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报业务具体产品及合作伙伴考核管doc关于手机报合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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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报业务具体产品及合作伙伴考核管doc关于手机报合作考核管理办法(V1.0.0)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数据部2007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手机报业务中的产品分类3口4第四章产品上线流程6第五章产品内容管理要求9/、JIL口口11第七章营销宣传管理12第八章客户服务要求14第九章产品考核管理15第二节产品考核管理15第三节产品退出机制18附录25第一章总则第1条手机报业务是中国移动与国内主流媒体单位合作,通过彩信、WAP或者短信方式,向用户提供即时资讯服务(含新闻、体育、娱乐、文化、生活等内容)的一项自有业务。第2条为进一步规范手机报业务中各产品及合作伙伴的管理,通过引入产品考核打分机制促

2、进手机报业务的良性健康进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3条本管理办法对手机报业务中产品的分类、合作伙伴的资质要求、产品的上线流程、内容管理要求、营销管理要求、产品的考核打分退出机制、合作伙伴的客服要求做出规定,作为各合作伙伴与中国移动合作开展手机报业务的根据。第4条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含全国手机报与接入全网运营的地方手机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地开展的未接入全网运营的地方手机报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第5条本管理办法将作为中国移动或者者中国移动委托的运营支撑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手机报具体产品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双方合作开展手机报业务的根据。第6条本管理办法将根据业务进展需要适

3、时进行修改,其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第二章手机报业务中的产品分类第7条手机报业务中的“产品”是指在手机报业务体系下,包含的各个具有单独定价、单独内容、最终销售给用户的具体手机报刊,如“手机报一新闻早晚报”、“手机报一掌握生活”、“手机报一南方周末”等。第8条按照手机报的产品内容编辑方式,中国移动(含有限公司或者者省公司直接委托的支撑公司,如卓望信息)是否进行该份手机报的内容整合工作,将手机报具体报刊产品分为转载类与集中发行类。1、转载类由中国移动(含总部、各省公司或者者中国移动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支撑公司)从签约的一家或者多家授权媒体选择内容源,在不改变内容源原意的基础上(可能会根

4、据手机展现特征的需要进行内容的二次编辑),将多个内容源整合为一份手机报产品。2、集中发行类由合作伙伴负责产品的内容编辑整合等工作,并通过中国移动提供的统一平台向用户发送。该类产品中,中国移动负责提供产品发送平台,不参与内容的编辑整合工作。3、转载类手机报的内容合作伙伴与集中发行类手机报的合作伙伴,统称之“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第9条按照产品内容,将手机报产品分为下列几类:1、新闻类:是指时政类新闻信息,包含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与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2、影视音乐类3、体育类4、财经类5、医疗卫生类6、教育类7、其他细分类:如旅游、时尚、人文、美食、动漫

5、第三章合作伙伴资质要求第10条关于新闻类合作伙伴的资质要求所有新闻类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务必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关于转载类产品的内容合作伙伴(1)原则上转载类产品的内容合作伙伴应直接为报社、杂志社或者者旗下网站;(2)与中国移动或者者中国移动直接委托的第三方支撑公司签约的转载类产品内容合作伙伴,务必具有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与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者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关于集中发行类产品的合作伙伴(1)与中国移动或者者中国移动委托的第三方支撑公司签约的合作伙伴为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此类合作伙伴务必具有

6、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与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与中国移动或者者中国移动委托的第三方支撑公司签约的合作伙伴为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以外的第三方公司,但该公司属于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的下属公司,需要提供上级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的中华人民共与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需要提供签约公司为所属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下属公司的证明;(3)与中国移动或者者中国移动委托的第三方支撑公司签约的合作伙伴为报社、杂志社或

7、者旗下网站以外的第三方公司,且该公司与合作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属于独立的合作关系,需要签约公司提供中华人民共与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同时提供签约公司从合作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获得的三年以上授权证明。第11条影视、医疗卫生、教育类手机报1、假如签约公司为报社、杂志社或者者旗下网站,则需合作伙伴提供国家广电总局(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总局)、卫生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公布对应信息服务的许可证。2、假如签约公

8、司为报社、杂志社或者者旗下网站以外的第三方公司,除需签约公司提供上述有关部门颁发的公布对应信息服务的许可证之外,还需提供签约公司从合作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获得的三年以上内容授权证明。第12条关于其他类手机报,假如签约公司为报社、杂志社或者者旗下网站以外的第三方公司,需要签约公司提供从合作报社、杂志社或者旗下网站获得的三年以上内容授权证明。第四章产品上线流程第13条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的引入原则1、根据手机报业务产品线规划与用户需求,中国移动有选择的引入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2、在引入合作伙伴时,中国移动将对该合作伙伴在媒体中的行业地位、发行量及营销资源等进行综合评估,优先选择品牌价值高、已拥有

9、固定用户群且营销资源丰富的媒体或者机构;3、关于集中发行类的手机报,根据产品内容分类,以发行量为标准,全国手机报的合作伙伴优先从该类内容的媒体行业发行量前三名中优先选择,地方手机报或者者地方内容的合作伙伴从当地媒体行业发行量前五名中优先选择。第14条全国手机报新产品上线流程即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有限公司“)直接委托运营支撑单位,与主流媒体机构合作的手机报新产品。上线流程分为需求受理、产品设计、产品开发初审、产品测试、产品上线审批与正式上线运营六个阶段。1、新产品需求受理与评估(1)有限公司数据部作为手机报新产品需求的归口管理部门,受理来自用户、省公司、有关部门、运营支撑单位与合作伙

10、伴的新产品需求;(2)数据部牵头结合手机报业务进展整体规划,用户需求情况与市场前景分析,关于新产品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开发一份全国手机报新产品。2、产品设计(1)关于转载类全国手机报新产品: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支撑单位按照手机报新产品的需求情况,根据第三章规定的合作伙伴资质要求与第四章第13条规定的合作伙伴引入原则,洽谈合作伙伴,并制定手机报产品设计书,包含产品名称、内容、发送形式、频率与建议价格等;(2)关于集中发行类全国手机报新产品:有限公司委托运营支撑单位按照手机报新产品的需求,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手机报产品设计书,包含产品名称、版块设计、具体内容、dem。产品、发送形式、频率与建议价格等。

11、3、产品开发初审(1)有限公司审核产品设计书;(2)产品设计书经有限公司审批通过后,根据转载类或者集中发行类的不一致,由运营支撑单位或者合作伙伴进行产品具体开发;(3)运营支撑单位与合作伙伴一起,建立内容制作、提供、审核、下发、监控、排除等运营流程。4、产品测试(1)产品开发完成后,由有限公司确定产品测试时间,并由运营支撑单位根据有限公司指定的测试人员名单,连续下发7天的测试产品;(2)测试使用打分制,满分为30分,参与测试的人员于测试结束后2日内反馈对该产品的测试评分与反馈意见;具体的测试打分表见附件3;(3)运营支撑单位于测试结束后5日内负责收集测试人员反馈,形成测试总结,作为有限公司决策

12、是否正式上线运营的根据。总结内容包含:测试得分,用户对产品内容、下发时间频率及价格等的意见,产品测试期间的问题与经验,解决与改进的策略与关于新产品的运营建议等。 .测试得分在25分以上的(包含25分),该产品测试通过,能够制作局数据并上线; .测试得分大于18分(包含18分)且低于25分的,该产品需要调整暂不具备测试条件,由合作伙伴与运营支撑单位共同调整后重新执行产品上线流程; .测试得分低于18分的,该产品不具备接入条件,直接退回,不予接入。产品退回后3个月之后合作伙伴可重新提出产品合作申请。5、产品上线审批(1)运营支撑单位测试期满后即向有限公司提交测试情况的总结分析报告;(2)有限公司根

13、据测试打分结果审批决策是否正式上线运营。6、正式上线运营(1)产品上线审批通过后,运营支撑单位提交产品的计费局数据;(2)有限公司组织制作局数据,产品正式上线运营,并列入全国手机报产品目录。(以上流程,见附图一:全国手机报上线流程图)第15条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运营各省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运营,以各省自愿为基本原则,有限公司给予支撑。具体管理要求与实施细则见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运营实施细则V1.0(手机报业务管理办法附件1)。具体流程可参见附图二: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流程图。第五章产品内容管理要求第16条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有责任保证所提供内容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与合法性(包含但不限于广

14、告法、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健康性,并务必在信息内容上保护中国移动的企业形象与利益。第17条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提供的内容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内容/应用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行负责其所提供信息的采编、审查及制作,并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18条集中发行类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应建立完善的手机报内容采集、编辑、整合流程,制定完善的内部内容审核管理流程与制度,确保发送给中国移动用户的信息内容合法、可靠。第19条关于手机报各产品的版块提出如下要求:1、手机报各产品的版块应根据“产品设计书”中的描述进行具体内容的提供;2

15、、关于集中发行类手机报业务更换版块务必向中国移动报备(将新的产品设计书发邮件至中国移动手机报业务负责人),关于转载类手机报业务,版块变更务必向中国移动报批。第20条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务必对其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实时过滤,特别是政治敏感性词汇,并防止他人利用非法词汇的谐音、变音达到宣传非法内容的事件发生,确保流向中国移动网络信息源的安全与健康。第21条手机报各产品的内容编辑应具备强烈的版权意识,应选用自有版权或者已获得授权的合作媒体的文章,关于注明了“独家稿件,严禁转载”的文章,应避免使用,避免由此给中国移动或者者签约公司带来侵犯著作权的法律纠纷。第22条手机报各产品的内容编辑应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

16、,避免各类政治错误。凡涉及党与国家领导人职务变动、健康情况的新闻,务必以新华社等国内主流媒体的报道为准,不得使用港澳台或者者外国媒体的报道。没有出处的新闻与BBS中的新闻都要避免使用。第23条合作伙伴不得未经中国移动许可,在产品内容中使用中国移动企业VI、LOGO标志。在通过中国移动许可后使用的中国移动企业VI、LOGO标志,务必遵守中国移动企业Vl使用规范。第24条合作伙伴务必确保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影响中国移动的企业形象,并应建立对中国移动竞争对手宣传内容的过滤功能,如小灵通、130、131、133、绿色环保手机等。第25条在未经中国移动同意的情况下,请勿添加广告及其他业务推广信息,不应让无线

17、电子发行渠道变成彩信广告的公布平台,以免造成负面影响。第六章产品发送管理第26条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应遵守所负责产品的公布时间与频次要求:1、每个产品的公布时间与公布频次在产品上线之前已经确定,且不同意随意变动;2、合作伙伴需严格按照确定的公布时间与公布频次,按时公布产品内容,日常产品制作中不同意随意增加或者减少公布频次,更换公布时间;3、如对产品公布时间与频次有变更需求,需要提早5个工作日向中国移动报批。第27条合作伙伴需慎重完成公布操作1、注意发送任务的时间与状态,如有问题,应及时进行任务休眠。2、及时检查发送任务的完成情况,确保产品按时发出。第28条对产品公布的其它要求1、集中发行类产品的

18、合作伙伴应定期进行用户调查,搜集用户意见与建议,为产品调整提供根据。2、合作伙伴应彼此关注其他手机报产品的内容,互相学习,不断提高产品的编辑水平与产品质量。3、合作伙伴应派专人进行内容的编辑、发送,并有明确的内容审核机制,此项工作原则上不能外包给其他公司进行。第七章营销宣传管理第29条宣传推广的要求1、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应在中国移动统一部署与指导下,配合有限公司与各省公司开展手机报的营销传播活动;2、宣传时的产品名称务必规范,务必使用“手机报一XXX,不能随意使用“手机杂志”、“手机报刊”等自创名词;3、如合作伙伴单独计划利用自己的渠道开展线上与线下宣传活动,应就活动方案与计划提早与中国移动沟

19、通报备,中国移动认可后方可进行(全国性活动与有限公司沟通,省内活动与当地省公司沟通),并应在宣传与广告内容标注“手机报”业务品牌;4、活动中合作伙伴应遵守中国移动企业VI使用规范,遵照中国移动提供的手机报业务宣传平面模板进行统一使用,在未与中国移动签订公司联合战略合作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联合LOGO标志与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识与出现10086客服电话;5、中国移动与合作伙伴在互利互惠合作的原则下,能够各自利用自有的宣传资源进行业务宣传推广;6、合作伙伴自主宣传的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与中国移动无关,法律责任由合作伙伴自行承担;7、中国移动有权将合作伙伴在移动业务营销推广范围之外使用移动品牌,并给中国

20、移动造成负面影响视为侵权,并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8、合作伙伴使用中国移动标识,需严格遵守品牌标志的规范,不得随意变形、变色、在正式投放前,需向中国移动备案。第30条宣传要素1、合作伙伴有责任保证在业务宣传,与制作宣传资料或者在有关媒体(包含在任何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单页、网页等)投放广告时,务必注明产品信息,包含产品内容、开通范围、产品价格、发送频次、定购退订方式等;2、合作伙伴自产品上线之日起,有责任应中国移动要求,配合组织有关产品培训。第31条整合营销1、中国移动定期对手机报各产品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每类产品的综合排名、市场需求

21、,利用中国移动已有的资源优先与产品排名靠前的合作伙伴共同进行手机报业务宣传推广,提供包含除自身宣传渠道以外的营销推广资源。2、关于评估排名靠前(不超过合作合作伙伴总数的20%)的合作伙伴,中国移动将定期组织向客户进行大力推介,并可对某些使用量大的特色产品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已有的资源与合作伙伴共同在手机报业务宣传推广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提供包含除自身宣传渠道以外的营销推广资源。3、关于新上线的手机报产品,中国移动根据定期组织的手机报全国推广活动,视其影响力、可用性与市场前景对其进行扶植,提供包含除自身宣传渠道以外的短期营销推广资源。第八章客户服务要求第32条合作伙伴应与中国移动委托的运营支撑方紧密

22、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用户提供高效的服务。第33条在手机报业务中,中国移动负责一级客服,中国移动委托的运营支撑单位为二级客服,合作伙伴为三级客服,回答由运营支撑单位转过来的用户投诉咨询等问题。第34条针对所提供的手机报产品,为保证客户正常使用手机报业务,合作伙伴应建立长期、稳固、方便、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设立专门的产品咨询、申告与投诉受理渠道与机构,客服措施至少具备下列内容:1、客户服务热线电话:固定客服热线电话应设有7X24小时服务热线,同时应设置7X24小时的移动客服热线(电话务必为中国移动号码),且在合作期间不得变化、关机、呼转;2、客户服务联系人:至少需落实一名专人负责,要求每日7:0

23、0-24:00开机,不得呼转,务必为中国移动号码(合作期间不得变更);3、客服服务电子邮件地址:邮箱务必可用,且容量至少IOM。第35条关于二级客服转发的用户咨询或者投诉,合作伙伴应在2小时内响应。第36条在产品上线或者产品调整时,合作伙伴应至少提早10个工作日向中国移动提供产品的有关说明文档及FAQ文档。第37条合作伙伴自行举办的营销活动开始前3天需提供客服文档,客服文档包含活动梗概、活动时间、资费说明、常见问题FAQ。第38条合作伙伴自行举办营销活动,需尽可能在推广信息中公布合作伙伴自己的客服电话。第九章产品考核管理第39条针对手机报业务中每一个具体产品,中国移动根据产品的内容质量、发送质

24、量、业务量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第40条”产品提供方”指产品的编辑整合单位,包含集中发行类产品的合作伙伴与转载类产品的中国移动直接委托的运营支撑公司。第一节产品违约分类第41条关于产品提供方在内容提供及运营上出现的违约行为,根据违约性质与对用户造成的影响,根据严重性将违约事件分为(五)类:1、第一类:产品内容严重违法、危害国家信息安全;或者者未经中国移动许可在产品内自行添加第三方广告;2、第二类:产品内容严重违规(违反本管理办法第五章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2024条规定的);或者者违反本管理办法第七章“营销宣传管理”中第29条第2、4、7、8款要求的,或者者在宣传推广中给中国移动带

25、来其他不良影响的;3、第三类:产品标题出现错误;或者产品中具体的内容标题出现严重错误(如产品名称出现错字);或者产品内容导致影响用户重大感知的;或者违反本管理办法第七章“营销宣传管理”中第29条中第1、2、3、4、8与第30条要求的;4、第四类:在未提早获得中国移动批准的情况下,未按照产品应有发送时间及频次为用户下发产品的;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八章“客户服务要求”中第35条、第36条规定的;5、第五类:提供内容出现不准确,或者出现文字,标点等文法错误的;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八章“客户服务要求”中第34条、37条、38条的。第二节产品考核管理第42条中国移动每月对手机报业务中的各产品进行考核积分的计算。

26、第43条手机报产品考核积分分为“产品运营积分”与“产品规模积分”,每种积分的衡量均使用加减分制,累计积分即为该产品最终的考核积分。产品考核积分初始化后,每月月底对产品积分进行计算,根据产品当月运营、用户进展情况进行加、减分。第44条关于上线6个月以内的产品,产品考核积分=产品运营积分,关于上线6个月以上的产品,产品考核积分=50%X产品运营积分+50%X产品规模积分。第45条产品运营积分=上月累计产品运营积分+本月产品运营加分一违约减分(*)一投诉考核减分(*)。第46条产品规模积分=上月累计产品规模积分+(或者一)本月到达用户数进展积分+(或者一)本月到达用户数增长率积分+(或者一)本月退订

27、率积分。第47条产品运营积分设置及加减分原则1、产品运营积分上限为100分;2、初始分设置原则(1)关于已上线产品,在每年1月设置该年度初始积分,用于该年度考核打分。每产品的产品运营初始积分=50+(上一年度年底产品运营积分/2);(2)关于新上线产品,产品运营积分初始值统一设置为90分。3、产品运营加分原则(1)假如产品1个月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投诉率合格(二级客服收到的投诉数量除以到达用户数得出比率),则奖励10分;从第2个月开始,每增加一个月,则产品运营积分增加5分;(2)加分上限至产品运营积分上限100分,下限为。分。4、产品运营减分原则(1)假如产品出现违规,投诉率超出考核指标,每

28、次将从产品运营积分中扣减相应的分数,直至扣除至该类违约的扣分上限。(2)违约减分办法:违约减分分值=违约性质减分系数X违约影响度;违约减分分值不超过该类违约减分的上下限;(3)投诉减分办法:根据客户投诉量与客户投诉率,将产品投诉考核指标分级,产品当月投诉超过考核指标时,将对应扣减相应的考核积分。第48条产品规模积分设置及加减分原则1、产品规模积分上限为100分,下限为0分;2、初始分设置原则在每年1月,对上线6个月以上的各产品设置该年度初始产品规模积分,用于该年度考核打分。(1)关于已上线超过6个月的产品,在每年1月设置该产品该年度的产品规模积分初始值。产品规模初始积分=50+(上一年度年底产

29、品规模积分/2);(2)关于上线刚满6个月,开始进行产品规模积分考核的产品,初始积分统一设置为90分。3、加分原则:(1)假如产品本月月底到达用户数为正增长,退订率合格,且到达用户数增长率在所有产品到达用户数增长率中排名前5%,则在增长率加分之外额外奖励10分;从第二个月开始,每增加1个月,则产品规模积分加5分;(2)假如产品本月月底到达用户数为正增长,退订率合格,且到达用户数在所有产品中排名前5%,则额外奖励10分;从第二个月开始,每增加一个月,则产品规模积分加5分;(3)以上两个奖励加分规则不一致时生效;(4)加分上限至产品运营积分上限100分,下限为。分。4、减分原则(1)假如产品本月月

30、底到达用户数为负增长,且增长率排名所有产品后5%,则在产品规模积分中额外扣5分;若第二个月依然维持此情况,则每增加一个月每次扣10分;(2)假如产品在本月月底退订率超过规定标准(第三类退订标准),且在所有产品中退订率排名前5%,则在产品规模积分中额外扣5分;若第二个月仍然维持此情况,则每增加1个月每次扣10分。第49条产品奖励管理中国移动将根据基于产品运营月考核结果(本月产品得分),对产品及产品提供方进行公开、公平的服务资源的分配与营销奖励。1、日常服务与产品提供方日常运营密切有关的服务,包含新增业务代码的申请、新增或者变更产品定购指令、临时新增业务代码及变更编辑平台权限等。2、营销资源可为产

31、品提供一定的营销推广资源等。第三节产品退出机制第50条产品退出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产品提供方由于自身原因主动要求产品下线,一种是产品考核积分不达标而退出。第51条产品提供方因自身原因主动要求产品下线1、主动要求下线分两种情况(1)产品提供方要求终止提供一个或者多个产品;(2)产品提供方要求终止合作。2、产品退出流程(1)产品提供方务必至少提早一个月向中国移动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有一个月的缓冲期,原则上产品下线时间为自然月的月末最后一天;(2)缓冲期内,在产品内告之用户产品马上下线,并向用户推荐替代产品,关于全国手机报由有限公司确定12个同类产品作为替代,关于接入全网运营的地方手机报由省公司确定1

32、2个同类产品作为替代;(3)自产品下线之日起,替代产品免费让用户体验两个月,在两个月免费体验期内让用户自主选择是否订阅替代产品,做好用户的自然转移工作;(4)关于执行产品退出机制的产品,业务代码失效,中国移动将收回产品提供方的编辑公布该产品的权限;(5)终止合同的,解除合作协议之日起,中国移动将收回分配给产品提供方的产品编辑发送平台帐号。第52条产品考核积分不达标退出1、考核不达标情况分类(1)产品综合考核不达标 .单月,产品考核积分GO分; .连续三月,产品考核积分50分;(2)产品运营考核不达标 .单月,产品运营积分10分; .连续3月,产品运营积分50分; .产品的业务代码局数据已生效2

33、个月,但是产品提供方迟迟不运营产品; .产品第一类违约,即内容严重违法、危害国家信息安全,或者者未经中国移动许可在产品内自行添加第三方广告;(3)产品规模考核不达标 .产品上线6个月后,产品到达用户数与手机报业务整体到达用户数占比低于考核标准的(此标准为动态指标,按当月手机报整体业务情况而定,初始指标为万分之一点五); .连续3月,产品规模积分20分。2、产品下线流程(1)关于全国手机报 .为该产品提供一个月的下线缓冲期; .在产品内告之用户产品马上下线,同时为用户推荐12个同类产品作为替代,具体替代产品由有限公司确定; .自产品下线之日起,替代产品免费让用户体验两个月,在两个月免费体验期内让

34、用户自主选择是否订阅替代产品,做好用户的自然转移工作; .关于执行产品退出机制的产品,业务代码失效,中国移动将收回产品提供方的编辑公布该产品的权限。(2)关于地方接入全网运营的手机报 .由省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产品是否转为本地运营,并确定12个向用户推荐的同类替代产品; .关于转为本地运营的:a)由省公司在10个工作日之内确认该份手机报产品在省内的接入号码;b)由省公司自确定退出之日起的2个月之内完成该份手机报地方局数据的制作;c)关于所属省份用户,自确定退出之日起的1个月时,开始在产品中对用户进行告知,提示用户该产品将自XX时刻起变更接入号码;d)关于非所属省份用户,自确定退出之日起的1

35、个月时,开始在产品中对用户进行告知,提示用户该产品马上下线,同时向用户推荐省公司确定的替代产品;e)自产品下线之日起,替代产品免费让用户体验两个月,在两个月免费体验期内让用户自主选择是否订阅替代产品,做好用户的自然转移工作。 .关于不转为本地运营的:a)为该产品提供一个月的下线缓冲期,缓冲期内在产品内告之用户产品马上下线,同时向用户推荐省公司确定的替代产品;b)自产品下线之日起,替代产品免费让用户体验两个月,在两个月免费体验期内让用户自主选择是否订阅替代产品,做好用户的自然转移工作。 .关于执行产品退出机制的产品,业务代码失效,中国移动将收回产品提供方的编辑公布该产品的权限。第53条退出产品的

36、重新引入机制:1、自产品下线之日起的一年之后,该产品可重新申请接入全网手机报业务平台,有关流程见本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2、若退出产品重新引入之后,又有两次退出(则累计退出3次),则不能够再次重新引入。第四节具体打分办法第54条(*)产品运营违约减分办法1、违约减分的定义违约减分是指由于产品违约行为,需要扣减产品运营积分的分数。违约减分是根据产品的违约行为计算,采取违约减分系数与违约影响度两个指标进行计算,两者的乘积作为当次违约积分。即:违约减分二违约减分系数X违约影响度关于每一类违约,每次违约均设定了违约减分的上限。2、每一类产品违约减分系数与减分上限:产品分类违约减分系数违约减分上限第一类

37、违约产品直接下线第二类违约3060第三类违约2040第四类违约1030第五类违约5153、违约影响度违约影响度是衡量产品违约事件对用户与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指标,通过对违约性质系数加权的方式反映违约事件的严重性。影响度按照违约次数、用户范围、社会影响等几个指标进行计算,每个指标根据不一致程度分为几个级别。各指标得分的乘积作为影响度加权指标。影响度指标定义如下:加权11.11.31.5违约频次1次5次10次15次用户范围5万以内100000以内50万以内100万以上社会影响未产生媒体影响省级下列媒体或者者行业主管部门省级媒体或者者行业主管部门国家级媒体或者行业主管部举例说明:某产品于2007年4

38、月被发现违约第三类,影响用户50000人,这是一年来该产品的首次违约处理,没有产生媒体的负面影响。根据上述情况,该产品违约减分系数为20分。违约频次为1次,加权为1;用户范围加权为1;社会影响加权为1。则该产品提供方本次违约减分计算如下:违约减分=20X违约影响度(IXlXl)=20第55条(*)投诉考核减分办法1、考核的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手机报业务质量,降低用户投诉率,中国移动采取投诉考核管理办法,提高用户满意度。2、对投诉考核产品的分类由于用户数较少时,投诉数据分布过于离散,缺乏统计意义,因此按照该产品的到达用户数分为三个层次分别进行投诉考核:(1)考核月产品的到达用户数小于50000的产

39、品,下列称之第一类投诉考核产品;(2)考核月产品的到达用户数大于或者等于50000,同时小于100000的产品,下列称之第二类投诉考核产品;(3)考核月产品的计费用户数大于100(X)O的产品,称之第三类投诉考核产品O3、投诉考核数据说明(1)到达用户数:月统计周期末,储存有效订购关系且正常使用业务的用户数;(2)投诉数量:当月由省公司或者者运营支撑公司二级客服受理的投诉总数,投诉数量的统计来源为运营支撑公司二级客服系统中的统计数据。4、投诉考核指标关于第一类与第二类投诉考核产品,将投诉总数作为考核指标;关于第三类产品,将十万用户投诉率作为考核指标。十万用户投诉率即每十万产品的到达用户数产生的

40、投诉数量。即:十万用户投诉率二投诉数量XlOOO00/到达用户数投诉考核指标分为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第一级到第三级。投诉考核指标的定义按照不一致类别的产品分别定义如下:产品分类分类标准指标量第一级投诉考核指标第二级投诉考核指标第三级投诉考核指标第一类投诉考核产品到达用户数50000投诉总数5二指标量77二指标量1010二指标量第二类投诉考核产品5000(K=到达用户数100000投诉总数77指标量10I(X=指标量1014二指标量第三类投诉考核产品IoOoO(K=到达用户数十万用户投诉率3二指标量55*指标量77二指标量扣减产品运营积分51015投诉的考核为每月进行,关于投诉考核结果处在不一致

41、考核指标段的,扣除相应的考核积分。关于在第一级投诉考核指标范围内的产品,扣除产品运营积分5分,关于在第二级投诉考核指标范围内的产品,扣除产品运营积分10分,关于在第三级投诉考核指标范围内的产品,扣减产品运营积分15分。关于投诉率低于第一级投诉考核指标的,根据产品运营加分原则加分。第56条产品规模积分加分、减分办法产品规模积分要紧考核己上线6个月或者者6个月以上的产品。产品上线时间以业务代码局数据生效时间为准。1、产品规模积分各指标定义(1)到达用户数:至本月月底最后一天,保持有效定购关系的用户数;(2)到达用户数增长率=【(本月到达用户数一上月到达用户数)/上月到达用户数】100%(3)退订率

42、=上月月底到达用户中本月退订的用户数/上月月底到达用户数】X100%3、到达用户数绝对值的加分原则见第48条第3款;4、到达用户数增长率加分、减分标准(1)产品到达用户数正增长时的增长率加分对应表本月到达用户数第一级正增长考核指标第二级正增长考核指标第三级正增长考核指标5万以内5*二增长率30%30%增长率50%50%=增长率5万-15万2%二增长率20%20%二增长率40%40%增长率15万以上0%增长率10%10%二增长率30%30%二增长率增加产品规模积分51015(2)产品到达用户数负增长时的增长率减分对应表本月到达用户数第一级负增长考核指标第二级负增长考核指标第三级负增长考核指标5万

43、以内T0%=增长率0%-20%=增长率T0%增长率-20%5万-15万-5%=增长率0%T5%=增长率-5%增长率-15%15万以上-3%二增长率0%增长率-3%增长率o%扣减产品规模积分510154、用户数退订率减分标准本月到达用户数第一级退订率考核指标第二级退订率考核指标第三级退订率考核指标5万以内20%退订率30%30%二退订率50%50版二退订率5万-15万10%退订率20流20%=退订率40%40%=退订率15万以上5%退订率10%10%=退订率30%30%二退订率扣减产品规模积分51015当产品退订率在第一级退订率考核指标之下时,属于退订率合格。附录附图一:全国手机报产品上线流程图一:全国手机报产品上线流程附图二: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的流程图二:地方手机报接入全网的流程注:以上时间可由省公司与运营支撑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安排附3:产品测试打分表格1终端对该产品是否支持3分2新产品中图片数量与质量5分3每期的内容长度是否恰当3分4每篇文章长度是否恰当3分5对产品中刊登的文章是否感兴趣4分6该产品与同类纸质产品的比较3分7新产品吸引力4分8新产品整体满意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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