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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局日常工作制度汇编(最新分享)1 .办会管理制度2 .办文管理制度3 .职工会议制度4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办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办会程序,提高办会效率和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纪律1 .按时参会。应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按要求准时参会,因故不能参会的,需及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或申请由他人代会。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不参会或擅自请人代会的,一律视为旷工。未经会议主持人或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缺席,违者1次按旷工1天处理,在年终考核时兑现。2 .签到点名。参会人员应提前到场,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请假(干部职工会要向参会的局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局办
2、公室备案),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时仍未到会的(未签到或点名时未到),视为迟到。会议开始后15分钟仍未到的,视为缺旷。会议期间因临时有事、确需离开会场10分钟以上或提前离开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早退。迟到、旷工、早退情况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在年终考核时兑现。3 .维护秩序。进入会场要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4 .考勤报备。会议主持人按时宣布开会,发言人要简明扼要、直奔主题,控制好会议时间,不得无故拖延。每次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召集科室或主持人对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汇总后,提交局办公室备案,以便年终考核时使用。5 .保
3、守秘密。凡会上传达或讨论的涉密事项,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外传播扩散。违者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和责任追究。6 .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对全局的会风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对违反会议纪律情况进行通报(含随机检查情况及报备情况)。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同志,一月出现两次的由分管办公室领导进行约谈提醒,累计出现三次的取消当年度参与评优选先资格,累计出现五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临聘人员作解聘处理。二、会议筹办1.综合性会议。干部职工会、主要领导召集的专题会、综合接待会议及综合性迎检会议等,原则由局办公室负责筹办并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场布置(座牌、会标、
4、资料等)、签到、记录、茶水、摄像及会风监督等工作。2 .专题性会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的专题会、业务接待培训会、迎检会议,由涉及科室负责筹办并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场布置(座牌、会标、资料等)、签到、记录、茶水、摄影摄像及会风监督等工作。3 .责任追究。不按要求筹办会议,导致会议不能如期召开,造成一定影响的,由局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涉及部门负责人及参与会议筹办人员进行约谈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第二次被约谈、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度参与评优选先资格,第三次被约谈、通报批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临聘人员作解聘处理。三、会议室管理1.服从调配。会议室及相关会议设备
5、(电脑、视频会议系统)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负责网络管理的同志协助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各科室须服从调配使用。4 .提前预定。需要使用会议室时,会议组织科室(人员)应提前一天向局办公室预定,并作好登记,由局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会议室使用遵循“全局性、紧急重大会议”优先的原则。5 .爱护公物。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将会议室用品带走或挪作他用。会后,会议组织科室须将会议室清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座牌收拾归位,关闭门窗和空调、灯光等。6 .责任追究。违反会议室管理规定的,由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对涉及科室负责人及参与会议筹办人员进行约谈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6、第二次被约谈、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度参与评优选先资格,第三次被约谈、通报批评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临聘人员作解聘处理。四、其他1.精简会议。召开会议遵循精简原则,分管领导、科室如计划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开会的,严格执行请示备案制度,通知乡镇分管领导或县直部门开会的须向局主要领导请示,并提前向局办公室备案,以便视情况综合协调,避免频繁开会。7 .提前准备。需由局办公室通知的专题会议、综合性会议,在牵头组织科室将审定的会议议程送局主要领导签批后,交局办公室通知。否则,局办公室一律不接收办理(紧急情况除外)。8 .以会代训。严格干部职工学习考勤管理,对无故不参加的,缺1次
7、按旷工1天处理。每周一职工会议适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利用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学习活动。科室要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干部职工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内容主要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9 .参会人员。党组(扩大)会议参会人员:局党组班子成员、副科级干部及会议相关人员;干部职工会议参会人员:全局干部职工(含借调、临聘);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根据会议需要明确。办文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好公文处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目标,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收文办理1.收文。通过内网系统或纸质形式发给统计局的公文、函电、资料、领导批示和机
8、要文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初审,做好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收文处理流程进行办理,认真做好批办性公文、阅知性公文和批办性材料工作。各科室自行收到的公文,需由其他科室或部门配合的,或涉及重要工作的应交局办公室签收,按程序办理。2 .批办。阅知性公文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由局办公室在收文当日分送、当日交办(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汇报获准同意后,注明情况,及时交办)。批办性公文统一送局主要领导批办或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各科室职能在收文当日分送各科室办理或由相关局分管领导批办,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3 .承办。按照局主要领导的阅批意见,由局办公室将局主要领
9、导的批办意见在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科室办理落实。4 .催办。在公文承办过程中,局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一般性公文及事项,承办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局办公室或来文单位。重要公文及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示办理,办结完毕后主动反馈主要领导知晓。5 .协办。由两个以上科室承办事项,相互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科室的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请示。6 .归档。公文办结后,由局办公室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集中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立卷、归档。二、发文
10、办理1.起草。文件起草由各科室负责,文稿要求言简意赅、观点鲜明、主体突出、结构严谨,文字准确、精炼、格式规范,用语规范、贴切。文件文稿要严格按照公文规范格式编排,文件号留空由局办公室负责编号。7 .审核。一是文稿初审。文件起草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对起草的文稿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主要审核文稿内容表述是否正确、文字是否错误、内容是否涉及市场公平性竞争,格式是否符合规范等内容。文件起草科室须在发文处理笺上注明文稿内容是否涉及法律范畴和公开类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二是格式规范审查。经文件起草科室和业务分管领导完成内容审核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发文件格式规范的审查。格式规范审查超
11、出10处违规的,将退回文件起草科室修改完善。规范审查通过的文件送主要领导签发,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制。三是内容合法性审查。拟发的文件若内容涉及法律范畴(重点是统计法律法规),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由统计行政执法队具体负责对拟发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须签署具体审查意见,如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应提出修改意见。内容合法性审查有违反法律规定的,退回文件起草科室修改。8 .签发。拟发文件须由主要领导进行签发。主要领导因外出不能及时签发时,可通过电话汇报获准同意后,先行印发,事后及时完善签发手续。9 .印制。局办公室负责对已签发的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后由文件起草科室自行印制。10 分送。文件起草科室负责对印
12、制文件的分送发放,文件分送须做好发文登记和签收。11 存档。局办公室负责对签发文件的规范存档,归档内容包含文件审查原件、发文处理笺和一份正式文件,审查原件要加盖骑缝章,以确保原始记录和内容完整。12 上行文规则。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适用“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适用“报告”。请示应一事一文,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向其他县直部门行文一律用“函”。行文应使用规范全称或简称。三、切实精简文件1 .坚持少发文、发短文。2 .减少各类简报。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文件简报要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要求,对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一般文件控制
13、在3000字内;简报控制在1500字内。3 .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机关干部电子化办公的培训力度,减少文件印制数量,提高公文运转效率。职工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干部职工大会由局党政班子成员、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工作需要可做适当调整。会议明确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会议主持人。第二条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文件及上级领导重要指示,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宣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的重大决策,决定和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第三条会议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至
14、少提前半天通知参会人员。(二)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会议,分管领导不能参加的,需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人员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签到并进入会场,期间应关闭手机或将其调整为静音,严禁随意进出会场,严禁在会场内吸烟,保持会议的严肃性。(三)会议材料。各科室材料需提前起草印刷,并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安排工作,需提前熟悉,提炼干货,工作安排详实完整。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第四条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参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照相和编印会议记录。会议文件涉密的,会后必须退回。如因工作需要带回使用的,须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登记,妥善保管,限期归还。党员领导干部
15、谈心制度第一条日常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情况。第二条有重点地针对群众反映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纪律、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问题时,及时谈话提醒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第三条发现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工作不协调、不团结苗头时,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第四条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第五条干部调任、转任、轮岗或降职、处分等,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第六条谈心方式采取“党员互谈”、“干群恳谈”、“上下交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为了保证谈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活动要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七条对谈心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做好解释、疏通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及时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