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230175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87.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精选.doc(1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市质监局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20年,市质监局按照全市质监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五型机关”考核要求,转变理念、明确重点、科学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20年工作总结 一、切实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质监部门自身改革 1.不折不扣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相关改革方案,全面落实质监管理体制调整、食品监管职能划转。积极与各县(市)党委政府、组织部门对接,完成5个县(市)局垂管体制调整,干部人事事项和档案移交,配合完成各县(市)局领导班子任命,做好异地交流干部回归安置工作;完成南湖区、秀洲区质监管理体制调整(两区分局由

2、市质监局派驻机构调整区政府市场监管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成建制划转);划出市质监局承担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执法职责;划出市质监局所属的市质检所(市农监中心)涉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进行了整合。同时,对局属事业单位设置进行了调整,撤销市农产品监测中心,整合了市计量所与度量衡管理所。目前,市质监局设置派出机构2个,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港区分局;设置直属事业单位5个,即市质量监督稽查支队(12365举报投诉中心)、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服装辅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公共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市特种

3、设备检验检测院、市标准化促进中心。 2.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承接省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市系统各级从职责分工、承接办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目前对省局放权的13项事项已全部能够承接受理、审核、批准、发证工作。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抓紧落实县(市)局受委托行政审批工作开展,目前各县(市)局已全部能够受理省局委托的10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组织开展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市质监局17项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归口到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办理;完善各审批事项网上运行规则,推进网上审批;推进行政审批

4、“三级联网”服务体系构建,海宁、嘉善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镇(街道)。 3.高质量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职权梳理和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加快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目前,市质监局权力清单“三报”编制工作已完成,共梳理出行政权力368项, 其中拟市级保留9项、实行属地管理346项、共性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5项,组织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38个。被省质监局推荐作为全省系统11个地市唯一一个市级局权力清单参考样本。 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五水共治”中心工作 1.发挥责任部门作用,督促抓好“牛桥港”河道治理。一是与市级(镇)级“河长

5、”、市治水办等及时对接,推进河道整治工作。先后两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牛桥港河道治理座谈会,部署阶段治河工作。二是增强工作合力,推进河道治理。南湖区突出重点,解决牛桥港断头浜河道清淤、双园路违法建筑拆违等治理难题。经开区查漏补缺,实施城南街道改造小区居民用水排放纳入污水管网计划。 2.发挥产品质量监管职能,提升质量治污水。开展污水治理相关产品企业摸底调研,摸清全市共有生产企业209家,涉及输水管、烧结砖、泵、低压电器等七类产品。编制污水治理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方案,对离心泵,混凝土输水管产品和在省质监局“五水共治”专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开展了“质量提升”专项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排污

6、企业污水流量计强制检定 3.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精确计量抓节水。一是强化涉水计量技术支撑。建设市能源计量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五水共治”提供实时依据,为企业提供计量设备管理、水平衡测试等多种应用服务。市计量院建立水流量标准装置等14项与水流量及水质监测相关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投入200余万元。二是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实施水平衡测试评价方法研究液体流量仪表在线计量检测方法研究等科研项目,推动节水计量等工作能力提升。三是强化涉水计量器具管理,开展涉水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共为水质监测站、环境监测站等企事业单位1500多台件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开展全市1235603只在用水表专项计量监督检

7、查工作。 4.发挥技术专家智囊团作用,深化服务保供水。一是结合上半年饮用纯净水监督抽查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成立饮用水专家组帮扶相关涉水企业解决游离氯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二是开展蓝箭服务活动,实地察看河道清理、水环境整治和生猪养殖情况。共深入该市王店、洪合等镇(街道)开展实地督查21次,向市委就河道拦截设施建设提出建议。 5.开展专项执法与帮扶活动,打假治劣防洪水、排涝水。以钢管扣件、“地条钢”、螺纹钢等产品为重点整治对象,以重点水利工程等为重点整治范围,开展“打假保建设”专项执法行动;在治水工程、防洪堤坝、供水工程等涉水重点基础设施工程中,加强对起重机等在用特种设备检验。 三、服务质量提

8、升,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创建 1.做好综合协调,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今年2月,我市成功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并将于明年提请质检总局考核验收。一是以“项目化”强化责任落实。我市成立由肖培生市长任组长,盛全生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等31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目标,分解了124项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实施20年市质量强市工作点评制度,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重点项目,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二是以“网格化”加大推进力度。组织召开创

9、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动员会议,制定20年质量建设行动计划,多次召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走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单位,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横向到边”;召开全市质量工作条线会议,推动各县(市、区)层层落实责任,推动质量强市创建工作“纵向到底”。三是以“一体化”增强联创合力。制定出台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工作方案,推动工程、服务、环境等部门先后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深化实施质量强市、强县、强镇(街道)、强区、强业、强企“六强联创”活动,全市累计创建26个质量强镇,创建力度在全省名列前茅。 2.强化目标驱动,牵头开展质量工作考核。一是建立考核机制。

10、协助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编制完成2013-20年市质量工作自查报告并上报省政府。出台发布2013年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协助市政府接受省政府对我市质量工作考核。二是加强对各地质量工作考核指导。制定2013-20年度市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对各县(市、区)政府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 3.实施“三强”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化企业质量竞争力提升活动,开展“百千万”质量升级活动,嘉善县发布质量发展嘉善指数,为全省首个县级工业企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报告。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召集17家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发起质

11、量诚信倡议,健全质量守信激励、信用约束机制。修订出台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争创市长质量奖。全市成功争创“全国质量奖”2家。二是深入实施标准强市战略。以标准做优农业,扎实推进海盐“美丽乡村”国家标准化项目,平湖市、嘉善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6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10万亩。以标准做强工业,参与制定625项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实施26个联盟标准,承担17项省级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全市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为58.2%,居全省第二。以标准做大服务业,制定全省首个加气站服务规范,强化国家级项目市南湖区社区服

12、务标准化试点(96345)建设,在全市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9个。三是深入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制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全面实施“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完善“三名”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积极培育“浙江制造”品牌,海宁开展“海宁制造”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平湖市入选全省首批“浙江制造”培育试点县(区)。全市119家企业和块状产业申报浙江名牌,162家企业争创名牌。新增乌镇国际旅游区入围“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答辩。 四、切实保障民生民安,加强事中事后质量监管 1.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提请市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一是深入开

13、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电梯、液化石油气充装、氨制冷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重点,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750余人次,检查企业1515家,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185起,已完成整改1112起,立案查处67起。二是深入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建立并落实超期未检按月通报制度,按月下发超期未检及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汇总表、通报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程;各县(市、区)局采取“清、催、报、处”、定期联合镇(街道)政府开展检查。全市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率由11.56%下降至5.49%。三是深入实施电梯安全监管。联合商务部门对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日常举

14、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检验机构评价等情况,实施电梯量化计分和分类管理;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模式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公共平台,将34家维保单位按照区域划分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 2.落实产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优化监督抽查模式。编制发布市重点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年版),重点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1-3季度市、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比2013年增加17%,合格率97.5%,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监督抽查与后处理信息实时公开。探索建立市场反溯机制,部署开展室内加热器,换气扇,灯具等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二是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15、提升。加强对支柱产业的质量监督,围绕人造板、箱包、太阳能、蚕丝被、集成家居、输水管、千斤顶、防爆电器、小家电、浴霸十类重点产品开展质量安全提升活动。三是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完善“警情收集-预估判别-处置评估-实时通告”机制,出台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方案和八个配套制度,全年共发布风控信息16篇,涉及8类产品34家生产企业。 3.强化稽查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一是深入推进“蓝剑”系列行动和重点区域整治。围绕小家电、建材产品、絮用纤维制品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蓝剑”系列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91人次,检查企业1846家,查处案件266起,其中大要案133起,涉刑移

16、交案件7起。二是强化网销产品落地查处。通过暗访摸排、舆情监控、风险监测等方式,广刨深挖案源。充分运用电商产品风险监测的信息和市场溯源反馈等信息,反向倒查违法生产窝点。共计查处生产不合格网销产品案件14起。三是妥善处置产品质量申诉调解与职业举报案件,健全完善12365平台,共处理举报131起,申诉354起,咨询1116起,涉及汽车三包纠纷66起。 五、切实抓好创新驱动,加快技术机构改革发展 1.完善与产业配套的检测机构建设。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毛针织品分中心和国家服装辅料质检中心已完成国家级计量认证,通过省质监局预验收,并向质检总局提出验收申请。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

17、量检验中心(浙江)(筹)二期列入20年度海宁政府投资项目,于10月开工建设。支持推动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事改企、企改股、股上市、市带动”,目前新公司已正式运营,正在实施股份制改革工作。质监系统内共建有国家级质检中心1家,批筹3家,省级质检中心8家。 2.强化检验检测科研创新与能力提升。一是申报实施各级科研项目,全市质监系统申报质检总局科研项目3项,1个项目获省级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立项,6个项目获20年省质监局科研项目立项。二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与行政监管。组织全市环保、建材等行业55家检验机构参加全省能力验证活动。对全市117家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正数据的获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18、三是连续7年开展“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累计帮扶企业超过2000家(次),解决企业技术难题1000余个。 3.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的精神和朱从玖副省长的指示,我市将以科技城为主体,推动建立浙江省(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打造国家高端检验检测和认证示范区、国际标准化引领示范区、国家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药剂耗材制造基地、国内一流的检验检测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与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平台。市质监局负责研究提出集聚区发展的政策建议,给予引进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指导。目前,省质监局与市政府已签订“中国检测科技城(浙江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

19、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关于设立浙江省(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的请示已上报省政府。 六、切实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蓝箭”服务品牌 1.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群众在我心中”多样促学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千字文征集评比、“基层走亲连心解忧”大走访等活动,汇编周学园地32期。二是突出征求意见建议和查摆“四风”问题。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反思深学座谈会,面向系统内外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截止目前共征集意见建议395条次,归类梳理为189条289条次。三是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与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四风”顽疾集中整改、系统问题专项整治、民生实事项目即时

20、办理,共整改各类问题110项,出台整改举措174项。今年来共发文108件,降幅38.98 %;公务接待等“三公”支出13.4万元,降幅63.61%。 2.强化法治质监建设推动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强化学法用法,开展局领导法制讲座,证据收集审查、行政调解(和解)、申诉举报处理等专项课题研讨活动。健全与公安合作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共受理县(市)局行政复议案11起,达成和解并撤销复议申请1起,依法作出“维持”行政复议决定10起,未发生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而导致败诉、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目前,市质监局已获评

21、国家总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基础管理规范化。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市局纪委作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监督责任。举办“一把手”上党课,编印作风纪律制度汇编,开展认评咨询专项监督检查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六个专项整治,实施电话随访调查等工作监督。二是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试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开展支部调整和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微心愿”认领圆梦行动、“和谐质监文化日”等活动。三是深入推进基础管理规范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更新并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制定演练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对门户网站进行等级保护

22、定级测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梳理完善发布管理制度,共修订管理制度10个,新建制度3个。 20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组织协调,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在市政府领导下,积极发挥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我市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推进合力创建。推动建立科技创新互动机制、公共服务平台联动机制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协作机制;坚持落实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借助第三方力量定期发布行业、领域专项分析报告,提出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理机制等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广泛开展各类质量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氛

23、围。 2.推进查漏补缺。对照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规定的创建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夯实质量强市示范创建工作。围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重点项目,树立推广一批示范典型,彰显创建工作的实际效应。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强市”创建的满意度、知晓度、参与度。 3.推进质量考核。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求,修订完善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迎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经开区、港区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实施“三强”战略,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素质提升活动,深化“首席质量官(CQO)”制

24、度落实,充分发挥“质量大讲堂”“质量智囊团”等载体作用,提升企业质量素质。在经开区设立导入5s现场管理工作试点,督导各县(市、区)以点带面积极推进。 继续推进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诊断、质量帮扶和质量培训等活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借助区域名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联盟标准制定等手段,推动“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发展;围绕服务业“百项百亿”工程,重点推进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 2.深入实施“标准强市”战略。运行标准化联席制度,推动标准化工作联动发展。积极发挥标准信息平台作用,提升标准社会化服务能力。以筹建技术标准综合研究基地、区域技术标准联合创新

25、基地和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为抓手,推动重点产业标准创新工作。推进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及时总结、推广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成功经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3.深入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围绕“三名”工程实施、“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重点做好“一企一品”,推动“品牌强市”。支持企业依托品牌知名度的提高扩大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支持品牌推进信用等级评定与市场估值,服务企业参与融资、转制及其它市场活动,强化品牌营销,增长品牌价值;推进品牌自主培育、开放引进与合作嫁接,以多元举措扩容品牌库。 三、做好指导督促,推动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发挥协调督促与

26、技术指导作用,推动本土检验检测机构集聚,建设浙江省(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一是强化牵线搭桥,推动市科技城做好集聚区建设规划论证,研究提出集聚区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上级质监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提供基础信息,推动集聚区主动对接江浙沪周边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兴产业发展和检验检测需求,明确引进园区项目的重点,确保未来入驻企业可持续发展。三是提供标准指导,推动建立集聚区标准化数据库,提供查询、咨询、标准制定和修订等标准化服务功能。四是助力专业适用人才培养和高技术孵化,推动与中国计量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一批检验检测行业的高端专业人才和实用技能人才,提升集聚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能力。 四、

27、强化科学履职,深化对接“五水共治”工作 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规制作用,围绕“治污水、保供水、防洪水、排涝水、抓节水”,推动我市“五水共治”及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完善“五水共治”专题标准数据库。深化落实污水治理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方案,抓好离心泵、输水管等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与质量提升。制定全市系统检验检测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推动市计量院开展涉水项目更新、改造、提升。开展市地表水取水企业等单位的在用涉水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五、夯实基层基础,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 1.继续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推进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以市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为契机,不断加强特种设备基层基础

28、建设、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属地领导责任,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较好的县(市、区)相关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争取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率保持更低水平。重点开展以氨制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用电梯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整治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2.继续强化履职尽责,夯实特种设备基层基础。按计划部署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及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全面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电梯应急平台工作制度,提升平台人员工作能力,借助电梯应急平台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效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强易发

29、重复性事故的薄弱设备(环节)安全监察,严格隐患闭环管理。探索由政府牵头组织、在企业设立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试点建设,进一步明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自主发现隐患、解决隐患的能力。 六、注重自身建设,深化质监部门改革发展 1.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抓学习教育,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与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本系统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群众生产生活的迫切问题结合起来。二是抓整改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业已好转的“四风”问题,着力防止回潮、常抓不懈。对未完成、

30、未完善的工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发挥效应。三是抓自身建设,养成讲正气干正事的行为风尚。落实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和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党内民主环境,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作风效能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2.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流程再造。顺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先证后核”试点。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优化、审批再提速。二是做好行政审批受托和委托事项的对接。根据市质监局权力清单,重点做好区级质监部门委托事

31、项承接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扁平化。三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窗口办理预约服务、周日值班等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能力,努力做到一人多岗、一岗多能。 3.进一步推动技术机构改革。一是加快高端检验检测建设。推动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加快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品牌培育,鼓励其与国际知名认证检测机构和采购商合作,打造集“检测、认证、咨询、服务”的创新平台。推动检测平台与科创平台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我市质监系统参建的6个科技平台的建设。二是推进检测市场化进程。以海盐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为改革突破口,加快全市技术机构市场化可行性研究,针对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实际分类探讨、分步实施。强化强制检定、法检等业务的行政特性,保障涉及群众生命健康、重大安全等检测设备规范运行;推进计量校准服务、非法检业务的市场化进程,提升业务开拓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三是强化检验机构监管。以建筑工程、消防检测、职业卫生等涉及民生民安社会热点问题的行业和机构为监管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继续落实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探索提高检验机构准入门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