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开展联合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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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区开展联合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涉性侵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高发多发,引发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及时有效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团区委、妇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检会(20某某)某号),某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联合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某教(20某某)某号),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教育局成立开展联合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

2、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某某副组长:某某成员:各镇中心校、直管中小学(幼儿园)校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稳办,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某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某某同志担任。二、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尽责,通过落实专项行动,协助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的漏洞,推动解决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机制建设,着力在建机制、压责任、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合力上下功夫,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三、工作原则(一)依法严惩原则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治。

3、(二)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在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中,要从有利于被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对其予以必要的帮助和辅导。(三)双向保护原则既要打击犯罪,也要注意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求注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四)隐私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严,不得公开或者传播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未成年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照片、图像等。(五)综合全面保护原则各教育部门、各学校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妇联、民政、卫健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共同做

4、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未成年被害人的身体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生活安置等多元综合救助工作。四、专项行动时间20某某年9月至20某某年10月五、专项行动内容(一)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重要环节管理及督导继续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重点内容包括,学校是否落实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师生考勤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接受处理有关性侵害的投诉;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导;学校招录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招收有性侵害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学校是否密切关注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对教

5、职工的管理是否严格到位;学校是否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儿童开展有效的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开好道德与法治课程;学校是否存在校园欺凌问题,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监控盲区;尤其是重点检查女生集体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其他人员是否能够随便出入;对于已经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要排查是否有失职、瞒报漏报等情况,处理是否及时,相关责任人是否被追究责任,未成年被害人是否得到有效保护救助。结合“扫黄打非绿树签”“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等活动,加强纵横沟通,及时发现、处置和移交

6、相关案件线索,积极协助公、检、法机关案件办理。(二)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各教育部门、各学校要加快推进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要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实施教职工(含聘用人员)等特殊岗位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明确查询程序

7、及相应责任,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要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政策的法治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三)深化巩固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联合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收缴涉案教师资格证行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治理师德突出问题作为教师资格处罚的重中之中,依法进行惩处。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当事人,依法丧失其教师资格。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禁止行为,品德不良、影响恶劣的当事人,依法依规则撤销其教师资格。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公众监

8、督和举报反馈机制,设立教师资格举报和监督受理邮箱,对群众反映的教师资格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做到有诉必复、有案必查。查处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切实拓宽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严抓实学生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和安全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道德与法治课程,严禁发生占课现象,落实师资、课时、教材保障。自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课外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强化家校联动,建立联络机制,提醒家长履行好校园外的监护职责,对学生出现情绪波动、害怕上学、学习成绩下降等异常的

9、,及时反馈,妥善处理;对有旷课、辍学、违法违纪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重点关注,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将校园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延伸至学生家长,向家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形成教育合力。强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整合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资源,联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优势互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五)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各教育部门、各学校要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着重就当前推进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拉皮条”实施性侵害违法犯罪、宣传报道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

10、发案成因、动机,提出完善本单位、本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学校治理的对策建议,压实学校管理责任。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针对发现涉及未成年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反馈,共同研究解决方法并跟踪落实,努力发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职能作用,促进长效治理。六、行动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某某年9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广泛宣传和部署实施。根据通知要求,细化行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将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传达到本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含民办)。9月20日前,各镇中心校、直管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将本单位细化后的行动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报区教育局备

11、案。(二)自查整改阶段(20某某年9月30日前完成)各学校要严格对照专项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线索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9月30日前,各镇中心校、直管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将本单位落实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内容包括自查自评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并上报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查表(见附件)。(三)督查督导阶段(20某某年10月30日前完成)教育局负责对所辖学校开展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落实情

12、况进行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并对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形成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10月30日前,市教育局将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对各市直管学校及各县(市、区)学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峻态势,严格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迅速行动,及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负责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按照工作要求细化行动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立查立行立改。(二)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

13、等部门以及区域间、校际间的沟通交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及时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相关案件及时有效处置。(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力、懈怠滞后的单位、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问责及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部门工作职责教育局安稳办:严把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关,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常规管理工作,把打击治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之一,指导、督查学校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将其纳入20某某年“平安校园”创建的考评内容。(一)强化与政法、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整合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联合开展校

14、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二)检查学校是否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师生考勤制度。(三)检查学校是否安排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接受处理有关性侵害的投诉,并注意了隐私保护。(四)检查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排查教职工、在校生言行是否有异常情况。(五)检查指导各学校继续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整治专项行动。(六)检查指导学校对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要区域的严格管理,消除监控盲区。(七)检查学校女生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其他人员是否能随便出入。(八)检查指导学校制定落实本校细化的侵害未成

15、年人报告制度,并要求学校报主管部门备案。(九)收集学校涉及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研究对策,及时反馈和上报有关部门。教育局纪检办: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办公室牵头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法治教育主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将活动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把普法工作融入贯穿到学校总体工作之中,组织建立以学校为阵地,以课堂为中心,充分发挥课堂渗透主渠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层分类教育。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有力提升我区中小学法治工作水平。若发

16、生性侵害未成年违法犯罪,查处学校是否有失职、瞒报、漏报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法依规撤销相关责任人的教师资格。教育局人事办:(一)严把用人入口关,严格用人考核责任制,实行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制度。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实施教职工(含聘用人员)等特殊岗位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明确查询程序及相应责任,学校招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严禁招收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二)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在工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未成

17、年人隐私,对于涉案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教育局师训办:把好师德师风建设关,落实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强化法纪教育,把以德治教和依法治教紧密结合。加强师德考核,按广西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如有违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连续2年师

18、德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按教师法第十四条处罚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老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同时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违法后教师资格的处置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强化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整合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资源,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二)把好防范性侵害未成年宣传教育关,组织学校教师深入开展家校联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严格落实师生考勤制度。(三)把好学校工作场所巡查关,了解掌握教职

19、工的工作状态,防止教职工叫学生单独进入教工宿舍,如需要对学生进行单独辅导的,要求在教室或办公室辅导,并做到“两开一亮“(开门、开窗、亮灯)。(四)继续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整治专项行动。(五)学校女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管理人员必须为女性,其他人员不允许随便出入。(六)学校对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要区域要严格管理,消除监控盲区。(七)教育学生结伴上下学,结伴出行,并把去向、时间事先告知家人。(八)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或嫌疑,立即上报。学校班主任(教师):(一)严格落实学生考勤制度。(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让学生明白深入开展家校联系,了解掌握本班学校的思想动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行踪,如发现学生有在外留宿苗头或行为的,及时配合家长共同教育引导。(三)教育学生让学生明白男女有别,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有别。让每一名学生明确“个人隐私部位除自己、母亲、医生外,任何人不允许看,不允许碰,否则,立即告诉家长或老师”这个道理。(四)一旦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或嫌疑,立即上报学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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