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5263450 上传时间:2023-06-20 格式:DOCX 页数:65 大小:114.8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docx(6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库竹围施工招标技术文件合同协议表格模板实用文档1.1 工程说明1.1.1 工程概况遂溪县库竹围海堤加固工程属于广东省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项目之一,规划阶段上报建设堤长16.8km。库竹围海堤位于遂溪县建新镇城月河左岸,海堤达标加固后堤线总长16.425km,本工程另需新建、重建与加固穿堤建筑物共32座。库竹围海堤捍卫耕地1.48万亩,其中虾塘鱼塘约0.24万亩,保护人口3.3万。库竹围海堤工程建设任务为加固建新镇南部堤防,同时完成穿堤建筑物的整修、重建,以减轻洪(潮)灾害对本区的威胁,保障防洪(潮)安全,为建新镇的经济健康、持续进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1.2 水文气

2、象与工程地质资料(1)水文气象遂溪县地处雷州半岛中北部,属亚热带气候,气候温与,年均温度22.7。雨量较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729mm。每年6-9月份为雨季,往往出现突发性暴雨、大暴雨与特大暴雨,造成严重自然灾害。风向东南风与偏北风,风力平均2.3级,最大风速34.5mso(2)工程地质1)堤围地质条件及地层物理力学性质工程区河海堤围揭露的土层按其成因类型可划分为4个工程地质层:1)、沿线海堤为第四系人工堆积层(堤身土,Q4s);其下(堤基土):2)、上部为第四系海陆交互相沉积物(QN)、下部为喜山期喷出岩(蹴)与北海组(QbbPkd),依其土性及工程地质特征,可细分7个工程地质小层,依次为

3、人工填土、玄武岩全风化土、1淤泥、淤泥质土、2淤泥质中砂、3粘性土、4中粗砂、粗砂、5砾砂。根据各河海堤现状,可把库竹围划分为三堤段,其分别是:1)基本无堤段;2)堤防低矮段;3)堤防段。a)基本无堤段本堤段要紧分布在下列桩号:K0+878Kl+450K5+494K5+854、K6561K7+270K8+172K8+470、K12+079Kl2+709、K12+885K12+950、K13+172-K13+230o该段以自然岸坡为主,坡度约30。60。,坡高通常为0.60m2.00m,局部高度为3m,大部为第四系人工堆积层、海陆交互相沉积层或者残积层,岸坡现状基本稳固,坡顶高程2.59m3.7

4、7m0堤前红树林分布,堤后为校树林、稻田、甘蔗地。b)堤防低矮段本堤段要紧分布在下列桩号:K0000-K0+471Kl+450-K2200o该段沿线堤前为红树林分布,堤后以稻田为主,本段岸坡要紧为人工填土层或者海陆交互相沉积层,岸坡近直立,现状较稳固。本段堤高通常为0.7m0.8m,局部堤高为1.00m1.32m,堤顶宽度0.8L00m,堤顶高程为3.12m3.67mc)堤防段本堤段要紧分布在下列桩号:K0+471K0+878、K2+200K5+494、K5+854K6+561K7+270K8+172、K8+470K12+079、K12+950K13+172、K13+230K15+130。该段

5、堤防均是当地居民开挖鱼塘用淤泥逐年分期填筑而成,堤身单薄,堤顶高程为堤18m4.68m,局部高程达到5.07m,堤高LOm3.0m,堤顶面宽0.4m2.0m,局部宽度为5.5m左右。堤身结构单一,堤身土因施工手段不一致(人工与机械化)、填筑时间长短,而密实度有异、质量有差别,愈靠堤身下部,因经较长时间固结,其相对愈密实。目前该段堤防堤前无任何人工护坡护岸措施,但堤外滩及岸坡分布一定宽度与厚度的红树林,构成天然护坡护岸屏障,虽岸坡较陡,坡度约40。60。,但现状基本较稳固。堤后为鱼塘分布,堤脚可见松树桩支护。堤身分布众多的鱼塘小水闸。2)水文地质条件雷州半岛的地貌特点是中间地势高,周边向海区逐步

6、降低。地下水在陆地上同意降雨或者地表水的补给后,就会顺着地势由陆地向海径流排泄。本区地下水类型要紧有孔隙性潜水、孔隙性承压水。孔隙性潜水埋藏于波状平原上部的粉细砂、淤泥质砂层中,要紧受大气降水补给,与河水互为补排,水位季节性变化较大,据钻孔水位与河水位观测分析二者关联性较好,水量较丰富。孔隙性承压水埋藏于软土层下部的砂层、砂砾石层中,在滩涂区地下水隔水层缺失的地方,地下水通过含水层出露的“天窗”溢出地表,形成泉眼。富水性好,水量丰富。1.1.3 施工条件(1)交通条件本海堤加固工程位于广东省遂溪县西部北部湾畔,通路网纵横,有325国道、207国道、渝湛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铁路方面有

7、粤海铁路、黎湛铁路,其中粤海铁路、沈海高速均可直达广州,交通方便。(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与临时设施发包人无可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与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3)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施工条件发包人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必要的永久建筑物用地与施工临时用地,施工期间免费使用。1.2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库竹围海堤工程建设任务为加固建新镇南部堤防,同时完成穿堤建筑物的整修、重建,以减轻洪(潮)灾害对本区的威胁,保障防洪(潮)安全,为建新镇的经济健康、持续进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有穿堤建筑物设计标准、规格尺寸、功能与安

8、全性基本不习惯加固后的堤防,原则上按填埋或者拆除处理,少量经加固、维修、改建后可继续使用。但由于围内排涝规划及城市规划未确定,本工程以维持原规模重建为主,满足防洪(潮)要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堤后涝区现有格局的影响。本工程沿线现有穿堤建筑物40处,经合并、新建、重建、加固整修后的穿堤建筑物32处。(1)堤防及穿堤建筑物土建工程(包含临时工程及临时设施);(2)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3)各建筑物安全监测;(4)工程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1.2.2 发包人(包含其他承包人)承担的有关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无)。1.3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与文件1.3.1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与文件(

9、1)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订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与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含软件、移动硬盘)与影响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3.2 发包人的供图计划(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30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每年第四季度末,监理人应根据上述供图计划,提供全面的下年度供图计划给承包人。(3)不论何种原因调整与修改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4

10、)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10份各类施工图纸(包含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的份数,并为增加的图纸支付费用。1.3.3 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总布置图与要紧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30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项目工程施工前15天提供给承包人。(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支护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与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5天提供给承包人。(4)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与安装(如闸门与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与文件

11、,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5)用于安装监测仪器与埋设的是施工图纸与技术文件应在开始安装埋设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1.3.4 施工图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1.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全面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者表达不清晰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者补充时,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与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与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能够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

12、,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1.4 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4.1 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含本章第1.4.2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与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他图纸与文件。1.4.2 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与文件(I)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15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根据,与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图纸与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提交

13、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与所有图纸、文件与影响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有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4.3 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使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网络图应包含下列各项数据与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与相应节点编号;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与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与自由时差;7)要紧项目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与说明。(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操纵节点工期要求。1.4.4 施工总布置设计

14、(I)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坨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含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紧剖面图与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与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固与安全。1.4.5 要紧施工方法与措施(I)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者安装前15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与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

15、提交的施工方法与措施,应包含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与安装图等施工文件。1.4.6 承包人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15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含:1)同意按此执行;或者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者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者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与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Z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与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与说明修改范围与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与文件的签署

16、拦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与文件,务必由项目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与文件,均属无效。1.5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与工程设备1.5.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1)材料供应计划承包人应编制一份发包人供应材料的需用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末前15天前、每季度末的15天前与每月末的7天前,向监理人提交下一年度、季度与下一月的材料需用计划。经监理人确认后作为发包人分期供应材料的根据。(2)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对发包人指定供货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数量与品种进行检查、检验与验收,

17、并及时将材料的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若材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但务必向监理人提供能证明材料不合格的试验与检验资料。15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1)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的交货日期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件后的Z天内批复承包人。(2)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安装的工程设备,应按照监理人批准的交货日期交货,承包人可同意发包人比商定计划提早Z天内到货。提早超过Z天,应由发包人支付提早到货的保管费用。(3)监理人应在设备到达卸货地点的24小时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通知(货到后)2小时内卸货,否则,应有承包人支付卸货地点的逾期保管费用。(4)由于施工

18、安装进度延误,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可根据监理人批准的修订进度计划,要求变更工程设备的交货日期,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计划延误而变更交货日期时,承包人应自费保管按原定交货日期到达的工程设备。由于发包人要求变更交货日期,影响承包人的安装工作进度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与(或者)要求发包人支付增加的费用。(5)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1)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交货验收。2)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直接在制造厂提货,则应由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参加出厂检验后,由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并经承包人验点接收后自行发运至工地。承包人应对工程设备在运输中造成的缺失与损坏承担

19、全部责任。3)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或者供货商)发运至工地交货,则应由发包人、供货商代表、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现场开箱检验,并经承包人验点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如今,应由发包人对工程设备在运输中造成的缺失与损坏承担全部责任。从设备开箱验收完毕起,承包人应对工程设备的保护与保管承担全部责任。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与设备1.1.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检查与验收: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与其他有关图纸、文件与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与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

20、理人按本合同约定与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3)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者返工至合格为止。(3)代用材料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与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使用代用材料。1.1.2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与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

21、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与保管的全部责任。1.1.3 承包人施工设备(1)承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至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提交监理人审批。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含: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要紧性能、数量与估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新购置要紧施工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与检修记录与维修保养证书等;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与维修保养证书等。(2)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

22、设备(包含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认真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与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与质量操纵的要求,监理人有权索取必要的施工设备资料,如发现进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1.1.4 不合格的材料与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与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完全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与不合格的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与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7 进度计划的实施1.7.1 施工总

23、进度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按按本章第1.4.3条要求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编制全面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实施措施应说明下列内容:1.7.2 久工程与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与各年度形象面貌。1.7.3 物资材料(如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砂石骨料、土料与石料、用水与用电等)使用计划及要紧材料订货安排;1.7.4 现场各类人员配备与劳务安排计划;1.7.5 设备的订货、交货安排计划;1.7.6 说明。1.7.7 年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2月,将下年度的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含:(1)计划完成的年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2)该年施工所需

24、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与需要补充采购的计划;(3)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计划;(4)提出发包人与其他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5)该年施工工作面移交计划日期与要求其他承包人提供工作面的计划日期;(6)该年各施工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与验收计划;(7)工程安全措施实施计划等。1.7.8 季、月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季、月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其内容包含:(1)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2)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3)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7.9 月、周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

25、包含:1)月完成工程量与累计完成工程量(包含永久工程与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与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与运行状况;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估计未来3个月劳动力的数量);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与采取的改进措施;8)质量事故与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9)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含安全事故处理情况);10)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2)承包人应在每周进度会议上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周进度报表,其内容包含:1)上周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与

26、实际完成工程量与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要紧问题。1.7.10 度会议(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与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与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与矛盾。(2)承包人应在每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1.8 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1.8.1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I)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5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其内容应包含: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

27、人员名单;3)各要紧工程建筑物施工,与各施工工种的质量检查程序;4)隐蔽工程与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程序;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与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作好质量事故检查的同期记录与事故处理的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交监理人。1.8.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为检查工程与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与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与设备检测成果、施工与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与在现场钻取试

28、件,并使用承包人的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1.8.3 发包人的完工验收(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与有关部门,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均应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后,作为工程完工预验收资料。(2)承包人完成每项单位工程与分部工程后,发包人与(或者)监理人应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完工预验收。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与完工验收要求,整编好验收资料,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9验收1.9.1 专项验收(1)专项验收是指与国家与地方有关的对永久

29、交通、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通航等的专项工程验收。(2)专项验收可与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本章第1.9.3条的要求进行。192阶段验收根据国家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需要,水利工程应进行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的阶段验收。1.9.3工程竣工验收(I)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各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与时限完成验收工作。(3)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前

30、,承包人应整编下列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发包人,其内容包含(不限于):1)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2)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3)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4)质量事故记录,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5)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6)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与有关文件;7)验收工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成果,与工程设备的试运行检测成果;8)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他竣工验收资料。(4)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与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5)工程竣工验收应

31、由发包人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主持、发包人组织进行。1.10 工程量计量1.10.1 说明(1)本合同工程项目应按本合同通用与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保证自供的一切计量设备与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超出施工图纸所示与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施工附加量,甲供、运输损耗量等均不予计量。(4)根据合同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由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计算,或者使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量,并经监理人签字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32、。当分次结算累计工程量与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为准。(5)分次结算工程量的测量工作,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对结算工程量重新进行复核测量,并由监理人核查确认。1.10.2 重量计量(1)按施工图纸所示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或者千克为单位计量。(2)凡以重量计量并需称量的材料,由承包人合格的测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秤量设备,根据合同约定,在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称量。1.10.3 面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者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

33、。1.10.4 体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者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1.10.5 长度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者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1.11 引用技术标准与规程规范的规定1.11.1 遵守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与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与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与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1.11.2 引用标准与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引用的标准与规程规范应用时执行国家与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1.12 工程保险1.12

34、.1 投保险种发包人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投保下列险种:(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包含材料与工程设备,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2)人员工伤事故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3)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4)第三者责任险(按各自管辖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5)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12.2 保险费用(1)若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与内容,在本章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报。若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则承包人不需列报。(2)承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险与人身意外

35、伤害险应由承包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与内容,为全部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按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3)承包人管辖区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4款约定的责任与内容与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4)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保险费用包含在施工设备运行费内。1.13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1.13.1 单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单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支付。1.13.2 通常总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

36、不包含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暂列金额)的总价支付。1.13.3 特殊约定的总价支付项目(1)进场费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施工所需人员、施工设备与周转性材料的调遣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由发包人在合同计划开工日期30天前支付。(2)退场费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进行完工清场、撤退人员、施工设备与周转性材料等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规定的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在监理人检查确认承包人完成全部清场撤退后由发包人予以支付。(3)保险费发包人按本章第1.12节规定支付。(4)其它费用承包人按本章规定完成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项目的工程单价或者总价中,发包人不

37、另行支付。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2.1 通常规定2.1.1 应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本合同水利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与配置、安装、运行、保护、管理与拆除等全部工作。其工作项目包含: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邮政服务、砂石料料物开采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机械修配厂、加工厂、仓库、存料场、弃料场与施工现场办公与生活建筑设施等。2.1.2 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2节、第2.3节的规定,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测量与现场试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测量与试验成果负全部责任。(2)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完成本章第2.42.15节所列

38、的各项施工临时设施,并在各项永久工程建筑物施工前,完成全部施工临时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与试运行。(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交通规划及本章第2.4节的规定,负责场内施工临时道路及其交通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采购与配置、安装、运行与保护。(4)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52.9节的规定,负责设计与配置施工供水、供电、供风、通信等施工临时设施。(5)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02.14节的规定,负责砂石料供应、混凝土生产系统、钢筋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汽车修理保养、仓储设施、弃喳场等的临时生产设施。(6)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5节的规定,负责现场办公与生活建筑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设计、施工与保护,

39、并应对现场办公与生活建筑物的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2.1.3 要紧提交件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1.4.2条,与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与本章第2.42.15节的规定,编制各项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与施工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含:(1)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图;(2)施工工艺流程与(或者)施工程序说明;(3)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4)施工期运行管理方式。2.1.4 引用标准(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02

40、.2 现场施工测量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2.3 现场试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2.4 施工交通2.4.1 场内施工道路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施工道路、桥涵、交通隧道与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与保护(包含管理与保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2.4.2 场外公共交通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2.5 施工供电(1)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电源,本合同所需电源由承包人同地方电力部门沟通解决。(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管理与维修所有施工区与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所及其全部配电装置与功率补

41、偿装置。(3)承包人应为其出现停电事故后急需恢复用电的重要工程部位(如补救中断的混凝土浇筑等)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供紧急供电之用。2.6 施工供水(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用水问题。(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总布置的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与维修其施工区与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含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与水处理设施等。(3)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与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与生活用水,包含引向发包人与监理人办公地点与生活区的引水、储水与水处理设施及其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与日常维修等工作。上述供水设施建设与日常供水费用包含在供水项目的总价内。(4)为进入现场的其

42、他承包人提供施工与生活用水方便,具体提供措施与收费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7 施工供风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供风,包含负责施工供风系统的设计、建造、运行管理与保护。2.8 施工照明(1)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与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与生活区与有关的道路、桥涵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与照明设施。(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施工与生活用电提供方便。2.9 施工通信与邮政服务(1)承包人应自行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与维修其施工现场内部的通信服务设施。承包人应为发包人与其他承包人使用其内部通信设施提供方便。(2)承包人应自行与当

43、地邮政部门协商解决其施工现场邮政服务事宜。2.10 砂石料供应(1)除另有合同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砂石料。(2)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各类砂石料与土料的需用量,进行开采、采购、储存与供料平衡,并应满足高峰用量的要求。2.11 混凝土生产系统除另有合同约定外,承包人可自行拌制混凝土或者采购商品混凝土。承包人若自制混凝土,应做好场地排水与弃渣处理,与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2.12 临时工厂设施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的要求,修建本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厂设施。2.13 仓库与堆、存料场(1)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修建本工程的仓库与堆、

44、存料场,并在开始施工前,将仓库与堆、存料场的设计图纸与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各项材料与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与保护。(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储存炸药、雷管与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与修建,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2.14 弃渣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在弃渣场周围及场地内设置防洪与排水设施,防止冲刷弃渣,造成水土流失;2.15 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2.15.1 承包人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其施工需要的全部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的设计、建造及其设备的采购、安装、管理与保护等

45、。(2)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天内,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规划总布置,向监理人编制一份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的布置与房屋建筑物设计的图纸与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15.2 发包人提供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发包人可将已建成的办公管理与生活房屋建筑及其设施提供给承包人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签订协议。2.16 计量与支付2.16.1 现场施工测量现场施工测量(包含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测设的施工操纵网,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等)的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2.16.2 现场试验(1)现场室内试验承包人现场实验室的建设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

46、项目的总价支付(2)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约定外,现场工艺试验所需费用,包含在现场工艺试验项目总价中,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3)现场生产性试验除合同约定的大型现场生产性试验项目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外,其它各项生产性试验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与合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6.3 施工交通设施(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场内施工道路的建设与施工期的管理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者总价支付。(2)场外公共交通的费用,除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为场外公共交通修建与(或者)保护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在施工

47、场地外的一切交通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承包人承担的超大、超重件运输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6.4 施工及生活供电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用电设施的建设、移设与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的项目的工程单价或者总价支付。2.16.5 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的建设、移设与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者总价支付。2.16.6 施工供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供风设施的建设、移设与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者总价支付。2.16.7 施工照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照明设施的建设、移置、保护管理与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