5m的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X)Om的陆域范闱,总面积16.53km2,W8.8km省空控规苏态管域划江生间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主导生态功能范围方位与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滨海县境内废黄河一中山河两岸堤脚外侧50m范围NW5.6km项孑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国内,符合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环境质
18、量底线相符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PM2.5年均浓度31.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盐城市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削减8.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SO2、NO2、PMKhPMw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位方米、24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CO和Qa特定百分数浓度分别为0.9邕克/立方米、14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与2020年相比,SO2、PM2、Ch、No2浓度分别上升25.0%、9.4%、4.9%、
19、4.3%;CO、PM25浓度分别降低25.0%、8.8%o另外,根据企业对厂区下风向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中悬浮颗粒物及氮氧化物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较好。综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1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省考断面均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a、国省考断面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苏北灌溉总渠六垛闸和中山河头管闸两个断面水质均为H类,断面优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国家考核目标,断面水质
20、均达到并优于In类目标。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苏北灌溉总渠陈涛地龙、通榆河通榆大桥、通榆河中段堆根、淮河入海水道北漫水桥、翻身河S327翻身河桥、入海水道南漫水桥六个断面水质优HI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2021年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川类目标。b、饮用水源地两个饮用水源中山河东坎水源地和通榆河东坎应急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全年水质达标率100%。今年饮用水源通过聘请巡查员日巡查、日报告,制定饮用水源达标保障方案,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全力保障了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全年取水总量2576万吨,达标水量2576万
21、吨。、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1年度滨海县环境状况公报:区域声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7.769.0)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三级(一般)水平。与上年相比,上升0.8分贝。影响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48.6%和42.0%。道路交通噪声各路段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在(57.8699)dB(A)之间,各路段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未超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昼间二级限值70分贝。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4分贝,与上年相比,降低0.1分贝,交通噪声强度“一级”,处于“好”的水平状况。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与
22、上年相比持平。结论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达到区域目标要求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根据不动产权证,项El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L3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名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该文件
23、要求。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或许可事项。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由表1-3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对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
24、政发202049号),盐城市共有76个优先保护单元、233个重点管控单元、157个一般管控单元;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2020200号),根据文件,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属于重点管控区,其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见表14、1-5。表1-4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环境管控要求表管控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I.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
25、染料、卬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精密铸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行业: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IR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外排废水,符合文件要求0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市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
26、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采用汽车运输,符合文件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垂污染的建设项II,符合文件要求。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L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R。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为精密铸件处理,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
27、业生产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Fl,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外排废水,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帧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不向海洋倾倒废弃物、不使用船舶运输,符合文件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
28、。不涉及表15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表管控类别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开发区片区:限制入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满足活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6中一级标准、每公顷每天排水量不大于66吨的大中型纺织印染企业。禁止入区企业:电镀、线路板、清洁生产水平不满足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6中一级标准、每公顷每天排水量大于66吨的大中型纺织印染企业及小型印染企业。(3)沿海工业园片区:一期:同区不得设置装卸化工原料和产品的码头,不得在园区西侧中山河航道内装运化工原料河产品。二期:禁止引入专门用于染料中间体、农药
29、中间体或医药中间体的项目:排放属PoPS清单物质的项目:排放重金属废水的建设项目:烧碱、聚氯乙烯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废盐产生量大并不具备处置可行性的项目。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本项目为精密铸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不属于限制入区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豆的总量。本项目拟采取的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片区: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
30、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开发区边界设置50-10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不小于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黄海大道两恻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2)沿海工业园片区: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必须的设备物本环评建议企业投产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园区和县总体预案相衔接。资,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垠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确保开发区环境安全。开发区边界设置50-10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不小于50米的空间防护距
31、离,黄海大道两侧设置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H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不使用高污染原料,符合
32、文件要求。对照表1-5,本项目建设符合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2020200号)中的环境准入条件。(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的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项目属于精密铸件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本项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建设的区域,故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6。表1-6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管
33、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说明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奖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困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
34、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本项目不在滨海县境内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
35、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闱内,且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符合9禁止
36、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使用先进工艺及装备,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37、1-7。表1-7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说明IL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凭名胜区核心
38、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项目周边无风珏名胜区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垂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
39、目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北区瓯北路17号,不在滨海县境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费源保护区管理哲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40、、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O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且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I上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
41、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存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保护区范围。符合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
42、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木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朝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符合离规定的劳动。项目,旦周边无化工企业。(8)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项目与主体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详见表下表。表
43、18项目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1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OI42O号)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提升集聚集约发展水平:引导大型石化和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向沿海地区转移和布局,积极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海洋产业:运用高新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创意设计等生产服务业,实现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互动并进。项目位于滨海县经济开发区北区,项目为精密铸件配套热处理项目,符合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规划。2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
44、规划(盐政发201774号)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提升款城大都市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县城及沿海重点开发园区的要素集聚能力和重点城镇特色发展能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3滨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B(滨人发(2019)10号)()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2)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轴、双核、三片”的城乡空间结构。“一轴”指沿327省道的城镇发展轴,“双核”指主城区与港城区,“三片”指主城发展片、沿海发展片、渠南发展片。(3)分片区引导主城发
45、展片:以主城区为核心,整合带动天场镇、陈涛镇、界牌镇、八巨镇的发展。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主城区对人口产业的集聚能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加工、纺织服装等先进制造业。规划期末城镇人口62.5万人。沿海发展片:以港城区为核心,整合带动八滩镇、滨淮镇和滨海港镇的发展。港城区规划形成滨海县域副中心,做大港口和临港产业,完善集疏运体系,以重大项目带动促进能源、钢铁、货源循环、装备制造以及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周边乡镇围绕港城区下游产业分工联动。规划期末城镇人口25万人。渠南发展片:五汛镇、正红镇、通榆镇、蔡桥镇联动发展、设施共享,发展商贸、生态农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规划期末城镇人口8.5万人。3、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9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要求符合性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