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DB33 478.32004 无公害团头鲂 第3部份:产品质量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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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33 2003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4-03-11实施2004-02-11发布无公害团头鲂第3部份:产品质量要求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egalobarma amblycephalaPart 3: Product quality standardDB33/ 478.32004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 65.150B 52备案号:14986-2004IDB33/ 478.32004前 言DB33/ 478-2004无公害团头鲂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苗种培育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范; 第3部分:产品质量要求。本部分为DB33/ 47

2、8-2004的第3部分。本部分的3.2为强制性条款。本部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德富,黄惟灏。I无公害团头鲂第3部份:产品质量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团头鲂产品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及暂养。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团头鲂的活鱼。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4789.

3、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水产食品检验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 /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 /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 /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 /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NY 505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70

4、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SC/T 3303 冻烤鳗SN 0197 出口肉中喹乙醇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208 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SN 0530 出口肉中呋喃唑酮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法3 要求3.1 感官无公害团头鲂感官要求见表1。表1 无公害团头鲂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形态体态匀称,无病灶、无畸形。鱼体具固有的体色和光泽;鳞片完整,无其他赘生物鳃色鲜红、鳃丝清晰、粘液透明、无异味及腐败臭气味鱼体无异臭味肛门紧缩、不外凸、不红肿(繁殖期除外)3.2 安全指标无公害团头鲂安全指标见表2。表2 无公害团头鲂安全指标项 目指 标汞(以Hg计),mg/kg0.5砷(以As计),mg/

5、kg0.5铅(以Pb计),mg/kg0.5铬(以Cr6+计),mg/kg2.0镉(以Cd计),mg/kg0.1土霉素,mg/kg0.1磺胺类(以总量计),mg/kg0.1氯霉素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不得检出喹乙醇不得检出已烯雌酚不得检出沙门氏菌不得检出致泻大肠埃希氏菌不得检出4 试验方法4.1 感官检验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进行。4.2 汞的测定按GB/T 5009.17的规定执行。4.3 总砷的测定按GB/T 5009.11的规定执行4.4 铅的测定按GB/T 5009.12的规定执行。4.5 铬的测定按GB/T 14962的规定执行。4.6 镉的测定按G

6、B/T 5009.15的规定执行。4.7 土霉素的测定按SC/T 3303中附录A规定执行。4.8 磺胺的测定按SN 0208的规定执行。4.9 氯霉素的测定氯霉素残留量的筛选方法按NY 5070附录A的规定进行。氯霉素呈阳性者,其残留量的测定按NY 5029附录D(气相色谱法)的规定执行。4.10 呋喃唑酮的测定按SN 0530的规定执行。4.11 喹乙醇的测定按SN 0197的规定执行。4.12 已烯雌酚的测定按 NY 5070附录B(酶免疫法)的方法进行。4.13 沙门氏菌的检验按GB/T 4789.4的规定执行。4.14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群的检验按GB/T 4789.6的规定执行。5

7、检验规则5.1 组批规则同一养殖场中,同时捕获的、养殖条件相同的团头鲂为一个检验批次。5.2 抽样方法5.2.1 感官检验抽样感官检验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5尾10尾样品。5.2.2 安全指标检验抽样从用于感官检验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3尾,用于安全指标检验。5.2.3 微生物检验抽样按GB/T 4789.1的规定进行。5.3 试样制备5.3.1 用于安全指标检验的样品制备至少取3尾团头鲂清洗后,去头、骨、内脏,取肌肉等可食部分绞碎混合均匀后备用;试样量为400g,分为两份,其中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作为留样。5.3.2 用于微生物检验的样品抽样按GB/T 4789.20 的规定执行。5.4 检验分类

8、5.4.1 出场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者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5.4.2 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部份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建鱼场养殖的团头鲂;产品质量无法判定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感官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符合3.1条规定。检验结果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为不合格。安全指标的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即判本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 标志产品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7 运输用洁净、无毒、无害、无异味的车、船带水充氧进行活体运输。8 暂养用洁净、无毒、无害、无异味的鱼池、网箱暂养,暂养用水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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