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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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第7章,2,图 1注:表示直接的合同关系 表示间接的合同关系,业主,工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各方之间相互关系,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本形式是合同关系,包括直接的合同关系和间接的合同关系,即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3,1 概述,工程项目合同的概念: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4,合同签订的概念 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

2、合意(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2 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5,【案例1:签订、合同文件、解除】,某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投标、评标后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招标人于4月6日向A单位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该项目的后续合同管理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通过谈判,双方于5月8日签订施工合同;事件2:发包方提出在签订补充协议以调整合同单 价是否合适?事件3:在合同履行中,承包方发现合同协议书中单价清单包括的内容与投标书有矛盾,于是要求发包方按投标书的内容调整;事件4:由于A单位在本项目的合同履行中破产了,确实无法履行施工合同,A单位提出解除施工合同。,6,事件1:按照招投标法规定,招

3、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而本例超过了30天。,【案例 合同的签订】,7,合同的签订过程,1、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事实行为,不具备一经对方承诺便形成合同的效力,不完全具备确定的当事人,要约邀请不具有明确的订约意图。,8,要约的约束力: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 随意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内容加以限制、变更和 扩张;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 立合同的法律地位(只有受要约人才享有对要

4、约 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权利,承诺权不能继承和随 意转让,受要约人有权决定是否行使承诺权)。,合同的签订过程,9,3、还约,受要约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要约的条件提出修改意见。,合同的签订过程,10,4、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有效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若无具体要求,可采用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合同的签订过程,11,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为要约邀请;投标人

5、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时,合同成立并生效。,合同的签订过程,12,事件2:不合适 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合同单价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合同单价再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调整不合适。,【案例 合同的签订】,13,事件3:不合理,【案例 合同的签订】,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

6、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14,按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a.合同协议书;b.中标通知书;c.投标书及其附件;e.合同专用条款;f.合同通用条款;g.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h.图纸;工程量清单;i.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j.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案例 合同的签订】,15,合同示范文本 指由一定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相关合同起示范文本作用的合同文本。其形式本身不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修改其条款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惯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条款形式和格式,也可通过协商确定增减条款。,【案例 合同

7、的签订】,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样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17,合同解除的概念 在合同尚未履行和尚未完全履行以前,消灭既存合同效率的法律行动。,合同的解除,合同变更的特征: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应担负恢复原状的义务;必须消灭原合同效力。,18,合同变更的概念 在合同尚未履行和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行为及所达成的协议。,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特征:已存在合同关系,必须经过

8、当事人协商一致,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必须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19,事件4:由于A公司已破产,按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情况有:a.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b.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c.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由于一方违约,使施工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e.项目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案例 合同的签订】,20,合同履行的概念:按照合同规定,在适当的时间、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合同履行的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3

9、合同的履行,21,【例2 合同的变更】,某设备安装公司负责一轧钢厂的设备管道安装工作,工程进行一半时,发包方为使车间更好的与厂区配合使用,提出变更新增部分附属结构的工程施工。结果导致其工期比合同商定的晚10天,甲方以此为由拒付新增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22,问题:,1.发包方可以提出“新增工程”变更吗?2.工程变更可以由那些部门提出?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4.甲方拒付“新增工程”变更价款的做法有无道理?,23,分析:,1.甲方可以提出“新增工程”变更,但要办理新增工程的签证手续。或发施工联络单并由甲方有关部门确认。2.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承包方、监理工程师提出都可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

10、适当变更由设计部门进行确认签证。,24,参照合同中的价格。合同中有类似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作为基础进行参考。无类似适用的价格,可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或与甲方造价部门协商执行。,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25,4、甲方拒付“新增变更”工程款不合理。,因甲方对今后的生产需要提出变更,新增了工程量就必须按工期进行顺延,且在顺延工期中完成变更工作量,甲方就应支付变更部分的价款。若工程变更中没有对工期顺延进行明确规定时,则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提交仲裁或起诉。,26,合同终止的概念 合同终止指合同关系因客观情况发生而消灭。如: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债权债务统归一人。,合同终止,27

11、,违约责任的概念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点和构成要件特点:以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前提,具 有相对性,具有补偿性,具有一定程度的约定性,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违约金,约定损害赔偿。,28,合同争议的概念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基于合法生 效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争议。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合同争议的解决,29,6.6 工程项目合同的索赔,索赔的概念 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为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

12、不完全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一定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30,(1)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2)提出索赔的前提条件是由于非己方原因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它与工程签证不同。签证是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必须通过确认后才能实现。,索赔的特征,31,(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必须注意资料的可靠性,缺乏支撑和佐证索赔事件的资料,索赔不能成立。(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防止新的索赔发生。(4)加强索赔的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

13、生。,索赔事件的处理原则,32,由于业主没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缺陷工程变更工程师指令由于环境的变化国家政策、法令和法规的变化其它承包商的原因,索赔的原因:,33,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起草并提交有关索赔报告 承包人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提出解决办法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业主对工程师的意见作出决定承包商是否接受工程师的处理意见,索赔程序:,34,1,2,5,6,4,7,8,3,房屋基础,房屋

14、主体,房屋装修,安装设备,调试,管沟,铺设电缆,发射塔基础,发射塔制安,【例10 工程变更与索赔处理案例】,35,工期为38天。工期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实际施工中发生的事件:事件1:在房屋基坑开挖后,发现局部有软弱下卧层,按甲方代表指示乙方配合地质复查,配合用工为10个工日。地质复查后,根据经甲方代表批准的地基处理方案,增加直接费4万元,因地基复查和处理使房屋基础作业时间延长3天,人工窝工15个工日。,36,事件2:在发射塔基础施工时,因发射塔原设计尺寸不当,甲方代表要求拆除已施工的基础,重新定位施工。由此造成增加用工30工日,材料费1.2万元,机械台班费3000元,

15、发射塔基础作业时间拖延2天。事件3:在房屋主体施工中,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工人窝工8个工日,该项工作作业时间延长2天。,37,事件4:在房屋装修施工基本结束时,甲方代表对某项电气暗管的敷设位置是否准确有疑义,要求乙方进行剥漏检查。检查结果为某部位的偏差超出了规范允许范围,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合格后甲方代表予以签字验收。该项返工及覆盖用工20个工日,材料费为1000元。因该项电气暗管的重新检验和返工处理使安装设备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了1天。,38,事件5:在敷设电缆时,因乙方购买的电缆线材质量差,甲方代表令乙方重新购买合格线材。由此造成该项工作多用人工8个工日,作业时间延长4天,材

16、料损失费8000元。事件6:鉴于该工程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安装设备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该项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该项技术组织措施费为6000元。,39,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哪些事件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为什么?2.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3.假设工程所在地人工费标准为3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18元/工日,该工程综合取费率为30%。则在该工程结算时,乙方应该得到的索赔款为多少?,问题:,40,分析:,1.在上述事件中,乙方可以就事件1、事件2、事件6 提出索赔,因就索赔成立的

17、条件:直接损失和非承包商责任,以上事件已具备条件。2.实际施工天数:38+3+2+1-2=42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3天工期奖励:38+3-42*5000=-5000元,4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2,3.有关索赔费用:材料费、机械费:4+1.

18、2+0.6=5.8万元 人工费:10*30+15*18+30*30+3000=0.447万元 其它费用:(5.8+0.447)*0.3=1.874万元 索赔款:5.8+0.447+1.874=8.12万元,43,【例8 不可抗力事件】,某钢铁公司A为扩大再生产,拟定新建一个轧钢厂。该轧钢厂设备由钢铁公司从国外进口,在招标过程中某工程公司B中标。厂房于1998年3月1日开工建设,1998年9月15日将主要设备安装完毕。1998年10月3日洪水袭击该城市,该套设备中电子控制系统严重破坏,施工单位大部分材料被冲走,几部施工机械受破坏,并造成了施工单位两人失踪,工程被迫停工。,44,1998年10月1

19、0日洪水退去,在事故处理中,B公司向A提出甲方应承担他的材料,机具损失费和人员伤亡赔偿费用,并为其现场管理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同时造成工期延期;A则认为工程未验收,B工程公司应和其一起承担新厂设备损失。双方就此事向法院申请调解。,45,问题:,1.施工单位材料、机具损失由哪一方承担责任?2.施工单位人员伤亡赔偿金由谁支付,要求甲方为B公司管理人员购买保险是否合理?3.甲方应该认可施工方提出的工程延期吗?4.甲方的设备损失如何划清?5.洪水后的厂房修理费用由谁承担?,46,(a)一方无法控制的,(b)在签订合同前该方不可预见且无法合理防 范的,(c)情况发生时,该方无法合理回避或克服的,(d)主要

20、不是由于另一方造成的。,不可抗力的类型,47,不可抗力事件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承担,1.工程本身损坏、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承发包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8,【例11 索赔计算案例】,某基坑开挖工程,合同挖方量7000m3,直接费单价5.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20%。按经甲方批准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乙方租用一台1m3的反铲(租赁费550元/台班)开挖,6月11日开工,6月20日完工。

21、,49,施工中发生的事件:事件1:因反铲大修晚进场1日,造成窝工10工日。事件2:遇未预见的软土层,接工程师6月15日停工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5工日。事件3:6月19日接工程师次日复工指令及开挖加深1.5m的设计变更通知,增加挖方量1400m3。事件4:6月20日至22日遇百年不遇的暴雨,开挖暂停,造成人工窝工30工日;事件5:6月23日修复暴雨损坏正式道路用工30工日,6月24日恢复挖掘,至6月30日完工。,50,逐项分析上列事件,乙方是否可向甲方索赔?为什么?如可索赔,各可索赔工期几天?可索赔费用多少?(假设人工单价25元/工日,管理费为30%),问题:,51,分析:,事件1:不可

22、索赔,属承包商责任。事件2:可索赔,遇未预见的地质条件,由甲方承担;可索赔工期5日(1519日),窝工费5*25*(1+30%)=87.5元;机械费550*5=2750元。,52,事件3:可索赔,因为是工程师指令变更设计。工程费1400*5.2*(1+20%)=8736元事件4:可索赔工期,因大雨停工,属不可抗力,工期顺延;不可索赔窝工费。事件5:可索赔,修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可索赔工期1日,人工费30*25*(1+30%)=975元;机械费:550元。,53,某工程于当年(基准年)3月1日开工,第二年3月12日竣工验收合格。该工程供热系统于第四年7月(保修期已过)出现部分

23、管道漏水,业主检查发现原施工单位所用管材与其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的不符,全部更换这批供热管道需人民币30万元,并造成该工程部分项目停产损失人民币20万元。试分析业主可向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提出哪些索赔要求。,【例12 反索赔处理案例】,54,(1)要求施工单位全部返工更换厂房供热管道。因为管道漏水是由于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管材造成的,应负责返工、修理,该工程不受保修期限制。(2)要求施工单位赔偿停产损失计人民币20万元。按现行法律,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赔偿。(3)要求监理公司对全部返工工程免费监理。因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责任引起的损失不负连带赔偿责任,但应承担失职责任。

24、,【答案】,55,56,【作业】一项监理合同争端,国际大厦工程业主委托新兴建设监理公司对其筹建的国际大厦进行施工监理。该工程的建筑面积达15万m2,总造价在4亿元人民币以上,是一项兼办公、住宅、餐饮、娱乐等功能的综合性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较高。在监理合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详细约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理服务的报酬:监理取费率按工程总价的0.9%提取,并在合同生效后首先向监理公司支付60万元预付款。监理费总额达360万元以上。,57,工程开工后,由于基坑开挖的深度很大,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降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未及时审批,基坑施工验收工作准备不周,致使数次验收均未获通过,长期不能浇筑基础混凝土;

25、又适逢雨期暴雨,基坑被淹,边坡倒塌,使工期被迫拖延1年以上,业主对此甚为遗憾。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规定在监理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交“监理工作规划”,监理人员又数度变化,影响了监理服务的质量。在大厦工程施工中,业主未按监理合同的规定支付监理工程费,拖欠监理费达200万元。新兴监理公司多次催付未果,主动停止了监理工作。,58,业主随即另聘别的监理单位继续监理工作,但是以前的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验收记录均在原监理工程师手中,未予移交。由于此项建立合同争端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新兴监理公司遂报请工程所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支付拖欠的200万元监理费;支付拖欠款的滞纳金;并承担此案的仲裁费。请给出此事件仲裁解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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