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大数据处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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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大数据处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远程不见面)采购编号:山财采购【2023】7号招标人: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二。二三年五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政府采购项

2、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薛国战焦作市民主南路88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曹阳焦作市丰收路159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李华莹焦作市建设东路15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行李天祥焦作市丰收中路2233号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建林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1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3、周江江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国际中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王海宾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赵伟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479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张嘉强焦作市塔南路1736号嘉隆金融中心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第一章谈判邀请函项目概况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大数据处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

4、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山财采购【2023】7号2、项目名称: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大数据处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884,000.00元。最高限价:1884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焦公资采购H2023-036号T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大数据处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8840001884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实训室设备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7、本项目

5、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6、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备注:以上第3.2条由集中采购机构提供查询结果。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4、售价:O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

7、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二号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

8、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者视为无效标。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谈判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

9、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具体事宜详见附件。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谈判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东路28号联系人:慕先生联系方式:2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联系人:岳先生联系方式:岳先生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慕先生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

10、须知一、总则L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 1“采购人”系指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o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 “供应商”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取得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 “货物”系指由中标人承担的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2.6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谈判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11、2.7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2.8.1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8.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2.8.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2.8.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2 .8.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3 .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采购预算

12、4.1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884,000元(大写:壹佰捌拾捌万肆仟元整)。5 .合格的供应商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2.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Q(2)供应商应当

13、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2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5. 3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机构有关谈判的规定。7.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

14、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谈判活动。4.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谈判费用5.1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 2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 3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 4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 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 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15、6.2 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6 .3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谈判文件7.谈判文件的组成7. 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7 .2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

16、,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 .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9 .4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 1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当在原公告

17、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Q9.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当在首次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0. .要求9.1响应性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等),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2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有效理由。9

18、.3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10 .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1 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2 2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3 3关于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4本谈判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 .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1.1 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

19、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章。12 .响应性文件格式12.1 供应商可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可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 .谈判报价13.1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设备安装、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辅材费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13.2 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

20、商其最后的报价为成交价。13.3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3.4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3.6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3. 6.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4. 6.2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Cl的价格扣除(Cl的取值为20%),即:评标价=投标报价X(I-C);15. 6.3小微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清单”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13)16. 6.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17. 6.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8. 6.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9. 6.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0. 6.4.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 6.4.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

22、企业;22. 6.4.6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3. 6.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 6.6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二残疾人福利性

23、单位报价X(1-20%)o25. 6.7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产品仅给予一次价格2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14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4.1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4.2 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5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提交15.1 供应商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15.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

24、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使用“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15.3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性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1 4响应性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性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

25、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否决的风险。1.5 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谈判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谈判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6 6供应商可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7 7响应性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8 8响应性文

26、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1.9 9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谈判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17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7.1 1供应商

27、应在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进行上传,递交(接收)截止时间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2 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投标无效。17.3 若集中采购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

28、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撤回,但需要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响应性文件。18.2 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18.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18.4 3.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8.3.2响应性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18.3.3未获取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18.4.4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五、谈判19.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9、。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供应商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谈判会,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谈判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开标结束后,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在线参加答疑澄清、二轮报价或最后报价等。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19.2 供应商应在谈判会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19.3 谈判会程序:(1)公布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已递交的电子

30、响应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3)批量导入文件;(4)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进行无异议确认;(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7)谈判小组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二轮或最后报价邀请;(8)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轮或最后报价。19.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谈判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20. 5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单位CA锁,输入密码,

31、进行解密。21. 6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会现场,但在开评标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文件、澄清、答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 7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谈判资格:(1)未按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加密版)的;(2)谈判会时,因供应商自身

32、原因而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19. 8开标异议供应商对谈判会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会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0. 9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谈判会过程正

33、常进行的情形。21. 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20.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20.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工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N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21.1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1. 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2 符合性

34、审查。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1.3 .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响应内容等);(3)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谈判程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谈判文件第四章规定。21.4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

35、以上同意。21.5 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6 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1.7 谈判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8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谈判):21.8.1 响应性文件制作机器

36、码一致的;2L7.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7.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7.4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1.7.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21.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21.7 .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21.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1.8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1.8.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21.

37、8.2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21.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1.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21.8.5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2.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2. 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38、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 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5. 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26. 5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7. 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8. 竞争性谈判1.1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1.2 2竞争性谈判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1.3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成交原则等事项与单一供应

39、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4 4谈判的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商务条件、技术方案、服务及报价等。1.5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1.5.1 1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5.2 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

40、6 6本次谈判进行Z轮次报价,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增加谈判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谈判的每轮次报价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签章确认,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给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7 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1.8 8已提交响应

41、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1.9 9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4 .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24.1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24.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谈判情况,不得进

42、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24.3 在谈判期间,集中采购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5 .竞争性谈判终止26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宣布谈判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确定成交供应商27 .成交原则27.1 本次谈判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

43、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及服务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7.2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8 .成交通知28.1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Q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

44、应的法律责任。28.3 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七、合同授予29 .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29.1 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45、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谈判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询问和质疑30 .质疑与投诉29. 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0. 2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9.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 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

46、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获取谈判文件的凭证;(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各执一份)。31. 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32. 7采购人应

47、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 8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4. 9质疑联系事项:(1)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2)采购人:焦作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慕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东路28号(3)集中采购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联系人:岳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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