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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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及时有效地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以及降低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南京市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南京市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 案。1.3 工作原则(1)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履 行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公

2、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畅通指挥。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和指 挥协调下,各相关单位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工 程施工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3)强化准备,平战结合。立足实战,积极做好常态下的风 险评估、制度建设、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储备等 各项工作,夯实应急管理基础,确保遇到突发事故能够快速反应、 有效处置。(4)依靠专家,科学救援。建立强有力的专家队伍,充分发 挥行业专家在应急抢险救援中的作用,科学研判、民主决策,为 科学救援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1.4 事件分级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造成

3、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 况,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 (I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1.4.1 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有害气体中毒,下同);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2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严重

4、损坏,社会影响巨 大;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3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n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社会影响较大;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144 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IV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交通基础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对社会产生一定 影响

5、;其他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公路水运工 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以及由于 施工原因造成的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 严重损失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本预案适用于一般(IV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 响应,对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具有指导作用,支 持较大(I级)、重大(H级)、特大(I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 突发事故应急响应。2组织体系2 . 1应急领导小组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市交通

6、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局相关职能处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市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市公路事业发 展中心,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相 关单位(部门)负责人。3 .1.1日常状态下职责(1)应急值守和信息汇总(传递);(2)指导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预案;(3)组织安排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落实演练和 应急救援措施;(4)统一规划、调配应急经费的使用,以及应急保障资源等 相关重大事项。2.1.2应急状态下职责(1)负责组织指挥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

7、件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突发事件情形,决定启动和终止公 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防御响应和应急响应;(3)负责统一领导W级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 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当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或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指挥时,领导 小组按照上级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5)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 2日常管理机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作为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 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南京市公路水运工 程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相关组织 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8、:(1)做好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 作,搜集、整理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 息,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并通报有关单位、部门;(2)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或调整响应级别;(3)负责动态收集、汇总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信息 及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报编写等工作;(4)负责组织制修订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附属各项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 培训与演练;(5)提出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建议;(6)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7)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

9、其他工作。2.3成员单位职责231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部门)职责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实 施。(1)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督促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急 处置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突 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助应急领 导小组落实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2)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协调市行业 监管的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工程 项目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应急预案演练等相 关应急工作的开展;完成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 交办的其他任务。(3)南京市公

10、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的 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帮助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公路工程预 防预警工作,提高整体预防能力;组织成立公路工程项目专职或 兼职抢险队伍,落实好人员、设备、物资;完成市政府、省交通 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4)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的水运工程项目的 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帮助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水运工程预 防预警工作,提高整体预防能力;组织成立水运工程项目专职或 兼职抢险队伍,落实好人员、设备、物资;完成市政府、省交通 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5)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 心):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

11、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和预警接警传 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送,协助紧急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和处置工作;完成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 交办的其他任务。其他:突发事件相关的其他成员单位(部门)在应急救援指 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下,依据各自职责参与应急救援工作。2.3.2其他组织职责局属相关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应 成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 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须结合本预案,按照 相关要求,制定本级行业部门应急预案,并在属地政府的统一指 挥下,做好公路水

12、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 4现场工作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 影响范围和处置需要或上级要求,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制 定并落实相关行动方案,调度现场应急队伍、设备物资,指导或 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 情况。2.5专家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 委托专业机构或在相关应急平台专家库中选择与公路水运工程突 发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 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突 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与预警3. 1预警监测各公路水运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定

13、期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 和典型事故案例研究,紧密结合工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找出施 工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产生发展规律,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预警指标 体系和监测制度,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对发生概率高、事故 后果影响大的各类安全风险,要安排足够的力量,密切监测风险 动态变化情况,随时收集各类预警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有针对性 地做好事故预防提供依据和参考。3.2 预警级别依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 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四个预警级别。321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故 时;在

14、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一般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一般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突发事故的情形。322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并预计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 故时;在国家、省、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较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2.3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故 时;在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重

15、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24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极端天气预警,预计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 事故时;在国家、省及市重要活动、会议或重大节日到来前,预计有 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时;本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的情形。3.3 预警发布和解除331蓝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和解除。332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 和解除建议,报请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经上级部 门批准后对外发布。发布预警信息应包括:公路水运工

16、程施工突发事故的类别、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 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可通过系统内部应急指挥平台、传真、手机 短信等途径发布。根据需要,也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 进行发布。3. 4预警响应当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单位(部门),各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3.1.1 蓝色预警响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 持通信联络畅通,全面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抢险的各 项准备工作。市、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监管范 围内工程参建单位对有可能

17、引发事故的风险隐患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安全。34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相关单位进 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和隐患排查。根据需要,市、区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监管范围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巡查, 针对重大风险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有效措施,必要时,调 整施工时段或停止施工作业,确保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 位(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 通。34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立即停止施 工作业,及时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工程参建单位及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密切关注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及时对重大风险源发 展情况进行监控,

18、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市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单位 (部门)协调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做好立即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 备。3.4.4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 系统相关单位(部门)组织应急队伍立即赴现场,采取相关措施, 迅速将处于危险作业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24小 时监测重大危险源动态变化情况。4应急响应4. 1应急响应权限划分对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 大的分级标准,响应级别分为IV级响应、I级响应、II级响应、 I级响应,预案启动程序如下:IV级响应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启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各工程项目建

19、设单位 根据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领 导小组及时将应急救援情况向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III级、级I级响应由上级部门发布启动,应急领导小组随 即启动本预案同步响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航道事业发展 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要 求,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4. 2基本响应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发生后,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 单位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调相关单位和抢险资源开展抢险 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信息。4. 3抢险救援基本流程及响应5. 3.1事件信息报告信息报告工作应贯穿事件发生、发展、处置和善后恢复的全

20、 过程。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第一时 间将事件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件经过、现场采取的措施、 事件初步原因等有关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不得缓报、瞒报。当 信息内容不清晰或不完整时,应尽快核实,并及时将准确信息上 报。在抢险工作进行中,各参与抢险的单位应及时将抢险救援进 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续报应急领导小组。432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在应急领导小 组到达事故现场前,事故总包单位为工程项目先期处置的主责单 位,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公路水 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要 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组织开

21、展抢险救援。根据现场实际需要, 施工单位先期处置可选择采取以下措施:立即起动工程建设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将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核实 事故人员伤亡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准确信息,并随时 续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120、119、110、122 等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助;安排人员到维持现场秩序,安 排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当突发事件造成路面塌陷 或高空悬挂危险物等次生灾害和隐患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 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 域,同时开展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调集所属人员和 技术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消除

22、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 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在不影响一线救援的情况下,适 时开展事件原因调查等。根据实际需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现场 管理机构还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当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 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有关 工作措施。按照应急预案权限划分,移交事故处置协调指挥权, 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433成立现场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救援需要,适时成立现 场指挥部。依据事件级别及造成的影响,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应 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434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现场指挥部可

23、采取以 下一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处置:(1)交通疏导和管制。因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导致市 政道路无法正常通行,协助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事故影响路段 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事故发生。(2)设置警戒区域并维护现场秩序。根据现场抢险救援作业 范围,应对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做好抢险救援现场及周边 的秩序维护工作。(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因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导致火灾、 市政管线损坏等次生灾害,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协助 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灭火等救援工作,协助受损管线行政主 管部门立即协调关闭危险源,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创造条件。(4)抢修受损市政管线设施。因突发事件

24、导致供水、排水、 供电、供气等市政管线设施损坏,应立即报告协调市政管线行政 主管部门,在不影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协助市政 管线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对损坏的管线进行抢修。(5)风险源监测。根据事件性质、险情状况和抢险需要,现 场指挥部可以组织专业监测机构,对现场及受影响范围的地形、 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提交应急领导 小组。(6)专家会商。现场指挥部可邀请专家组针对抢险救援中出 现的技术类问题或风险源监测到的不良数据,及时进行会商,形 成专家意见,确定解决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实施。(7)事故人员营救。组织力量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为安全 的方式,对涉险人员开展营救

25、。根据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单位) 可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在营救事故人 员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事故人员造成二次伤害。(8)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置。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 件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危 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突发事件由责任 单位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9)家属接待。突发事件责任单位要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接待 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 避免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10)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 措施。435信息报告与处置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26、应当及时,信息内容必须客 观、真实,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日常管理机构按照省、市及市局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 道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报送。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播发新闻稿、 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日常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与联 动机制,汇总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区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436应急响应结束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危害基本消除, 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要求下达应急响应结 束指令。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实际或上级部门要 求,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现场

27、指挥部可依据各 单位抢险救援任务完成情况,向相关单位下达撤场指令。待突发 事件现场恢复常态后,现场指挥部撤离现场。437应急响应调整当突发事件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时, 超出本级预案响应范围的,报请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 门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5善后处置5.1 善后处置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同步启动善后处置相关工作。突发事件 善后处置工作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落实。主要包括伤亡 人员家属接待安抚、伤亡人员赔偿慰问、征用物资归还补偿、逐 步恢复正常施工等,负责工程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指 导工作。5.2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

28、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影响范围、 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形成事故调 查报告。6应急保障6.1 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6.1.1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满足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专、 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 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 突发事件时,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施工单 位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社会救援力量给予支援。6.1.2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应 急领导小组有权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 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指令落

29、实到位。6. 2资金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各公路水运工程参 建单位应充分做好应急资金的储备,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资 金保障。6. 3通信保障各成员单位配备必备的设备和通讯工具等,确保救灾通讯网 络畅通。6.4后勤保障由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机构承担抢险工作中的 后勤保障。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场所设置、通信联络保障、工 作人员食宿等。7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7.1培训日常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对本预案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预 案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预案和使用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涉及单 位及人员预防和处置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对本预案及应

30、急知识的 培训,丰富一线施工人员业务知识,提高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的协 调处置能力。7. 2演练7.2.1 日常管理机构根据全市应急演练管理有关要求,适时组 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 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指挥协调机制,熟练各单位间的协调 配合,确保发生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后能快速有效处置。7.2.2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进一 步修订完善各级应急处置预案。7.3宣传教育市、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单位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对公路

31、水运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广泛开展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应急相关知识 的宣传和教育。8.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 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 破坏和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及次生灾害造 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 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次生灾害:指由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的工程结构、 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破坏、路面塌陷等,并进而引发的影响道路 通行、公共交通运营、市政管线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等灾害。本预案

32、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 数。8. 2预案管理市、区公路水运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 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性,实施应急预案的 动态、科学、规范管理。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市交通运输局 应组织指导修订本预案,并报市政府或市级指挥中心备案:(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 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发 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4)在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 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5)其他应对本预案修订的情况。8

33、.2. 1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修订与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2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3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讯录附件1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濯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图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日常管理机构:市交通运 蜡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相关职能处室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附件2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J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运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讯录单位联系电话交通运输综合应急指挥中心025公安报警noI消防报警119I急救电话120I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025I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六支队025I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025I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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