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233945 上传时间:2023-06-16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59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副本.doc(2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号:SSW/D173D178-0136版本:第四三版编制: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 日期:2010107年0158月1026日审核:沈 毅 杨贺 真帆 日期:200720101年0906 06月02 03日02月258日批准:张爱兵 曹志强唐卫红 日期:20072011年 0609026月13262208日生效日期:200720101年1006月1508日02月23日受控印章:分发号:SSW/D173D178-0136 -版号:34./0 10 高处作业安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作 业 文 件 更 改 一 览 表序号更改状态更改页更改条款更改部门审 核批

2、准生效日期5114/01.0-换版第一版安全管理部安环处贺 真文吉平唐卫红周海斌2011.06.152011.06.082003.05.1822.0换版安环处沈 毅张爱兵2005.04.2033.0换 版安环部沈 毅张爱兵2007.10.1044.0-换 版安全管理部杨帆曹志强2010-.01-.1454/1-5.5.2安全管理部贺真唐卫红20101-.013-.04201 1 目的加强生产、检修、施工中的高处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为避免和减少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保证特种设备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规范特种设备制造、采购、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过程

3、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特种设备制造、采购、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过程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特种设备高处作业: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3.2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坠落高度基准面:

4、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基准面。3.3 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半径画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3.4 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取值如下:2mhb5m, R为3m;;5mhb15m, R为4m;;15mhb30m, R为5m;;30mhb,, R为6m。3.5基础高度hb(m):以作业位置为中心,以6m为半径,画出的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内的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3.6高处作业高度(m):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对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3.7特级高处作业:特指级高处作业。3.8 项目:指一

5、次性的作业(非经常性作业),即临时性的施工,如技改、检修施工项目。3.3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4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

6、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的管道。 3.5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第1页共22页行道等。 3.6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

7、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是指只允许行驶于厂矿企业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如载重卡车、铲车、翻斗车、叉车、电瓶车、牵引车等。3.8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5 4 职责4.1安全管理环保部4.1.1负责特级高处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15m以上交叉高处作业、大型吊装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与备案。负责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无固定的防护栏等正常常规防护的特级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及单项施工安全措施的备案。4.1.2负责及时获取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技术标准,制定完善公

8、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质培训、考核、取证工作。4.1.3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大、中修)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大、中修)施工单位告知书的审查签字,并对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4.1.4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后的验收监督检验协调组织工作;及时督促更新、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台账。4.1.5负责特种设备的年度监督检验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4.1.6参与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施工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审验供方的相关资质证件和投标方案。4.1.7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管

9、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质培训、考核、取证工作。4.1.8负责组织因特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指导、监督检查二级单位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4.2 工程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4.2.1负责本部门组织的特级高处作业(含外委相关方项目)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审查、签订认。4.2.2 负责督促、指导本部门组织的高处作业(含外委相关方项目)的安全施工。4.3 设备管理部二级单位4.23.1负责本单位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安装、改造过程的运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并报安全管理部备案。4.23.2负责本单位区域、项目外委相关方高处作业的安全监

10、管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大、中修)施工检修单位施工检修技术方案审批,并督促检修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告知手续及验收监督检验工作。4.2.3负责对特种设备维护、检修、安装、改造外委检修过程的施工组织管理;参与特种设备、设施采购、施工项目的招(议)标工作。4.2.4负责特种设备的封存、报废管理,组织对闲置的特种设备、备件进行处理;负责组织因特种设备、设施(备件)质量问题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4.2.5负责厂区机动车辆归口管理;负责新购机动车辆的选型。负责新车上牌照和厂内车辆牌照管理;负责组织财务部、规划发展部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申请报废的车

11、辆进行鉴定,并对已批报废车辆进行监督回收;负责公司内机动车辆维修计划的下达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汽车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4.2.6负责及时获取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管理的技术标准,制定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度标准。4.3工程管理部4.3.1负责对技改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评审,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单第2页共22页位及时办理告知手续及验收监督检验工作。4.3.2负责对技改项目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审批签字。4.3.3负责对技改项目施工单位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特种设备的安装进行施工组织管理.4.3.4参与技改项目特种设备施工项目的招(议)标工作,督促

12、技改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验收监督检验取证工作。4.4能源环保部4.4.1能源环保部是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负责原有能源管线(压力管道部分)开口接点的审批。4.54.4市场部4.5.14.4.1市场部是特种设备合格供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入选特种设备供方的评审;参与特种设备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供方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的评价指标,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合格供方的年度绩效评审;确定特种设备合格供方并编制合格供方名录。4.65采购部4.65.1采购部负责国内采购特种设备供方

13、的日常采购业务管理和供方资料管理;4.65.2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负责特种设备及备件验收、仓储和管理;4.65.3参与特种设备、设施采购的招(议)标工作;4.65.4负责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包安装项目做好特种设备的验收检验工作。4.76进出口部4.76.1负责进口特种设备及备件的采购及其供方的管理。4.86管理创新部4.86.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采购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外委施工项目的招(议)标工作。4.97设计咨询公司4.97.1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特种设备、设施综合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安全、节能)要求.4.10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的维护和运行安

14、全、节能管理. 及时获取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管理的安全、技术条例、规范、标准,制定完善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特种设备管理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或清单(如:起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厂(场)内机动车辆、冶金吊车钢丝绳、钢水罐、铁水罐及渣罐耳轴无损探伤等)和技术档案,做好动态管理记录。65 工作程序5.1 界定各单位对本单位区域范围内或直接管辖范围内(如独立的技改工程、拆除工程,以下同,略)的高处作业进行界定。界定考虑高处作业高度及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的影响。5.1.1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米以上至5米、5米以上至15米、15米以上至30米及

15、30米以上四个区段,分别界定为级、级、级、级高处作业。5.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因素有:a)陈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GB/T4200-2008规定的级及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分级 表1接触高温作业时间min湿球黑球温度 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120121241361c) 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作业环境;d)接触冷水温度低于或等于12的作业;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2的规定: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

16、离 表2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等级/kV距离/m101.7352.0631102.52204.03305.05006.0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 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i)GB3869-1997规定的级或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氧量低于0.195的作业环境;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如易燃易爆区域)。5.1.3存在5.1.2所列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米以上至5米、5米以上至15米、15米以

17、上至30米及30米以上的,分别界定为级、级、级、级高处作业。5.2 危险源辨识5.2.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范围内高处作业的进行危险源辨识。5.2.2 二级单位负责指导组织本单位区域范围内外委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危险源辨识。5.2.3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本单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外委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危险源辨识。5.3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审查5.3.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针对高处作业内容与施工环境、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措施。作业方案中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安全监护人员(级以上必须专人)及其职责。5.3.2 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单位区域范围内高处作业

18、(含外委施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的审查。5.3.3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直接管辖范围内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的审查。5.3.4安全管理部参加特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的审查。5.4 作业许可审批与备案5.4.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高处作业的审批许可流程,并按规定填写审批表(审批表要存档);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实施高处作业。5.4.2 特特级高处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高处作业、大型吊装的高处作业等必须由业主单位或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安全会,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安全协调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法等。5.4.3特级高处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高处作

19、业、大型吊装等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送安全管理部审批、备案。5.4.4特级高处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高处作业、大型吊装等高处作业的施工方案应送专业管理部门审批、备案。5.5 作业前的交底:作业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内容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和作业监护人必须清楚施工可能存在的危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5.6 作业前、作业中的安全确认与安全保障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前,施工方作业负责人和监护人必须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作业条件(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对于外委施工,业主单位也要安排负责人、监护人参与检查、确认;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5.6.

20、1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确认: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确认(签字);业主单位自行组织的施工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确认;确认要逐项对照,防止漏项。5.6.2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与了解,严禁身体状态不佳、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禁忌症的进行高处作业。5.1特种设备的采购5.1.1市场部对特种设备供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评审, 评审后拟纳入的合格供方,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册”,发至各有关部门执行。5.1.2采购部门应对特种设备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控制,当供货出现不合格品

21、时,采购部门应及时处理,并通知特种设备供方进行整改;当供方产品反复出现不合格品时,采购部门应向供方发出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合格供方资格。5.1.3管理创新部在组织特种设备、设施的采购招(议)标时,必须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特种设备合格供方提供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技术标书等进行审查验证。5.1.4采购部在组织特种设备(备件)验收入库时,特种设备(备件)必须有与实物相符的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特种设备厂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材质证明书、装箱清单、设备安装及使用维第

22、3页共22页修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出厂技术文件。5.1.5采购部在办理特种设备(备件)出库或直送工地时,必须同时将特种设备供方提供的与实物相符的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特种设备厂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材质证明书、装箱清单、设备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出厂技术文件一并交给施工单位并做好记录。5.1.6采购部应及时督促非标特种设备制造供方作好型式试验并及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相关的制造许可证明。5.2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5.2.1管理创新部在组织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施工项目的招(议)标工作时,

23、必须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提供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技术标书等进行审查验证;5.2.2特种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方可承接此类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施工方案、特种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等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审核签字确认合格后,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告知、监督检验手续

24、。5.2.3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协调组织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场进行监督检验,验收合格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后,工程部、设备部应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3 特种设备使用5.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各特种设备使用

25、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第4页共22页5.3.2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3.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3.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办理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证

26、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5.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5.3.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或救援预案。5.3.7设备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并由设备部报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冶金铸造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保管钢丝绳更换管理台帐;钢水罐、铁水罐、中间罐、渣罐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保管耳轴探伤管理台帐渣罐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保管耳轴探伤管理记录。5.3.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

27、3.8.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证、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5.3.8.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5.3.8.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3.8.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3.8.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5.3.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巡检工作。同时应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并做好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

28、记录。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第5页共22页5.3.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作好特种设备年度检验(锅炉外部检验一年1一次,内部检验二年1一次;通用起重设备2二年1一次;冶金铸造起重机设备1一年1一次;电梯、厂内机动车辆1一年1一次,压力容器管道按安全状况等级进行检验;钢水罐、铁水罐、渣罐耳轴无损探伤检测1一年1一次)。5.3.11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编制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组织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年度检验。使用单位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9、并取得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报告后方可继续使用。5.3.1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3.1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报废手续。5.4起重设备的操作管理5.4.1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点巡检工作,确保起重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吊钩及机械、电气各部件的完整有效,灵敏可靠。5.4.2装配驾驶室(司机室)的各类起重设备,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证的吊车司机操作。学徒工必须有师傅现场监护方可操作。汽车吊、蒸汽吊、坦克吊、塔

30、吊只能由该车专职司机操作。5.4.3各类起重设备的使用,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及技术性能。5.4.4起重作业必须由持有效合格证件的专业起重工(架工)进行,并使用标准(GB508285)信号手势指挥。对于非标准信号手势指挥,吊车司机有权拒绝。5.5关于起重设备借用、租赁使用、配合作业的管理5.5.1桥式起重机原则上由业主单位吊车司机操作。特殊情况(如大、中修等)可由施工单位(借用方)与业主单位协商,获得业主方同意,可由施工单位(借用方)持有效合格证件的专业吊车司机操作。但必须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检修作业中的起重吊索具,一般由施第6页共22页工单位(借用方)自备。特殊情况下的吊索具(如专用吊索具),

31、由业主单位提供。5.5.2检修总包、工序总包、运营总包等各类承包单位使用承包区域内的各类起重机(含叉车、装载机、挖机等机具)必须与业主方签订相关协议,办理好相关手续,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操作;各类起重机(含叉车、装载机、挖机等机具)的检修、维修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是业主单位安排)来承担。5.5.23凡需要借用、租赁使用流动式(轮式、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配合作业的单位,应审验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相关供方起重设备的有效使用证或者督促其及时办理验收取证手续,并向其提供有关的详实数据(施工方案,起重物单件重量,外形尺寸,吊装高度,现场管线及周边建筑,作

32、业场所的地质情况等),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借用、租赁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与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办理好相关手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5.5.34对于拥有专业起重工(架工)的单位,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的吊车司机只配合作业,可不提供吊索具、吊挂捆绑作业及指挥人员。5.5.45对于没有专业起重工(架工)的单位可要求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配备起重工(架工),提供常用吊索具,整个吊装起重作业均由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负责。借用、租赁使用单位不得对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相关供方作业人

33、员的正常作业进行干涉,或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操作。5.6关于吊挂捆绑的要求5.6.1根据起重物的重量选用安全系数6的适宜钢绳,长度应保证拴挂时吊钩铅垂线与钢绳夹角不大于60。5.6.2拴挂有刃口的重物,应在刃口与钢丝绳接触处衬垫物品,避免刃口切割钢丝绳。5.6.3锁绑物品时应使用与起吊重物荷载相匹配的专用吊扣。否则,所用钢绳扣的安全系数必须10。5.6.4非原地吊装的重物,应当拴拖挂绳,以免吊物旋转碰撞。大型重物、特殊情况下应制定防止起重事故的单项施工安全方案、措施。5.6.5任何时候起吊重物不得从地面人员头上越过。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必须保证地面人员离开后,方可使吊物通过或就位。5.6.6任

34、何人均不得在吊物下逗留或工作。指挥人员在吊物无法就位前,一般不得起吊。若已起吊,则应指挥吊车司机将吊物降至距地面200毫米以下,不得使重物较长时间(2分钟以上)停留在空中。5.6.7无专用吊篮、吊具,不得吊运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危爆物品。5.6.8认真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准”。第7页共22页5.7电梯使用的管理5.7.1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电梯工);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7.2电梯使用单位应选定具备资质证的单位作好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

35、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5.7.3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5.7.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具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5.7.5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5.8 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5.8.1机动车辆购车及车辆上牌程序5.8.1.1公司各所属单位凡需购

36、置车辆,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设备管理部初审后提交公司汽车领导小组讨论审批。5.8.1.2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进行车辆选型。5.8.1.3依据公司领导批示和设备管理部的选型由规划发展部下达车辆投资计划。5.8.1.4车辆采购原则上由采购部负责采购,紧急状况时由公司领导指定部门负责车辆采购。5.8.1.5采购的车辆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证相关法定手续后,采购部才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5.8.1.6车辆上牌含厂内牌照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办理,采购部、各车辆产权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5.8.2机动车辆年检程序5.8.2.1凡公司厂内机动车辆都必须参加年检,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管理台帐和

37、相关管理制度,并及时完善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台帐保安全管理部备案。5.8.2.2年检时间、地点由设备管理部与相关业务单位商定,其标准和要求,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执行。5.8.2.3对年检不合格车辆,各二级厂、处(部)要限期整改,直至年检合格为止。5.8.2.4对年检工作,各二级厂和机关处(部)室应予密切配合,积极支持。5.8.3机动车辆维修保养程序5.8.3.1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由二级厂、处(部)自行负责。5.8.3.2厂内机动车需进修理厂维修的,属于小修范围的,由车属单位填报”机动车小修委修单”,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超过小修范围需立项的,填报 “车辆维修申请立项表”,在

38、每月十五日前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车属单位和修理厂作维修预算,确定费用,经公司外委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立项维修。5.8.3.3进厂维修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在修理厂监督并在竣工后,予以验收。5.8.3.4二级厂要做好每台车的行驶公里(小时)、维修记录和费用统计工作。5.8.4机动车辆报废程序5.8.4.1机动车辆报废,由本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并提供技术档案,由设备管理部牵头,财务部、规划发展部参加,对申请报废车辆进行鉴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监督回收。5.8.4.2车辆报废后,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注销厂内牌照。5.8.4.3车辆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公司财务部收回进帐.5.6.3同一区

39、域存在交叉高处作业的,上层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隔离保护层、安全网。5.6.4高处作业中,同时存在火灾危险的,或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危险的,必须设置两个安全通道,同时配备本相应的应急器材;同时存在电气设施和触电、短路放炮等危险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保护或绝缘、短路保护措施。5.6.5高处作业的作业平台或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相应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对于可能造成物体打击的下方,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围栏,夜间作业还应设置红色的警示灯,并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的配备以能有效监护为原则)。5.6.456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全身式的安全带(带煤气作业例外),人员需

40、要移动时,安全带应能随之移动,;或采取两辐安全带、或双钩交替使用;高处作业中作使用的物质材料、工具,应采取有效的固定防坠落措施,防护止落物伤害。5.6.567对于级及以上高处作业,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5.6.8 对于交叉作业的监护,应由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单位统一组织、监管。6 记录6.1 ESR178-076 高处作业申请审批表 保存期一年附1 ESR178-076高处作业作业许可审批表 ESR178-076申请单位申请填写时间作业地点作业高度(m)/分级预计作业时间申请作业时间年 月 日 年 月 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可附后):施工单位

41、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现场监护人:施工单位安全部门审批意见批准人签字: 时间:施工单位项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批准人签字: 时间:车间(科室、作业区)审批意见 批准人签字: 时间: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意见批准人签字: 时间:业主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工程主管部门注1审批意见批准人签字: 时间:安全管理部注2意见批准人签字: 时间:注1:指独立的工程项目;注2 :指特级高处作业、两个及以上单位交叉高处作业、大型吊装等高处作业。6 记录6.1 ESR173-06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保存期三年6.2 ESR173-066特种设备检查(验)问题整改通知单 保存期一年6.3 ESR173-067锅炉安全管理检查表 保存期一年6.4 ESR173-068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保存期一年6.5 ESR173-06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检查表 保存期一年6.6 机动车辆登记表 保存期五年第 16 页 共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