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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鲁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态势,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区政府统一部署,特提出2011年鲁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平安,降事故,确保不出大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 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平安鲁塘”创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预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
2、点压降重特大恶性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不增加,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二、工作目标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改率达到100,市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90以上,区级督办路段整改率达到85以上。2、车辆、驾驶人源头得到有效管控。对全镇“重点驾驶人”和“黑名单”人员管控率达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完善运输企业内部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交通安全重点单位整改率达100%。3、非客运车辆违法运营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非客运车辆非法从事校车营运,校车登记及识别标记发放率达100。4、摩托车、电动
3、车专项治理得到深化。无证无牌摩托车违法上路不高于5。5、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会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整治重点1、重点公路:省道1842线,各通村道路。2、重点路段:2009年以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宽路窄桥、人车流量密集的专业市场、农村节场、马路市场路段。3、重点车辆:建设工程运输车辆、从事公路专业客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学校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机动三轮车。5、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公路
4、上的客、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农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非法违章载客等;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公路上的各种违章搭建、占道经营、打谷晒场、马路市场等。四、工作措施(一)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好“四个关”(把好驾驶人和机动车辆营运资质和安全设施关,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关,校车安全管理关,拖拉机、农用车安全管理关),形成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二)创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会化网络,统筹协
5、调和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三)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头分级管理运作机制,建立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工作评价制度。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农机、公安等部门加大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及拖拉机源头监管力度。(四)进一步整顿专业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单位的监管责任,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责成有关部门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人责任。建立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抄告制度,定期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问题突
6、出的重点单位进行挂牌整改。(五)大力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公安部门继续强化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等重点交通违法,以及工程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整治,重点突出违反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死亡事故高发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整治,大力整治市场周边地区、货运物流中心区域停车秩序,强化重点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切实加强镇中心区交通秩序管理,严格查处“五小车”交通违法,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设施;严格落实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建设、
7、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绝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道路开通启用,结合公路交通事故综合预防示范工程创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的示范路、样板路。(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示范工程,各村和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对省道、农村道路进行实地勘查,进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分类登记,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通过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杜绝发生因隐患未整改而酿成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十)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教育工程,切实加强专业车辆单位、专业驾驶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交
8、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深化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活动,继续制定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协勤活动,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五、工作要求(一)完善机制,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责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要通过各级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规范运作,牢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现场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加强配合,形
9、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从路面管理到源头管控、从车辆单位到参与者个人,涉及许多环节和多个部门,只有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设、农机、宣传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教育部门要在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三)加强检查,强化考核。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平安无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对进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予以通报
10、,以期取得预期工作目标。(四)加强研判,定期报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情况、工作措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重大行动要及时报告,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上报。2010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整治对象1、年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2、年内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不含化验、实验室用)的企业、使用其他危化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危化品为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的企业(以下简称“三类重点使用企业”)。3、涉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15
11、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4、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二、整治目标1、全面完成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换领证,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换领证申请材料未正式受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2、年内应评价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及三类重点使用企业,100%依法开展安全现状评价。3、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省安监局规定的高危储存设施尚未实现自动控制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其中,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必须在换领证申请材料提交前完成改造。4、构成危化品
12、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须于5月25日前使用统一软件完成信息填报及备案;年内,对照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落实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三、工作措施1、明确对象,摸清底数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四类整治对象,认真组织排查摸底,锁定对应的企业名单,建立专门台账,3月25日前上报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名单、应开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名单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名单,4月25日前上报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名单。2、告知承诺,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在集中排查梳理并锁定四类整治对象的基础上,统一于3月25日前分别向今年需换领证的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应开
13、展定期安全现状评价的企业和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发出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告知承诺书、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评价告知承诺书和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告知承诺书,于4月25日前向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发出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告知承诺书,促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3、加强监管,确保完成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服务推动和执法推动,根据时序进度的要求,狠抓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一是要全力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工作。要督促指导并密切跟踪企业换领证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严把申请材料接收关,严格按照规定
14、要求100%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换领证进度。对于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其换领证申请材料未正式受理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对于不符合换领证条件以及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并及时办理许可证注(吊)销手续。二是要全力抓好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所有今年应评价的企业至少要提前3个月自主选择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并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协议),提供安全评价必需的所有管理及技术等资料,对安全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并全面整改到位。各安全评价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评价导则和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客观公正的安全评价报告。对于在法定期限届满未完成评价报告备案的企业
15、,要依法进行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三是要全力抓好相关企业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以及苏安监2009109 号文的规定,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设计单位及安装施工单位,认真制定自动化改造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步骤组织验收,确保在2010年10月25日前全部完成改造,切实提高装置的安全可靠性。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改。四是要有效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责任。要精心组织好新一轮的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锁定对象,建立台账。所有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软件填报信息并按规定要
16、求进行备案,其中:江阴、宜兴两市必须于5月25日前完成,其他地区及市直接监管单位必须于4月30日前完成。同时,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全面落实监控责任。四、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3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2010年危化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排查摸底。实施方案于3月2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二)锁定对象(3月4月中旬)。各地、各单位要缜密组织,反复核实,锁定四个方面的整治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下发告知承诺书,并于4月25日前将整治对象名单和下发告知承诺书的
17、情况报市安监局危化处。(三)集中整治(4月下旬10月)。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服务和动态跟踪,强化推进落实,依法开展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总结验收(11月)。11上旬,各地、各单位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11月下旬,市安监局按照2010年无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细则,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附件:1、危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告知承诺书2、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评价告知承诺书3、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告知承诺书4、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告知承诺书5、2010年无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细则附件一:危
18、化品生产企业换领证告知承诺书 :你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10年 月 日有效期满,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换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危化品的,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满前3个月,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提交换领证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律责任: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届满未换领证,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换领证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换领证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
19、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市(县)、区安监局(盖章) 年 月 日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述告知要求执行。主要负责人签名: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各执一份。附件二: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评价告知承诺书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规定,你单位应当于
20、2010年 月 日前完成 定期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你单位应当根据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安全评价中发现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你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法律责任: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并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或者对安全评价中发现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
21、证机关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特此告知,请予遵守。市(县)、区安监局(盖章) 年 月 日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述告知要求执行。主要负责人签名: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各执一份。附件三: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告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
2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的规定,现将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涉及 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的储存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和苏安监2009109 号文规定的步骤、规范和要求,于2010年10月25日前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 2、改造工程一经完成且试运行结束后,你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本次改造的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安全评价机构,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验收完成后,书面告知本局。3、危化品生产(含非化工)企业凡涉及改造
23、范围内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没有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此告知,请予遵守。市(县)、区安监局(盖章) 年 月 日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述告知要求执行。主要负责人签名: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各执一份。附件四:落实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告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本单位是否存在
2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经辨识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下述安全管理及监控责任:1、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于2010年 月 日前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我局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及时更新登记建档信息,并重新报我局备案:(1)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发生变化的;(2)周边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3)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的;(4)其他原因引起重大危险源变化的。3、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不再使用或拆除
25、的,或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向我局申请核销。4、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与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2)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做好记录;(3)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系统应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部署,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预警系统联网;(4)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6)重大危险源场所应当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重大
26、危险源基本情况、主要危害和应急措施等内容;(7)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仪表、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并在台账中记录。5、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应急预案应当每年至少演练一次。6、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须的应急器材、设备和所需的应急物资。7、应当至少每半年向我局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8、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构成
27、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未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或者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或者未将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特此告知,请予遵守。 市(县)、区安监局(盖章) 年 月 日我单位接受上述告知,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述告知要求执行。主要负责人签名: 生产经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各执一份。protection desi
28、gn of tall buildings GB50045-95 the construction interior trim design fire protection standard GB50222-95 6, building curtain wall design code for lightning protection lightning protection standard building GB50057-94 7, building curtain wall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lighting architectural lighting d
29、esign standard GB/T50033-2001 optical properties of glass curtain wall GB/ T18091-2000 8, physical inspection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of architectural curtain wall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testing method for in-plane deformation of curtain wall GB/T18250-2000 classification GB/T15225-94 wind pressur
30、e of building curtain wall building curtain wall physical properties deformation performance test method GB/T15227-94 curtain GB/T15226-94 curtain air permeability test methods rainwater seepage performance test methods GB/T15228-94 9, Windows testing technical standards of architectural curtain wal
31、l House Windows airtight, watertight and win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test method JG/T211-2007 House Windows lighting performance graduation and test method for GB/T11976-2002 wind pressure resistance performance of building exterior Windows graduation and test method for GB/T7106-2002 House Windows
32、sound- 29 -附件五:2010年无锡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考核细则项 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得 分一、事故控制(20分)1、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扣10分;2、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一起死亡2人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扣20分;3、危化品从业单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因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等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专项整治不合格。二、组织领导(10分)1、组织领导(5分)未成立整治工作责任小组的扣5分。2、方案部署(5分)未进行专门部署的扣3分,整治方案或整治对象未按时上报的扣1分。三、整治内容(55分)三、整治内容(
33、60分)1、危化品生产企业到期换证(10分)1、对于到期未提出换证申请而未按规定进行查处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2、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未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3、到10月底,按时序进度评定的完成率低于95%的,本项不得分,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2、危化品从业单位定期安全现状评价(20)1、年内应评价单位排查不清,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的,扣5分;2、未依法查处不按规定进行评价的企业,发现一家扣2分;3、至10月底,按时序进度评定的完成率低于85%的,本项不得分,且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3、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10分)1、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及高危储存设施企业调查不
34、彻底,有遗漏或者情况说不清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2、列入改造计划的企业未按时完成改造的,每发现一家扣5分;3、未开展危险工艺企业调查摸底或者至10月25日前改造完成率低于90%的,本项不得分,且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 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15分)1、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普查不彻底,有遗漏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2、江阴、宜兴两市至5月25日,其他地区、单位至4月30日,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位信息填报及备案完成率低于90%的,本项不得分,且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四、基础工作(15分)1、基础台账(5分)1、建立四大类整治对象相对应的专门台账,每缺一项台账扣2分;2、台账建立不规范或不能反应真实情况
35、的,每有一项扣1分。2、告知承诺(5分)1、未按规定时间下发告知承诺书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2、4月25日前未上报下发告知承诺书情况的,扣2分。3、考核验收(5分)1、未进行考核验收的,扣3分;2、缺总结材料的扣2分。总得分注:1、专项整治的最终得分将按照锡安监20106号文的规定执行。 2、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年度条线评先资格;最终得分低于70分的,专项整治不合格。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围绕大力压降建筑事故目标任务,以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深
36、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二、工作目标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年度控制指标。机械伤害事故、坍塌事故、高处坠落事故、拆房事故和工地火灾事故起数明显低于去年。三、整治重点(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重点为: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设备正常使用前必须做好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确保起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审核、验收、检测程序及资质管理的全面到位;确保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情况(包括防坠安全器、超载报警器等各重要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情况等)的全面到位。(二)预防建筑工地坍塌事故。重点为:根据工程实际,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37、分项工程为判定依据,确定工程重大危险源个数,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源实时监控,做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有统计、有台账、有监控。其中,基坑开挖、房屋拆除、高支模工程、外脚手架及其他特殊设备、设施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等情况按规定实施,各级安全技术措施、责任落实情况全面到位。(三)预防拆房工地伤亡事故。重点为:严肃拆房资质(资格)管理,杜绝无证施工;严肃工程拆除方案编制、审核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杜绝盲目拆除、野蛮拆除。严肃拆除工程现场安全与文明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四)预防建筑工地高处坠落事故。重点为: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定期
38、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作业人员应知应会、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和安全措施费用提取等制度齐全。(五)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重点是: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纳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和文明工地评比内容。(六)整治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散体流体废弃物渣土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锡政通2009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012号)文件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渣土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狠抓源头,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雇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39、证、无车辆行驶证、无牌照、无准运证手续、无密封措施等车辆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四、职责分工在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协调下,成立由市建设、安监、交通、水利、公用、房管、公建中心以及各市(县)、区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其中组长单位由市建设局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负其责的格局。五、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3月上旬)制定和完善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2010年无锡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
40、治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地、各行业的工作实施意见,细化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召开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宣传发动要深入到各建设工程,提高参建各方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能根据各个工程的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活动计划。(二)贯彻实施(3中旬月至9月)1、开展自查。3月至4月,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按照整治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事故隐患,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参建各方开展自查的情况于2010年4月20日前,书面
41、报各行业管理部门。2、重点督查。2010年5月起,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督查工作要围绕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对参建各方自查阶段上报“零”问题、“零”隐患的建设工程开展督查。二是重点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开展督查,督促参建各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平安顺利推进。三是在全国“两会”和上海“世博会”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督查,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3、及时纠正问题。各行业管理部门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一是在2010年6月底前,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督促各施工单位健全各项安全
42、生产规章制度;2010年6月至9月底,以制度执行为重点,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行为。二是2010年5月至2010年9月底,督促参建各方整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三是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底,督促各监理单位整改不履行或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问题,提高对施工安全的保障。4、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按照权力阳光运行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设的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登录至“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二是各行业部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
43、安全管理职责。三是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由于上述种种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总结验收(10月至11月)1、巩固提高。2010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部门集中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既要确保治理工作达到总体目标要求,更要及时把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检查考核。2010年11月,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地、本行业开张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书面总结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总结材料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市建设局。2010年11月中旬,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44、室组织对各地、各行业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对不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的给予通报;对各地、各行业有创造性的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机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深入研究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部署,发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参与,要及时掌握整治工作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广泛宣传,借助载体,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一是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
45、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召集职能处室、机构和建设工程各参建方进行工作的动员,具体布置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以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讲座、培训、展览、观摩会、座谈会、发布会和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抓好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专项整治工作要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进行,要通过专项整治的形式,达到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的要求,坚持重大危险源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3、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监管。一是要着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项目注册、施工活动监管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要依法查处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