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169001 上传时间:2023-06-10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促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契机,充分

2、激发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二、基本原则坚持“教学为本、科研为基、贡献导向、分类评价”的评审原则、科学可持续、均衡协调和适度竞争的岗位使用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的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开评岗位根据学校岗位和工作实际情况,今年教师(实验)系列开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中,在编的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级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人事代理的有: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

3、员。各单位教师(实验)系列岗位推荐数以学校核定为准。五、申报指标学校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各单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数和岗位聘任情况,在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统筹各级职务岗位使用计划,确定各单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当年申报指标数。各单位在学校核定的申报指标限额内择优推荐,不得突破。今年在编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教授职称12个,副教授职称12个,讲师职称92个(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博士申报人员使用),高级实验师1个。今年人事代理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副教授2个,讲师49个,实验师11个。六、评审条件在以省教育厅正

4、在执行的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皖教人(2010)1号)的基础上,45周岁以下的在岗专业教师,在晋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时,任期内累计应参加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的挂职锻炼经历。其中,学科教学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应有累积6个月的中小学挂职经历。结合我校实际,以下几种情况优先推荐参加评审:1 .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五)、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参加评审;2 .主持二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者优先推荐参加评审;3 .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按本方案参

5、加评审,方可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的博士学位人员晋升讲师(实验师)优先。45岁以下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博士学位优先。七、组织领导1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阜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章程等组织实施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2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直接负责。评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2人,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24人,委员一般不得少于19人。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和学校行政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若干学科评议组组长、专家组成,其中委员应全部为教

6、授,除2名主任委员外的评委全部为校外评委。主要职责为:(1)负责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学科(专业)评议组的组建和指导。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理工类评议组、人文社科类评议组(含辅导员组)和艺体类评议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列入人文社科类评议组。各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并向校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每个评议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2)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确定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拟通过人选。(3)校评委会及其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评

7、委会及其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参加评审会议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三次。3 .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教师(实验)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审核推荐委员会),院审核推荐委员会由各单位部分党政领导和副高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向学校推荐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包括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等),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议,做出结论。(2)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公示、院审核推荐委员会评议和投票、院内结果公示等环节)组织所在单

8、位职称审核推荐工作,并按规定和要求将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和材料,推荐和报送给学校。4 .学生处负责组建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辅导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相关评审工作。5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岗位归属在其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教师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相关评审工作。其他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老师的推荐等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6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在涉及本人或其亲属的讨论及投票时应回避。7 .校纪委办公室成立职称评定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教师

9、(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受理教职工的申述、检举,处理有关违纪以及信访问题。八、评审权限所有职称评审均由学校组织评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经各学院(单位)评议后,在学校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确定拟通过人选,报校学科评议组和校评委会评议评定。九、评审程序及主要工作1.公布岗位职数。学校在省人社厅核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认真清理指标使用情况,按照科学可持续的原则,将拟用于当年申报的岗位职数和分配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布。2 .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拟申报岗位和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表格,按照要求提供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成果和必

10、要证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可信。3 .成果鉴定。(I)申报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供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申报正高三篇、副高两篇)等,由学校统一委托进行相似性鉴定,鉴定结果连续两年有效。(2)申报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供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申报正高三篇、副高两篇)等,由学校统一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和鉴定,鉴定结果连续两年有效。4 .基层材料审核公示与考核评议。(1)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所有申报材料(含述职报告)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2)申报人员所在党委(党总支)对申报人的

11、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3)审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学术水平情况进行评议;各级申报人员的教学测评和述职评议均在各推荐单位完成,教学测评应包含任职期间的学生评教结果。5 .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组织审查、认定申报人在人才培养、教学效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并归类定级,同时明确各类成果量化积分标准。6 .反馈结果和处理异议。统一向申报人员推荐单位反馈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经由推荐单位统一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复议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事项异议只受理一次。7 .基层推荐人选公示。推荐单位根据申报岗位情况、申报者条件和考

12、评结果,决定是否向学校推荐。对原始材料不真实或存疑、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或未能调查核实的,以及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推荐人选(含符合的文件条款)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评审办公室。经公示无异议且推荐结果报送后,不得更改,如有被取消情况,推荐单位不再递补。8 .推荐单位材料报送公示人选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推荐单位按照报送时间安排将职称申报推荐人员一览表和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等由公示经办人(两人及以上)一起按时报送。推荐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上报,逾期不予接收。9 .复核申报材料组织

13、相关部门复核推荐人员申报材料。10 .材料受理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格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IL面试答辩。对于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答辩。答辩结果作为校评委会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12 .学科组评议。学科评议组按照申报条件,在全面审阅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审核、代表作审读、面试答辩(指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等程序组织评议,确定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校评委会审议。13 .校评委会评定。校评委会对评议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并确定拟通过人选。校评委会在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的

14、基础上,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未出席评审会议或者中途离会,未参加评审过程的委员不得投票、委托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办法详见附件。14 .结果公示。学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实名向校职评监督工作小组提供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对于存在异议的申报人员,学校职称评定监督工作小组负责认真核查,并在规定时间提出存在异议的申报人员是否上报学校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研究审定。.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过人选,学校于每年12月15日前,

15、学校以正式行文报告的方式将评审结果报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安徽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理论版重点文章可比照二类期刊对待。2 .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3 .对评委会未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进行复议(复评)。4 .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所涉及的资格推荐、名额分配、推荐评审办法参照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自评自聘。5 .申报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6 .本方案由校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16、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办法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办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和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评审组织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直接负责。评审专家委员

17、会设主任2人,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24人,委员一般不得少于19人。委员由若干学科评议组专家组成,其中委员应全部为教授,除2名主任委员外的其他委员全部为校外评委。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理工类评议组、人文社科类评议组(含辅导员)和艺体类评议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列入人文社科类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校纪委办公室成立职称评定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受理教职工的申述、检举,处理有关违纪以及信访问题。二、评审原则1 .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皖教人(2016)1号、皖教人(2010)1号等文

18、件规定的评审条件,不因人而异,不降低要求。2 .规范评审。严格执行皖教人(2017)3号、学校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合理划分评审权限,强化程序意识,加强评审过程监督,规范化评审。3 .竞争原则。对参评人员的评价,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同时结合我校的发展实际,重点从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及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使那些水平高、贡献大、表现优的人才脱颖而出。尤其是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实行淘汰制,通过职称评审形成竞争机制,以便进一步引导教职工做优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4 .科学公正。坚持公平评审、公正评审。同时对照评

19、审条件,结合学科差异、评审条件差异与政策要求,科学评价。三、评审范围根据学校岗位和工作实际情况,今年教师(实验)系列开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中,在编的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级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人事代理的有: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四、评审标准结合学校实施方案,2019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条件,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此外,人

20、事代理人员(含信息工程学院)还须同时提供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五、可用评审指标情况今年在编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教授职称12个,副教授职称12个,讲师职称92个(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博士申报人员使用),高级实验师1个。今年人事代理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副教授2个,讲师49个,实验师11个。初级职称同时评审。对于可用评审指标,学校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类别、申报组别和审核通过人数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指标分配。各学科评议组和校专家委员会在使用时只可少于分配指标限额,不能多于分配指标限额。人事代理申报副高、中级,单独设岗、与在编人

21、员分开评审。六、评审主要程序1 .职称评审开评会。评审前,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会议,介绍学科组组长、副组长、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人事处汇报今年职称申报情况与评审工作方案等情况,纪委强调纪律,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对职称评审工作提出要求。2 .职评政策学习。各学科组长召开学科组会议,学习了解评审政策,明确专家职责分工。3 .申报材料审核。为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学科组审阅申报材料实行组长负责制。4 .学科组评议推荐。学科评议组按照申报条件,在全面审阅参评对象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审核、代表作审读、面试答辩(指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等程序组织评议并在学校下达指标内向校评委会投

22、票推荐,确定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校评委会审议。对组内评议非全部赞成的推荐人员,学科组须向校评委会予以说明。学科组建议采用议决方式,在组内可用指标范围内确定组内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校评委会审议。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分开评议,分开推荐。必要时,同一职称岗位涉及不同组别在评审认可各自最后1人的基础上,首先由相关组别组长共同牵头,其他(不包含未涉及组别)组长、副组长为成员共同评议,采取议决方式确定1名推荐人选。议决不下的,提交校评委会评审,最多确定1人。5 .校评委会评定。各学科组汇报评议推荐情况,对组内评议非全部赞成的推荐人员须向校评委会予以说明。校评委会在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的基

23、础上,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委会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未出席评审会议或者中途离会,未参加评审过程的委员不得投票、委托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以上推荐或评审结果,以专家充分评议后的一次性投票表决为准。如有指标空余,不再进行复议或增补投票,空余指标留于下一年度使用。投票时,在编、人事代理分开,分别进行投票表决。6 .结果公示。学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实名向校职评监督工作小组提供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对于存在异议的申报人员,职评监督工作小组负责认真核查,并在规定时间提出存在

24、异议的申报人员是否上报学校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研究审定。七、纪律监督1 .校纪委办公室成立职称评定监督工作小组,全程负责检查监督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规范性。2 .参加职称评审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严守评审纪律,遵守保密规定。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学科)评议组人员有法定情形应当回避的,应予主动回避。参加抽取评审专家名单的人员,对随机抽取产生的人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专家对参与评审、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负有保密义务。3 .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利用评审工作便利打招呼、牵线搭桥、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调离评审工作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涉嫌违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4 .评审专家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取消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10月25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