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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建设期安全风险抵押及考核办法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安全责任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促进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运行,根据XX集团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办法文件,参考其他单位经验作法,结合企业建设工期紧且属高危化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责任目标公司全年无重伤和死亡责任事故,杜绝重伤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全年无重大生产、设备、施工、火灾、爆炸、泄漏、环保、交通等其他责任事故。二、参加风险抵押人员及抵押金额(一)董事长、总经理30000元/人季度。主管生产(安全)高管副职(常务副总经理)27000元/人季度。
2、(二)高管其他副职25000元/人季度。(三)部门负责人20000元/人季度。(四)部门副经理10000元/人季度,部门主管(部长助理、经理助理)5000元/人季度。(五)安全、环保、工程、施工、技术、消防、交通、保卫等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员2500元/人季度。三、考核及兑现办法(一)实行按季度考核、分季100%奖惩兑现办法。凡季度考核全部或部分罚没本金的,均取消季度奖励部分。因事故扣除部分,需当月由个人补齐风险抵押金。(二)因干部职务调整而参加或退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的人员,任职时间超过半个月的按整月考核,两个月以上的按整季度考核,时间以任免文件为准。(三)凡参与交纳风险抵押金人员在季度内请事假超
3、过20天、请病假超过40天的,当季度风险抵押奖励兑现50%;请事假超过40天、请病假超过60天的,取消季度风险抵押奖励。季度末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考核人员出勤情况。四、考核细则1、发生责任死亡或重大工程、生产、设备、施工、火灾、爆炸、泄漏、环保、交通等其他责任事故,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并取消年度兑现奖励。2、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一次轻伤3人(含)以上或一级非伤亡责任事故扣除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消防、交通、保卫等部门负责人及责任管理人员50%的风险抵押金;其他扣除30%的风险抵押金。3、发生二级非伤亡责任事故,季度奖励取消50%,并相应核减年度奖励。4、百人负伤率每增加0.5扣除10%的风险抵押金。五、附则(一)安全风险抵押金由个人缴纳,各部门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纳入安全风险抵押金账户,兑现时从公司安全奖励基金账户列支,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复印备案。(二)兑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列入领导干部年薪计算范围。(三)对发生的死亡、重伤、轻伤及非伤亡事故,公司除按本办法考核外,将根据情况另行给予事故责任部门、个人处分和处罚。(四)本办法解释权和考核权归属公司。(五)本办法自年月始起试行,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予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