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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司工管2013 号 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项目部、分支机构、机关各部室:为规范项目临时工程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局工管201332号)文件,制定本办法。现将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2013年3月4日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临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临时工程应结合工程
2、所在地区特征、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施工期限,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经济合理、节约用地、有利于增加本企业经济效益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修建标准应符合安全、防火、防洪、卫生、环保和业主的有关规定,既美观实用又能满足生产及生活的需要。第三条 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要求,功能适用、经济合理、临时设施工程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施工。第四条 临时设施的设计方案,应统筹规划,集约合理,避免超标多建造成浪费。第二章 临时工程的分类及主要内容第五条 临时工程的分类临时工程按其规模大小和使用性质划分为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小型临时设施和临时房屋两类。第六条 大型临时设
3、施和过渡工程定义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必须修建的大型临时建筑物和过渡工程。第七条 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的主要内容1、铁路岔线、便桥:通往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的岔线,机车转向用的三角线和架梁岔线,独立特大桥的吊机走行线,以及重点桥隧等工程专设的运料岔线等;2、铁路便线、便桥:通往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等场(厂)内为施工运料所需修建的便线、便桥;3、汽车运输便道: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
4、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4、运梁便道: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5、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场(厂)地土石方、圬工及地基处理;6、通信干线:困难山区(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铁路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包括由接轨点最近的交接所为起点所修建的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
5、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处、段、队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7、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8、临时电力干线(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和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轨节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9、给水干管路: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10、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缆索吊;11、为施工服务通行汽车的渡口、码头、浮桥、吊桥、天桥、地道等;12、过渡工程:包括由于改建既有线、增建第二线等工程施工,需要确保既有线(或车站)运营工作的安全和不间断地运行,同时为了加快
6、建设进度,尽可能地减少运输与施工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从而对部分既有工程设施必须采取的施工过渡措施。第八条 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和临时房屋的主要内容1、为施工或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工程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等工程和各项目部部、架子队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工地运输便道、施工便桥;2、由干线到工地或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地区给、配水管路等设施;3、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如临时给水的水井、水塔、水池、临时排水管路等设施,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整备设备(给煤、砂、油、清灰等设备)、临时站场建筑设备等;临时信号、临时通信(地区线路引入部分)、临
7、时供电等工程;4、施工及施工运输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房屋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如文化室、广播室等)、生产房屋(如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成品厂、材料厂、库、堆料棚等)和办公房屋;第三章 设计原则和标准要求第九条 临时工程应依据设计文件和现场施工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规划设计,内容包括临时工程的项目、主要工程数量、预算造价、占用土地、采用的建筑标准、数量指标、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设计图纸和计算书等。 第十条 临时工程设计应遵循“规划经济、永临结合、综合利用、便于管理、保护环境、服务施工”的原则:1、施工便道修筑至隧道进出口及弃碴场、混凝土拌合站、材料供应站、主要路基及桥涵工点,满足重型
8、车辆与工程机械通行要求晴雨畅通;生产和生活设施、电力、供水等设施满足施工高峰期需求,一次建设成型,符合环保要求,适合当地气候条件。2、各场站用地使用期要精心规划,尽量利用永久性征地,减少临时租地,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确定经济合理的使用面积和使用期限,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租用,避免晚用早租。3、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应尽量结合,如临时电力线路与正式电力线路、临时房屋与正式房屋、临时水源与正式水源、临时道路与正式道路,铁路站线、专用线与轨节场,存梁场、制梁场等综合考虑。4、临时驻地应选择在靠近工地及重点工程和方便进出及通信联系、便于队伍管理的地点;大型取土场至路基施工工地间的主要运输道路,应避
9、开居民点及常有人群集聚场所,以保证运输畅通和不扰居民。5、信息管理和网络监控系统要体现高科技的优势,完全满足内外信息沟通传输和工程施工监控管理的需要。第十一条 大型临时工程设施标准要求1.运梁便道运梁便道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其修建标准应满足大型运梁车通过。转弯半径应充分考虑大型运梁车拐弯角度要求。路基强度、路面宽度、路面平整度、路面纵、横向坡度等技术要求等均应满足大型运梁车的起步、行走、刹车、停车的需求,并按规定留足富余量。路基两侧应设排水沟,避免路面积水损坏路面,影响使用。一般情况下道路要高出原地面50cm以上。2.预制梁场预制梁场规模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架梁工期、
10、供梁范围、梁的外形尺寸、所采取的生产工艺流程、配套设施、机械化程度、人员作业效率、存梁区最少存梁数量及场区道路、操作空间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梁场由一般制梁区、存梁区、装运梁区、生产保障区(拌和站、锅炉房、钢筋及钢结构加工车间)、办公生活区等组成、生产区和生活区应相互分开布置,但又要有联系。各区之间由道路沟通。结构紧凑、布局合理感观良好。应根据梁场的生产规模、管供数量、工期要求,合理选择所需配套设施的型号和功率。如混凝土自动拌和站在预制箱梁时应满足每片箱梁的浇筑时间不超过6h来确定拌合站的型号、水泥仓、矿粉仓、粉煤灰仓、外加剂仓的大小、沙石料存放场地的大小。若连续生产还需考虑至少能满足715天的
11、存量。同时应有备用电源,以备应急。场区的划分:(1)备料存放区;(2)混凝土搅拌与泵送作业区;(3)钢筋加工存放区;(4)钢筋绑扎区;(5)预应力索初张拉、混凝土浇筑及内模存放区;(6)蒸养棚存放区;(7)终张拉与成品梁存放区;(8)机加工及预埋件区;(9)锅炉房、水池区;(10)污水处理垃圾站区(复耕土堆放区);(11)配、发电室,梁场试验室;(12)办公生活区等。梁场主要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场内移梁道路、场外运梁通道)。生产和生活房屋(生产、生活、办公房屋,试验室、料库、锅炉房等)临时用水(水池、水井等)。临时电力(变压器、发电机),临时场地(混凝土拌和站、原材料堆放场、加工及成品堆放场、
12、设备存放场、存梁场、预制区等)。污水处理、垃圾站等公共临时设施等。场内交通应合理规划和布置,为方便原材料的运输,修建一条6m宽的混凝土路面环场便道、结构为换填0.6m+0.4m厚混凝土,移梁机运梁通道根据梁场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地基承载力后确定。3.轨道板场轨道板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依据生产工艺流程、工序顺序、物流方便、生产任务、工期要求等因素布置设计。确定板场的修建规模。型轨道板场分生产区、水养区、存放区、辅助工区等组成。型板场房内:钢筋加工区、毛坯板预制区、成品板打磨装配区和厂房外的存板区,混凝土拌和站、辅助工区等组成。双块式轨枕预制场主要分双块式轨枕生产区、存放区、辅助区等组成。轨道板
13、采取工厂化生产,机械化操作、标准化、程序化作业。各工序间顺序清晰,施工方法、作业任务、工作接口明确。轨道板场混凝土拌和站的配置应视生产能力确定,砂、石料的储备量应满足715天生产的需要。厂房、厂区建设应满足生产能力和工艺要求及文明标准要求。4.混凝土拌和站(级配碎石拌和站)为确保结构物施工质量,所有结构物所需的混凝土全部采用集中强制式搅拌机拌合、电子自动计量配料系统进行配料,确保配料的精确性。混凝土集中拌和站的设置修建应视管供的数量、单机生产能力、工期等综合因素确定修建规模。拌和站场地均采用碎石和素混凝土进行硬化,配备车辆进站冲洗设备。防止车辆带入混土将原材料二次污染。各种材料分隔堆放,以免混
14、淆。配备砂石料筛分冲洗设备。混凝土拌和站的砂、石料场全部搭设棚子、防雨、防晒。冬天全封闭并配备暖风保温设备。保证棚内环境温度达到10以上。散装水泥罐(棚)、粉煤灰仓、外加剂仓等应满足生产需要,各种材料的储备量应满足57天连续的生产需求。级配碎石拌和站、改良土拌和站的设置修建应根据月最大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修建规模,二者可兼并使用。原材料隔放要求同混凝土拌和站。有冬期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站(含隧道口喷射砼拌合站)蓄水池(罐)必须采用地埋式(冻结线以下),冬期采用锅炉充气(水)加温。5.管、线、路等设施通信、电力、给水干管路、钢梁拼装场、道砟存放场等属于大临的设施应严格按有关要求实施,要体现结
15、构布局合理、实用,安排统一美观等要求。第十二条 小型临时设施标准要求1.区分布置办公、生产、生活房屋。办公生活房屋(除租用的外)统一采用彩钢瓦板房,为节约用地宜不低于两层。2.各类房屋应布局合理、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干净卫生、室内物品规整有序、美观大方,必要的附属设施如水池、厨房、厕所、生活垃圾、排水设施、防洪设施、防火设施、饮水设施等应统筹规划,并符合有关要求。3.临时房屋外观应统筹适当装修,衬以建制标志,做到协调美观。4.统筹规划办公房房屋和生产房屋内外上墙标牌和张贴,体现企业文化,不可杂乱粗俗。项目部应设置统一的宣传栏:(1)工程概况和简介;(2)场地平面布置图;(3)质量保证体系;(4
16、)机构设置一览表。5.原材料场、加工厂布置(1)钢筋存料场和加工区分开,两者需贴近但不混杂。大堆料场贴近混凝土拌合站。各种规格的沙石料应分隔。(2)各存料场和加工区均应硬化地面。存料场应搭设料棚,避雨防风,地面和料棚的规格均应在使用期内不破损。在满足进出料交通的前提下适当围栏,料场应设值班室。(3)钢筋加工不可露天作业,宜设有门窗、可供材料进出大门的半封闭的钢筋加工车间。半成品。成品存放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分类堆码存放。(4)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明显标识,标识牌。堆码整齐有序。6.场内主要道路修建标准应高于次要道路。各种道路要保持路面平整,排水良好。道口处设置指示牌。7.各种水、电、风管
17、线布置要合理有序,管道(段)内布置应统一,严禁乱拉、乱接、乱用,做到整洁、美观。8.统筹规划机械、设备、车辆的存放,停放有序。设置齐全的提示、警示标志。9.施工现场临时排水沉淀池、钻孔桩泥浆池、沉淀池等应视工程需要,适量设置,并做好防护栏和设置警示标牌,规划好循流通道、不可随意随处乱排乱放污染环境。池壁土埂应加修整,使埂顶平整,边坡顺直。第十三条 同一标段临时设施、施工现场标识、标牌、配电箱、电线、风管、水管布置要统一规格型号,严格执行按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0944号)文的要求。第四章 管理职责和分工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设有指挥部时,指挥部应负责统筹考虑如运输便道干线、通
18、讯及供电供水干线、砼集中拌合站等大型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临时工程的规划布置工作,在详细进行现场施工调查的基础上,在开篇布局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临时工程的地点、项目内容、建设标准、工程数量等,公司计划成本部负责临时工程的预算编制等。第十六条 项目部(分公司)负责组织制定大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工程实施工作。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组织人员编制大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工程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十七条 临时工程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变更,需书面写明变更原因并重新上报审批。第
19、五章 审批、验收和验工计价第十八条 临时工程设计审批顺序临时工程的设计,由各项目部负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局指挥部分管指挥长(集团公司直管项目)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局指挥部总工程师审批,计划成本部确定单价、安排班组,项目部组织实施。第十九条 验收交接1、临时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现场验收。2、验收交接前,项目部编制临时工程的竣工报告,临时工程竣工后,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现场验收。竣工报告内容包括:开竣工日期、施工依据、施工单位、竣工数量、主要材料消耗、工程质量评价及必要的图纸等。第二十条 预算及验工计价1、临时工程的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由项目部工程部根据审批的临建方案组织现场实地测量复核
20、后,工程部统计汇总工程数量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计划成本部核对并验工统一验工计价。2、凡是未上报临建方案自行组织施工的,对项目部进行处罚。已施工完毕的隐蔽工程经项目部现场据实进行收方。第六章 临时工程的维护和拆除第二十一条 临时工程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进行管理、维修和养护。如果需要变更现状,增加工程数量时,应报请项目经理部批准。第二十二条 使用临时工程的单位转移时,对有拆除价值的临时工程均应拆除,所拆材料和构件应由设备物资部门鉴定计算残值,残值应按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第二十三条 需要移交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临时工程,交接双方经过协商,可作有偿或无偿处理,并签书面协议书,分别由交接双方存档。第二十四条 临时工程用地使用结束后,应按照租地协议及时退租。协议规定复耕、绿化的,必须及时进行,并请地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及时办理退租手续。凡移交地方政府的临时工程,无论有偿或无偿,必须编制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协议书并存档。第二十五条 附则1、本办法未尽规定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2、本办法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3、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主题词:临时 工程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存档。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公司办公室2013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