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典案例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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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经典案例大全,社会保障权,员工因公司不交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案情简介:王某自2004年10月份起在华润超市处工作,自2010年7月30日起转岗为见习组长,实行上24小时、休48小时的以季度为核算周期的综 合计算工时制。2013年6月16日因公司长期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以及长期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接触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失业赔偿金。,案例一 公司关闭门店,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案情简介:职工于2011年12月11日到公司天津分公司处工作。双方于2012年1月26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26日至

2、2015年1月25日。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600元。后因公司计划关闭职工所在店面,故与职工协商将其调动至天津另一门店工作。双方就此未能达成一致。2013年7月4日,公司书面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双方均认可双方于2013年7月4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600元。职工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400元,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转移保险关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的支付赔偿金的裁决,起诉要求,不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关于工伤保险权,【案例】马某与一煤矿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在合同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不论什么原因,煤

3、矿概不负责。两个月后,矿井大面积倒塌,马某受重伤。马某家属要求煤矿支付医疗费,但煤矿以合同规定为由,拒不支付医疗费。马某及其家属诉诸法院,法院裁定该合同有关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概不负责的约定是违法的,其协议无效,煤矿应当支付马某的全部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费,建议劳动管理部门对煤矿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督促整改。,矿工离职未体检,原有煤矿要担责,【基本案情】李发荣在永隆煤矿工作至年月退休。退休时,永隆煤矿未安排李发荣体检。年月日,李发荣被诊断为一期尘肺,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四级。李发荣遂诉至法院,要求永隆煤矿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审理认为,永隆煤矿未按

4、照法律规定在李发荣离职前为其安排健康体检,不能证明李发荣的尘肺病为离职后所患,判决永隆煤矿承担相应的工伤赔付责任。,【法官点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用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派遣用工致损害,两家责任连带担,【基本案情】年月日,大正劳务有限公司与飞宏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年月日,黄明被大正公司派到飞宏公司上班,工种为冲压工,随后在工作中受伤,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级伤残。因大正公司未给黄明办理工伤保险,黄明诉

5、至法院,要求大正公司与飞宏公司连带支付工伤待遇费用。法院审理认为,黄明与大正公司、飞宏公司三方之间事实劳务派遣关系成立,判决两家公司连带支付黄明工伤保险待遇元。,【法官点评】在派遣用工关系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就派遣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分配不得对抗劳动者。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社保义务不能约定免除,经济补偿可以自愿放弃,【基本案情】年月日,张强与金华煤矿签订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张强书面承诺:“因本人原因,在合同期内不愿用人单位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在发工资时发给我,并保证自行依法缴纳”。除工伤保险

6、外,金华煤矿未给张强办理其余社会保险。工作个月后,张强申请辞职被拒绝后,张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判令金华煤矿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认为,张强与金华煤矿约定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以工资形式发给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张强有权据此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金。,法官点评】一些用人单位企图通过让劳动者承诺不愿办理社会保险、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来规避法律,这种以约定或者承诺来排除用人单位法定强制性义务的行为无效。,失业保险未缴纳,造成损失应赔偿,【基本案情】李蓉在华光药厂从事包装工作年多时间里,药厂未给李蓉缴纳失业保险。解除劳动关系后,李蓉一直失业,李蓉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

7、了相关证明。经过仲裁及诉讼,法院终审判决华光药厂支付李蓉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法官点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是法定义务,未缴纳失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案件回放,小张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企业与其约定每个月将本应该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付给他本人。小张想这样每月能多拿一些钱,就同意了。不久,小张因生病花费了不少医疗费用,于是便拿着发票要求单位报销,但企业答复他:由于他没参加医疗保险,因此医疗费要个人全额负担。,温情提醒: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般情况下,农民工都可以参加这五项保险。其中,农民工本人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养老保险、

8、医疗保险,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单位拒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关于安全卫生保护权的小常识,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是指劳动者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个劳动者有权享受退休、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每个女职工

9、都有权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不得在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的女职工每天可带薪哺乳两次,每次30分钟;。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4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休息休假权,案例 妊娠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案情简介:2011年2月28日职工入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职工工作岗位为人事主管,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1

10、年2月28日至2014年2月27日。2013年1月1日起职工月工资3000元。劳动合同履行期内职工怀孕,现仍在妊娠期间。2014年2月27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与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2014年3月20日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定,公司撤销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续延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时终止支付2014年2月28日至3月20日工资1034.48元,支付2013-2014年冬季取暖费335元。职工不服此裁决,因此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者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享受法定带薪休假节日;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11、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休息休假权,慕女士于2011年3月进入上海某机械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入职后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8月,慕女士结婚,婚后不久怀孕。孕7个多月时,慕女士出现妊娠水肿症状,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建议休息半月。随后,慕女士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请假材料,申请休假至产假届

12、满,并附上医院休假证明,在未取得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此后便不再上班。公司得知慕女士未经批准就擅离岗位后,表示不理解和愤怒,遂以邮件方式要求慕女士在收到通知的3日内返回公司上班,若逾期不归,公司将视作旷工或者自动离职处理。慕女士收到公司的返岗通知后,考虑到身体原因和医院医生的休假建议,便在邮件中回复自己已回老家,同时告知公司另以快递方式寄出了一份老家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医院初步诊断慕女士孕期8个月,患有中度妊高症,建议住院治疗或卧床休息。此后,双方互不联系,公司自慕女士请假之日起便停发了工资、停缴了社会保险。,2012年10月2日,慕女士产假期限即将届满时,因考虑到公司拖欠工资太久,便以此为由寄给

13、公司一封辞职信,告知公司将于2012年10月9日辞去现任职务。2012年11月20日,慕女士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请假当月已出勤天数的工资、产假及晚育假工资、生育医疗费补贴、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等。同时提交劳动合同、结婚证、请假单及医院病休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工资单、辞职信等证据材料。公司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后,提交了答辩材料。公司认为慕女士未经公司批准便擅离岗位,已构成旷工或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在公司内部张贴通告,视作该员工自动离职。但慕女士并不知晓该通告。,一审法院同样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毋

14、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权利,此即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但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亦须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并自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解除行为方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公司视作自动离职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且该通告在公司内张贴,并未送达给被告,被告亦表示并不知晓该通告,故公司的解除行为未发生法律效力,本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12年10月9日解除,公司不允休年假,工资报酬三倍付,【基本案情】王丽容到某环卫服务公司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零两个月。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未安排王丽容休年假,亦未支付相应报酬。王丽容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环卫服务公司支付王丽蓉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元。【法官点评】根据

1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平等就业权案例,高先生曾是上海一家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最初比德创展公司找到他,希望他能去工作。经过慎重考虑,高先生表示同意。此后,高先生还完成了由比德创展公司经理发来的一份测试卷,该经理在看过测试卷后称可以接收其任职。不久后,高先生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显示其为乙肝“小三阳”。当高先生拿着体检结果及相关材料到比德创展公司报到时,公司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高先生将比德创展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单位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要求比德创展公司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双方观点 原告高先

16、生认为,比德创展公司的行为违背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乙肝小三阳为由拒绝录用”的原则,属于就业歧视。被告比德创展公司始终辩称,高先生并不是因为乙肝体检结果被拒绝录用的,而是因为培训不合格以及其他综合因素,不符合上岗要求。,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比德创展公司要求高先生进行体检时,公司的培训已经结束,如其公司确实是因为培训原因而拒绝录用,则其在培训结束一段时间后要求高先生进行入职体检与常理不符。而且,比德创展公司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其在邀请原告应聘后又拒绝录用存在其他合理理由。因此,法院确定,比德创展公司就是因为高先生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而拒绝录用。法院还认为,高先生有理由对比德

17、创展公司将录用自己形成合理信赖。在比德创展公司违反平等就业原则,拒绝录用高先生的情况下,其公司应该赔偿高先生自原单位离职至其再次就业前的信赖利益损失。,此外,比德创展公司以体检结果作为拒绝利用高先生的理由,无疑会导致高先生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及承受精神痛苦,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最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比德创展公司确因乙肝歧视而拒绝录用高先生,依法判决其向高先生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7572.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报酬权,案例 员工违法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案情简介:职工于2005年8月1日入职,从事操作工作。双方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

18、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双方同时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2011年6月6日,职工因个人原因于提出辞职。2011年7月13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批准了职工的辞职,并向职工邮寄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职工已签收。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期间公司每月以银行转账形式向职工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后公司于2011年底得知,职工现就职的公司业务性质与本公司属于生产同类产品、实属竞争关系的公司。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在每日新报发布公告,要求职工告知从业情况,并履行竞业禁止协议相关条款。因提醒无果,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

19、受案范围为由,出具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对该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要求,职工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80492.75元。,案例 劳动者因工出差,在途时间公司应当支付加班费案情简介:职工2012年2月21日入职,双方签订期限为2012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19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2016年2月19日。2014年4月19日至5月15日期间职工因公前往西藏出差,公司安排职工2014年5月16日倒休一天。职工主张其在2014年4月19日、20日、26日、27日、5月1日、3日、4日、10日、11日存在加班。公司表示原告并未在上述时间提供劳动,不予认定。职工于2014年6月2

20、日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及福利待遇为由,提出解除。,案例五 员工因因欠薪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案情简介:2013年9月3日职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期限自2013年9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止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职工至某天津分公司处工作。在2014年3月,接受派遣的公司以与职工签订的2014年度绩效管理手册为由,单方降低工资。2014年8月职工申请仲裁,要求裁定劳动合同条款无效,认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支付工资,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职工不服该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请求认定职工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月工资445

21、0元,两公司连带支付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7月25日欠发工资5334.48元,连带支付克扣拖欠工资的100%赔偿金5334.48元。,案例三 何时入职,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案情简介:张某于2012年11月30日入职万邦公司,张某在职期间,万邦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0月11日张某以“待遇不合理”为由提出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现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万邦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万邦公司认为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案例二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案情简介:职工于2010年8月25日到公司工作,为喷砂操作工岗位,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2、期限为2010年8月25日至2011年8月24日,后劳动合同期限续订至2014年8月24日。职工称,其入职时公司未告知岗位系有毒有害的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也没有注明,同时在上岗前及上岗后公司也未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也未提供任何防护措施。在2013年11月7日,职工因琐事与同事发生口角,后公司要求职工写下因个人原因辞职,但此内容并非职工真实意思表示,系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仍未按法律规定给职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为此,职工申请仲裁。因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1000元,医药费2000元,医疗补助费18000元工资216

23、90元,特岗津贴2574元。,来自河南的小陈去年10月,通过老乡在龙岗一家企业当上了包装工。刚进厂时,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试用三个月后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为了转正,他在公司干得很卖力,一直盼望着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谁知,在公司干了近1年时间,公司也没有与他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期间,小王多次找过负责人,可这位负责人却说:“你现在不是有工干,有钱领吗?签了合同也不过这样。”可小陈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心里总是不踏实。若不在这家公司干吧,一时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不得不维持着这种现状。,点评: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24、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小风是某建筑公司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8年,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是5年,今后每年一签。第8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小风被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小风的月薪只有3000多元。小风没多想,心想辞职就辞职,按照每工作1年补1个月经济补偿金计算,他可以领到3万多元。可没想到单位却告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小风不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但被驳回。,点评:按照目前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但新法实施后,情况则会发生变化,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

25、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像小风的情况,该单位并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小风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单方终止合同,应当支付补偿金。,合同期满未续签,每月工资双倍付,陈杰年月应聘到重庆峰业公司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后,峰业公司继续留用陈杰,但未与陈杰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陈杰诉至法院,要求峰业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期间的双倍工资。法院判决峰业公司支付陈杰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元。,【法官点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继续留用劳动者的,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6、,集体合同提倡签,个人合同务必签,【基本案情】年月日,锦程公司与公司工会代表签订为期三年的集体合同。年月日,刘凤到锦程公司从事包装工作,锦程公司未向刘凤出示该集体合同,也未与刘凤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年月日,刘凤向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裁决锦成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元。经过仲裁和诉讼,法院终审判决支持了刘凤的该项请求。,【法官点评】工会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在招聘新员工时应当向劳动者出示。个人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集体合同是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最低保障标准。用工单位不能以集体合同取代个人合同的签订。,【基本案情】冯晓平与千行科技公司

27、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半,其中试用期为一年,月工资元,试用期工资元。合同履行期间,千行公司仅发放工资元。工作一年零三个月后,冯晓平提起仲裁和诉讼,法院终审认为,千行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判决千行公司支付冯晓平工资元及违法约定试用期赔偿金元。,【法官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竞业限制要合法,超出范围应无效,【基本案情】王宏进入光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王宏与光洁公司解除或

28、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三个月内,不得到与光洁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家政公司、物管公司等工作。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光洁公司以王宏离职后仍继续从事保洁工作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王宏支付违约金元。经过仲裁和诉讼,法院终审认为,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王宏从事保洁员工作,不应纳入竞业限制主体范围,光洁公司与王宏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法官点评】用人单位不得任意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当合理、合法,违反法律规定扩大人员适用范围、延长限制期限、设定补偿金支付条件等行为无效。,开除员工不合法,补偿金双倍赔,【基本案情】年月,

29、山顶机电公司以员工王中华不满工作安排,给其他员工造成不良影响为由,将王中华辞退。王中华遂起诉要求山顶机电公司支付解除合同二倍赔偿金。法院审理认为,山顶机电公司未对辞退王中华所依据的事实及正当性进行举证证明,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山顶机电公司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王中华赔偿金元。,【法官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双倍赔偿。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开除决定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对违反制度的严重性、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公示、告知等进行举证。,平等就业权,2014年的浙江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就是一起典型事件。河南籍应届女大学生郭某在应聘该

30、校文案职位时多次因烹饪学校“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郭某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烹饪学校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郭某的平等就业权,应向郭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怀孕女工2012年初,江苏鹏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聘用周女士担任公司行政秘书。2014年周女士怀孕后,公司告知周女士暂时回家休息,后要求递交辞职报告,否则将安排到体力劳动繁重的一线生产岗位。有关部门向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女售票员上班坐丈夫大腿被停工】近日,网友爆料,在陕西西安217路公交车上,一女售票员坐在丈夫腿上,旁边还站着学生,被斥有伤风化。据了解,

31、当时该售票员的丈夫来探班,因无售票员专座,因此临时挤了一下。目前,该售票员已被停工,接受职业培训权,案例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额违约金案情简介:杨某于2012年10月30日入职物业公司,岗位为中控室值班员。2013年3月25日公司与杨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杨某参加空港辖区消防部门组织消防初级证取证培训,时间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5月2日。公司支付培训费用,杨某学习结束后,至少在公司服务至2015年4月2日,如超过劳动合同规定时间的,劳动合同顺延至服务规定时间。培训学习结束后,如杨某主动辞职,或因自身原因(如违反纪律、职业道德等)而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应按费用说明中的B条

32、款退还相关培训学习费用。”现劳动双方因工资抵扣培训费用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结社权的危机,“公盟”案例提示结社权的法律危机7月14日,以“为了公共利益的公民的联盟”为组织定位的“公盟”,同时接到分别来自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下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地税拟处罚30多万元,国税拟追缴18万多元所得税并处93万多元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142万多元。7月17日,北京民政局做出关于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决定,并上门查抄了公盟,没收包括电脑、办公家具、案件资料、调研报告等在内的所有物品。以非营利为目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公民组织“公盟”,因突然面临国税、地税、民政局同时行动,受到税务、民间组织管理的双重处罚,而成为凸显中国民间组织当前法律困境的一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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