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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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暴恐案2014,十九、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修正案提高法定刑)我国签署或加入的反恐国际公约:1、1997年联合国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2、1999年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3、2001年中、俄等六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司法解释:2014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恐怖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年月日)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

2、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恐怖活动人员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1、恐怖活动的成立条件(1)目的: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2)手段: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3)行为: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2、恐怖活动组织的成立条件(1)犯罪集团(2)组成目的:实施恐怖活动,(二)构成 1、客体2、客观方面3、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三)罪

3、数1、数罪并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同时实施杀人、放火、爆炸、非法制造爆炸物、绑架、抢劫等犯罪的 2、一重罪处罚:传授暴力恐怖或者其他犯罪技能、经验,依法不能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为实现所教唆的犯罪,教唆者又传授犯罪方法的,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四)刑事责任组织领导者10年以上、无期;积极参加者310;参加者3年以下,二十、资助恐怖活动罪单位可构成!“资助”: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包括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司法认定:1、资助不包

4、括为具体的恐怖活动提供物质帮助:前罪的共犯2014解释:“参与制定行动计划、准备作案工具等活动的”,属于组织、领导、参加行为。2、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人,为组织提供资助的,不定本罪。3、通过收取宗教课税募捐,为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筹集经费的,以相应犯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构成资助恐怖活动罪的,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二十一、劫持航空器罪 行为犯(一)概念和构成1、概念: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2、构成客观方面:(1)劫持:按照劫持者的意志强行控制(2)行为方式(3)行为对象:正在飞行、使用中的航空器。是否仅限于民用?司考未限制,(二)认定1、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2

5、、行为犯3、罪数 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航空器破坏的,定本罪,处死刑。不能数罪并罚!(三)思考:机长能否成立本罪?,二十二、劫持船只、汽车罪劫持火车、地铁等如何定罪?二十三、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暴力的后果应有限制,因为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二十四、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二十五、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二十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09年新司法解释)(一)构成 1、主体:包括单位。2、行为:储存:是指明知是他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的枪支、弹药而为其存放的行为,或者非法存放爆炸物的行为。,3、行为对

6、象:(1)枪支(专业术语,有时需通过鉴定):火药(1支)、压缩气体(2支)为动力。包括散件,非成套的以30件为一件;成套者以套计。注:“仿真枪”(2)弹药,包括气枪铅弹(500发),军用10发,非军用100发。(3)爆炸物: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二)认定1、罪间界限(1)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3)违规制造、销售爆炸物的如何处理:有资格生产爆炸物的单位不按规定品种制造;有资格销售、使用爆炸物的单位超限额买卖爆炸物(有品种、数量要求),定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2、共犯 介绍买卖的,成立共犯。,(

7、三)刑事责任因筑路、建房、打井、整修宅基地和土地等正常生产、生活需要,以及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条标准,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并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具有前款情形,数量虽达到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也可以不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居民区等人员集中区域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或者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三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上述行为,数量达到本解释规定标准的,不适用前两款量刑的规定。,二十七、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

8、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考虑到可用于生产!“毒鼠强”属于危险物质。03年解释指导案例13(2013)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明确了剧毒化学品氰化钠等属于刑法规定的毒害性物质;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二十八、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资格的企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二十九、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修正案三)1、概念: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盗窃、抢夺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前者为抽象危险犯;后者为具体危险犯。2、危险物质:(同前)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3、加重情节:国家机关、军警、民兵三十、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三

9、十一、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无资格者持有私藏:丧失资格后的继续藏匿刑事审判参考76辑:邀约非法持有枪支者携枪帮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共同犯罪。思考:非法持有爆炸物的,如何定性?,三十二、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1、单位可构成2、两类情况的差异:依法配备公务用枪:行为依法配置枪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三十三、丢失枪支不报罪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造成严重后果,三十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注意:选择性罪名的适用1、依案件中存在的选择条件确定2、不能数罪并罚。,三十五、重大飞行事故罪特殊主体:航空人员三十六、铁路运营安

10、全事故罪特殊主体:铁路职工,三十七、交通肇事罪(一)概念和构成1、概念:违规、事故、损失。2、构成客体:交通运输安全。不限于公路、航运和城市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有时包括铁路、航空!,客观方面: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违规、事故、因果关系(违规与事故之间)事故的程度:一死三重伤、或财产损失无能力退赔30万元以上(各地可上浮),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三死,负同等责任;一重伤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吸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等,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过失,(二)认定1、管理者构成的交通肇事罪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

11、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自首的特殊认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3、罪间界限 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否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厂矿区内机动车作业发生伤亡事故,是否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4、共犯问题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构成该罪共犯。这与共犯理论是否协调?,5、罪数(1)一罪:犯罪转化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匿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构

12、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注意转化的条件(2)数罪并罚交通肇事后,误以为被害人死亡、毁尸灭迹,实际后行为导致死亡的,交通肇事罪及过失致人死亡罪。,(三)刑事责任1、“交通肇事后逃逸”:已构成该罪的前提下,在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一人重伤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逃逸是定罪情节,不是量刑情节。2、“因逃逸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三十八 危险驾驶罪(八)不属于“责任事故类”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013司法解释“道路”:是

13、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醉酒: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十九、重大责任事故罪(修正案六)(一)概念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构成客观: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事故、因果关系(三)认定1、非罪界限2、罪间界限(四)刑事责任,四十、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四十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4、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硬件(设施条件)与软件(管理)”,四十二、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修正六增)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十三、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爆、燃、射、毒、腐”范围大于“危险物质”。违规、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事故。本罪与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界限?2005年

15、10月14日 法制日报: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方面、主体资格不同。后者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犯罪。危险物品肇事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取得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资格的人或单位,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犯罪。如医疗、科研教学和生产厂家,如果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违反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而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追究刑事责任。,四十四、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规、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四十五、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明知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四十六、消防责任事故罪违规、经通知改正而拒绝执行四十七、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特殊主体: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后果:贻误事故抢救、造成严重后果 如系应救助而不救助,可能成立不作为的故意犯罪!,责任事故类犯罪的共性:1、可由单位构成(除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2、只处罚自然人,作业,试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同类客体“公共安全”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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