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167056 上传时间:2023-06-10 格式:PPT 页数:55 大小:1.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ppt(5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第四编 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13,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第十三章 中央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3,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一、金融市场监管的对象和内容对金融交易主体的监管。贯穿于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和市场退出各环节。对中介组织的监管。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中介组织设立、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监管。对金融工具的监管。主要是指对各类交易工具的格式、

2、发行与流通方式及程序、交割和清算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监管,同时也包括对金融工具价格波动进行监测和调控。,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二、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法律手段:运用法律规范约束金融市场行为。金融市场监管的直接法规;涉及金融市场管理,与金融市场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如公司法、破产法、财政法、反托拉斯法等。经济手段:政府采用金融、财政等经济手段间接调控金融市场的方式。行政手段: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方式对证券市场进行的直接干预和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6,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三、金融市场监管的一般原则全面性原则:所有金融市

3、场均须受到监管。效率性原则。具体包含3个方面的含义:监管必须保持金融市场的竞争性,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监管必须尽可能降低成本。监管本身必须是有效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7,第一节 金融市场监管概述,四、中央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监管的必要性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需要。金融市场是货币政策的重要传到渠道之一。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金融风险的发生源自微观的金融活动。是遵循金融市场监管原则的需要。央行比其他任何政府部门更有能力承担监管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职责,最符合金融市场监管的各项原则。,8,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

4、亮制作,9,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一、票据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两类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所称本票仅指银行本票。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0,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一)商业汇票监管的一般原则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商业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承兑、贴现、转贴

5、现、再贴现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再贴现应当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再贴现不超过4个月。贴现利率、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与调整。转贴现利率由交易双方自主商定。,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1,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二)对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规定向银行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出票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济活动;(2)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3)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授权或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可承

6、兑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具有承兑商业汇票的资格;(2)与出票人建立委托付款关系;(3)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2,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二)对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规定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考核承兑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必要时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应对其分支机构核定可承兑总量或比例,实行承兑授权管理,并依法承担承兑风险。银行分支机构依据其上级行的承兑授权,在核定的可承兑总量或比例内承兑商业汇票。人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承兑商业

7、汇票实行总量控制;应监督辖内承兑总量与风险度。,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3,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三)对商业汇票贴现的规定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3)在申请贴现的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持票人申请贴现时,须提交贴现申请书,经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4,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

8、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三)对商业汇票贴现的规定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机构,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贴现人)。贴现人对拟贴现的票据,应按规定向承兑人以书面方式查询。承兑人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检查贴现人。贴现人贴现票据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贴现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应当将贴现、转贴现纳入信贷总量,并在存贷比例内考核。,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5,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四)对商业汇票再贴现的规定再贴现的对象: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分

9、支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再贴现,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6,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四)对商业汇票再贴现的规定再贴现的操作体系人总行设立再贴现窗口,受理、审查、审批各银行总行的再贴现申请,并经办有关的再贴现业务;人行各大区分行营业部和中心支行设立授权再贴现窗口(简称授权窗口),受理、审查并在总行下达的再贴现限额之内审批辖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再贴现申请;授权窗口认为必要时可对辖内一部分分支机构实行再贴现转授权,转授权窗口的权限由授权窗口规定;人行县级支行和未获转授权的中心支行,对辖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再贴

10、现申请仍可受理,但须报经授权窗口审批。,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7,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四)对商业汇票再贴现的规定持票人申请再贴现时,须提交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人民银行根据金融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不定期公布再贴现优先支持的行业、企业和产品目录。各授权窗口须据此选择再贴现票据,安排再贴现资金投向,并对有商业汇票基础、业务操作规范的金融机构和跨地区、跨系统的贴现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8,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监管规定(四)

11、对商业汇票再贴现的规定人行对各授权窗口的再贴现操作效果实行量化考核:(1)总量比例:按发生额计算,再贴现与贴现、商业汇票三者之比不高于1:2:4;(2)期限比例:累计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再贴现不低于再贴现总量的70%;(3)投向比例:对国家重点产业、行业和产品的再贴现不低于再贴现总量的70%,对国有商行的再贴现不低于再贴现总量的80%。人行对各授权窗口的再贴现实行总量控制,并根据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适时调增或调减各授权窗口的再贴现限额。对各授权窗口的再贴现限额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不得逐级分配再贴现限额。,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9,第二节 商业票据市场监管,三、促进

12、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五项政策措施:一是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有效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良性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增强企业受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信心。三是建立有效的违约支付惩戒机制,促使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履约付款。四是做好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宣传和培训,普及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知识。,20,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1,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一、同业拆借及

13、其网络同业拆借: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拆借备案系统;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系统。,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2,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二、市场准入管理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必须经人行批准,从事同业拆借交易接受人行的监督和检查。各类金融机构的总部、中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授权的一级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分行以及人行确定的其他机构均可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

14、,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3,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二、市场准入管理金融机构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一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2)有健全的同业拆借交易组织机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3)有专门从事同业拆借交易的人员;(4)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5)最近二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监管部门处罚;(6)最近二年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4,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二、市场准入管理下列金融机构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额外条件:(1)外商独资银行、

15、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获得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3)证券公司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两个年度连续盈利,同期未出现净资本低于2亿元的情况;(4)保险公司应在申请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前最近四个季度连续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20%以上。,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5,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三、交易和清算同业拆借交易必须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中进行。同业拆借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同业拆

16、借利率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金融机构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应逐笔订立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格式应符合要求。同业拆借的资金清算涉及不同银行的,应直接或委托开户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办理。同业拆借的资金清算可以在同一银行完成的,应以转账方式进行。任何同业拆借清算均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6,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四、风险控制金融机构应当将同业拆借风险管理纳入本机构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之中,并建立健全同业拆借风险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拆入资金用途应符合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即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同业拆借的

17、期限由交易双方自行商定,但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对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实行限额管理,拆借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规定比例核定。,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7,第三节 同业拆借市场监管,五、信息披露管理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承担向同业拆借市场披露信息的义务。金融机构的董事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同业拆借市场日常监测和市场统计。六、监督管理人行依法对同业拆借交易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并对同业拆借市场的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28,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中国金融

18、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9,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一、参与者与中介服务机构 在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可参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业务。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中央结算公司为参与者提供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为参与者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0,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二、债

19、券类型中央政府债券: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筹集投资性资金或者出于特殊目的而发行的债务凭证。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操作面临现券不足的情况下,为了回笼基础货币而发行的债务凭证。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中包括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

20、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以下特征的债券:(1)期限在15年以上,10年内不得赎回。10年后发行人具有一次赎回权,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可以适当提高混合资本债券的利率;(2)债券到期前,如果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发行人可以延期支付利息;如果同时出现以下情况: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为负,且最近12个月内未向普通股股东支付现金红利,则发行人必须延期支付利息;(3)当发行人清算时,混合资本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先于股权资本;(4)债券到期时,如果发行人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该债券之前的债务或支付该债券将导致无力支付清偿顺序在混合资本债券之前的债务,发行人

21、可以延期支付该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待上述情况好转后,发行人应继续履行其还本付息义务,延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将根据混合资本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3,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三、债券发行监管(一)金融债券发行监管人行依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人行核准,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金融债券定向发行的,经认购人同意,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金融债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进

22、行转让。,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4,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三、债券发行监管(一)金融债券发行监管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发行金融债券的承销可采用协议承销、招标承销等方式。承销人应为金融机构,并须具备人民银行要求的条件。金融债券的招投标发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进行。,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5,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三、债券发行监管(二)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

23、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6,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三、债券发行监管(二)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监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公司债券发行人可以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系统等现有基础设施发行公司债券。经其他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债券,在办理相应手续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7,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一)债券交易品种现券交易:交易双方以约

24、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质押式回购: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8,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一)债券交易品种买断式回购: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债券借贷:债券融入方以一

25、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物的债券融通行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39,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一)债券交易品种债券远期交易: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行为。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交换协议期间内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其中,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支付以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卖方支付以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0,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

26、四、债券交易监管(一)债券交易品种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1,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二)债券上市流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债券,发行后可上市交易,不需要另行批准。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券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债券交易现券买卖价格或回购利率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质押式回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65天,买断式回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

27、学王永亮制作,42,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三)做市商做市商:经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做市业务,享有规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金融机构。做市业务:做市商在银行间市场按照有关要求连续报出做市券种的现券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交易的行为。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做市商,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做市商享有规定权利,应当履行规定义务。做市商要采取措施提高公司债券流动性,至少对1只公司债券进行双边报价。做市商不得操纵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3,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四)衍生金融交易远期交易从成交日至结算日的期限(含

28、成交日不含结算日)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65天。远期交易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远期交易到期应实际交割资金和债券。市场参与者远期交易卖出与买人总余额均不得超过规定比例要求。,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4,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四、债券交易监管(四)衍生金融交易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与其他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与所有金融机构进行远期利率协议交易,非金融机构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利率协议交易。,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5,第四节 银行间债券市场监

29、管,四、债券交易监管(四)衍生金融交易市场投资者中,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可根据监管机构授予的权限与其存贷款客户及其他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利率互换交易或为其存贷款客户提供利率互换交易服务;其他市场投资者只能与其具有存贷款业务关系且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互换交易。互换交易可以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也可以由交易双方通过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进行。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时,可按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立保证金或保证券。,46,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7,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一

30、、银行结售汇市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业务和外汇市场实行监管。对银行结售汇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1)对外汇账户(境内)的监管;(2)对收汇和结汇的监管;(3)对购汇和付汇的监管;(4)对外汇买卖价格的监管;(5)对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8,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一)对外汇市场组织机构的监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交易中心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下,负责外汇市场的组织和日常业务管理。交易中心为外汇市场上的外汇交易提供交易系统、清算系统以及外汇市场信息服务。交易中

31、心实行会员制。会员大会是交易中心的最高权力机构。交易中心设立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9,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二)对会员及其交易员的监管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经批准成为交易中心会员。中国人民银行也作为交易中心会员参与市场交易。2005年8月以来,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加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从事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

32、,50,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二)对会员及其交易员的监管只有具备外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方可进行外汇交易。会员应对其交易员的交易行为负责。交易员分为首席交易员和普通交易员。首席交易员拥有增加、删除及变更下属交易员交易权限的权力。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首席交易员。,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1,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三)对交易行为的监管会员之间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交易中心进行,非会员的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有代理资格的会员进行。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币种及品种和清算方式等事项须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会员可自主决定采取询价交易或竞价

33、交易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2,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四)外币买卖业务外币买卖业务是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电子交易与清算平台,为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外币与外币之间的交易与清算提供便利的安排。目前的外币买卖系统是为外币对外币的即期交易提供交易、清算系统,不涉及人民币对外币的交易。,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3,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五)远期外汇交易监管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人民币对外汇的交易。政策性

34、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4,第五节 外汇市场监管,二、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六)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监管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协议。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现阶段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五个货币对的货币掉期交易。,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