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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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 要 内 容,一、消防的历史沿革二、现行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 五、典型案例介绍,一、消防的历史沿革,(一)消防的词源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我国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至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古人说过:火“善用之则为福,否之则为祸。”火失去控制则为灾,给人们的物质、精神带来灾难。所以,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保障生产、生活以及人类自身的安全,就必须加强对火的控制,有效地同火灾作斗争,这样,消防管理、消防法规就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传说,黄帝轩辕氏,曾提出“节用水火材物”的主

2、张,说明在黄帝统治时期,我国就有了用火管理的禁令了。“消防”一词,时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火“火禁”,防火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泛指消灭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俗成,“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涵义。,(二)古代消防设施装备 随着时代的变迁,灭火器具不断创新。有代表性的有:水袋唐代开始用皮袋、溅筒灭火器灭火。水缸去过北京故宫的同志可能在故宫中看到一些大水缸,不知何用。其实也是古代的灭火用具之一。据大清会典记载,紫禁城内曾有大缸308尊。由于历史的变迁,现还剩200余尊。在宫殿前设置的这些大缸,称

3、之为“门海”,每尊可贮水3000多升,过去由几十个太监专门负责管理,每天派劳役从井内吊水,一担一担把缸打满。夏天要保证水质干净,没有异味;冬天除在缸口加盖之外,还在大缸外围包上一层棉絮外套,在特别严寒的季节里,要把缸架在特制的石圈上,下燃炭火,昼夜不熄,以免缸水冻结。机桶明代皇宫消防工作由禁卫军兼管。清康熙年间,始有防范火班。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人数不下200人。火班又称机桶处,机桶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救火器具。现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陈列品标牌为“水龙”。其他装备还有比如棚索、斧、锯、旗号、火笼、火背心等消防器材装备。,一、消防的历史沿革,(三)古代消防法规 我国从夏朝起,就出现了阶级专政

4、的工具法律。到商朝,已初具规模,并开始用刑罚手段管理火政。如“殷王法”中就有“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条款。西晋的晋律和南北朝北周制定的大律中都有“水火”篇。唐朝的唐律即永徽律中对违反防火与救火法令,对失火、放火等各种违法行为都作了具体的刑罚规定。宋代治火法律基本上沿用唐律,对失火犯、放火犯和救火失职者给予严厉制裁。明代的刑律较前代更加完备,明确区分了失火罪和放火罪,强调对放火犯必须查获证据,以防诬陷、不实之词。清朝大清律例中有关火灾的刑罚内容和刑罚办法与大明律基本相同。,一、消防的历史沿革,(四)近代消防法规 光绪三十三年(1908年)的刑律草案中有关消防条款,增加了对近代工业、化学危险物品、

5、用电用气设备等失火、放火罪的刑罚的新内容。后来又颁布了违警律草案,列出六项有关消防违警罪的处罚规定。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和违警罪法,都有消防的条款,扩大了刑罚面,加重了罚金和有期徒刑。各地还制定了一些专业性防火法规,如青岛市取缔煤油业规则、首都警察厅取缔制造花爆业规则、上海市公安局火柴营业取缔规则。,一、消防的历史沿革,二、现行消防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与消防工作有关的其他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等

6、。(二)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其中涉及消防工作的主要包括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在我省主要是广东省实施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三)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消防管理方面的部委规章现有27个。包括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以及新修订和新制定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

7、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等。涉及消防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我省比如省政府2008年制定发布的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等。(四)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技术标准可划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现有的消防技术方面的国家标准有280余个,行业标准有120余个。我省涉及消防技术方面的地方标准有10余个。这些技术标准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常用规范,也包括涉及石油、化工、仓库等专业类别的大量技术规范。,二、现行消防工

8、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一)消防法主要内容 1.确立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构建社会化的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消防法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消防安全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2.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在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消防规划,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发

9、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等方面的职责。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职责。,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三是进一步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是进一步明确公民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

10、,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消防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3.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的新特点,对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二是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了国家对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技术鉴定制度。三是在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要求的同时,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避免多头管理情况的出

11、现。,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4.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了农村消防工作。农村消防工作是整个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消防工作长期以来一直都比较薄弱,实践表明,我国60%以上的火灾以及60%以上的火灾伤亡事故均发生在广大乡镇和农村地区。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消防法将“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字之变,“城”“乡”并重,体现了我国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5.按照加强公共服务的要求,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改革管理

12、体制,将原来一部分行政管理事项改由中介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消防法充分借鉴了这一模式,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对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从其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到执业规范,以及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了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体现了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和技术服务机构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立法理念。,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6.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火灾防控机制。发展火灾公众责任险,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对于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消防法考虑到实行国家强制保险的条件还不成熟,对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进行了倡导性的规定,同时鼓励保险企业积极承保。,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7.突显应急救援职能,进一步强化了应急救援工作。目前,公安消防部队实际承担的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已超过了火灾扑救的任务量,特别是从抗击冰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的情况看,公安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肯定。消防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的需要,在总则部分就明确提出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这一立法目的,并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

14、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彰显出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8.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取消了一些消防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有利于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更好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二是设定了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场所采取临时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三是调整了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了警告、罚款等6类行政处罚,增加了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行政处罚,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四

15、是明确了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五是具体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二)消防法明确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消防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这是消防法关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工作职责的原则规定。同时,消防法还从宣传教育、行政许可、消防产品监管、落实消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消防工作职责,为构建部门协调联动的消防工作机制奠定了法制基础。,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三)消防法明确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关于单位的消防安全责

16、任的规定主要有:1.消防法明确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了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主要有: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是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是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是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

17、防安全职责。,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除履行一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一是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是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是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等。银行系统中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是列入了当地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管的。因此,这类单位除履行一般单位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依据消防法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三、消防法

18、的主要精神,3.明确了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消防法第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因此,各单位包括银行系统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以及自身行业或者工作性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素质。4.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手续的职责。根据消防法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除了依法需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以外,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或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备案或者竣工验收备案,由公安机关消防机

19、构应当进行抽查。银行系统的建设工程也要遵守这些规定。,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5.消防产品和装修防火材料的使用管理。消防法在消防产品和装修防火材料的使用管理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明确了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要求。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二是明确了装修防火材料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的规定,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因此,银行的营业大厅等场所应按消防法律法规

20、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材料。三是明确了相关产品用具的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的电气设备较多,应当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抓好电气设施的设计和维保工作。,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6.明确了单位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具体职责。消防法在灭火救援一章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

21、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四)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消防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补充完善了消防行政处罚制度,强化了对危害消防安全行为的依法惩处。主要体现在:1.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6类行政处罚,增加了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行政处罚,取消了一些消防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

22、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2.加大了消防行政处罚力度。一是增设对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和不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的处罚。同时,加大了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或者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这四类违法行为,只要有其中一种行为的,除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外,还要并处三万

23、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不按规定备案的,除按照消防法规定给予5000元罚款的处罚外,还要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将该工程纳入抽查范围。对责令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逾期不执行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决定的,依照消防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强制执行。,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二是增加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不履行组织人员疏散义务和不及时报警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或者在火灾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24、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消防法第六十八条还明确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三是增加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处罚。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5、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四是明确对违反消防法第十六、十七等条款规定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职责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消防法的主要精神,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规定精神,目前我省正在东莞市试点推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制定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金融系统可以作为参考标准予以实施。具体主要

26、有如下一些方面:(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其中包括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例会不应少于一次,并且要有记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志愿消防

27、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2.电气、可燃物和火源管理。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维修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集体宿舍应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并有详细记录。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不得大量储存液化石油气或氧气等易燃易爆品,应独立放置易燃易爆品。3.落实消防档案管理要求。要

28、建立消防档案,并确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三)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1.人员密集场所应依据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及地方消防强制性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2.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3.明确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楼梯

29、间常闭门的管理应落实到位。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合格产品并应保持数量足、完备、有效,并且不应被阻挡。6.人员密集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7.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8.不准擅自关闭、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相应的消防联动设备。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的控制控制柜应处于自动控制位置。10.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不应埋压、圈占或遮挡。11.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位置应在明显

30、、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埋压、遮挡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12.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必须持证上岗;值班人员要熟知熟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内容,并对消防中控室的设备能够熟练应用、正确操作。消防控制室应有设备运行等情况记录。除值班用品、火情处置用品外,消防控制室不能堆放其他物品。,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四)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划。2.应按有关内容与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以及夜间防火巡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两小时至少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

31、次;并应正确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3.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五)火灾隐患的整改 1.人员密集场所对防火巡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2.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3.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32、,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人员密集场所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2.每年对员工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措施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和操作程序,消防器材摆放位置及医院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期火灾。消防安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签字等。3.新员工必须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4.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5

33、.人员密集场所内应在入口、走道、重点部位及其他显眼位置粘贴消防宣传画。,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 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定期演练制度。2.灭火预案应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理。3.定期开展演练,应急组织机构应熟悉预案内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八)火灾事故处置和消防工作奖惩 1.火灾发生后应积极主动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2.火灾后应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及措施,并教育全体员工。3.人员密集场所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34、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将上面的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归纳,主要就是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七个到位”和“三个做到”。“七个到位”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到位;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到位;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到位;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到位;制定预案组织演练到位。“三个做到”就是要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隐患及时消除;有火警及时处置。,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五、典型案例介绍,(一)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 2004年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26万元。事后,中百商厦总经

35、理、保卫科长等7人被依法逮捕和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雇工于洪新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中百商厦总经理刘文建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中百商厦副总经理赵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中百商厦保卫科长马春平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中百商厦保卫科副科长陈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中百商厦保卫科保卫干事曹明君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中百商厦保卫科防火员李爱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免予刑事处罚。,因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地市相关党政领导中被给予党纪、行政处分人员共12人:中共吉林省委同意原吉林市市长、市委副书记刚占标引咎辞职;给予

36、吉林市副市长蔡玉和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从中百商厦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看,尽管该商厦消防设施比较完备,消防组织和制度健全,也制定了灭火和疏散预案,但是通过火灾暴露出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没有按照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发生后没人及时报警,也没有及时组织人员疏散。二是没有认真履行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职责。三是没有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实地演练,以致火灾发生后,员工惊慌失措,造成54名顾客死亡。,五、典型案例介绍,(二)广东深圳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 2008年9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

37、,直接财产损失271245元。事后,舞王俱乐部的经营者和违规施放烟花引发火灾的责任人等被依法逮捕。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员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故主要教训在于:一是该单位在有关法律手续欠缺、多项行政许可未取得的情况下,仍无视国家法律的监管,长期违法经营。二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低下,甚至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意识。违规使用自制礼花手枪向顶棚发射烟花引发火灾;在火灾发生后,不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而是示意大家“不要跑”,以致被困人员错失逃生机会。三是防火工作制度未依法建立落实。该单位没有消防安全组织,没有消防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从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单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更无从谈起。火灾中大部分被困人员因缺乏

38、火灾自救逃生技能,在短时间内吸入大量有毒气体而死亡。,五、典型案例介绍,(三)中央电视台新址文化中心“2.9”特大火灾 2009年2月9日20时15分,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文化中心发生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8人受伤(其中包括6名消防队员、2名施工人员),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6383.93万元。事后,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中央电视台副总工程师、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王世荣,央视国金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高宏等4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名事故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时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电视台台长、分党组书记、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主任赵化勇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央电视台副台长、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晓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五、典型案例介绍,事故主要教训在于:一是央视新址办违法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对施工工程采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监管不力;二是中央电视台对央视新址办工作管理松弛;三是有关施工单位大量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配合建设单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四是监理单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采购、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的问题监理不力。,五、典型案例介绍,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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