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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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教字(2007)68号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主

2、管教学工作副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教学检查与毕业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

3、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等阶段。(一)、组织准备各专业系应在学生毕业前一学年末(最迟在最后一学年开

4、学时)安排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教师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讲座),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二)、选题选题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教师报题,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审查筛选;第二步由学生选择课题,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分专业向学生公布课题题目,并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工作。学生也可以自己拟题。1、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及选题要求(1)、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2)、鼓励拟定来自科学研究、实际应用、实验实践等第一线的、有一定的理论

5、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课题。(3)、课题要有一定的难度和水平,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才能完成任务。(4)、拟题要做到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水平的提高和能力的发展,鼓励学生有所创新。(5)、除外语专业外,其它各专业都不得拟选翻译题目;各专业都不得拟选文艺创作题;理科各专业不得拟选一般性的习题解答类题。(6)、鼓励学生选作教育理论与技能、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题目;鼓励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中的部分工作。(7)、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须重新审批。(8)、毕业论文(设计)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两人

6、或几人合作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行。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程序(1)、专业系组织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拟定具有一定价值且符合学生实际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鼓励教师将自己的科研项目以适当方式拟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2)、学生自己也可拟定题目,报送系部。(3)、专业系对所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确认,题目内容的年更新率须在三分之一以上。(4)、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讨论并报主管教学主任批准后,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名单。(三)、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安排,可实行学生和教师的双向选择,专业系自

7、行作适当调整并最终落实;安排指导教师的指导任务时,要考虑其水平和能力。(四)、任务下达专业系负责向教师下达指导任务,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和目标、研究进度及基本要求,专业系负责审查任务下达情况。(五)、开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组织学生开题,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组织检查学生开题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六)、中期检查专业系组织各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学院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论文(设计)任务落实、工作进展、教师指导到位、学生论文组织管理及工作落实等情况。(七)、论文撰写指导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照论文(

8、设计)规范进行论文撰写,指导不少于3稿。写作提纲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后拟定,提纲的确定不应迟于最后一学年开学后的第十五周;学生必须在写出初稿后将论文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毕业论文的定稿时间应在最后一学期的第十周以前。(八)、评阅和答辩专业系提前拟定评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学生论文(设计)定稿后交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阅,写出评阅意见,并进行成绩评定。论文评阅完成后交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统一组织答辩。各指导教师和专业系应在每年的五月底以前完成论文评阅、答辩工作。(九)、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

9、)最终评定成绩应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等三项综合评定,由专业系答辩委员会审核后确定等级。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一)、指导教师配备1、指导教师由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指导经验的教师可独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助教可在高级职称教师指导下参加工作。2、每位指导教师一般以指导68篇论文(设计)为宜。(二)指导教师职责1、提出课题,说明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式,理工科的实验类题目,还需说明现有技术条件等。对学生自选题目,经过调查后做出上述说明。2、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3、

10、帮助学生深入理解题意,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调查内容,指导学生搜集和阅读有关资料。4、指导学生拟出论文提纲,审定学生的设计方案和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探索合适的研究途径,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研究方法,并与之讨论、确定下一步的方案。5、在撰写论文、进行设计过程中,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6、对所指导的学生在写作论文(进行设计)期间的思想、纪律、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负有管理教育的责任。7、指导学生按要求正确规范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对论文的摘要、关键词、正文等进

11、行全面审查,并写出评语(应含有对论文作者学风方面的评价),给出预评成绩。8、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应作详细记录(三)、学生的要求1、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没有填写者,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发手续,但以往的记录一律不得补填。2、要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论处。3、要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4、要遵守纪律,保证论文写作时间,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应遵守有关单位的纪律。学生遇事病等,需

12、向指导教师请假,报所在系领导批准。5、实验及调研时,要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规定。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阶段,各专业系要对该阶段的教学过程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一)、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下达、选题、开题等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二)、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展、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专业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向系部汇报。(三)、后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检查学生课题任务完成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六、毕业论文

13、(设计)工作的答辩(一)、各专业系须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对答辩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协调。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系主任或主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12人。(二)、由系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若干答辩小组,分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以57人为宜,最低不得少于3人,组长一般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担任,或委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代表系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须以公开方式进行。(三)、所有本科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四)、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

14、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五)、答辩时,学生先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再由答辩小组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六)、各答辩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答辩记录由专业系存档。七、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一)、答辩前,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预评成绩。(二)、答辩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专业等级评分标准及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质量和答辩情况,在参考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三)、专业系答辩委员会须对所有论文进行终审,确定终评成绩,并从严掌握优秀标准,对确实不够水准的论文不

15、能给予通过。对答辩小组评定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要时可由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二次答辩。(四)、成绩评定(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终评成绩)均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5%。(六)、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2、对文献资料的理解深刻程度,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水平,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正确、可靠。3、有关论证的结构是否符合科学性、逻辑性,是否清楚、正确、严密,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创新

16、性,毕业论文(设计)的难易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等。4、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5、写作、表达水平如何。6、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七)、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评为不及格:1、立论中有明显的思想性(科学性)或逻辑性错误。2、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虽然注明是引用他人成果,但所引用的文字或观点已占论文的二分之一以上者。3、论文工作量不到规定的二分之一者,或有代笔者。八、总结上报工作(一)、各系于最后学期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答辩委员会须对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17、各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于最后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表格式见附件)。(三)、各专业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3-5篇(件),文字部分均以A4纸型复印件形式于最后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一并报送相应电子版本。(四)、毕业论文(设计)及其所有过程材料由专业系存档,专人保管。九、其它(一)、学院鼓励有创新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发表者须将页及论文内容复印件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学院按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奖励。(二)、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所做工作,根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本人教学工作量。(三)、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各系在学生查阅资料,使用实验室、微机等设备方面应提供较好条件的保障。(四)、学院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规模划拨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供学生购买资料、消耗材料、调研、复印等使用。其它费用学生自理。(五)、学生毕业时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毕业后一年内回校补做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格后,换发毕业证书。十、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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