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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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编制日期:20制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

2、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泰行审备(2023)70号总投资(万元)62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81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约6600m2建筑面积约822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无须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泰兴市人民政府3、审批时间:2015年10月1404、审批文件:关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5、审批文号:泰政

3、复【2018】8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审批机关:泰兴市环境保护局(现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3、审批时间:2017年10月16日4、审批文件: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5、审批文件文号:泰环行(2017)51号及环响符分划划影价性析规规境评合1、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表1-1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相符性分析类别规划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划围规范规划区位于泰兴市主城区西北部,南至如泰运河、北至阳江西路和跃进中沟

4、、东至幸福中沟、西至襟江北路、兴盛路及振泰路,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规划近期2014-2020年、远期2021-2030年。本项目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碾坊路28号,位于城区工业园规划范围内。相符产业定位依托交通区位地理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磁场效应,加强特色产品经济的培育,引导相关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集聚,形成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医疗健康等新技术与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科技工业园。产业定位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及新材料、轻工等,重点推动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培育电子、医药、新能源汽车等2-3个新型产业为突破口,提升轻工、纺织服装等产业的竞争力。高起点引进项目,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

5、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不得引进电镀产业、含化工和印染工序的项目。本项目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属于轻工业中的造纸和纸制品业、塑料制品业,且本项目不含有电镀、化工等工序,为园区主导产业。相符空间布局规划构建“一心、五园”的总体结构,一心为园区服务中心,布置与根思西路与金沙路交叉处西北侧、毗邻主城居住区。五园分别为高端装备产业园、传统产业提升园、中小企业创业园、新兴产业园与物流产业园。本项目位于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内。相符用地布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45.12公顷,占规划范围总面积的95.54%,其中工业用地406.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4.62%,加油站用地0.28公顷

6、,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7.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20%,公用设施用地占地7.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79%,非建设用地主要为水域,占地25.43公顷,占总用地比例的4.46%o本项目属于工业用地,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相符。相符环保基础设施规划沿兴盛路、向荣路、银沙路、向阳路等道路下敷设d600-dl000污水主干管,收集规划区污水后进入幸福中沟污水泵站,经提升后最后进入泰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幸福中沟污水泵站位于向阳路与幸福中沟交叉口西南侧,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占地0.1公顷。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7、标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相符发展以热电厂余热供热为主,地热泵站、太阳能供热为辅的供热方式。重点对规划区工业用户实施集中供汽,其他地区采用分散供热方式,热电厂作为规划区的集中供热热源。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由园区电网供应。相符2、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泰环字(2017)51号)相符性分析表1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情况是否相符I工业园区须严格按照规划的产业定位、环境准入条件及报告书提出的发展建议等相关要求,高起点引进项目,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国内先进水平,不得引进电镀产业、含化工和印染工序的项目。

8、本项目不属于园区限制、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镀产业、含化工和印染工序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园区的规划。相符2进一步优化区内用地布局,结合区域特征,识别并确定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作为区域空间开发的底线。加强园区生态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园区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之间的绿化隔离带或生态缓冲带。本项目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碾坊路28号,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且本项目所在园区属于合规园区,能够做到合理布置排放工艺废气,确保与区内居住区及区外居民点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如泰运河

9、(泰兴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与本项目直线距离约2.4km,不在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相符3进一步明确园区污水处理及排水规划,根据开发进度,适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污水管网和中水回用系统。合理制定园区供热方案,入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设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不自建燃煤设施,主要能源为电能。相符4需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对如泰运河生态红线管控区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和园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风

10、险应急预案。落实现有企业整改措施。本项目距离如泰运河(泰兴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2.4km,不在其保护区内。本项目涉及白乳胶、挤压树脂等危险品,企业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将按照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及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的相关要求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现有应急物资,完善整改措施。相符5加强区内外环境监测,特别是环境空气中恶臭、氯化氢、苯系物以及水环境、土壤、底泥的重金属监测。本项目需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

11、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相符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l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兴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526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如泰运河(泰兴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其总面积为11.3km2,全部为二级管控区,管控范围为“西至金沙中沟段(离入江口7.6公里)东至泰兴界,如泰运河及两岸各100米范围内”;二级管控区面积为11.3km2o本项目位于如泰运河北侧2.4km,不在如泰运河(泰兴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

12、区域规划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兴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526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专类园),其具体范围为“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专类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围”。本项目位于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专类园)南侧13.6km,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泰兴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图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泰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大气环境:2021年,泰兴市城区环境空气6项指标中臭氧

13、浓度仍是影响泰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受其影响泰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二级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地表水环境:2021年,泰兴市水环境质量较2020年有所改善。2021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8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In比例均为100%;市级以上考核断面(14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In比例均为100%,比2020年提升9个百分点;乡镇以上考核断面(4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In比例均为76.1%。声环境:2021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与2020年相比,平均等效声级下降了0.2分贝。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碾坊路28号,特征污染物非甲烷

14、总煌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江苏一优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监测数据(报告编号:NJADT2204034001,监测单位:江苏爱迪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点位“郭庄村”,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790m,监测时间2022年11月25日12月1日,引用结果均达标;特征污染物二甲苯引用江苏国兴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船舶陋装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监测数据(报告编号:(2021)蓝翔检(综)字第(118)号,监测单位:蓝翔环境检测江苏有限公司),监测点位“江苏国兴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厂区东侧巷西居民点”,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840m,监测时间2021年10月16日18日,

15、引用结果达标。项目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等,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故符合泰兴市管控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采取的节能技术成熟、措施可行,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在设计上选用的工艺和设备处于当前国内先进水平,基本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的规定要求。项目主要消耗的能源为电能,项目用能品种及用能结构符合项目生产工艺及所选设备的用能特点,用能总量及结构合理,不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

16、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禁止类项目,也不在泰兴市城区工业园产业负面清单所列项目内。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相符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相符性分析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码头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

17、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范围,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8、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源准保区的岸线和河段相符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建设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环境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定并落实管控责任范围。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19、,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内挖、采矿,以及任何不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国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

20、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保护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干流及湖泊。相符二、区域活动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

21、水城开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璘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相符II、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

22、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污染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建化工项目o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三、产业发展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钺、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

23、业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璘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为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属于纸制品制造业,符合泰兴市城区工业园产业定位。相符【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24、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目。相符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本项目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规划(2014-203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中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产业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类别限制或禁止引入类别本项目情况装备制造单纯的电镀、铸造、表面处理类企业;淘汰、限制

25、类的如普通高速钢钻头、铳刀、锯片、丝锥、板牙、线路板项目、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等;禁止建设未列入国家船舶工业中长期规划的船用柴油机制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禁止建设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浪费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本项目行业代码为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产品为无缝抛光纸管、泡棉纸管,属于轻工业中的造纸和纸制品业、塑料制品业。本项目生产方式简单,不涉及电镀工序,不属于酿造、屠宰、印染项目,不属于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电子信息不符合国家政策;不符合产业定位;不满足清洁生产水平一级标准;工艺落后;单一电镀项目。

26、新材料不符合国家政策;不符合产业定位;不满足清洁生产水平二级以上标准;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后。轻工酿造、屠宰等项目;印染项目。(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和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析根据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泰环发(2020)94号)、关于印发(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的通知(泰环发(2022)73号,本项目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碾坊路28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128320824。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

27、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木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泰兴城区工业园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本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泰兴城区工业园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引进化工、医药、印染及电镀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为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化工、印染、高耗能等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全面推动专业化废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水平衡核算,倒逼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预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到位、重点污染行业废水明管输送、重点企业预处理污水排口和园区污水

28、集中处理设施进出水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2)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等。(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2)项目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l排放,抛光、打磨粉尘经“移动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排放。

29、本项目有机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置,外排量较少,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企业建成后将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项目不使用锅炉、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30、方案(泰环发(2020)94号)、关于印发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的通知(泰环发(2022)73号)的要求。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根据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对本项目准予备案(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3)70号)。本项目为国民经济的行业类别中的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对照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

31、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限制或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H5118号)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3、与市政府关于印发V泰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泰政发2()2119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V泰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泰政发202119号)要求:“强化空间管控。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外不得新上工业项目。对不符合园区定位的产业禁止批复,对处于重点管控单元外的企业进行提标改造,规范一般管控单元内的项目审批制度,健全园区规划环评

32、审批制度。”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碾坊路28号,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4、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2014128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

33、与规范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十)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4.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更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6.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十五)对于含低浓度VC)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

34、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项目白乳胶、挤压树脂均为环保型,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标准要求。项目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l排放。相符“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121号)四(一)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

35、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o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内,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I排放。相符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2014l28号)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

36、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项目白乳胶、挤压树脂均桶装密封存放于生产车间内,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l排放,处理效率可达90%o相符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1、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37、2、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3、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白乳胶、挤压树脂均为低VOCs含量原料,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l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0%,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要求

38、。相符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新建、改建、技改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新增废气物排放总量指标,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总量平衡方案。相符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义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以及防治技术指南,采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确保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项目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39、理,收集效率达90%,处理效率达90%,能确保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排放。相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本项目投入生产后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例行监测,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相符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

40、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发泡、上树脂、烘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l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可达90%。相符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其他行业企业涉VOCS相关工序,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使用的

41、涂料、清洗剂、胶粘剂、油墨中VOCs含量的限值应符合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8469-2019)、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的限值要求。根据企业提供MSDS报告,项目使用白乳胶为环保型,VOCs含量约为O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

42、中表2标准;挤压树脂VOCs含量约55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表1标准。相符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类别筛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22”中“38纸制品制造223”的“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3塑料制品业292”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

43、吨以下的除外)”类别,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江苏丰祥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4日,位于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碾坊路28号,是一家专业从事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的企业。现企业拟投资6200万元,租用江苏锦程集团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办公辅助用房,建筑面积8220m3,购置十头高速纸管抛光机、高精度原纸分条机、三轴纸管精切机、螺杆型磨口机等生产设施,建设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320吨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2023年2月7日,该项目己经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3)70号

44、,项目代码:2302-321283-89-01-1622491,1、主要产品及产能建设内容项目生产方案见表2-10表2-1项目产品方案表工程名称(生产线)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年运行时数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无缝抛光纸管2000吨2640h泡棉纸管2320吨2640h2、生产设施3、原辅材料4、水平衡生活用水:按照国家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修订(自2010年4月1日实施),员工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本报告采用60L/人班计,本项目拟设置职工47人,工作时间330天/年,员工生活用水量为930.6ta,排水量为用水量的80%,损耗20%,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44.

45、5ta0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NH3-N.TP、TN,浓度分别为pH6-9(无量纲)、CoD35Omg/L、SS300mgL,氨氮35mgL、总磷4mg/L、总氮40mgLo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泰兴段)。*损耗186.1ZrQQ11A/7445111SJ自来水生活用水IU生活污水I_竺。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图21项目水量平衡图(单位ta)5、建设内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如下表。表25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一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号生产车间租用江苏锦程集团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办建筑面积220011从东至西依次为

46、成品仓库、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及会议室、办公室、五金仓库和原纸分条机主体工程2号生产车间公辅助用房,建设锂电池薄膜高端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320吨锂电池薄建筑面积220011从东至西依次为烘房1和2、纸管卷绕线、纸管抛光线、精切机、原纸分条机、烘房3和43号生产车间膜高端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建筑面积220011?,从东至西依次为打磨机、发泡机、包装区、成品区和树脂纸管加工区(包括纸管上树脂、烘干、挤压等工序)树脂仓库3号生产车间南侧,50m2依托厂区现有宿舍1500m2租用江苏锦程集团科技有限公司食堂4楼宿舍及附属设施、设备公用工程给水930.6t/a来自市政自来水管网排水生活污水744.5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供电30万kWh/a来自当地电网化粪池,IOnP依托厂区现有,预处理达标废水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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