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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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1,1、2010年纳税申报表填列的难点问题 2、2010年申报表填列中的风险点与注意事项 3、2010年汇算清缴相关配套政策解析与运用 4、申报表的填列重点与方法5、所得税汇算涉及的其他问题 6、如何运用纳税评估指标检测汇算清缴结果是否存在风险隐患,2023/6/20,第一部分2010年纳税申报表填列的难点问题,4,1、会计核算方面的准确无误 如取得捐赠收入的 账务处理 税务机关所得税检查后要求企业调账是否正确?2、理解并准确把握最新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 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3、关注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制度规定的细节 收入的确

2、认条件、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职工福利费列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2023/6/20,4、纳税调整点的关注主要正确把握所得税政策规定,其次把握会计与税法差异点,日常工作中应时刻把握调整点。5、降低纳税风险 汇算清缴会带来所有税种的检查,汇算清缴的同时自查相关税种,降低涉税风险。,2023/6/20,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第二部分 2010年申报表填列中的风险点与注意事项 1、会计处理与纳税数据之间的差异点简要分析 2、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模糊点及注意事项 3、纳税申报表填报中最可能出现差错的项目有哪些?,7,(一)会计处理与纳税数据之间的差异点简要分析 永久性差异,是指一定时期的税前

3、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这种差额在本期发生,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扣除。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指一定时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其发生是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纳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税前会计利润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如折旧时间不同的差额、广告费结转以后年度等。时间性差额发生于某一时期,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可以转回扣除。,8,主要业务差异1收入确认的差异 主要包括: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售后回购业务、债务重组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技术转让收入、折扣与折让、无法支付的款项、租赁收入、补贴收入、资产评估增值

4、等)的概念与分类的差异;收入时间确认的差异;收入计量的差异;特殊销售业务的差异。,9,2成本费用与税前扣除的差异(1)成本差异:销售(营业)成本(如以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存货成本的差异)、工薪支出及“三项费用”的差异、资产成本的差异(如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的差异)等。(2)管理费用差异:坏账及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总机构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开办费摊销等。(3)营业费用差异: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支出、佣金及手续费支出、保险费支出等。(4)财务费用差异:非金融部门借款利息处理、关联方借款费用处理、个人借款利息处理等。,10,3资产损失和营业

5、外支出的差异 主要包括:资产永久或实制质性损害的判断、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项目(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罚款、罚金及滞纳金、捐赠支出、资产盈亏和毁损、债务重组损失的差异、单位代付个人所得税支出、其他项目等)。4投资重组业务差异 主要包括:投资成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收益确认时间及计算方法、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合并、分立业务、境外分回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等。,11,(二)汇算清缴政策的模糊点及注意事项1.计税收入应计未计:隐瞒收入,要重点检查 2.成本费用多列、虚列、少列:3.审批事项应报未报:减免税的备案制与报批制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是否审批 4.调整项目应调未调:错帐更正与纳税调

6、整5.实现税款应缴未缴: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查增的的所得额,应先予以补缴税款,再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0号公告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90号)(1)虚报亏损的界定。企业虚报亏损是指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2)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

7、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偷税)(3)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5万元以下罚款),13,6.及时提供资料财税200929号 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国税发200931号 房地产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须出具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

8、关同意。,国税发20093号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的各项所得,包括取得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收益等,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应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征收预提所得税。,2023/6/20,2023/6/20,国家

9、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财税200959号 企业发生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国税函2008112号 纳税人申请执行协定税率时必须提交享受协定待遇申请表。国税发200828号 第三十三条 总机构应当将其所有二级分支机构(包括不参与就地预缴分支机构)的信息及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邮编、地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第三十四条 分支机构应将总机构信息、上级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有关

10、企业所得税政策法律效率问题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9】55号文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8、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如何处理,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如劳务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

11、税法上没有规定如何确认收入,但会计上按成本补偿确认收入,没有补偿则不确认收入。,19,9、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关注的企业,异常申报企业管理:对存在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和跟踪分析监控的重点。企业特殊事项管理:对企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清算、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评估增值以及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等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事项,制定并实施企业事先报告制度和税务机关跟踪管理制度。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10、2010年12月31日前企业急需处理的问题,国税函2010249号因

12、2010年5月31日后出台的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少数纳税人,可以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企业所得税,相应所补企业所得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如2010年第7号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问题国税函2010256号 财税201045号,21,11、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附表三52行),国税函2008299号本期预计利润调增本期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转回已按税收规定征税的预计利润的数额 调减,12、注意财产损失的报批事项,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13、管理办法 国税发200988号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96号,23,13、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附表三53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未作纳税调整。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号第

14、三十条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14、一般重组、特殊重组处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15、清算所得,清算所得: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原来未明确资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

15、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8号,2023/6/20,2023/6/20,28,(三)申报表填报中可能出现差错的项目1.主表中的境外收入和所得部分2.收入明细表中的视同销售和其他业务收入3.纳税调整表中的重组业务、房地产完工前预计利润扣除和税金扣除调整、减值资产处置时和坏账准备转回重复调减、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资产扣除问题4.亏损填报年限容易发生差错5.创业投资企业不足抵减利润问题6.预提、暂估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结转扣除8.股权投资损失抵扣年限问题9、税前扣除未经审批的财产损失,第三部分 2010年汇算清缴相关配套政策解析与运用,收

16、入与税前扣除项目的新政策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25号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037号 关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财税201097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

17、045号,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政策盘点及解析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010号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4号 关于政府关停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1069号 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65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

18、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其他最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10148号 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39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156号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201096号,第四部分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列重点与方法,申报表的填列重点与方法,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填报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填报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附表五税收优

19、惠明细表填报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填报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填报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填报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填报附表十一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一)收入明细表填列中5大关注点,收入确认条件、时间、金额与增值税、营业税收入确认上的差异问题隐匿收入问题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问题组合销售收入确认问题,(1)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2)非货币形式: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

20、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公允价值的确定:市场价格,收入形式,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收入的条件(会计与税法差异)重点把握收入确认时点(国税函2008875号)年底开票(军工厂、商场购物卡)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增值税暂行条例19条: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8条;(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

21、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17%还是13%税率?,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2008年1月1日,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不含税),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56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分期收款销售会计处理(例)(续一),A公司销售成立时:借:长期应收款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 对应成本1560(1248)未实现融资收益 400 递延增值税负债 340第1年末:第5年末:借:银行存款 400 借:银行存款 400 贷:长期应收款 400 贷:长期应

22、收款 400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26.88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29.43 贷:财务费用 126.88 贷:财务费用 29.43借:递延增值税负债 6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68,第一年调减收入1200万元调减成本1248万元调减财务费用126.88万元共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8.88万元,B公司购入时:借:固定资产 1940(计税基础2340)未确认融资费用 400 贷:长期应付款 2340第一年末借:长期应付款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借:财务费用 126.8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26.88,提供劳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

23、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无论会计上能不能确认收入,税收上都是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国税函2008年875号文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

24、比例。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会计准则:劳务结果能可靠估计(确认收入);不能可靠估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举例:甲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

25、月,合同总收入30万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22万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14万元,估计还会发生6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14(14+6)=70%12月31日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3070%=2112月31日结转的提供劳务成本:(14+6)70%=1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1、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例如:甲企业贷款100万给乙企业,年利率10%,使用2年。到期利息20万元。合同签订:第一种:乙方分期付息,每半年或一

26、年付一次第二种:2年后一次性还本付息(会计准则强调权责发生制)第三种:提前扣除2年利息20万,贷款时只给乙企业80万,还款时还是还100万。,2、租金收入 实施条例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经营租赁会计上权责发生制,税收按合同约定。融资租赁(国税发200345号)(1)企业在对租赁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时,须正确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2)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标准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一、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

27、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融资租赁: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入融资租赁收入,最低租赁收款额和融资租赁收入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收到后在各期间分配,确认为当期的租赁收入。最低租赁收款额=租金期数+优惠购买价格税法上企业租金收入金额,应当按照有关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金额全额确定。,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一租赁合同:标的物数控机床,可使用年限7年;自08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

28、1日,每年付租金2万元;共6年合计12万元。该机器08年1月1日公允价值为9万元;成本价7万元期满后甲公司可以优先购买机器,价格为1000元。税收上按每年2万长期应收款 会计先按7万计(融资租赁固定资产),121000和90000的差额31000元为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后按实际利率法分配收入(租赁收入)。,借: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款 121000 贷:融资租赁资产 7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31000 营业外收入一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0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处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会计规定:出租人按照

29、租赁的备抵账户,在以后备期分期计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应该确认“营业外收入一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一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收到第一期租金: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一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收入:一是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二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计量。,

30、一次收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视同销售该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按合同有效期(税收上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分期收取使用费的,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分期确认收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第三款:关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按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税法实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凡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发生变化的,应将该收入额减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不符合规

31、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会计规定:1、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货物销售而在货物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3、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的货物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4、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货物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32、。,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特殊业务所得税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以下规定:1、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2、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4、

33、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5、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6、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是否属无偿赠送?,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

34、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非货币性资产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流转不视同销售(分公司之间),样品视同销售如何征所得税?某公司样品成本价格10,销售价15.借:营业费用 12.55 贷: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2.55 营业费用中包含的税金是否可税前扣除?,区分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与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如:蒙牛集团用产品招待客人 造纸厂将纸用于管理部门 空调生产企业将空调用

35、于职工食堂将资产货物、劳务等用于国外分支机构,应视同销售。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此项规定中“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是否包含职工集体福利,如用于建造职工宿舍等,将资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是否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总局网站上回复: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计缴企业所得税。,71,非货币资产交换例:甲企业以产品A换取乙企业机器设备B,A的成本为30

36、万元,公允价值为46.8万元(含税价),交易无补价,双方适用增值税税率17%。按照会计准则:借:固定资产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6.8,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借:固定资产 36.8 贷:产成品 3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6.8收入明细表 成本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假设该设备会计提了5年折旧18.4万元后,将此设备以50万元价格卖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会计=50-()=31.6税收=50-()=26.6,捐赠的所得税处理举例:某企业将成本是80万元,售价是100万元的产品捐赠,符合公益性捐赠。当年利润1000万元。会计处理:借:营业外

37、支出 97贷:产成品 80 应交税金-增值税 17税收调整:视同销售调增20,捐赠限额120,可以全部扣除97万元。应纳所得税=(1000+20-20)*25%=250万元,有人认为如果直接作销售处理对企业更有利,此种观点是否正确?借:营业外支出 117-2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金-增值税17借:主营业务成本80贷:产成品 80应纳所得税=(1020-20)*25%=250万元利润为1020万元,则可以税前扣除122.4万元。,国发200821号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

38、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3.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营业外收入1、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某服装有限公司2001年度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建一厂房,账上固定资产原值为500万元,预计净残值5%,折旧年限20年,2008年1月1日,该公司为了向银行借款,将该厂房进行评估,评估后价值为1000万元,截至2008年底已提折旧200.25万元。2008年12月15日该公司将该厂房转让,转让价格为1100万元(假设相关税费100万元)。根

39、据以上资料确定该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理),78,如何确定资产计税基础 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79,2、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甲公司(执行会计制度)用A设备从乙公司换入B设备,A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000元,已提折旧27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280000元;B设备的账面原价为300000元,已提折旧40000元,未计提

40、减值准备,公允价值280000元。根据以上资料如何确认甲公司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230000 累计折旧 270000贷:固定资产A设备 500000 借:固定资产B设备 2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30000按税法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净收益为5万元(28万元-23万元)B设备按税法确认的计税基础为28万元,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下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230000 累计折旧 270000贷:固定资产A设备 500000 借:固定资产B设备 28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 230000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净收益 50000,3、债务重组收益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分解为

41、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例如:甲企业用产成品抵偿乙企业债务,该产品成本为800万元,售价1000万元,抵债15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采用新会计准则甲企业帐务处理如下:借:应付帐款 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7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30乙企业帐务处理如下:借:库存商品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17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30 贷:应收帐款 1500,采用会计制度的企业借:应付帐款 1500 贷:库存商品 8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170 资本

42、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30销售自制产品所得=1000-800=200万元债务重组所得=1500-1000-170=330万元。收入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4、政府补助收入(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且收支两条线);,财税【2008】151号(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

43、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财税【2009】87号 财企【2008】179号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5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接近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的实现。外资企业: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内资企业:国税发200345

44、号(2003年1月1日起),88,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函2008264号)新准则:营业外收入视同经济利益流入老制度:资本公积视同权益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6、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

45、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7、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原来规定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废止)第五条: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发1999195号:企业

46、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8、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的生产经营损失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其亏损部分可以在年度的利润中扣除,或者在今后五个年度内用利润弥补。因此这部分损失已经在税收上作了处理。如果处理后其应收款又被收回的,则应当重新作为企业的收入计算纳税。问题分析1.未经批准税前扣除坏账损失收回是否纳税?2.事后保险赔偿收入是否纳税?,9、违约金收入问题:一种情况:签订了合同,合同未进行就违约了。另一种情况:合同进行中违约了(如产品不符合要求终止合同)。预收了30%的货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

47、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 三、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计量对象-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 筑物 增值后准备转让的;计量方法-公允模式成本模式计量条件-活跃市场取得价格和信息公允模式-不提折旧或摊销,税务处理:条例56条: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计税基础 持有期间增或减值,除另规外,不调整计税基础视同固定或无形资产管理计提折旧或摊销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

48、量资产纳税调整表,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原内资企业国税发2000118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

49、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的处理?(1)不同于一般的政府债券(铁路建设债券、三峡建设债券、电力建设债券)(2)不包括外国政府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3)二级市场转让国债收入应作为转让财产收入缴税例:企业2006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国库券100万元,3年期,年利率3%,到期还本付息,2007年1月1日,卖出国库券,转让价格105万元,差额5万元是否应该确认为所得征税。,100,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50、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中风公司于2008年1月支付价款1000万元取得华翔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华翔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中风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中风公司仅对股权取得一项内容在08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如何申报?中风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2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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