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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年以来,县招标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的理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六大战略”,牢固树立“规范、高效、廉洁、创新”的服务理念,继续加大招投标市场监管力度和综合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招投标市场环境。优质的招投标平台建设,正日益打造成为我县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阵地。20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同时安徽省率先启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设,由于地区市县发展比较平衡,省招标局以为典型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2、,我县招投标局借助三级联动试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招投标市场的监管、提升了招投标水平,促进了我县招投标工作的发展。20年我局一直致力于打造阳光招投标平台,服务固镇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我县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如下:一、围绕中心促发展,在提高服务效能上寻求新突破。20年继续拓展服务外延。截至10月12日,共完成完成招标采购交易项目154批,中标金额5.9亿元,节约资金8058万元。其中办结建设工程招标项目92批,中标金额5.65亿元,节约资金7744.41万元,办结政府采购类项目62批,中标金额2433.34万元,节约资金313.6万元;办结土地招拍挂项目22宗,成交金额
3、2.3亿元,实现增值5231万元。办结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3批,成交金额48.22万元,实现增值21.7万元。今年以来,全局紧紧围绕20年城市建设全面实施“新区大会战、老城大改造和景观大治理”的中心任务,多措并举,确保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圆满完成。一是实施受理告知“一单清”制度。凡进中心交易的项目,受理窗口在首次接待时,必须一次性向委托人告知清楚,并提供项目所需资料告知单,做到“一单清”,避免业主不必要的往返奔波,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前期受理时间。二是开辟重点工程招标“绿色通道”。成立局重点工程招投标“绿色通道”领导小组,实行项目联系人制度,明确招标项目包保责任,联系人要在项目计划下达后,提前与建设单位
4、对接,召集重点工程责任(牵头)单位有关人员会议,提前做好招标准备。三是坚持重点工程“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在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科学合理地缩短招投标工作日程,提高招投标效率。提前编制招标文件,使招标文件的发布与招标公告并联,从而有效缩短招标时间;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保障重点工程推进的序时进度。四是对重点工程实行预受理制度。对部分招标所需手续(资金到位证明、施工条件、规划许可)可以边办边补,在开标前补办完成,从而大大缩短了重点工程和向上争取的项目建设招标的前期准备时间。五是改革非政府投资类项目服务方式。对非政府投资类项目,采取更加灵活的招标方式,最大限度地确保项目尽快
5、实施。六是综合专家库实现质的跨越。成功申请获准省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使用授权,实现了远程专家语音抽取系统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省级专家库无缝对接,极大地提升了我县建设工程评标工作水平。二、围绕制度抓管理,在创新工作方法上寻求新思路。结合固镇县招标采购交易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针对当前存在的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现象,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实行招标采购交易流程办理制度。遵循业务办理的实际规律,从项目接手到业务流水作业结束,按照主要节点控制原则,制定操作流程图。二是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度。招标文件是项目招标的核心和灵魂,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是项目招标能否成功的前提条件,招标文件
6、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又是招标人与中标人商签合同的基础。严把“三关”:一是把好招标文件编制关。二是把好初审关。三是把好会审关。成立由招标单位、代理公司、科室、中心部门负责人、局领导班子成员、监察局和专家共同参与的招标文件会审组,主要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严查细审,集体把关。三是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协议供货的推行是完善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又一举措,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简化程序,方便采购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实行政府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异地开评标制度。为了充分保证政府类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的评标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借力省
7、级招投标平台的资源优势,吸引更多的优秀的企业参与投标,年初,我局主动对接省招标局公共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在全省市县级招投标管理机构中率先取得了政府类投资项目进场交易的门票。今年以来,通过省公共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县投资大厦、县医院电梯项目、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工程渗滤液处理站EPC总承包项目、城西公园二期建设等6个项目的招标取得了圆满成功。五是加强监管快讯实效性,为领导提供及时、有力的监管信息。第一时间把对招投标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的投标、中标企业及当事人的处理、处罚与披露内容报给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有关领导,同时发送给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让领导及时掌握招投标监管工作动态,同时,监管快讯也是公开监管工作
8、,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有效手段。六是加大合同备案审查力度。严格合同备案管理,提高合同备案率,有效预防和坚决纠正招标人擅自调整中标价、签订“霸王”条款等不法行为,巩固招标投标结果,目前,合同备案备案率达86%,对未按时备案的企业,将按照固镇县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中标单位扣分处理,并网上公开披露。 三、围绕监督抓规范,在强化项目监管上寻求新成效一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继续推行编制招标文件与审核招标文件相分离、标前工作人员与开标工作人员相分离、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相分离、招标组织人员与内部监督人员相分离。与此同时,又强调标前、标中、
9、标后的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上进行,确保招投标工作在追求操作规范的同时,更加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二是强化对开评标过程中的监管力度。首先,强化资质证件核查监管。开标评标现场,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业绩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各类证件原件,评委对投标文件的任何疑惑都可以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标企业造假的行为。其次,强化资信核查监管。评标现场,由监督人员、业主代表、评委会成员等对投标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行为等资信行为进行网上搜索核查。三是强化定标公示
10、监督检查。在定标后,将中标候选人的名称、中标价格、拟任项目经理等信息在网络上公示,利用各方社会力量加大对中标候选人的监督,接受依法进行的质疑、举报和投诉。三是深化多部门联合的监管制度。为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县招投标局、纪检监察、各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四位一体”的行业监督机制,不断增强招投标行政监管效能;建立公安、检察、工商、社保、质监、物价、审计等机构的参与监督机制,通过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防范和制裁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发生。四是加强中标企业履约管理力度。2011年8月18日我局适时出台了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履约行为监管的意见,对施工企业无故拖延开工的、约定的人员、设备不进场的、拖延工期的行为在接到建设单位反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约谈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视情况分别给予扣除履约保证金、赔偿损失、交纳承诺保证金、建议解除合同等处理,并列入“黑名单”,限制一定期限内进入我县招投标市场。今年,我们依据业主单位的反映,针对施工单位进度缓慢等问题,经初步调查核实,先后约谈了8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交纳了承诺保证金26万元,并作出了相应处理,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招标市场和建筑市场 “两场联动”,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力促中标企业规范履约。五是实施中标企业约谈制度。为协助业主单位
12、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标后管理,制止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政府类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约谈中明确建设与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力义务,以及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年5月我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固镇县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标企业约谈制度的通知,对达到限额标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企业积极推行约谈制度,明确了约谈的程序和内容。如对县重点工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约谈,我局会同招标人县城投公司和县医院对县投资大厦、县医院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企业安徽省华仕达公司法人进行了履约约谈。约谈会上,主持人就招标人与中标人责任与义务、合同签订、工程质量、工程变更方式、违法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提出明
13、确的要求;中标单位法人对工程工期、质量、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等事项作出表态,并现场签署了书面履约承诺书。四、围绕服务抓提升,在提高信息化手段上寻求新进展。一是实现“工程量清单招标”,推行“电子辅助评标”。按照行业规范,实现了我县图纸招标到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历史性转身。成功实现了“电子辅助评标”。二是完善招投标中心网站功能。把网站建成内容最齐全、信息最及时的网站,使其成为宣传我县招投标工作的主阵地,成为交易信息的发布台,政策法规的查阅台,业务知识的咨询台,质疑投诉的受理台,违纪违规行为的曝光台。三是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我局充分认识到实现招投标活动的科学发展,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对于实现招标投标市场信息
14、公开、转变政府监督方式、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投资二十余万元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为实现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远程评标、行政流程审批、电子辅助评标、网上交易资源共享等工作,做好充足准备。现已正式运行。四是建立招标采购会员库。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工作真实性,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加强对投标企业信息的管理,加快我县招投标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建设,我局已把固镇县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建设纳入工作日程,现正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会员,目前投标企业会员库的征集工作已基本完成,录入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五、围绕队伍抓建设,借力机关效能建设实现服务大提升。局党
15、组充分认识到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在“依法、高效、廉洁”的效能建设目标引领下,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创新体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督,实现部门角色定位的准确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服务效益的最大化,从而为优化建设市场发展环境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质平台。 一是提高服务意识,淡化权力意识。明确服务职能,只干事,不揽权。招投标工作涉及“招标、投标、监管、服务”四大主体,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县招投标局负责履行对全县招投标市场进行集中监管职责,包括对中心业务办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而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只能按照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服务主体职能,做好招投标业务办
16、理相关事宜,有职无权,二者责任清晰,职责分明,做到管的人不办事,办事的无权管,难以揽权。二是科学设定职责分工,细化各个关键节点和环节,对所有进场交易的项目,采取“统一受理、分步操作,定岗定责、流水作业,规范透明、全程监督”的运作模式,责任分段承担,风险相互控制,权力相互制约,办事相互监督,既保证了业务运作的顺利流畅,又做到互相制约监督,实现有效内控。三是坚持制度控制,让效率在制度执行中体现。实施监管过程中做到“四统一、四把关、三公开”,按既定规则进行交易。四是以规范岗位服务为着力点,不断构建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在实现内部管理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探索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17、细化完善责任追究办法等。在规范岗位服务方面,科室、中心全面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五是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招标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管理经验和知识,增长阅历和才干,我局已于20年初实现了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和综合科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不仅实现了轮岗工作的平稳过渡,同时,也在单位营造了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步调一致的工作局面。六、围绕条例抓落实,在完善机制制度上实现新跨越。2011年12月20日,总理签署第613号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年2月1日起施行
18、。条例既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规避公开招标、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以及串通投标、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国家工作人员插手干预招投标等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又适应招投标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制度创新,包括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招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作出不同规定,国家鼓励推行电子招投标,实行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根据国家制定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以及建立招投标信用制度等。条例如春风吹来了招投标的春天,同时也为我县招标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持。七、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省
19、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已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替政府起草的关于加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草案),已报县政府等待出台。目前,评标现场的监控已与省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实现联网,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资源实现了共享。皖北地区的固镇县青龙闸仲兴公路等4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选择在安徽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顺利实施,该项目使我县成为省市县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级联动后第一个县级受益者。20年重点工作计划(1)加快平台建设,实现三级联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认真
20、组织落实,尽快实现三级联动,提升我县平台建设跃上新的层次。(2)加强标后管理,巩固招投标成果。按照我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履约行为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固镇县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标企业约谈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违约约谈和中标约谈制度,督促合同的履行。同时,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对项目经理“五大员”进行督查,坚决查处非法转包行为。(3)加强招投标会员库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交易活动管理,规范投标企业行为,逐步推进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我县实施了投标企业的会员制管理,目前我县投标企业会员库的会员征集工作已基本完成,20年我局将出台相应文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管理,同时继续征集会员,将我县投标企业会员库建设的更加完善。(4)加强对民生工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为规范民生工程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和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结合招投标和民生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县实际,出台相应文件,加强对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5)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期间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查处。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抓紧出台相应文件,加强对上述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